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度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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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度部门决算
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8月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构成
三、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3、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4、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5、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
11、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
12、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CS05表)
13、政府采购情况表(CS06表)
四、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财预〔2014〕36号)、《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76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7〕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作如下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组织开展水资源的勘测调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审查区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排污口,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节约用水工作。
(三)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江河、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
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培训、水务技能培训。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指导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村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机电提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冈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
局机关及下属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
凤冈县水务局局机关、凤冈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所。
内设机构设置,凤冈县水务局共设置股室:
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饮水安全监测中心、质量监督站、技术服务站、龙泉水务管理所、绥阳水务管理所、永安水务管理所、进化水务管理所、永和水务管理所、天桥水务管理所、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西山水库管理所、穿阡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构成。
凤冈县水务局总编制人数:
127人,其中局机关9人(均为行政编制7人);水政监察大队10人、水土保持站4人、饮水安全监测中心3人、质量监督站8人、技术服务站10人、龙泉水务管理所9人、绥阳水务管理所10人、永安水务管理所9人、进化水务管理所9人、永和水务管理所8人、天桥水务管理所8人(均为事业编制);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8人、西山水库管理所8人、穿阡水库管理所14人(均为事业编制)。
2017年末实有人数人86人,其中水务局局机关8人(在职8人,退休0人);水政监察大队8人(在职8人,退休0人)、水土保持站4人(在职4人,退休0人)、饮水安全监测中心2人(在职2人,退休0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7人(在职7人,退休0人)、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站9人(在职9人,退休0人)、龙泉水务管理所9人(在职9人,退休0人)、绥阳水务管理所6人(在职6人,退休0人)、永安水务管理所4人(在职4人,退休0人)、进化水务管理所5人(在职5人,退休0人)、永和水务管理所7人(在职7人,退休0人)、天桥水务管理所4人(在职3人,退休0人);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8人(在职8人,退休0人)、西山水库管理所5人(在职5人,退休0人)。
三、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3、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4、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5、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
11、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
12、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CS05表)
13、政府采购情况表(CS06表)
四、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63187335.46元,比上年增加82052555.89元,同比增长101.13%,其原因是:
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3618944.92元
上级补助收入0元
事业收入0元
经营收入0元
附属单位缴款0元
其他收入79568390.54元
上年结转结余6454073.76元。
2.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125541248.33元,比上年增加44241976.14元,同比增长54.42%,占年初预算13.75%,其原因是:
项目增加。
按照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449.42元,占支出总额的1.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783.01元,占支出总额的0.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0709.22元,占支出总额的0.26%;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元,占支出总额的7.97%;项目支出114638062.99元,占支出总额的91.35%。
住房保障支出702669元,占支出总额的0.56%
按照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10903185.34元,占支出总额的8.69%; 占年初预算数的119.4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10328921.5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78132.59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114638062.99元,占支出总额的91.32%; 占年初预算数的1256.14%,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具体是: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
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占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用于:
无;
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占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用于:
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占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用于:
无;
3、2017年度结转结余资金44100160.89元,主要为:
基本支出结转44576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43654401元;经营结余0元。
其原因是:
因为上年全县推行精准扶贫政策,工程款来不及支付。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18944.92元,比上年增加56584689.65元,同比增长332%,其原因是:
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1348944.92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22700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7194003.45元,比上年增加30714966.26元,同比增长286.39%,占年初预算的517.13%,其原因是:
项目支出增加。
按照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9449.42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783.01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0709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0.68%,农林水支出43133392.8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1.4%,住房保障支出702669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49%。
按照支出性质:
基本支出10903185.34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3.1%; 占年初预算数的119.4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10325052.7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78132.59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114638062.99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42.91%; 占年初预算数的1256.14%,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具体是: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其原因是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2.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占年初预算的1.09%,其原因是上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000000元。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132.59元,比上年减少95897.36元,同比减少0.14%。
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占预算的0%。
其中:
货物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工程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服务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
(六)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81742676.4元,其中:
流动资产78615027.4元,固定资产3127649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1301.49元,比上年增加1116.08元,比上年增加1.39%,占年初预算的85.58%,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费用增大。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0%,占年初预算0%,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352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8.08%,占年初预算0.92%,比上年增加24355元,增长0.79%,增加原因是精准扶贫下乡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支出25949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0.32%,占年初预算0.74%,比上年减少23239元,降低0.47%,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水务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35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购置0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352元。
主要用于加油和维修等。
2017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25949元。
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949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到本单位检查相关工作等。
水务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05人次。
(8)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根据县委、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
1.水利工程建设预算数432万元、执行数43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2.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3.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4.防汛预算数310万元、执行数3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4.农田水利预算数1530万元、执行数153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5.其他水利预算数260万元、执行数2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总评分95分。
主要产出和效果:
本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由于我县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有待加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
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
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