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有孚新论.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6325307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9.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周易》有孚新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周易》有孚新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周易》有孚新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周易》有孚新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周易》有孚新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周易》有孚新论.docx

《《周易》有孚新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周易》有孚新论.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周易》有孚新论.docx

《周易》有孚新论

周易》“有孚”新论

Anewviewontheterm“youfu”intheZhouyi

XIEXiang-rong

(School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UniversityofHongKong,HongKong,China)

Therearevariousargumentsontheexplanationsoftheword“youfu”intheZhouyi.Sinceithadneverappearedinotherclassicsanditsmeaningisdifficulttounderstand,consensusonitsrealmeaningshasnotbeenreached.Thispaperarguesthatthecharacterfushouldbeinterpretedasbao保(lit,guarantee)byitsgraphicalform,

pronunciationandsemanticmeaning,thedivining

terminologiesandsacrificialcultureintheShangandZhoudynasties,examplescitedfromtheliteratureinthe

pre-Qinperiod,aswellastheimagesofrelatedhexagramsandtheirexplanations.

“《易》本卜筮之书”(第2181页)[1],书中之卦爻辞,多系有“吉”、“凶”、“悔”、“吝”、“利”、“厉”、“咎”、“孚”等断占辞,指示休咎意义。

当中,尤以“孚”之确诂,最堪讨论。

“孚”,通行本《周易》共42见,其中26处作“有孚”(第

540-541页)[2];竹书本《周易》共12见,其中7处作“又孚”(第366页)[3]。

“有孚”,乃《周易》卦爻辞常见之占筮用语。

“有孚”一词,未见于他经,其义不易索解,历来聚讼纷纭。

传统注家多依《易传》,释“孚”为“信”,取诚信之义,魏王弼(226-249)、唐孔颖达(574-648)、宋朱熹(1130-1200)等皆如是。

近人高亨(1900-1986)在《周易古经今注》1947年版中,一反传统说法,谓“孚”有四义:

“周易孚字……,其义有四。

……当读为浮,而训为罚。

凡言有孚,皆谓有罚,此一义也。

……借为俘,此一义也。

……当训诚,此一义也。

……借为?

剑?

训为引,此一义也。

其字虽同,而义则殊。

”(第20-21页)[4]惟此书1957年再版时,高氏却修正前说,认为部分卦爻辞之“孚”字若训为“俘虏”,于义更胜(注:

高亨:

“专就这一册《周易古经今注》而言,我提出许多新的见解,其中有的见解直到今天,我还认为不差;有的见解,我已经认为应该修改。

例如:

需、讼、比、小畜、泰、大有、随、观、坎、大壮、家人、解、损、益、萃、井、革、丰、兑、中孚、未济等卦都有‘孚'字,我都读为浮,而解做罚,现在看来,有些读做俘虏之俘,是更好的。

可惜我现在没有时间,不能加以修改。

这要请求读者的原谅。

”参氏著1957年版《周易古经今注》第6页《重印说明》。

)。

训“孚”为“俘”,非始于高氏,李镜池(1902-1975)尝详论之曰:

郭沫若同志说:

“古金文俘字均作孚。

”俘是后起字,从爪从子的孚,俘虏之义已明,只因“孚”字后来引申为孚信,另作

俘字,本义反晦。

在《周易》,孚字凡三十多见,大多数应作名词或动词俘虏解,作别义的很少。

(第184页)[5]

无论以“诚信”或“俘虏”释“孚”,均间有难通之处,于是部分注家乃采随文释义之法。

吴汝纶(1840-1903)《易说》谓:

“孚之为信,雅诂也。

《易》文之孚则随文为义,不专训信”,并释孚有“?

辍?

(采色)、“验”、“信任”、“孚甲”、“合”、“信”、“躁”诸义(第48-49页)[6]。

何新先生《大易新解》则曰:

孚之本义乃为俘获,字象以爪抓小子之形。

但参以文义,则意义殊为多歧。

大略有:

1•有孚,有灾象。

孚字通?

「郑玄说:

“?

T者,为人物灾害之神也。

”(《郑学丛著?

郑雅》)又可训罚,训祸。

2.有孚,孚可读否,读痞。

“痞,闭也。

血气闭塞不通,以致内痛也。

”(同上)有孚即有疾也。

3.孚可通覆,通弊,“败也。

”(《礼记?

王制》郑玄注)

4.孚可读复,“归也”,“反也。

”(《郑学丛著?

郑雅》)变也。

5.孚可训福,又可训成,而有美满之义。

(第38-39页)[7]

案“孚”之确诂,宜综合字形、字音、字义诸方面考虑,如

轻言通假,一字多训,则颇有随意训诂之嫌。

《说文》训“孚”为“卵孚”,引申为“诚信”(注:

许慎《说文解字》:

“(孚),卵孚也。

从爪,从子。

一曰:

信也。

徐锴(920-974)曰:

“鸟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

鸟?

恒以爪反复其卵也,芳无切。

”标点为笔者所加。

)(第63页)[8],其中不无可议之处。

于省吾(1896-1984)尝据其字形非之:

说文:

“孚,卵孚也,从爪子。

一曰,信也。

”说文系传:

“鸟抱恒以爪反复其卵也。

”段注:

“通俗文卵化曰孚,方赴反。

广雅孚,生也,谓子出于卵也。

方言鸡卵伏而未孚。

于此可得孚之解矣。

”按许氏之说和后世的注释,都失之于牵强。

典籍中从没有单言子指鸡之子言之者。

说文系传附会许说,以爪反复其卵为解,那末,为什么不从卵而从子呢?

段注引广雅训孚为生,以为子出于卵,那末,为什么不从?

R(甲骨文雏作?

R)而从子呢?

而且,子出于卵,已经完成了孚化的过程,则又和系传以爪反复其卵之说相矛盾。

(第299页)[9]何新先生则从字源论之:

旧释孚字义为信,乃极不明本源之论。

孚字与符音近义通。

符,即虎符,用兵之印信也。

以故可借为符字,而有信用之义。

但此非本义,在《易经》中亦无义可当。

旧注多谬言也。

(第39

页)[7]

案:

《说文.爪部》:

“(孚)……一曰信也。

”(第63页)[8]又《竹部》:

“(符),信也。

”(第96页)[8]“孚”、“符”声

义皆同,何氏所论或不无道理,可备一说。

据《》九四爻辞:

“闻言不信。

”(第104页)[10]《困》卦辞:

“有言不信。

”(第108页)[10]经中本有“信”字,何必再借“孚”为“信”?

又如《左传?

庄公十年》: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第147页)[11],“孚”、“信”既于同句并举,其义理当有别,以“信”释“孚”,颇值商榷。

至若释“孚”为“俘虏”,亦有不妥。

臧守虎先生《卦辞“朋”、“孚”考》据字形非之:

训“孚”为“俘”显然是据形释义:

以“(爪)”代手,以“子”代人,以“人用手抓小孩子”为“孚”之本义,引申之凡指捕人。

果真如此,则“孚”为何不直接“从人”而“从子”呢?

……古代俘虏的用途不外有二:

用作奴隶,或用作祭祀时的人牲。

无论作何用,都没有舍成人而取小孩之理。

(第39页)[12]王建慧女士亦指出:

金文“孚”字凡二十七见,无一可作名词“俘虏”解(注:

金文“孚”字之用例与解释,详参周法高(1915-1995)主编:

《金文诂林》第4册(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1974年),卷3下第384-390页(总第1542-1548页)。

);在现存典籍中笔者也找不到“孚”作“俘虏”解的例子,可见以上诸家说法(引者案:

主张释“孚”为“俘虏”者)纯出自臆测。

(第49页)[13]其说甚是。

案训“孚”为“俘虏”者,大致将“有孚”之“孚”视作名词,却又将独用之“孚”视作动词,引申作“有所获利”或“捕获”[14]。

惟《周易》本有用“获”字者(如《随》九四、《无妄》六二、《离》上九等),实不必再借“孚”作“获”也。

为合理释“孚”,部分学人尝另立新说(注:

“孚”义除本文所引者外,近年又屡有别解,如杨吉德先生《周易卦象与本义统解》云:

“‘孚'是指学走路的孩子。

用在卦爻辞中,泛指年龄较小的孩子,有时也指其它幼小的事物,如‘豕孚'、‘孚乃'等。

总之,‘小'是孚的主要字义。

”其说以“小孩”释“孚”,证据不足,恐难服人。

其它相关主张,多为臆测,于此不赘。

杨说可参氏著:

《周易卦象与本义统解》(济南:

齐鲁书社,2004年11月),第146页。

)。

如黄凡先生释“孚”作“符合”:

《说文?

爪部》:

“孚,一曰信也。

”《说文?

竹部》:

“符,信也。

”《正字通?

子部》:

“孚,合也。

”……“符”正有符信、符节、符合、符号等义。

或古说“孚”为“信”,正指符信、符合。

而后人误说为诚信之信。

……《周易》中的“孚”及“有孚”,大部分可用“符合”来解释。

(第107-108页)[15]

赵建伟先生释“孚”作“验”或“兆”:

《易》中的“孚”字应该是“孵”字的假借,《说文》对“孚”字的解释其实是在解释“孵”,这恰是《周易》中“孚”字的意义。

徐锴《说文系传》:

“孚,卵孚也。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据玄应书补“即”字,谓“孚,卵即孚也,一曰信也。

”卵将孵化是其本义,卵之必然孵化为鸡,故有信验之义,此为其引申义。

……卵将孵化,表明事物之征兆,因此“有孚”可以解作筮得卦兆、事物的征兆及迹象等义。

此是其一义。

卵已孵化,表明事物之征验(引者案:

当为“征验”)、结果、报应、应验,这是它的第二种用法。

……总之,“孚”或“有孚”一为占辞,可释卦兆、征兆、迹象等;一为验辞,可释为征验(引者案:

当为“征验”)、应验、报应、结果等。

《周易》讲事之征兆及应验之事,却无“兆”、“验”等字样,皆以“孚”字为之也。

(第19页)[16]

案:

黄氏及赵氏或释“有孚”为“有合”(注:

案王夫之(1619-1692)《周易内传》云:

“阴阳之自类相合曰‘孚'。

”杭辛斋(1869-1924)《学易笔谈二集》:

“孚者,合也。

”皆以“合”释“孚”,惟王说为象数之相应法则,杭氏则以“信”、“化”诸义为主,其说与占辞之信验与否无关。

王说参《周易内传》卷1,载《船山全书》第1册(长沙:

岳麓书社,1988年12月),页106;杭说参《学易笔谈二集》〔影印民国十一年[1922]研几学社排印本〕,载《学易笔谈》(台北:

文海出版社,1967年),卷1第13b页"中孚生大过死"条(总第290页)。

标点为笔者所加。

),或释为“有验”或“有兆”,其意大抵相若,均取其占辞有验可信之义。

然《易》本占筮之书,其筮辞既广泛流传,当已经历来筮者所征验,岂有自言无验无合者?

惟《周易》450条筮辞,系以“孚”字者仅39见(第540-541页)[2],然则余者皆“无验”、“无兆”之辞乎?

且《周易》存“罔孚”(《晋》初六)、“匪孚”(《萃》九五)等辞,若以“无合”、“无验”、“无兆”诸义释之,更于理不合。

由是可知以“合”或“验”等义释“孚”,殊不足信。

阜阳汉简本、马王堆帛书本《周易》“孚”字多作“复”,学者对此各有体会(注:

惟今本《兑》九二爻辞“孚兑”,帛书本作“”。

)。

刘大钧先生谓“复”乃“返复”之义,认为部分卦爻辞作此解为胜:

复,返复。

今本之“孚”,帛本皆作“复”,恐家法不同耳!

案之《周易》古经,有的卦爻辞作“复”,较之今本作“孚”,似于义更胜,如《随》卦九五爻之“孚于嘉,吉。

”《革》卦:

“巳日乃孚。

”《丰》卦六二爻:

“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未济》卦上九爻:

“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等。

若依帛本作“复于嘉,吉”“巳日乃复”“往得疑疾,有复发若,吉。

”“有复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复,失是。

”等,其义似胜今本。

(第30页)[17]

邓球柏先生亦谓“复”有返回之义,又进而引申作“回来报告”解:

有复:

又回来了。

有,又。

复,归。

或释为有了报告结果。

复,报也,告也。

《广雅?

释言》:

“报,复也。

”《秋官?

大司寇》:

“凡远近孤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

”郑玄《注》:

“复,犹报也。

”太卜筮卦后将结果报告给主人。

《仪礼?

士冠礼》:

“筮于庙门……卒筮书卦,执以示主人。

主人受视反之。

筮人还东面,旅占卒,进告吉。

若不吉,则筮远日,如初仪。

”可见,“有复”乃是筮人向主人报告占筮的结果(吉或不吉)。

帛书卦爻辞中“有复”一词共二十六处,或作归来解,或释为报告问筮的

结果,也可以解释为复归那诚实善良的本性。

(第93-94页)[18]

王建慧女士则以“覆”训“孚”,其理据有五:

一、《国语?

周语下》:

“信,文之孚也。

”韦《注》:

“孚,覆也。

”是“孚”字作“覆盖”解之证。

二、《左传?

庄公十年》: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杜《注》:

“孚,大信也。

”杜《注》完全是望文生训。

“小信未孚”与上文“小惠未?

獭本涫揭谎?

,“?

獭笔恰爸?

獭敝?

意,则“孚”字当释作“覆盖”,“?

獭庇搿版凇币庖逭?

相接近。

三、“孚”古音隶并纽幽部,“复”隶并纽觉部,两字并纽双声,幽觉对转,可以通假。

四、马王堆帛书凡“孚”字都作“复”,可证“孚”有读为“覆”的条件。

五、《大戴礼记?

夏小正》:

“鸡桴粥。

”《传》云:

“桴,妪伏也;粥,养也。

”王念孙《广雅疏证》据此云:

“桴粥即孚育。

孚育,犹覆育耳。

”(第49-50页)[13]

案:

诸家主以“复”代“孚”,或以文献例证、音韵等为据,于字形及卦象多考虑未周,释义犹有未安。

邓氏谓“孚”可解作“归来”、“报告”,甚或“回复本性”,更有随意训诂之弊。

《周易》“孚”之确诂,当有合理、坚实之判断原则,未宜妄立臆论。

刘成春先生《古经“孚”字解》认为“孚”字训“诚信”或“俘虏”、“罚”、“复”诸义,皆不妥。

对于“孚”字的解释,刘君以为至少应考虑以下四点:

1.字义上讲得通;

2.卦辞、爻辞之义通顺,合乎情理;

3.符合当时卜筮习俗;

4.全书之“孚”应该作统一解释。

最起码经常使用的“有孚”二字不应该有不同解释。

刘君又曰:

从“有孚盈缶(《比》初六)”等大量卦爻辞来看,“有孚”的对象往往是酒食,……根据这些情况,笔者认为,“孚”有对神灵的敬供之义,很可能是古代的一种祭祀。

……《周易》中的

“孚”祭就是上古常见的报祭。

上古无轻唇音,轻唇音在上古均读重唇音。

“孚”、“报”二字音同字通。

……《周易》中的“有孚”,就是向神灵贡献物品让神灵享用,求神灵指点迷津。

[19]案:

刘君所列四项释“孚”原则,基本可从。

惟以“报祭”释“孚”,似尚可商。

考刘君后文对“有孚”一词之解说,如《观》卦辞译作“供品”,《坎》卦辞译作“敬供(之心)”,《家人》上九爻辞又译作“报祭”,似已违其“孚应作统一解释”之原则。

又如《小畜》六四译“祭献了神灵”,时态为完成式;《损》卦辞译“进行报祭”,则为进行式;《益》六三爻译“要报祭神灵”,似为尚未行祭之时,如此之类,读来颇感混乱。

刘君以“报祭”释“孚”,不但未能合理通释《萃》九五爻“匪孚”之义(注:

刘成春先生在文中对此爻悬而未译,并在文末谓:

“《萃》九五颇难通释,疑文字有通假或脱误,尚缺,以俟大家赐教。

”(第

70页)),其于他爻之解说,亦或有前后矛盾、语意不明之弊,其说恐未足取。

笔者认为“孚”当训“保”,兹说明如下:

(一)“孚”,甲骨文作(乙6694)(第109页)[20],金文作(过伯簋)、(盂鼎)(第174页)[21]。

《说文》谓“孚”为“卵孚”,近人又或以为象覆手逮人之形(注:

如马叙伦(1844-1970):

“孚从爪。

爪为覆手取物。

是孚捕一字明矣。

”说见《说文解字六书疏证》(上海:

上海书店,1985年4月),第2册,卷6第47页。

另《古文字诂林》第3册第331-335页有不少相关引例,可参。

),均不妥。

“孚”若解作“孵”,则当从卵而非从子,子既出,无以言“孵”;若解作逮人之“俘”,亦当从人而非从子。

《朱子语类》引王安石(1021-1086)《字说》曰:

“‘孚'字从爪从子,如鸟抱子之象。

”(第2486页)[1]案:

“孚”从子,幼者也;抱子者,“保育”之义甚明(注:

徐山《释“孚”》:

“‘孚'、

‘保’’两字……的字形中均含有‘子’状,即两词的本义均和幼儿相关。

‘孚'、‘保'当为同源词关系。

换言之,‘孚'一词的发生背景和‘保'是一样的。

所以‘孚'的形体义当为父或母用手抱起幼儿之状。

”(参《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第35-36页。

))。

(二)《说文?

爪部》曰:

“(孚),卵孚也,从爪,从子。

……,古文孚,从。

,古文。

”(第63页)[8]又《人部》曰:

“(保),养也,从人,从省。

,古文孚。

”(第161页)[8]案:

“孚”与

“保”古字写法相近(注:

高田忠周《古籀篇》:

“《说文》:

‘,卵孚也。

从爪从子。

古文作,从。

,古文。

'盖鸟之孚也。

爪覆其卵,故字从爪。

子为人子,借为鸟卵意。

如古文从,,古文保。

《说文》下曰:

‘养也。

从人,从省。

'古文作,即省文也。

然人曰,鸟曰孚,其理实同。

字者,欲先制鸟孚之孚,而不便于作造,故姑制人之,已受意于孚也。

字初当作仔,而与训克也从人子声之仔混矣,故亦从八以分别。

夫已有字,省作,又借配以爪,而为字。

鸟之伏妪,犹人之养育也。

以爪会意,亦兼借之?

d。

后省作孚,从子,子实字也。

然则字受意于孚,而不受形于孚也。

孚字受形于,而亦受意于也。

但两字制作之意,相系如此,亦所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者,即转注之一例也。

”其说甚详。

详可参氏著《古籀篇》(台北:

宏业书局,1975年),第3册,卷61第6b-7a页(总第1517-1518页)。

新式标点为笔者所加。

),《说文》以“”为“古文孚”,中山王鼎及?

住氨!

弊郑?

分别作与(第558页)[21],正其例。

(三)观乎“孚”之孳生字,如乳(哺乳)、稃(谷粒外皮)、莩(种子外皮)、桴(鼓槌)、郛(外城)等,皆有“保育”、“保护”之义。

(四)“孚”古音并母幽部,“保”古音帮母幽部(第4、37页)[22],两字旁纽双声,同属幽部,古音甚为相近。

(五)《易》本占筮之书,其占筮术语,与卜辞有一定的传承关系。

卜辞存“有保”、“弗保”、“无保”之例(注:

有关辞例不胜枚举,本文仅各列数例为证,详可参姚孝遂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北京:

中华书局,1989年1月),上册,第72-73页。

)。

“有保”者,卜辞“贞:

雀有保”(《甲骨文合集》〔下引简称《合集》〕4126)、“癸未卜,内贞:

子商有保”(《合集》6572)、“丙寅卜,大贞:

叶又仔,自右。

十二月。

”(《殷墟书契后编》〔下引简称《后编》〕下3.12)饶公宗颐曰:

“‘又仔'犹言‘有保'。

”(第840页)[23]皆其例。

“弗保”者,如“贞:

黄尹弗保我史”(《合集》3481)、“乙弗保黍年”(《合集》10133正)等。

“无保”者,如“王曰:

无保”(《合集》6151反)、“卯卜争贞……戊无保”(《合集》16424)等。

卜辞之“有保”、“弗

保”、“无保”,即《易》之“有孚”、“匪孚”、“罔孚”,似为商周成语。

(六)商周之际,古人对天存有强烈的敬畏思想,认为上帝能授佑、作祸,故而奉行不同的祭仪以享祀上帝,祈求得到苍天庇佑(注:

关于上帝祭祀,详可参看日人岛邦男(1908-1977)著,濮茅左、顾伟良译《殷墟卜辞研究》第2章及第3章第1节(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8月),第317-400页;杨宽(1914-2005)《西周史》第6编第12章(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1月),第830-836页。

)。

冯钢先生对此有精要的说明:

“周人确信,‘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多士》),是殷商灭亡的根本原因。

周人之所以能战胜殷人,也只是因‘恭行之罚'(《牧誓》)。

这个降祸于殷,授命于周的‘上帝',当然不是因‘祈

求’而显灵的‘神巫’。

……既然‘上帝’有‘保’、有‘不保',那么周人是否能得到‘上帝'的保佑呢?

能保佑多久呢?

这无疑是周初统治者最想知道而又最怕知道的问题。

”(第12-13

页)[24]释《易》“有孚”作“有保”,完全符合当时之祭祀文化。

(七)《商书?

汤诰》:

“上天孚佑下民。

”(第113页)[25]其“孚”正释作“保”,与《周易》之“孚”用法相同。

《周易》之“有孚”、“罔孚”或“匪孚”等辞,即上天“有保”、“不保”之义,其思想于先秦文献有征,如《诗?

小雅?

天保》:

“天保定尔”(第330页)[26]、《周书?

金?

g》:

“敷佑四方”(注:

“孚”古音并母幽部,“敷”古音滂母鱼部,幽鱼旁转,滂并旁纽,声近可通。

参唐作藩《上古音手册》,第37页。

又王建慧《马王堆帛书异文考》第50页注28有同说,可参。

)(第186页)[25]等,皆“有保”之例;又《虞书?

大禹谟》:

“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第57页)[25]、《商书?

咸有一德》:

“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第120页)[25]、《周书?

多士》:

“惟时上帝不保”(第237页)[25],及《墨子?

非命上》引《太誓》:

“纣夷处,不?

G事上帝鬼神。

……天亦纵弃之而弗葆”(第168页)[27]等,即“不保”之辞。

(八)古文“孚”、“俘”相通,《师簋》:

“驱孚士女牛羊,孚吉金”,其“孚”即“俘”字(注:

说见林义光《文源》卷6,引载丁福保(1874-1952)编《说文解字诂林》(台北:

商务

印书馆,1970年),第3册,卷3下,第1210b页。

)。

《春秋?

庄公六年》:

“齐人来归卫俘”,除《左传》引经作“俘”(第

141页)[11]外,其传文(第141页)[11]及《公羊传》(第80页)[28]、《谷梁传》(第48页)[29]皆作“宝”。

《系辞传》:

“圣人之大宝曰位”,《释文》:

“宝,孟作保。

”(第127页)[30]又《史记?

周本纪》:

“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

”裴?

S《集解》引徐广曰:

“保,一作宝。

”(第126-127页)[31]文献中“孚”、“俘”、“宝”、“保”可互通。

(九)圣人设卦,观象系辞,诠释《周易》经义,未可无视卦象。

《周易》有《中孚》卦?

瘙,上巽下兑,旧说以为:

“信发于中,谓之中孚。

”(第133页)[10]或谓:

“以卦形而论,四阳俘二阴。

阴在中,故曰中孚。

”(第522页)[32]以“信”、“俘”之义释卦形,均非。

案:

《中孚》有大离象(注:

旧说谓

离有孚象,如韩人茶山丁若镛(1762-1836)曰:

“孚者,信也,诚则必信,故虚中为孚,此中孚之所以名也。

故《易》例离则有孚。

”(详参氏著《周易四笺》卷2《易例比释?

有孚例》〔韩国:

民昌文化社,1995年4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