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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方案

XX至XX高速公路

XX合同段

(KXX+000~KXX+000)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XX

XX高速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О一四年一月XX日

目录

1.编制说明1

1.1编制依据1

1.2适用范围1

1.3编制原则1

1.4环保方针和目标1

1.5工作原则2

2.工程概况2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2

3.1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3

3.2环保组织机构主要职责4

3.3实行环保工作责任制6

3.4加强环保、水保工作宣传,提高环水保意识6

3.5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6

4.相关实施项目的保证措施7

4.1管理措施7

5.临时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8

5.1便道工程环保措施9

5.2拌和站的环保措施10

5.3临时钢筋加工场地环保措施10

5.4水环境保护措施11

5.5工程废料和建筑垃圾的处理12

6.路基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13

6.1场地清理13

6.2挖方路基14

6.3填方路基15

6.4排水与防护工程16

7.桥涵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17

7.1施工场地17

7.2桩基础施工18

7.3墩柱、盖梁施工18

8.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19

8.1适应范围19

8.2组织机构19

8.3领导小组职责20

8.4应急响应20

9.奖励与处罚21

9.1奖罚管理21

9.2奖励与处罚2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4)《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7)《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水污染防治法》

(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高速XX合同段项目部全线施工环保、水保工程。

1.3编制原则

认真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将施工引起的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贯彻“三同时”的原则:

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力争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4环保方针和目标

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杜绝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事件发生;环保、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做到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

在施工过程中各项条件都符合国家、部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排放标准达到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1.5工作原则

(1)制定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各项工程的环保方案。

(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干扰,组织和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

(3)保证按环境要求存储和堆放材料,对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严格管理,及时回收工程材料,避免对环境产生污染。

(4)专职环保工程师监督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和不符合纠正,发现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环境问题。

(5)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文明和技术素质,组织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培训和考核。

(6)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的问题。

2.工程概况

XX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见附图1环境保护体系框图、附图2水土保持体系框图。

为了有效加强XX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项目部环水保领导小组,环保小组负责提出、研究和解决环保问题。

为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了完善、有效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组织机构(见3-1环保组织结构图)。

3.1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

环保水保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的策划和组织安排,具体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实施。

XX

3.2环保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是工程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环境管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环境管理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环境管理的相关技术承担直接责任,其他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环保部是工程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项目施工区域内的环境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

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项目经理对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保持与指挥部、驻地办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组织推广应用。

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2)小组成员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发包方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3)施工队负责人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遵照执行项目部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队有效运行。

加强对本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对本施工区域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4)安全环保部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拟定项目施工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与地方环保部沟通,接受其业务上的监督和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对辖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环保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做好环境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综合办公室制定项目塑形规划。

(5)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为:

环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

环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的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环保设施及其有关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应的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

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组织安排等是否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单位工程竣工后,主体工程以外的周围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的破坏是否得到恢复。

(6)应自觉接受监理、业主和地方环保部门等相关方的现场检查。

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和弄虚作假。

(7)项目制定年度财务计划中,应明确必要的环保经费投入。

(8)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妥善处置生活、生产垃圾。

3.3实行环保工作责任制

经理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工作负全面责任,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工作、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比、推动环保工作。

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施工环保措施的制订、监督落实,及时上报环保工作动态,根据环保相关法规、大力抓好工地宣传教育,发动全体职工从我做起,消灭污染源头。

各作业队负责执行各项环保措施,检查工班环保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满足环保措施要求,确保环保工作不流于形式。

3.4加强环保、水保工作宣传,提高环水保意识

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编写环保宣传教育资料,充分利用工地宣传形式,聘请环保专家讲授环保知识及保护要求,宣传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环保和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

3.5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按设计环保措施实施,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全过程进行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随时掌握环境资源变化,提供可靠的环境变化信息,适时采取相应对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相关实施项目的保证措施

4.1管理措施

(1)材料采购,强化环境保护

1)地材的采购

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应注意对材料的环保性进行详细的调查,特别是砂、石料的来源,坚决杜绝以损害环保、水保的厂家进行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首先从源头上间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砂、石料的抵御、河流、人文等进行细致的调研,对厂家的经营许可证认真核对,确保供应厂家在开采砂、石料的过程中不违反以上规定和要求方可进行质量检验等工作。

2)其他材料的采购

在对工程其他材料的采购时,应对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检查,确认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范围内,避免放射性超标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在采购水土保护的材料时,注意材料对水土有没有污染及采取的防止污染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3)精细规范施工,确保环保成果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种国家、行业的规范、规定和规程,坚持以人为本、人人有责,在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工作,从施工细节入手,坚持做到防微杜渐,将环境污染的各种可能性考虑周全,采取必要的甚至强制性的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有步骤、有计划地分阶段对环境污染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以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和“最小程度的破坏、最大程度的恢复”的总体指导思想,坚决做到“三不五隐蔽”即:

不大填大挖,不乱砍风景林、名贵树木和古樟树,不扰乱山洪水系;取土场尽量选用荒山、劣地。

并尽量结合改田造地及地方规划,确保沿线生态环境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遭到破坏。

弃土

场一般选在山间洼地,并对其排水系统进行高标准施工,并进行整平绿化,坡脚处设置挡土墙,以减少水土流失。

取土场、弃土场、拌和场、采石场、建筑垃圾场都要隐蔽,具有复耕或绿化措施,切实保护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和植被,维护沿线生态环境。

4)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环保政策

坚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要求,主动地开展经常性施工现场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国土资源部及业主等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

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由环保水保领导小组组织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督促作业班组整改落实,确保施工与保持并举,防止大的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

尤其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组织对本标段各施工工点进行大检查,采取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确保汛期行洪安全,防止水土流失。

5)制订详细措施,确保环保做实

在具体的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扎实做好相关环保、水保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受控。

保证每个阶段都能有对应的具体环保水保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优化方案,确保环保水保工作走在工程的前列。

5.临时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

临时工程与设施是永久性工程实施的基础和保障,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移去、拆除,其所占用的区域应进行清理、复耕恢复原貌。

鉴于临时工程多数位于路线范围以外,工程完工后易出现匆忙撤场,对所占用区域的清理不够彻底,恢复原貌较难,对周边环境影响和破坏是比较明显的,因此必须从严控制。

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程与施进行优化设计,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不得在现场开始进行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

各种临时工程开工前,应取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并按监理程序要求。

在林区修建筑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应注意生态保护,尽可能并不砍或少砍树木。

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应对临时道路进行清理,通过植树等措施恢复原貌。

在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工棚等,除应满足安全要求外,应尽可能选择植被较少且容易恢复原貌的地点。

弃土场应进行详细设计,设置必要的防护、环保设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先施工防护设施,然后才能弃土。

弃土完后,应进行地表绿化美化,力争与原地貌保持一致。

取土场应尽可能设在视线以外的隐蔽处,以减少工程完工后因植被差异或裸露而带来的不和谐。

5.1便道工程环保措施

本项目便道共有五处。

便道的设计原则为:

少占农田、泥结碎石路面、洒水降尘。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基本在红线范围内,在非要在红线范围外的,以尽量少占良田为原则。

本工程便道环保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便道周边的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场地布置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

(2)对于临时便道的修建,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

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不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不致冲入农田。

(3)配备洒水车,经常对便道进行洒水,保持便道整洁,做到晴天不扬尘,防止扬尘对周遍环境的污染。

(4)便道土质路基地段表层铺设不小于30cm碎石、砂砾或石渣,石质路基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防止雨水冲刷基层土体,造成水土流失。

(5)经常对便道进行修整,对车轮碾压的凹痕进行经常性的采用碎石填补,保持便道表面的平整。

(6)经常对运输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检修,防止油污漏洒,污染地面。

(7)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岔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

(8)全标段工程完工后,本项目部负责将临时便道拆除恢复原貌,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对便道的碴土进行集中堆放,或联系当地村民,将碴土利用。

5.2拌和站的环保措施

(1)全面合理规划,规划好排水方案,做好排水设施。

(2)所有废水均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循环利用。

(3)安排专人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防止有漏油、漏水等污染源的发生。

并对消音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避免噪声扰民。

(4)经常对拌和站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5)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沟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6)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

5.3临时钢筋加工场地环保措施

(1)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始终保持场地的整洁。

(2)做好各材料的标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严禁不同型号的钢材混堆。

(3)对钢筋采取上盖下垫措施,下垫时,保证钢筋原材料离地面25cm以上,防止钢筋锈蚀。

(4)对钢筋加工机械注意保养,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面。

(5)钢筋场地周边做好排水沟,有计划地将场地内的废水排入指定的污水池。

(6)钢筋在搬运过程中,采取板车等运输方式,不得直接在地上拖拉。

(7)对于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废料集中处理,防止废铁等其他易污染田地的杂物散落在地上。

(8)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9)在施工区禁火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10)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起标的机械。

5.4水环境保护措施

(1)靠近生活水源施工时,设置同生活水源隔离的设施,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设排污井集中处理沉淀后排放,不得直接排放。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

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离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避免超标和随意排放。

(5)建设驻地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6)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或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严禁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直接排入周边水域回排灌体系中。

(7)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分类集中堆放,定时、定点排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

同时注意避免污染水源和阻塞河流。

如无法及时处理和运走,则必须采取围护措施防止散失。

(8)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临时措施,并彻底清理场地,尽可能地恢复原地貌,并符合当地环保、水保的要求和规定。

(9)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0)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5.5工程废料和建筑垃圾的处理

⑴清理场地的弃碴及废物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应按图纸设计地点设置,若弃碴场需变更时,要经驻地办、指挥部及设计院签认后方可弃碴。

⑵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除日常维护性清理措施外,应在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

⑶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措施,在弃碴场边缘尤其是靠沟一侧采用干砌石挡碴坎或墙防护,防止弃碴冲蚀河沟或淤泥河道。

⑷暂时不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分类摆放整齐,并用彩条布等覆盖物覆盖。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能随意乱仍乱放,应派人定期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⑸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并按要求进行掩埋等处理,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⑹将钻孔时的钻渣先用泥浆泵打入或直接排入泥浆池,泥浆池外围挖环流沟以免泥浆益出,污染环境。

泥浆池泥浆沉淀滤水后,装运至指定的地点弃置;挖孔渣土统一装运至指定地点弃置。

6.路基工程环保水保实施细则

在路基施工中严格贯彻“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思想理念,尊重自然,回归自然,尽量减少人工痕迹,使公路这一人工系统与沿线自然系统和其他人工系统配合协调。

从高速公路路基施工造成的污染看,路基扬尘和水毁是最主要的,前者发生在旱季,后者发生在雨季。

路基施工前,做好施工现场的规划和平面布置。

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证路基土方不流失。

在本项目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6.1场地清理

(1)在施工前应按严格设计高程和原地面实际高程反算确定现场实际开挖线、坡脚线和征地红线等工作界线,并保护所有规定保留和监理工程师指定要求保留的植物及构造物。

挖方地段的工作界线应为实际开挖坡顶线,坡顶线外的植被应保留。

(2)清表前,路基范围内清理的草皮、表土,尤其是种植土,划出专门的区域对清表土集中堆放,待路基本体填筑完成后用于中央分隔带、边坡表面做边坡植草的基料和取土场内的回填土等。

在选择堆放场地时,注意堆放场不得选在河道和地方排灌水系上,尽量选择在荒地和荒山区域,避免占用农田,影响地方农作物的生长,做好临时排水,防止水土流失。

(3)集中取土场、弃土场应尽量选择山包、荒地或经批准同意的地方,在符合规范要求时就近取土、弃土,减少土方转运产生的污染。

取土场在取土后应整修边坡,坡面平顺,确保边坡稳定,并在周边建立排水系统,采用喷草籽、植草皮或植树等措施恢复取土场的植被,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弃土场选择在便于弃土又不易被水冲走的封闭沟、谷中,尽量避免设在山坡上,根据弃方量和堆放坡度,在弃土场下方修建合适的挡土坝或砌石护墙,弃土应层层压实,破面平顺,弃土后整平场地,同时在周围设置排水沟,场地及破面进行植草或植树,以绿化环境,避免水土流失。

取土场、弃土场的环保、水保处理措施必须符合当地环保、水保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4)路基范围内可移植的树木、灌木等应尽可能移植。

(5)路基清表时,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并注意周边水系的影响。

表土清除完成后,及时采用压路机进行压实,将松散土层封闭,防止雨水将表土冲刷。

需要进行改沟的及时将改沟先做好,以不影响当地水系为主。

(6)机械车辆定点停放,划定车辆存放区域,不得乱停乱放。

对停车区域设专人进行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转工作。

对故障车辆,要安排在远离河道和农田。

维修时应在车辆下铺设隔离物,防止在维修过程中机油等泄露产生污染。

6.2挖方路基

(1)边坡开挖前,根据设计意图进行施工,对于个别特殊设计的边坡,严格按照一坡一设计的图纸施工,开挖前请设计代表现场指导,根据指导意见进行精心施工,土质和软土质岩石挖方边坡坡顶、坡脚应取消折角,采用贴切自然的圆弧过渡。

对机械不能修整的部位,采取人工修整的办法。

边坡开挖后及时进行防护,安排专人对喷播植草进行维护,保证坡面的稳定和绿色生态。

(2)石方爆破作业应以浅眼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

若地质情况适合时(硬质岩石),应采用预裂、光面爆破开挖边坡,边坡开挖距设计坡面2~3m时,采用光面爆破或人工开挖,确保坡面平整、美观、稳定。

(3)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内挖除的非适用材料,如属于腐质土,应集中堆放,以备将来用作绿化的回填土。

(4)在自然边坡较陡的山坡修建路基,应注意滚落的土石对路基以下山坡植被的破坏。

(5)选择合适的爆破时间,尽量减少周边居民的影响。

石方爆破作业应以小型松动爆破为主,严禁过量爆破,若地质条件允许,尽量采用预裂、光面爆破开挖边坡。

采用先进爆破技术,控制产生飞石、冲击波、滑坡、

烟尘对周边环境、植被的影响。

(6)沿溪及山坡不能横向弃方的开挖路段,选择其他可行的措施,防止造成废方侵占良田、河道。

6.3填方路基

(1)填方路段地质情况调查。

山区高速公路频繁穿越山壑沟谷,高填深挖路段多,容易碰到地质不良情况。

应在施工前对填方路段的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查明是否存在地质不良情况,尤其对路线经过沟谷等具有冲积(坡积、残积)层的路段,还应查明基底覆盖土层下的基岩是否存在不利于路基稳定的倾斜面,防止因冲积层岩倾斜面滑移而引起路基失稳。

发现不良地质情况后,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以便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路基质量,以消除发生路基不均匀沉降、纵向开裂、滑移等质量通病的隐患。

(2)防雨措施。

施工期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设置临时排灌水系统,防止雨水冲刷路基,避免出现泥沙冲淤农田、阻塞沟渠等现象发生。

(3)路基表面做成2%-4%的路拱防止路基表面积水。

(4)运输车辆运送土碴时,车辆要平稳慢行,对便道凸凹不平处及时整修,避免车辆颠簸将土碴随意洒落。

在地方道路运输时,如发现运输碴土掉落,及时安排人员对路面进行清理,集中运到弃碴长,不得随意丢弃影响地方交通和污染环境。

(5)做好路基边沟的处理工作,个别路段的水沟采取砂浆抹面,保证雨天时路基排水畅通,并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6)施工过程中,注意对路基外的边沟等其他排水设施进行修建和维护,保证施工期间排水畅通。

便道边的排水沟尽量利用当地原水系进行排水,在排水期间要征求当地村民的意见,合理有序地进行集中排放。

(7)注意施工噪音控制,应选择低噪音设备,或采取低噪音技术工艺,控制声污染源。

大型机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

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加设消音设备,以达到降噪的目的。

机械运输车辆途径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

(8)路基填筑时采取挂线施工的措施,保证路拱和横坡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确保路基每层填筑后排水畅通。

(9)路基完工后,及时对边坡及绿化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绿化,购买优良的草籽,精选专门的作业班组进行施工,加强绿化的洒水和植草的管理工作。

(10))除没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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