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计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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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计划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

建设实施案(试行)

为加强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工作,根据原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及《市危急重症孕产妇管理救治实施案》、《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会诊及抢救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建设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以下称“中心”),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建章立制和明确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妇产科应急救治能力,以期达到更加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急危重症孕产妇,确保母婴安全,持续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

二、适用围

在县域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组织架构。

为提高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保障急危重症孕产妇获得及时有效救治,成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院急救专家组,分别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及县域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出诊、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评估等任务。

(二)明确岗位职责。

为提高协作意识和救治水平,建立院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协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医疗、医技、药剂及职能部门职责,强化院合作救助力度,形成“多科合作、全院联动”的救治响应机制、协作机制。

(三)梳理工作流程。

为使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科学有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运流程”、“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流程”、“产科新生儿科协作流程”等各项工作流程。

(四)配套工作制度。

为使多科室协作意识和上下联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建立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抢救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急救演练制度、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物资保障制度及质控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数量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亦随之明显增加。

医院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既是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更是通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危急重症孕产妇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救治,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保障医疗安全的一项有效重要措施。

全院上下尤其是相关科室及人员,要充分认识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目的意义,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规和流程,充分履职尽责,为“中心”建设做出应有努力。

(二)加强调度检查。

“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强化工作调研,及时掌握“中心”运行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切实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质量控制组要制定质控标准,认真抓好质控工作,定期分析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三)落实奖惩措施。

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规和流程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切实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对履职尽责并做出积极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失误和医疗责任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科室和个人,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2、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工作制度

3、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流程

 

二〇一九年四月日

 

附件1: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主要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xx同志兼任副主任,xx同志为办公室秘书。

工作职责:

(1)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规划、工作职责与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母婴安全协调机制,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指导和参与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工作;

(4)负责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提供人力与物力保障;

(5)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监督院前、院急救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6)解决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市中心血站和“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7)定期开展辖区孕产妇救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辖区产科人员的进修学习工作;定期开展科室医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培训;在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定期开展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治应急演练;

(8)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质量控制与改进。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秘书:

工作职责:

1、在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专业应急抢救工作;

2、按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调派,在接到急救任务后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施救,保证抢救时间和施救质量;

3.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专家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工作,临时外出应做好二线排班;

4、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做好抢救程序的实施和协助工作;

5、参加抢救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救治工作的专业性和顺利进行;

6、抢救过程中,如需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支持,报请医务部和分管院长同意后及时与相关专家联系,进一步讨论、完善制定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案;

7、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三、急危重孕产妇救治质量控制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组织对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病例救治情况,如急救总人数、救治成功率、死亡率等进行总结分析。

2、组织对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提出奖惩措施。

3、对中心运行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有制度不执行等问题提交急危重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救治中心领导小组解决。

附件2: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制度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妇产科在产前检查时,应认真筛查高危因素,并进行高危评分。

2、对高危妊娠者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定期追踪复查,并坚持反馈、报告制度。

3、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诊治困难者应住院治疗。

   

4、凡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适时终止妊娠。

二、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有救治能力的人员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组建由产科、妇科、科、外科、儿科、ICU、麻醉科等专家组成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抢救专家组在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第三条 医院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第四条 任医务人员发现有危重孕产妇时,应立即联系妇产科,并报告医务部或分管领导,妇产科应立即启动响应机制,投入抢救工作。

医务部或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调解决抢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五条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做好各项抢救记录。

第六条抢救工作实施中,要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不需要转诊的,由医院继续组织力量抢救;如病情重危,需要其他医院支援或转院的,按照转院规定和流程转诊。

第七条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三、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一)妇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畴:

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重并发症、院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妇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妇产科举行,同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与。

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或相关人员参加。

需多科室联合讨论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部同意,由医务部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相关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案。

讨论由主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五)妇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容包括: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讨论记录的主要容整理后附病历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四、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一)救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急救演练。

(二)医师主要培训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等。

(三)护理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常用急救技术、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三)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结束后组织考试。

(四)定期组织急救医疗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附件3: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危重孕产妇就诊

或120送来

初步判断病情

生命体征监测

开通静脉通道、吸氧、心电监护

按病种启动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请产科急会诊,必要时请超声医师做床旁彩超,做好术前准备抽血化验

报告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

组织妇产科急救小组成员救治

 

向家属交待病情

及签危重通知单

医生记录抢救病历

护士记录抢救项目清单

追踪化验单、超声检查结果

进一步评估确定治疗案

收入产科病房,继续抢救治疗

 

直接进手术室

 

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流程

 

一般(本院能处置)

科主任批准,家属同意,决定上转

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指导治疗

到达后与接收医院办理好相关手续

科室安排护送人员,

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准备必要的抢救物品

及转诊资料

报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派车

联系上级医院

留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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