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349841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18.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docx

合规性检查评价记录

JL:

评价人:

***20**.11.12

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名称

要求内容

遵循情况

评价结论

符合

不符合

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噪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七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公司按照GB/T24001:

2016/ISO14001标准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了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并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了环境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了预防和控制。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排污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进行了申报登记。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三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按照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对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排放。

对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排放。

在生产、维修过程中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对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要求进行排放。

 

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

在维修、清洗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按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进行了申报。

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生产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生产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生产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在生产、维修、清洗过程中使用产生噪声小的设备,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生产噪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生产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生产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水、电、油、原材料等的消耗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第二十一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

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第四十条 各行业应当制定行业节能技术政策,发展、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限制或者淘汰能耗高的老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公司的车辆及时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公司制定了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原材料和办公用纸的办法。

并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

用水、用电、用油都做到了计量管理。

本公司所进行的建设符合当前的节能技术政策。

 

 

电的消耗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约用电,是指加强用电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电措施,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提高能源效率和保护环境。

第十一条电力用户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条款,积极采取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环境允许的节约用电措施,制定节约用电规划和降耗目标,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公司制定了节电办法。

并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并每天检查用电情况。

 

 

潜在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一条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公司制定了防火预案,建立了义务消防队。

在生产过程中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公司制定了防火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潜在火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剪切、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没有此情况发生。

进行焊接、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没有此情况发生。

公司建立了义务消防队。

 

 

潜在火灾

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5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与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任务。

第10条:

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11条:

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15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第21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法规培训。

生产现场制定了防火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废气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按照限制要求进行外排。

废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4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企业的生活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

第8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提交《排污登记表》

第22条: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要求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别

昼间

夜间

55

45

60

50

65

55

70

55

严格按照厂界噪声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