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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帮助学院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学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学生。

具体涉及学生资助工作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和修改学院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面领导学院资助工作,审核、批准受资助的学生名单。

第四条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根据学院资助管理办法,积极、广泛宣传相关制度与政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的基础上,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系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设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分管系部奖助学金的认定和评议工作。

系部奖助学金工作小组设在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认定工作组:

系部领导任组长,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等任工作组成员,负责奖助学金工作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

以年级为单位,学生管理人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奖助学金工作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二章资助类型、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资助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根据学院招收学生的层次和上级管理部门的不同,具体分为以下几种资助:

(一)单位机电学院三年制统招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单位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部分统招生。

2.资助标准具体分为两档: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3.申请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

(6)孤残学生;

(7)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

(8)少数民族家庭贫困学生;

(9)烈士子女;

(10)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

(1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13)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4)其它(注明详细原因)。

4.需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高等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高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助学金申请表的背面);

(3)《高等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4)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如:

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等)。

(二)单位机电学院五年制高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单位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部分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3.申请资助条件:

陕西省43个贫困区县农村户籍(不含县镇)、其他区县农村户籍(含县镇)及城市户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按照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人数的20%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

(1)孤残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

(3)少数民族家庭贫困学生;

(4)烈士子女;

(5)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8)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需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助学金申请表的背面);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4)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如:

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等)。

(三)单位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单位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部分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3.申请资助条件:

陕西省43个贫困区县农村户籍(不含县镇)、其他区县农村户籍(含县镇)及城市户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按照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人数的20%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

1.孤残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

3.少数民族家庭贫困学生;

4.烈士子女;

5.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8.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9.需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单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助学金申请表的背面);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

(4)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如:

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等)。

(四)单位机电学院五年制高职免学费补助

1.资助对象:

单位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部分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3600元。

3.申请资助条件:

在校生中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户口学生人数的15%确定。

4.需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院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免学费申请表的背面);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五)单位免学费补助

1.资助对象:

单位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部分学生。

2.资助标准:

高级工每生每学年3600元、中级工每生每学年2800元。

3.申请资助条件:

在校生中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户口(含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户口学生人数的15%确定。

4.需提交资料(一式一份):

(1)《单位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2)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统一复印在免学费申请表的背面);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加盖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精准资助

1.单位机电学院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

资助对象:

在单位机电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包括:

(1)单位机电学院三年制统招高职生;

(2)单位机电学院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学生(前三学年);

2.资助条件。

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3.精准资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院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1)单位机电学院三年制统招高职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其中3500元为国家助学金,差额的2500元由学院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2)单位机电学院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的助学金(限陕西省户籍)。

4.精准资助工作程序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1)对于在校就读的学生。

各系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属于三年制高职的学生,如无法在《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的,需要如实填写《高等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并持该表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部门签字盖章。

(简称《证明表》);属于五年高职的学生,发放《中职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简称《评议表》)。

学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证明,新学年开学时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或《评议表》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及系学管要认真核实。

(2)对于当年录取的新生。

招办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证明表》(单位机电学院三年制统招生)、《评议表》(五年制高职生)及相关情况说明。

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未在《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入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或《评议表》)。

系部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均应在班级、系部、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如无异议,确定最终建档名单。

(七)单位建档立卡精准资助

1.资助对象:

在单位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不含单位机电学院统招高职、五年制高职学生)。

2.资助条件。

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

由学生持相关证明,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申报、领取。

4.精准资助工作程序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对于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本人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开具《学籍证明》,并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申请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八)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

1.资助对象:

单位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2.补偿资助标准:

按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3.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复印件;

③审核盖章后《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在校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②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③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3)退役复学学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①《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②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复印件;

③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

第六条同类国家资助不可重复享受。

第七条不能或不优先享受国家资助的详细情况,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章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评审

第八条国家资助按学期申请和评审。

第九条政府下达国家资助财政预算和资助名额后,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需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相关信息,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生申报、进行评审,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十条国家资助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第四章附则

第一十一条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院长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权责清单

附件2: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附件3:

《高等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附件4:

《单位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

《单位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6:

《高等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附件7:

《中职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

附件1

权责清单

序号

管理事项

各系部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1

制定和修改学院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编写

制定

2

宣传相关制度与政策

实施

负责

3

学生资助申报、发放

实施

负责

审批

附件2

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1.控制目标

阐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程序,旨在帮助学院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学发展。

2.流程图

3.流程说明

编号

流程步骤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编号

流程步骤描述

输入/输出文档

01

上级部门下发年度工作安排

教育主管部门/

 

C01

流程开始

【C01】

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有:

负责学生处工作的主管领导,学生处处长,各系系主任,各系学生管理干事,奖、助学金管理干事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陕西省学生奖助学金政策要求,下发年度工作安排(文件)

 

输入:

工作安排

 

02

制定下发学院年度奖、助学金工作

学生处/奖、助学金管理干事

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院年度奖、助学金工作,学生处奖、助学金管理干事下发至各系室

输出:

《年度奖、助学金工作安排》

03

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评议,收集学生申报材料并审核

系室/班主任

班主任在班级内开展资助评议活动,将符合要求的学生资料收集整理、并初审后,上报系、室学生管理干事

04

系室审核、统计后公示名单

系室/学生管理干事

C02

【C02】

系室学生管理干事审核班主任上报材料,统计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并进行名单公示

输出:

《系室受助学生汇总表》

《系室公示资料》

05

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复核、汇总

学生处/奖、助学金管理干事

C03

【C03】

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复核资料,将各系、室所上报名单汇总后交学生处处长审核

输出:

《学院受助学生汇总表》

06

学生处长审核、抽验

学生处/学生处长

C04

【C04】

学生处处长依据《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审核,抽验系室公示记录后签字上交

07

学院审核、盖章,学生处报送

领导部门/奖助学金领导小组

C05

【C05】

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核,院办公室盖章后,由学生处奖、助学金管理干事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08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下拨资金

上级部门/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部门审核后确定名单,进行资金拨付工作

 

09

学生处组织发放资金

学生处

C06

【C06】

学生处造表,交财务处进行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流程结束

《奖助学金发放》

4.风险控制矩阵

目标编号

控制目标

风险编号

风险描述

控制措施编号

控制措施

缺陷编号

缺陷描述

T01

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可以顺利开展,资助金可以及时发放

R01

奖、助学金管理干事理解上级文件有误,导致学生资助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C01

奖、助学金管理干事认真理解上级文件,全面理解上级工作要求。

 

 

系室学生管理干事审核资料有误,导致学生资助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C02

系室学生管理干事审核认真班主任上报材料,统计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并进行名单公示

 

 

奖、助学金管理干事复核资料有误,导致学生资助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C03

奖、助学金管理干事认真复核资料,将各系、室所上报名单汇总后交学生处处长审核

 

 

学生处长审核资料有误,导致学生资助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C04

学生处处长依据《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审核,抽验系室公示记录后签字上交

 

 

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核资料有误,导致学生资助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C05

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核,院办公室盖章后,由学生处奖、助学金管理干事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学生处造表有误,导致学生资助金无法正常发放。

C06

学生处造表,交财务处进行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流程结束

 

 

附件3高等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毕业

学校

家庭

人口数

家庭

类型

□孤儿□单亲□残疾□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家庭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有关信息

家庭年收入(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其他情况: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

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

可复印。

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院。

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附件4:

技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名称: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专业

□涉农□非涉农

年级

班级

入学

时间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村□县镇

□县城□城市

主要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

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

   签字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同级资助部门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

(请在该表后面复印受助学生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另附页)

附件5

单位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学院名称:

学院(春/秋)级专业班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生照片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家庭联系电话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

经济

状况

家庭人口总数

 

主要收

入来源

 

家庭人均年收入

 

家庭详细住址

 

邮政编码

 

户籍性质口农村农业户口(含县镇户口)口非农村农业户口

申请免学费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

年月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请在该表后面复印受助学生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另附页)

附件6高等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学院: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生类别(打√):

新生□在校生□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均

年收入

高中

毕业学院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省市县(区)镇(街道)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座机(含区号):

手机: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联系电话

学院审核意见(在校生填)

该生系学院在校学生,根据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相关政策,请协助查询该生家庭建档立卡信息。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年月日

县(区)扶贫办

审核意见

经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验,该生系我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具体信息如下: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脱贫状态:

□未脱贫□脱贫□返贫脱贫年月: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办公电话:

负责人签字:

审核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用于普通高校学生申请精准资助。

可复印。

请如实填写。

请到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核实、盖章后,交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7

中职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

学院:

年级:

班级:

学生

基本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信息

□城镇□县镇非农□农村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

状况

家庭

经济

信息

家庭人口数:

;赡养人口数: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类型:

家庭欠债金额(元):

;欠债原因:

本人是否残疾:

□是□否;残疾类别: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其他残疾;

是否单亲家庭子女:

□是□否;父母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是□否;

是否孤儿:

□是□否;家中是否有大病患者:

□是□否;

是否残疾人子女:

□是□否;是否烈士子女或优抚子女:

□是□否;

是否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是□否;是否低收入家庭:

□是□否

家庭是否遭受自然灾害:

□是□否;自然灾害具体情况描述:

家庭是否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是□否;突发意外事件具体情况描述:

是否五保户:

□是□否;是否低保户:

□是□否

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

该生家庭经济是否困难:

□是□否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该生家庭目前是否是城镇低保家庭:

□是□否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

该生家庭目前是否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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