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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及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

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设计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4、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程

5、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

三、监理工作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监理内容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内容。

四、监理任务及目标

1、重点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加强安全监理力度;

3、控制好工程施工进度;

4、做好投资控制;

5、科学化、规范化进行合同和信息管理;

6、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监理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归根结底即是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抽检、隐蔽工程验收等方式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通过检查、验收、督促等手段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做好信息、合同管理;做好对各方建设主体的协调工作来达到工程建设的预期目标。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制定详细的目标控制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投入相应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方法等资源→投入的转换过程→转换过程的回馈信息→目标与回馈信息的对比→根据对比结果进行纠偏。

1、计划阶段:

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是一个有限的周期性循环过程,并且每个工作环节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在监理工作中,我们应从工程实际出发,结合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制定各个施工环节的监理目标控制计划。

2、投入阶段:

要保证计划运行后的实际输出不偏离计划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计划要求投入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方法等资源和信息,并在投入品的数量、质量、时间、空间及顺序上都要严格把关,使之能满足计划的要求。

3、转换阶段:

在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要做好“实时控制”,即一旦发现问题,就及时加以处理;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不能及时处理和尚未发现或预测到的问题,要观察、了解、调查、研究,掌握工程和环境情况,以备今后分析目标偏差产生的原因,未确定纠正措施提供依据。

4、信息回馈阶段:

控制以工程信息为基础,将工程实施和计划运行的实际目标和外部环境变化状况的信息经过收集、加工、处理,以书面报告形式传递给控制系统,以便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偏差及其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对比分析:

首先将收集的工程实际成果加以分类、归纳,形成与计划目标相对应的目标值,以便能够比较。

对对比结果作出是否偏离的判断,在该阶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目标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内涵;要合理选择比较的对象;建立目标实际值与计划值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衡量目标偏差的标准。

6、纠偏阶段:

常用纠偏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纠偏:

在轻度偏差的情况下,通常可采用较简单措施进行纠偏。

根据现有情况,按原定目标的计划值与原定的实施计划继续生产、控制,在下一个控制周期内,努力使目标的实际值控制在计划值范围内;

(2)不改变总目标的计划值,调整后期实施计划:

在中度偏离的情

况下通常采用此方法;(3)重新确定目标的计划值,并根据此计划值重新制定实施计划:

(4)把管理的各项职能结合起来,采取系统的方法实施纠偏。

纠偏和防偏措施确定以后,将其投入到工程实施和计划当中,再继续下一个控制环节。

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一)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认真研究桩基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

2、认真研究和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

熟悉和掌握宁波市建筑安装工程通用表式的填写方法和报送程序;

3、认真掌握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并在施工管理中贯彻落实。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

1、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必须是在承包商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商的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A-01)报监理方;

2、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返回承包商修改,直至监理方审批通过。

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将已审批的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送业主备案;

3、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承包商应认真贯彻执行,一得随意改动。

需要改动时,承包商应报监理方审查同意,承包商台擅自改动,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及措施费用等由承包商负责;

4、要求承包商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所制定的技术措施;

5、要求承包商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并设置质量控制点。

(三)审查承包商桩基施工阶段的施工机械设备、计量器具。

监理方依据承包商工程进度计划分期审查承包商在实施工程时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计量器具,查验其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完好率等是否符合要求。

承包商填写《进场设备报验表》(A-02)报监理方。

1、凡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

如打桩机械、电焊机等,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有效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及其它计量等设备应有相应的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或者委托检验单位)认可的有效技术合格证书,正式使用前督促校

验和校正,并在施工过程中常对其抽检,以保证其准确性。

(四)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理。

1、监理方按合同要求承包商建立一个完善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

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具有一定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图纸和规范、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要具有一定资格,报监理审批同意其担任,并始终在工程现场用全部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2、承包商必须向监理方提供本工程所有的施工上岗人员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并由监理方对其进行审核、备案,未经监理方审核同意不得上岗;

3、要求承包商建立自检职责及操作规程,报监理方审批认可,经审批通过后,监理方要求承包商明确职责,并按操作规程执行。

(五)参加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接到承包商开工申请后一周内审查承包商施工准备情况,做好业主及监理自身检查,并举行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方组织,并由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负责人参加。

开工条件审查由驻地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查结果填写在《开工条件审查记录》中。

(六)在监理方审查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落实,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承包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监理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日期在符合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经业主同意,向承包商签发开工令。

七、桩基施工阶段质量目标的监理

(一)质量控制的原则

1、工程质量是整个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诚信守法、热情服务”的原则;

3、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二)建筑施工测量监理

1、建筑施工测量监理的任务,就是要监督承包商将建筑总平面图上所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按设计要求,测设到施工现场,正确地定位到地面上。

首先,监理工程师审查其测量放线方案、提出预防性要求,恰当予以指导。

其次,要求承包商一切定位放线工作要先自检、互检,合格后再请监理人员验线。

2、监理工作的内容

(1)检查测量仪器的校正检定证书:

经纬仪和水平仪的检定和校验,依据《经纬仪检定规程》(JJG414-86)、《水平仪检定规程》(JJG425-86)和全站仪检定的相关规定。

还需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验校,以保证观测精确度;钢尺的检定根据《钢卷尺检定规程》(JJG4-89)规定,钢尺的检定周期为一年;

(2)校测起始基准点:

设计与业主单位给定的本工程基准轴线定位点和相对高程点;

(3)场地原始标高测量,本工程作为计算填土和挖土的土方量以及土方工程结算的依据;

(4)建筑物的基准点必须设置在施工过程不会碰撞的部位,介于本工程为改扩建工程,高程基准点会同业主、设计及施工单位设置一点;

(5)检查轴线的控制网,首先要检查各轴线的控制桩,确立没有被碰到和位移,才允许使用。

其次要检查有无用错轴线桩;

(6)各部位验线的允许偏差。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标准,由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线。

(三)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监理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及构配件必须满足如下几方面要求:

①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必要的检验报告;②材料及构配件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③未经监理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按规定进行进场复试或复试不合格、未进行报验的材料及构配件不得用于工程中;④当业主指定品牌时,材料品牌必须为相应指定品牌。

1、钢筋

(1)钢筋的品牌应符合合同约定,品种要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的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

(2)钢筋的性能要符合规范要求。

进场的钢筋就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的检查,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试样,作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如若进口钢筋必须附有商检报告并作化学成分分析试验;

(3)督促承包商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钢材运进钢筋堆场,堆放整齐,挂上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筋锈蚀和油污;

(4)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有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2、商品砼

(1)商品砼出厂资料必须齐全;

(2)商品砼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对进场的商品砼进行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方在交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四)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监理

1、具备施工条件后会同设计、业主、施工及质检部门先进行工程试打桩,确定桩长、沉渣厚度、泥浆比重等参数,做好试打桩记录,作为工程桩施工监理的重要依据;

2、待施工单位放线完备后,会同施工单位对各桩位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工程桩施工;

3、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进行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中。

4、钢筋笼制作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包括长度、主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加密区设置、箍筋间距、加劲箍设置、焊接质量等),不合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

5、随机抽测预拌混凝土坍落度,采取随机抽样制作试块;

6、每桩检查成孔深度、沉渣厚度、泥浆比重、钢筋笼长度、导管入孔深度等,确保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7、钻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钻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条件综合确定。

8、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平面图:

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设施的位置;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应标明泥浆制备设施及其循环系统;

2)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泥浆护壁灌注桩必须有泥浆处理措施;

3)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机械设备、备件、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桩基施工时,对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9、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10、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应作为施工依据,并应列入工程档案;

11、桩基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保证施工机械正常作业;

12、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开工前,经复核后应妥善保护,施工中应经常复测;

13、用于施工质量检验的仪表、器具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14、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15、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

应在成孔钻具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16、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mm以上;

17、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18、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19、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20、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

21、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22、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于8%;黏度不得大于28s;

23、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24、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25、如实做好原始打桩的施工及监理记录。

八、施工阶段进度目标监理的控制与管理

(一)进度控制与管理的原则

1、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元正式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1)承包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经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季/月实施计划。

(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

根据工期总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三)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与管理的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商编制完成,并在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承包商的公章)由承包商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A—04)在每月25日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待审查确认后即可付诸实施。

承包商在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检查。

监理工程师在每月5日前以监理月报的形式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2、努力控制或改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因素

为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进度实施前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成功的措施,以实现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主动控制,影响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影响、物资供应进度影响、资金的影响、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影响、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承包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措施

(1)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2)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中总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3)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4)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进度计划供应。

(6)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是否满足进度需要。

(7)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

(8)业主应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

(9)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元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10)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11)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

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12)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令。

(13)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与监督。

(14)及时获得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15)对比检查施工进度。

(16)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17)合理审批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

九、施工阶段投资目标监理的控制

(一)投资控制与管理的原则

1、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正式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所确定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的总目标;

2、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正式签订的“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支付方式,审核付款签认;

3、根据“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进行竣工结算。

(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与管理措施

重视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通过认真会审图纸,可以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毛病,消除质量隐患,减少设计变更,为施工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三)严格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程序

1、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程序:

承包单位元根据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填写工程量申请表和合同项目月付款申请。

2、严格按照约定与规定计量支付原则,不论实际情况如何,监理工程师都不能自作主张,否则会引起费用的加大。

3、依据合同规定,控制好已完工程价款的计量与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控件目投资的最重要手段。

首先要认真做好已完工程量的验方计量工作。

对于承包商申报的已完工程量,要严格按照招标书、合同规定的套用定额、计算规则和标准,去核验复算申报工程量的数量是否准确无误,所申报各分项子目是否与标书工程量清算子目一致,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不符的子目,未完的分项和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的不能进入支付。

(四)认真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工作

做到客观公正并应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核验,避免承包商多申报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额外支出。

(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

1、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设计变更和洽商会引起造价的增减,会发生对原已施工部分的处理或拆除,打乱原有的施工计划和次序,出现待工窝工,延误工期。

有时又可能诱发承包商的索赔事件,增加额外支出。

故应慎重处理,从严控制,非变更不可的,尽量缩小变更范围,并争取尽早更,因为变更越早影响越小。

可变可不变的就要坚持不变。

2、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经验、新工艺及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3、加强投资信息管理,定期进行投资对比分析。

4、注意资金的时间效益。

(六)做好竣工后的结算审核工作。

十、信息和合同管理

(一)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信息收集、整理,按规定编目,输入计算器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信息管理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打印分发;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建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况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数据。

(二)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

1)向有关单位索取合同副本,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面执行情况检查,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映合同信息;

2)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核定承包单位申报的实物工程量;

3)督促承包单位元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合同执行情况的有关数据;

4)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5)本工程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在建设监理月报中反映。

2、合同管理措施

1)弄清合同中的每一项内容,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正确处理三方关系;

2)用书面指示代替口头指示;

3)考虑问题要灵活,管理工作要做在其它工作前面,如需某项数据应提前发出索取信件;

4)考虑问题要灵活,管理工作要做在其它工作前面,如需某项数据包括:

信件,会议记录,建设单位的规定,指示,总监的决定,承包单位的请示,信函以及各种报表数据等,有关方一旦发生争执,监理工程师以此数据和记录作为调解问题的依据;

5)对合同中的词意表达“含混”字词及时提出正确解释。

3、索赔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审查建设单位与各方签定的合同条款有无含混字句及分工不明,责任界线不清的地方,索赔条款内容是否明确,为做好索赔预控创造条件;

2)协助建设单位,要求有关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以达到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的目的;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工程洽商,特别要控制有可能发生经济索赔的工程洽商;

4)对有可能发生经济索赔的变更或洽商,事先要报告建设单位,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再签认有关变更或洽商;

5)在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完成以后,进行工程决算,本着“合理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索赔界限,处理好索赔争议。

十一、安全控制的监理内容

(一)安全控制的概况

安全控制是本项目监理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

凡是与生产有关的人、单位、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等都与安全生产有关,安全控制贯穿了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二)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施工永恒的主题

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

低劣的工程质量,造成建筑物倒塌,那就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安全和健康。

如果说质量是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主体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控制则是这一环境的保护神。

只有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才能正确处理好质量与安全的关系。

(三)安全与工期和投资的关系

1、安全生产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基本条件;

2、工程投资中,有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3、发生伤亡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四)安全控制的任务

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五)安全控制的依据

1、设计施工图说明书;

2、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3、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

7、施工现场放火规定;

8、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六)安全控制的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檔;

8、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七)安全控制的内容

1、安全管理

(1)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2)检查和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措施;

(3)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内容,使其做到交底有针对性;

(4)定期和不定期地会同承包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事故隐患应督促承包商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应有整改回执单;

(5)检查承包商的安全教育程度,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承包商应建立花名册;

(7)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上报,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2、施工用电

(1)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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