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现状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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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现状及对策

市场集中度问题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讨论的核心问题。

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一些学者开始运用产业组织方法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进行研究,如:

Marion等人(1979)首先运用结构绩效范式对美国食品零售业的市场价格、市场势力与市场集中度及其相关关系进行了初步研究。

Anderson(1990)对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杂货零售业结构绩效进行了综述性研究,指出杂货零售业在较高市场集中度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较低的利润,而不是相反。

Wen(2001)和VilleAaltoSetdl(2002)则分别研究了加拿大和芬兰零售业的规模经济、市场集中度以及市场势力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学者逐渐开始对中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进行研究,如:

董川远(2002)对上海地区超市业市场集中度进行了实证分析。

陈阿兴等(2004)则提出了零售业区域市场集中度和零售业态集中度的计量方法,并认为我国零售业在部分区域和业态中呈现集中趋势。

  从现有文献看,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实证研究,讨论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作为零售业市场结构的主要变量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影响。

国内现有文献对流通产业和零售业进行的产业组织分析,为进一步研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提供了较好的研究基础。

但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尚缺乏总体上的分析,同时没有根据零售业所具有的特点进行相关研究,使得人们无法对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本文试图从这些方面进行一些探讨,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1.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状况

  衡量市场集中度的指标有很多种,一般较多采用的是绝对集中度指标CRn。

它用产业中最大的几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数占整个产业市场的比例来表示。

由于该指标计算简便,直观易懂,容易获得所需资料,因而在国内外对市场集中度的实证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

为便于国际比较,本文采用CR4来分析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

通过计算得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变化情况,见表1。

  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近年来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上呈持续上升的态势。

中国零售业的CR4从1990年的0.40%提高到2005年的3.41%,平均每年上升15.36%。

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CR4的增长速度显著提高。

2000年至2005年期间,平均每年上升21.46%,其中2003年与2002年相比甚至增加了41.30%。

(2)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尽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1990年到2005年以来不断上升,但总体上仍然很低。

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后期,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平均水平约在16%以上(见表3),远远超过我国零售业近几年的市场集中度。

另外,根据笔者的计算,2005年美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CR4为13.75%,是同期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4.03倍。

由此可见,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还处于较低的水平。

  2.我国部分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与针对制造产业中的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不同,制造业可以进行不同的行业间的比较分析,零售业仅仅是一个单独的行业,而且根据零售业的商圈理论,零售企业的辐射能力随着其交易半径的增加而逐渐减少。

这样便决定了零售竞争的相关市场往往存在较强的区域性。

因此,对零售业在区域的集中程度进行度量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零售业的规模水平和竞争程度。

表2为笔者对2002年中国12个具有代表性的、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测算结果。

  由表2看出,中国特大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最低为4.06%,最高为13.58%,其算术平均市场集中度为8.86%,与表1中的全国零售业的CR4相比,大型零售企业在一定的地域区间内相对集中,存在一定的市场力量,尽管这种市场力量依然相对薄弱。

其缘由在于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密集、经济和文化繁荣的特点,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先进的信息收集、加工储备、传播设施和大规模的仓储设施、发达的金融机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成为该地区的商品、资金、信息等流通网络的结点。

相对于大城市来说,中小城市和乡镇的经济状况和零售商业活动存在较大的差距。

虽然基于数据资料收集方面的制约,难以获得其它人口统计区域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的情况,但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中小城市和乡村的零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分散程度较高的结论,并且可以推断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的零售业的零散度过高所致。

  中国与美国的对比能够进一步说明我国零售业与发达国家零售业市场集中方面存在的差距。

  表3说明了从1954到1987年美国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型城市中,前4位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极大比重。

而全美国前4位零售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虽然自1958年以来有所下降,但到1987年仍有17.1%,而前面测算的到2005年也还有13.75%,说明其市场集中程度远远高于中国。

  上述比较研究一方面说明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确较低,另一方面也说明虽然零售业的行业特征决定其较低的市场集中度,但是就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来说,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原因

  是什么因素造成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现状呢?

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理论进行推导并且结合我国零售业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1.零售业市场有效集中度的提出及其动态模型的构建

  相对于市场竞争来说,垄断将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

但若市场存在过度竞争行为,同样无法发挥竞争在合理配置和优化使用社会资源以及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方面的基本功能。

那么,作为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场集中达到怎样的程度才是合适的呢?

同时,由于国情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与发达国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简单对比也许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市场有效集中度的理论假设。

所谓市场有效集中度是指市场集中度在这样一个程度时,社会经济效率将达到一种持续稳定的较高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市场有效集中度应当是一个区间的概念而非一个点的概念,如图1所示。

  在图1中,外圆表示零售业的市场容量,内圆表示若干家大企业的市场份额。

固定数量的若干家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兼并造成企业规模的扩张、进入退出壁垒的升高或降低等等,而向内收缩或向外扩张进行动态地变化。

图中阴影的圆环是介于高集中度与低集中度之间的有效集中区间。

由于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可以通过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来表示,我们进一步地将有效集中度与交易成本的关系表示如图2。

 图2中,在之前,随着市场集中度的增加,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在之后,随着市场集中度的增加,图2市场集中度与交易成本的关系交易成本呈上升趋势。

而市场集中度在和之间时,社会交易成本达到持续稳定的最小化,此时市场集中度处于有效集中度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有效集中度的形成是通过交易成本的降低而实现的,有效集中度只是社会经济效率极大化,也即社会交易成本极小化时的一个表征或反映。

  在交易成本对零售业有效集中度的影响中,起主要作用的有规模变量(零售业总体规模和零售业单个企业规模)与竞争变量(零售企业数量以及进入退出壁垒)。

另外,交易成本还受到零售业市场环境变量的影响。

这里用零售业市场容量来表示零售业的市场环境变量,市场容量与交易成本之间的关系体现在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是否建立起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格局),体现在各种无形市场的建立和健全程度,体现在信用制度的完善程度等方面。

一般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交易成本将伴随市场容量的增加而降低,但随着市场容量的进一步增加,交易次数也将相应增加,又会造成交易成本的上升。

根据市场有效集中度(WCR)的概念及其与交易成本的关系,我们可以将之表达为下列函数关系式:

  WCR=F[TC(STC,EA,EnB,ExB,SEC),MC]

  其中,TC为总交易成本,STC为零售业总体规模程度,EA为零售业企业数量,EnB和ExB分别表示零售业进入和退出壁垒,SEC为零售业单个企业规模程度,MC为零售业市场容量。

  上述函数关系式的经济意义是通过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变量的分析,来了解市场集中度所处的位置,是过低、过高还是居于有效集中度区间。

并且有利于政府和企业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市场集中度回归到有效区间内。

如市场集中度位于过低水平,政府可以加强对零售业市场环境的培育和对零售企业的政策扶植,而当市场集中度处于过高水平时,政府则要警惕可能出现的零售企业的垄断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消费者福利的损害。

  2.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低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零售业市场有效集中度函数关系式的分析,得出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1)市场容量的急剧增长。

近年来,随着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我国的大多数商品在总体上已形成了买方市场格局。

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大幅度提高。

对零售业来说,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会以较快的速度提高,从而大型零售企业在整个市场所占的份额便会降低,使市场集中度有下降的趋势。

  

(2)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零售企业向大型化方向有了长足发展。

据有关资料显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零售企业,2000年以前尚没有一家,2005年已达到21家之多。

但是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相比较,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组织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全国性的大型零售企业,更缺乏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零售企业。

例如,2005年美国的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销售总额为3154亿万美元,而2005年作为中国最大商业集团企业的上海百联集团公司的销售总额仅为720亿元人民币,若按1美元等于8.0元人民币计算,沃尔玛公司是上海百联集团公司销售额的35倍。

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有所增加,且规模有一定的扩大,但从总体考察规模仍然偏小,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3)不合适的低进入壁垒和高退出壁垒。

从零售企业进入的角度来看,零售业的经营是为了满足分散型的消费需求,从而决定了零售经营的分散性,造成其规模经济壁垒低。

从零售企业退出的角度来看,对大多数中小型零售企业来说,退出时主要面临的是经济壁垒,包括库存商品折价销售或转让、合同违约赔偿、人员遣散费用以及租金等方面的损失,对大型零售企业和国有零售企业来说,沉淀成本等经济因素会产生很大的阻止退出效应。

  三、提高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对策

  1.零售企业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实力

  如前所述,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现有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因此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和经营控制的统一,以实现零售企业自身实力的壮大以及规模的扩大。

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店铺形式、商品布局、营销手段和技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模式,总体上仍处于对国外零售业先进业态和管理方式的模仿引进的阶段。

缺乏本土创新的“拷贝式”成长使零售企业之间很难拉开档次,业态趋同发展,最终导致同地域、同档次、同类型的多家企业之间展开过度竞争。

我国零售企业除了在提升零售企业品牌资产、打造零售自有品牌等营销管理方面的创新外,尤其要加强供应链整合工作,通过组织结构创新来妥善解决采购部门、后勤部门与信息部门的职能整合问题,使目前的加盟、连锁等先进的经营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集中采购、营销联合等方面的优势。

  2.加强零售行业自律,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目前,我国零售市场存在着企业间恶性价格竞争、盲目扩张造成资源紧张、信用环境差尤其是零供矛盾不断增加等问题。

因而有必要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零售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促进零售业行业自律和经营规范。

建立零售行业信用体系,正确处理和改善零售行业与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创造有利于行业协调发展的信用环境。

  3.加强零售业行业政策的正确引导

  零售业行业政策应侧重于提高零售业规模经济和调整进入退出壁垒两方面。

根据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结构状况,如果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自我扩张而扩大企业规模,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最后期限已过,缓慢的发展必然不利于我国的零售企业与已经到来的国际跨国零售巨鳄进行同场竞争。

因此,借鉴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政府在行业政策方面应该侧重于鼓励企业兼并和联合,鼓励零售企业实行“强强联合”,通过大型零售企业间的联合和重组,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大规模零售企业集团。

另外,设计适度壁垒高度,促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向有效市场集中度发展。

就提高进入壁垒来说,重点应当是政策法规性壁垒,例如,实行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的“听证制”;制定零售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并配合有关政策来引导零售商业网点的合理发展等。

在降低退出壁垒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零售企业实行跨产业转移的指导和支持、完善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工作。

  4.做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协调工作

  从长远的角度看,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

另一方面还需注意防范零售业走向过度集中而形成强大的垄断力量。

即采取措施使市场集中度维持在有效集中度水平,从而达到社会交易成本的极小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极大化。

协调工作的进行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因而需借鉴发达国家流通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丰富的流通实践,加快修订和研究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市场行为、市场调控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总之,提高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使之达到市场有效集中度区间,最终建立竞争有序、集中有度的现代零售业市场体系,需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陈阿兴,陈捷.2004.我国零售产业集中度的实证研究[J].产业经济研究(6).

  董川远.2002.上海超市业行业集中度的实证分析[J].商业研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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