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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方面的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要求,水利施工企业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部也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机构看似健全的,但绝大多数水利施工企业未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有限的现场安全员还兼任施工员或采购员,安全员无法全身心对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控制,无法对现场随时进行检查,更无法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就不要”的现象。

这是安全生产源头上的问题。

2、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投入的问题

国家的水利工程概算定额中无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

一方面,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方,要求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中没有专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在工程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资金中有专项“HSE”费用,即安全、健康、环保专项费用。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经费严重不足,是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施工企业在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书中都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含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但是,施工组织设计中只有一般的安全技术措施,缺少爆破、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有毒有害等专项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成为施工安全指南,致使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到位。

4、现场安全员多属项目部人员管辖,不是企业直派的,安全员不能独立地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甚至连民工队也不服管理。

不能真正起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等等

二、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与安全隐患

1)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环境封闭,交通、通讯不便,安全管理难度大。

  2)施工工序复杂,涉及危险因素多。

如:

岸边土石方开挖、爆破工程、洪水期施工、基坑开挖和处理(如大型厂房、闸基基坑)、大型机械施工和车辆运输以及隧洞开挖、衬砌、封堵施工等。

  3)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难以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4)水利施工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他们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加之分配工种的多变,使其安全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5)现代水利施工,机械设备多,且越来越趋向于自动化、大型化、复杂化,现场施工速度快,在有限的场地进行交叉快速施工,安全隐患多。

  6)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多在野外,自然环境恶劣,生活和卫生条件差;健康和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

一旦发生意外,企业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极大的威胁。

  

三、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组织管理

1、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资格。

2、施工项目部,建立由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各职能人员和作业队(班组)负责人组成的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体系。

3、施工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上下负责、层层把关、齐抓共管。

(二)、制度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作业队(班组)长安全职责

各岗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项目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

(2)安全用电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检查的重点有:

(1)、查机械设备

(2)、查安全设施

(3)、查关键部位及主要工序

(4)、查作业行为

(5)、查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

(6)、查安全记录(各级安全检查记录)

(7)、查整改

4、安全交底制度

施工作业前,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当将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如实告知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特种作业上岗证制度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以下工种: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制冷作业。

(8)、爆破作业。

(9)、矿山通风作业。

(10)、矿山排水作业。

(11)、其它作业。

6、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7、事故报告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三)作业管理

 

以下是水利工程施工8种主要作业的安全管理要点

1、土石方开挖作业

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必须加强安全监测措施。

开挖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

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1.1软岩隧洞开挖

(1)开挖必须按短进尺,强支护、快衬砌的原则进行

(2)开挖面必须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能见度

(3)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一般不得小于30m

1.2机械开挖

(1)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

(2)大型设备通过或工作地点的路基,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

(3)清除铲斗内积存料物,机械必须停止工作,并将工作部分停置在安全位置。

清除工作进行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4)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机械作业的安全。

1.3石方洞挖

(1)进洞前,必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2)处理冒顶或边墙滑脱等现象时,应查清原因,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迅速处理。

地下水活动强烈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塌。

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

处理坍塌,一般应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

2、爆破作业

(1)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洞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2)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3)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

(4)当井内工作人员未撤离工作面时,严禁爆破材料下井

(5)洞挖放炮,禁止非爆破工作人员进入

爆破安全距离:

对高压电网的防护距离-电爆破区边缘同高压电网最近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亦适用于地下电源)。

(6)除尘及散烟洞挖爆破后应及时的通风,以确保洞内的空气质量满足要求。

3、锚喷支护作业

喷射混凝土地段的松动岩石,应撬挖干净,并用高压风、水把岩粉、夹泥等杂物冲洗干净,按设计图纸要求的喷护型式进行施工。

4、焊接与切割作业

4.1电焊、气焊和气割的一般规定

(1)在有焊接和气割工作的场所,必须设有消防设施

(2)严禁在储存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车辆、容器等库区内从事焊接工作

4.2气焊与气割

4.2.1气瓶的搬运与保管

(1)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放在同一仓库内。

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2)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火源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

5、钢筋加工作业

6、砼作业

6.1模板

6.1.1钢模板

(2)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转运,严禁从高处扔下。

拆卸中途停歇时,必须把活动件放置稳妥,防止坠落

(3)架设在钢模板、钢排架上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低压电源。

110V以上的照明和动力电线,不得直接勾挂或支架在钢模板上

6.1.2钢模台车

(1)钢模台车的各层工作平台,应设防护栏杆,平台三周应设挡脚板,上下爬梯应有扶手,垂直爬梯应加设护圈

(2)在有坡度的轨道上使用时,台车应配置灵敏、可靠的制动(刹车)装置,以防失控

(3)台车行走前,应将轨道上及其近旁的障碍物全部清除,行车时应有人监护,防止电源线等被压断

6.2混凝土拌和

(1)开动拌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倾倒机构是否良好。

搅拌筒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不得有异物

(2)在作业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随意让别人代替自己操作。

(3)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搅拌筒内;严禁向旋转部位加油;严禁进行清扫、检修等工作

(4)未经允许,禁止拉闸、合闸和进行不合规定的电气维修。

6.3混凝土运输

6.4平仓、震捣

(1)浇捣混凝土前,应全面检查仓内排架、支撑、拉条、模板及平台、漏斗、溜筒等是否安全可靠

(2)仓内人员上下须设靠梯,严禁从模板或钢筋网上攀登

(3)在平仓震捣过程中,要经常观察模板、支撑、拉筋是否变形。

如发现变形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指挥人员。

(4)使用电动震捣器,须有触电保安器或接地装置。

搬移震捣器或中断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震捣器的电缆不得破皮漏电。

7、高处作业

7.1基本要求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

必须系戴安全带(绳)

(4)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准掉下。

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

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8、机械作业

8.1、大型机械设备

(1)机械在运转中,禁止任何人员上下机械或传递物件

(2)推土机上下纵坡的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

8.2挖掘机

(1)夜间工作时,需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2)工作前应对发动机、传动部分、作业部分、制动部分、各种仪表和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得开始工作

(3)严禁用铲斗进行起吊作业

运输车辆未停稳,不准装车;铲斗不准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不准用铲斗推动汽车

(4)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铲斗落地

(5)严禁使用挖掘机的回转作用来拉动重物和车辆

8.3装载机

(1)严禁酒后和精神失常的司机操作

(2)装载机不能在倾斜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准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挖掘时掌子面不得留伞沿,不得挖顽石,不得利用铲斗吊重物或举人;推料时不得转向

(3)发动机未停止运转前,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

(4)夜间或在洞内作业时,机上灯光应齐全完好;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在斜坡路上停车.不准踩离合器.而必须使用制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四)、特种设备管理

1、起重机的一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相关要求

(4)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5)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装置(略)

2、压力容器

2.1、氧气瓶

(1)瓶体表面不得有裂纹等缺陷,不得有严重腐蚀或损伤

(2)禁止撞击,碰撞和沾染油脂

(3)瓶体上两防震圈应齐备,完好

(4)瓶阀完好,与瓶体旋装牢固,不漏气

(5)氧气瓶的安放与储存

1)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

与明火相距不小于10m,与乙炔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

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遮护和屏蔽措施

2)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3)要防止气瓶带电

2.2、乙炔气瓶

(1)乙炔瓶的储存仓库或储存间,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应避开放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2)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3)乙炔瓶的使用

1)乙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3)防止乙炔瓶受太阳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4)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2.3锅炉

持证上岗、照章运行、定期检验、监控水质

锅炉安全附件

(五)、用电管理

1、基本规定

1.1必须有专职电工。

1.2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1.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触电保安器,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必须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的情况出现

2、施工现场用电注意事项

2.1 用电线路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2.2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2.3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搭接,严禁超负荷用电

(六)、安全防护管理

1.安全警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安全劳动保护(略)

(七)、储油罐及爆破器材管理

1、储油罐

2、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未经专门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单独从事有关爆破工作

(八)、消防管理

1施工单位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

2各类消防用工器具设备,均应妥善加以管理。

严禁挪作它用。

并应定期检查

3职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灾害防治管理

1.洪水、大风、雷电等

2.其它(毒气、二氧化碳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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