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391336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规划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发展规划

来源:

科技部 2013年12月10日 14:

08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 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围绕实施《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北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结合我省科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科普事业发展现状与需求

“十一五”以来,我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科普工作方法,丰富科普内容,完善科普政策法规,全省科普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全民科学素质日益提升,科普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科普能力建设取得很大进展。

河北省科普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科普投入不断增加,科普队伍基本稳定,建设和认定了一批省市级科普基地和行业科普基地,设立了河北省科技计划科普专项,启动了“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工作。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科技馆和科技博物馆21个,10米以上科普画廊5964个,展厅面积5万平方米;非场馆类科普场地1217个,比2006年增加了603%;国家级科普基地24个,省级科普基地92个,分别比2006年增加了120%和64%;城市社区科普活动专用室2075个、农村科普活动场地2.45万个;科普经费筹集额达到2.2亿元,人均科普经费0.64元,比2006年增加68%;共有专兼职科普人员36631人,其中从事科普资源研发人员新增了600余人;注册科普志愿者43857人;每万人口中拥有科普人员5人。

(二)科技活动成效显著。

全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事件、重要科普活动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每年参加科技活动周的人数超过400万人次,举办重大科普活动千余次。

每年度举办的各种类型科普(技)讲座、展览和竞赛4万次,参加人数1400万人次。

农业科技活动开展广泛。

围绕畜牧、林果、蔬菜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全省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3525人,进驻到3112个村和327个企业;建设农业科技传播站101个,县级以上星火科技信息中心74个、乡村农业信息服务站6000多个,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1.3万个,直接服务农户100多万户;举办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培训每年3.7万次,惠及人数600万人次。

建立妇女科技乡村(社区)女校2万多所,指导培训妇女100万人次。

全省职工科技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十一五”期间,开展岗位创新和群众性创新活动,建立省市级创新工作室960个,实施合理化建议8万多件,取得技术发明、革新成果1万多项,开展不同类型技术培训班20万期次,受训职工1000多万人次,参加技能比赛职工达1200多万人次。

(三)公众科学素养水平逐年提升。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营造了“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科学素质行动氛围,大联合,大协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十一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

据2010年6月份开展的第二届河北省公民科学素质调查显示,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已达3.3%,较2005年提高1.28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数0.03个百分点。

(四)科普工作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建立了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了特约信息员,共同商定全省年度科普重点工作和科技活动周等重大事项,形成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体决策、有关职能业务部门及各设区市协调联动的科普工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建立了实施全省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的保障体系和工作体系。

进一步增强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

(五)科普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意见》、《河北省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创建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推动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

省科技厅出台了《河北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办法》、《河北省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科普专项管理办法》等政策和文件,为全省科普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为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和深入做好科普工作奠定了基础。

进入“十二五”,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体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对社会的全方位影响力更加深刻和广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革和改善,使公众对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和科学方法的需求不断增长并日益迫切。

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我省科普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

科普人员总量少,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科普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普场馆数量少,作用发挥不足;科普投入渠道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科普原创能力不足,科普资源尚未形成有效的共建共享机制,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需要加强;科普产业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科普市场运行机制等等。

我省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科普事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营造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中心,逐步建立有效运行的科普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丰富整合全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鼓励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设和形成我省与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基本满足公众科普需求的宏观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促进河北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在全省建设完善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培育创作一批优秀科普作品,建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构建起有效运行的科普传播服务网络,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更加广泛,科普投入大幅增加,科普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和加强,公民科学素质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具体目标:

1.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到2015年,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5%,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2.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通过新建、扩建或改建,力争全省各设区市拥有1个以上科技馆或科技博物馆,国家级科普基地总数争取达到50家,省级科普基地总数200家,市县级科普基地总数500家,县市区10米以上科普画廊达到8000个,城市社区科普活动专用室3000个,农村科普活动场地2.5万所,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

完成一批重点科普原创项目,构建科普资源的集成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及科技型企业达到200家,初步实现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

3.提高科普传播能力。

全省广播电视科普节目播出时间不低于总播出时间的3%,科普出版物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有明显增长,科普传媒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4.增加科普经费投入。

全省人均科普专项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县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科普专项经费,到“十二五”末力争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5.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专兼职科普人员达到4万人,注册科普志愿者达到5万人,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动态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我省科普工作重点实施以下任务:

(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按照《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11-2015)》,周密部署,细化安排,完善政策保障,创新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

采取不同的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和不同的培训教育方式、方法,切实组织实施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科学素质行动”等规划内容。

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和科普宣传、科技教育、科技培训,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增强公务员终生学习和科学管理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将科普教育内容纳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培训工作,通过职业培训和科普教育活动,使从业人员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要求;提高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开展经常性的群众科普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生活能力、应急避险能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1.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

发挥现有科普基础设施和基地的作用。

科技场馆要不断创新和丰富科普服务形式及内容,提高科普设施的使用效率,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和服务效果;省级科普基地应加强自身建设,组建专兼职科普团队,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注意发挥农业、环保、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等现有行业科普基地及基层科普设施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社区科普活动专用室、农村科普活动场地等基层公共科普设施的作用,为公众参与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场地。

建设一批重要的科普基础设施和基地。

“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科技馆、科学技术博物馆、青少年科技馆站等科普场馆,推动各市将科技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全省各设区市拥有功能齐全的科技馆或科技博物馆。

进一步加强科普画廊、城市社区科普活动专用室、农村科普活动场地等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确保我省科普基础设施有较大发展。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建设各种类型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

支持各行业部门发挥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行业科普基地。

鼓励中小学建立科技书屋、科技角等科普设施。

在省会和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将科普展览、教育、宣传、培训、信息传播等功能集为一体的“科普中心”。

鼓励发展基于网络的虚拟科技馆,以科普动漫、科普游戏、科普视频等新形式,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探索建立以科技馆、科学技术博物馆、青少年科技馆站等为核心,以一批行业特色或产业特色的专题性科普场馆(展厅)为辅助,以科普基地为基础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科普专项平台的引导作用,实施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工程。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科普资源的开发原创工作,对我省科研成果、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路线图等现代科技新知识等进行筛选,选择适合作为科普资源的进行研发转化,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自有科技资源进行梳理转化,创新和增加科普资源,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进程。

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建立科研与科普的结合机制,对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的单位和工作者,在科普的责任和义务上做出明确规定,在科技项目立项时提出科普要求,在项目验收时,检验科普成果及社会效应。

3.繁荣科普作品创作。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围绕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等热点问题以及科学技术新发现、新成就,创作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原创图书、电子出版物、科普影视、科普动漫作品;研发具有科学认知体验的,融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的科普展教品;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专业科普展厅,不断提升科普产品的供给能力。

(三)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1.建设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平台。

依托省级科普网站,实现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建科普网络资源的链接,建立数字化科普资源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建立科普资源库,构建科普资源“超市”,提供数字化科普资源信息检索和服务,畅通科普资源流通推介渠道。

2.建设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传播平台。

定期将我省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成果、自然基金成果,以科普的形式集中展现给公众。

鼓励市级以上承担与民生相关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及时把科学技术创新成果向公众传播。

3.推动有条件的科技研发企事业机构向公众开放。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推动青少年宫、文化宫、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场地增加科普教育展示内容,提高设施服务利用率。

4.加强科普资源共享与服务。

鼓励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科普资源展示交流推介活动,建立科普场馆资源开发、流动、协作的运行机制。

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和科普作品的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5.加强科普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普交流活动,推动河北省科普基地联盟和其他资源共建共享组织的建立,发挥地缘优势,促进京津冀科普工作的交流和科普资源共享,加强与各省市之间的科普交流与合作。

(四)提升传媒科普传播能力

1.加强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推动在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设立科普专题、专栏或频道,设立科技专家与公众见面交流、互动的节目,释疑公众关心的科技热点、难点问题。

逐步提高编创水平,打造和形成一批省、市、县各层面上的科技宣传和科普教育的精品节目,增加播出时间、版面,加大播出强度。

2.发挥新兴网络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作用。

丰富完善科普专业门户网站;鼓励省内重点网站开设科普专栏,创建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的科普栏目;鼓励和支持手机报、移动媒体等新媒体开设科普专栏或科普频道;利用科普导航、资源搜索、微博、楼宇传媒、微信等方式为公众提供学习交流新途径。

3.拓宽科普出版物的发行渠道。

支持农村书屋建设,与中小学图书馆配合开展科普图书进校园活动,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的发行工作。

4.建立应急科普宣传机制。

根据应急科普工作需求,建立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普引导机制,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编制应急科普宣传实施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专家讲座、技能培训、展览、体验演习等不同科普活动,提高应急科普宣传服务能力。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1.组织开展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组织开展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国家、省重大科普示范活动,抓好重大科普示范活动与科普品牌建设的结合,各市县要结合开展重大科普示范活动,创建本地区具有连续性和较大影响力的科普精品活动,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创新科普活动形式,注重科普活动实效,发挥好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的科技服务社会、惠及民生作用。

2.加强农村科普工作。

做好农业科技工作与科普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传播站、科普大篷车、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中心、乡村农业信息服务站、乡村女校的作用,有效整合农村科普力量,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科普工作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以普及知识、更新观念和传授技能为重点,加强对贫困、边远地区农民群众的科普服务工作。

3.广泛开展创建科普示范城区、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社区、科普楼院和科普家庭等活动。

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科普需求。

4.开展专题科普宣传和培训服务活动。

加强重大科技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众素质提高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新科学、新技术、新知识的认知水平。

5、积极开展各行业不同类型的科普活动。

鼓励创新方法的普及和应用,建设职工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小发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创新活动;举办学生发明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结合“妇女之家”、“乡村(社区)女校”,在妇女群众中开展科技普及与宣传活动;以社会科学普及周为平台,组织社科专家学者深入农村、工厂、学校、社区,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普及法律、经济、金融、税收等知识;依托科技馆、科普基地、自然、文化类旅游景点等场所,设计开发科普旅游线路,开展科普旅游活动。

6.开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科普活动。

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方面,组织地震、气象、火灾、洪灾、台风等灾害预警方面的科普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环境与气候变化方面,大力宣传普及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等基本知识,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健康与公共卫生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流行病预防、心理健康、职业病防控、戒烟禁毒等方面的科普活动,提高社会公共卫生和公众健康水平。

(六)鼓励科普产业发展

1.顺应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形势,推动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鼓励科普产业的发展。

研究制定促进科普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营造科普产业发展政策环境,鼓励按照市场机制兴办科普产业。

2.积极探索科普产业发展途径,扶持具有较强实力和规模的科普展览、设计制作公司及科普基地,以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科普产品的市场开拓,促进科普展教品、科普影视动漫、科普玩具、科普游戏、科普旅游等经营性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3.鼓励科普产业的产品创新、形式创新和业态创新,促进科普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提升科普产业发展水平和科普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科普产业发展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加强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市、县以上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促进本地科普事业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制定落实本区域科普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科普经费,制定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科普工作。

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体系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全面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及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科普工作政策法规体系,修订完善《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切实履行《科普法》赋予政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结合省科技进步督察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加大科普投入力度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市、县应安排专项科普经费,用于支持科普原创、科普基地、科普统计、科普重点活动补贴经费等。

科普经费增长幅度要与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幅度相适应,逐步缩小我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科普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捐赠和资助,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和捐赠,以多种形式兴办科普事业,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主体,享受科普优惠减免税收政策。

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财政科普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确保科普经费用于科普事业发展。

(三)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动态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对科普专兼职人员的培养,提高科普工作者驾驭科普工作的能力、创新服务的能力,提高科普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能力。

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科普传播、科普创作和理论研究的创新型人才,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科普或科普传播等专业选修课,开展职业化、专业化科普人才的培养。

有计划地定向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面向科普管理工作者、科技场馆的展览、设计人员、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讲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鼓励科技工作者和有技术特长的各类劳动者投身科普事业,不断壮大由科技工作者、教师、新闻工作者、大学生群体、农村科普带头人等组成的科普专家服务团和科普讲师团等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离退休老专家、老教授和有一技之长的离退休人员发挥专业和技术特长,积极参与科学教育、科技传播和科普普及工作。

重视和解决科普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及待遇等方面的特殊问题,进一步稳定科普人才队伍。

(四)建立科普监测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

 

构建科普统计及监测评估体系,各市县应加强领导,稳定科普统计人员,安排科普统计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全省科普统计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科普统计数据,运用河北省科普能力指标统计评价体系,对各设区市的科普经费、科普设施、科普活动等情况进行信息分析、统计监测,对各设区市的科普能力建设的程度和水平做出评估和分析,对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开展的科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制定完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考评制度,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监测体系,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进行监测评估,根据国家制定的公民素质基准,对我省公民素质进行评估。

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吸引和鼓励科技人员和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定期表彰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科普工作者,逐步将优秀科普原创成果纳入省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使科普资源研发人员获得与科技研发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

逐步建立科技信息发布制度。

鼓励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加强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传播服务工作,科学家、科技团体、科研机构要积极地以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向公众传播科技知识与方法。

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局性和区域、行业的各类科技活动,广泛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加强对开拓进取创新精神的宣传,启迪公民的创新思维,激发公民的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实践、尊重创造的良好创新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