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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生态乡建设的技术报告.docx

罗布生态乡建设的技术报告

威信县罗布乡人民政府

关于“云南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指标

完成情况的技术报告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方针,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云环发〔2009〕5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罗布乡从自身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际出发,加强生态乡各项技术指标建设,现就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数据来源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乡情简介

威信县罗布乡处于威信县中偏北部,是威信县出川的“北大门”,全乡幅员面积164平方公里,辖11个村212个村民小组,属高二半山区与干热河谷地区组成的地域。

2009年底有10718户49963人,有耕地面积53085亩,矿产资源有煤、硫、石灰石等,无烟煤贮量达25亿吨,硫铁矿0.8亿吨。

水能资源1.2万千瓦。

森林面积104165亩,森林覆盖率42%,该乡具有良好的经济、资源和环境条件。

因此,我县将罗布乡作为生态乡镇创建示范乡。

从2007年以来,罗布乡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改水改路、村落环境卫生整治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

罗布乡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10日,成立了罗布生态乡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成员由乡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了生态乡镇建设任务,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罗政发2008[27]号)。

二、编制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并认真实施

2008年5月,罗布乡人民政府与威信县环境保护局共同编制了《威信县罗布乡生态乡镇建设规划》经专家论证,由乡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复(罗人复【2008】1号)后,报请威信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罗政请[2008]24号、威政复[2008]4号),乡人民政府于2008年5月发布实施(罗政发【2008】16号)。

三、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乡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惜野生动物现象,近三年内辖区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辖区内工业企业无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90.26%;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经济社会发展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

2009年耕地总面积3539公顷,其中水田545公顷。

农作物播种面积3320公顷。

其中粮食种植2939公顷,实现粮食总产19668吨,人均有粮394公斤;全年养蚕260张,产茧8482.6公斤,创收16万余元。

落实烤烟大田面积3350亩,完成烤房改造183座,收购烟叶64.008万斤,均价6.93元,同比增加0.23元,实现产值400多万元。

全乡生猪存栏26669头,出栏29513头,家禽存栏64441只,出栏98930只,大牲畜存栏7366头,出栏2109头,肉奶蛋产量3521吨。

实现畜牧业产值4938万元,人均实现畜牧业产值930元。

2009年实现经济总收入13500万元,同比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120万元,同比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98万元,同比增长7.5%;转移农村劳动力1.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000多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5元,同比增长12%。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统计局

五、农村厕所普及率

罗布乡的经济发展水平为中等。

人们在解决温饱之后,现在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对于厕所的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罗布乡辖区内的厕所大部分均为与猪圈分离或可以及时清理的卫生厕所,截止2009年底,罗布乡单独拥有厕所,实现厕所与猪圈分离的农户数为8694户,按全乡10802户计算,完成生态卫生旱厕的建设普及率为80.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数/全乡总户数×100%

罗布乡农村生态卫生厕所数为8694户,全乡总户数为10802户,带入公式计算为:

8694/10802×100%=80.5%。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六、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农村饮用水卫生方面严格选定水源,实施自来水饮水工程,下放饮水管理权利,落实部门、人员专门管理。

目前罗布乡辖区内已普及自来水。

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区域内施用上安全饮用水的户数/区域内总户数×100%

罗布乡的户数为10802户,全乡区域内施用上安全饮用水总户数为9750户,全乡安全应用水普及率为:

9750/10802=90.26%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卫生局

七、环保村规民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乡内环境治理相关措施,为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状况,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环境权益,生产、生活环境,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建设。

罗布乡辖区内11个村分别依照有关法律及程序,已制定并发布了各村的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具体的村规民约条款见附后。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八、乡镇道路硬化率

道路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主要服务于农村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运输,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建设要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城乡结构调整,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

罗布乡把道路修建作为全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

目前,全乡村村通路率达100%,社通路达80%。

罗布乡辖区内道路总的通车里程为257公里,路面建成弹石路面的道路为206公里,现在罗布乡辖区内道路的硬化率为80.15%。

乡镇道路硬化率=区域内已完成路面硬化的道路面积数/区域内主要道路面积数×100%

区域内已完成路面硬化的道路面积数为206公里,区域内主要道路数为257公里,代入公式计算:

206/257×100%=80.15%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交通局

环境保护

九、地表水环境质量

罗布乡境内河流均属长江水系,境内主要河流罗布河按《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目前,罗布河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罗布乡集镇地表水水质均属Ⅰ类水质。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

威信县环保局

十、农村大气环境质量

全乡森林覆盖率达37%,空气清晰,自我净化能力强。

结合历年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禁止使用低质煤,对粉尘及烟尘进行严格控制等工作,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大涉农加工业污染治理,严格工地管理,控制扬尘污染。

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罗布乡大气环保质量能达到规划要求。

根据2009年监测结果显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罗布乡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

威信县环保局

十一、声环境质量

罗布乡从声源构成情况来看,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居多,其次为生活噪声。

根据2009年监测结果显示,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评价,罗布乡集镇区域环境噪声达1类标准。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

威信县环保局

十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置率

目前,罗布乡中心集镇的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全部运到了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还地使用的户数为7135户,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置率为70.89%。

罗布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

今后将加强清洁人员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合理利用已有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指标。

数据来源:

威信县建设局

十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罗布乡境内主要有一条河道,各村均有分支溪流流入主河道,随之带来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我乡地表水环境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和破坏,其中生活污水为主。

针对上述实际情况,罗布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对乡辖区内各水污染源进行治理。

1.在农村广泛开展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降低环境污染的负荷。

2.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3.出台农村排水制约措施。

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罗布乡农村排水质量能达到规划要求。

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台农村排水制约措施,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实施污水集中处理,抓实农村水源污染控制,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强化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检查,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农村排水质量,罗布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6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

威信县建设局

十四、工业污染治理达标率

罗布乡在积极发展全乡经济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狠抓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域内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一般污染源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监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同时,根据环评的要求,监督企业建设防治环境污染的设施,并做到坚持使用、及时清理维护,以确保辖区内各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在引进新项目时候严格审批,立足生态,侧重引进涉农企业,坚持高质量引进,不盲目追求投资额及税收的增长速度,对于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及技术落后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

对意向性同意的新、改、扩建项目要求其先通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杜绝新污染。

目前,全乡辖区内没有乡镇污染企业。

乡镇企业污染治理达标率=区域内污染治理达标的企业数/区域内乡镇企业总数×100%

罗布乡区域内污染治理达标的企业数为2个,区域内乡镇企业总数为2个,代入公式计算为:

2/2×100%=10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指标。

数据来源:

威信县环保局

十五、清洁能源普及率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罗布乡加大对新性能源开发,采取“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力求实效”的运行机制,充分整合各方资源。

截止2009年底,已实施沼气池全乡总户数为5410户,能源的消耗量主要以电和无污染的沼气能为主,燃料方面主要使用无烟煤。

今后,将进一步实施新能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

2009年清洁能源普及率达5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生态环境保护

十六、水土流失治理率

全乡坚持有规划、高起点、大规模、综合性方向,以小流域治理为单位的原则,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治理水土流失,通过生物、水利、农业等工程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治理。

罗布乡属北部南广河低山中度流失区,1998年全乡水土流失总面积为87平方公里。

截止2009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65平方公里,其水土流失治理率为75%。

水土流失治理率=经治理合格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面积×100%

罗布乡的水土流失面积为87平方公里,经治理合格的水土流失面积为65平方公里,代入计算为:

65/87×100%=75%

此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水务局

十七、森林覆盖率

2009年,罗布乡全乡幅员面积为164平方公里,全乡有郁闭度0.2以上的林地面积为91209亩,灌木林地,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山旁、宅旁林木面积折算为森林面积为8956亩,总森林面积为100165亩,其森林覆盖率为37%。

森林覆盖率=现有森林面积/全乡土地面积×100%

罗布乡现有森林面积60.68平方公里;全乡总占地面积164平方公里,代入公式计算为:

60.68/164×100%=37%

此项指标未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林业局

十八、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率

全乡目前有常住人口50343人,年存栏大牲畜9120头年产生粪便50278吨。

所产生的人畜粪便绝大部分已实现了回收在利用。

2009年罗布乡人畜粪便资源化率达80%(农家肥)以上。

人畜粪便资源化率=区域内已还田的粪便总量/区域内粪便总产省量×100%

罗布乡区域内已还田的粪便总量为40222吨,区域内粪便总产生量为50278吨,代入公式计算为:

40222/50278×100%=8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十九、农用化肥施用强度

据县农业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罗布乡全乡化肥施用量(折吨)为918.68吨,全乡耕地总面积为3539公顷,其农用化肥施用强度为260公斤/公顷。

罗布乡的年化肥使用量(折纯量)为918680公斤,全乡耕地面积为3539公顷,代入公式计算为:

918680/3539=260公斤/公顷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二十、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

罗布乡为配合省、市、县相关部门做好环境治理工作,以达到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品、高残留农药的目标,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了化学农药的使用量。

同时强化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在乡内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剧毒鼠药行为及流动摊位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在农药的选择方面,县农业局和乡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多种植新品种,从根源上解决高毒、高残留作物投入市场,实施无公害农作物种植。

罗布乡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8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质监局

二十一、秸秆综合利用率

罗布乡在全乡境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积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针对种植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加快,不断加强禁止焚烧秸秆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检查和指导。

扩大养殖规模,把部分秸秆被处理成青储饲料;建设节柴灶,把部分秸秆变成燃料。

将来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力争把全部秸秆处理成青储饲料,在提高秸秆利用率的同时提高秸秆利用的附加值。

罗布乡2009年全乡农作物秸杆产生量为60.46吨,秸杆饲料,秸杆还田等综合利用量为48.42吨,其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为83%。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二十二、基本农田保护率

罗布乡2009年全乡基本农田总面积为49896亩,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为49896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100%。

此项指标达到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数据来源:

威信县农业局

二十三、村民对环境的满意率

罗布乡为了总结工作绩效、了解村民对乡环境治理工作

的满意程度,在全乡开展了“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环保教育宣传”等环境保护满意率方面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0%的村民对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方面,多数村民对空气质量和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予以高度肯定,而少数村民特别是公路沿途的村民满意率较低,由于沿公路而居,车来车往,灰尘四起,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受到较严重的影响。

希望政府在控制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施工运输扬尘、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娱乐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污染。

水污染方面,大家的满意程度最高,由于乡党委、政府强化全乡水利设施,大力改造、新建水利设施,切实解决了全乡村民饮水问题和农田灌溉问题。

村民普遍认为本乡饮用水源地保护良好,全乡河流、小溪和其他景观水体水质状况令人满意,当地政府在治理水污染方面监管有力。

垃圾污染方面,由于乡党委、政府对全乡生活垃圾特别是集镇生活进行统一规划治理,公众对生活垃圾收集、对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对工业、建筑垃圾的处理效果满意率均较高。

这一结果表明本市在垃圾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村民普遍认为全乡环境干净整洁,但建筑垃圾的处理仍需加强。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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