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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习得

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主要研究语言学习的心理过程与学习规律,是一门跨学科的理论。

(一)第一语言

1.第一语言和母语

(1)第一语言指一个人出生之后最先接触并获得的语言。

一个人的第一语言通常是他的母语。

(2)① 母语是指“一个人最初学会的一种语言,在一般情况下是本民族的标准语或某一种方言”。

这个意思通常被译作“motherlanguage”。

②母语是“指本民族的语言”。

这个意思通常被译成“nativelanguage”。

③母语还可以解释为“一个语系中作为其他语言共同起源语的语言”,如拉丁语被认为是法语、意大利语、罗马尼亚语等所有罗曼语的母语。

这个意思则通常被译成“parentlanguage”。

④我们认为,母语就是指父母乃至多代以前一直沿用下来的语言,母语具有继承性,它体现了人们世代的语言关系。

一个人出生之后通常是使用并继承了母语,母语通常也就成为他的第一语言。

(3)第一语言和母语的关系①一个人从小接触并获得的第一语言一般都是从父母一辈习得的,他继承了前辈的语言“母语”,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因此,人们通常把第一语言和母语等同起来。

②其实尽管第一语言与母语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但二者也有所区别。

区别:

第一语言和母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一语言可能是母语,也可能不是母语。

就多数人而言,母语是他们的第一语言。

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习得的第一语言并非母语。

母语失却现象的存在,也有力地说明了第一语言和母语的不同。

在内涵上,第一语言指的是获得语言的顺序,而母语不完全是一个获得语言的顺序问题;在外延上,二者所指称的对象是交叉关系。

第一语言是语言学的概念,而母语则更多地牵涉到民族学问题。

2.第一语言和本族语

(1)本族语和非本族语是按照言语社团、通常是按民族的界限来区分的。

本族语是指语言习得者自己的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也称民族语。

非本族语是指本民族以外的语言,可能是外语,也可能是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

(2)第一语言和本族语的关系

一个人儿时从父母那里习得本民族语言,这时,他的第一语言和本族语是一致的;

但一个人儿时从父母或当地社团那里习得外族语言,这时他的第一语言就不是本族语,出现了第一语言与本族语分离现象。

第一语言也不等于本族语。

(3)本族语和母语的关系一般人会认为,母语就是本族语。

其实一个人的母语可以是他的本族语,也可以是非本族语,民族语与母语也不能完全划等号,母语的转用和民族语的消亡就是很好的证明。

(4)第一语言和母语、本族语三者的关系三者关系密切,但又不完全等同。

在一般情况下,就绝大多数人而言,第一语言和母语、本族语是一致的。

但有些时候,由于本族语的消亡,母语的转用,母语与第一语言的分离等,第一语言和母语、本族语又不完全一致,形成三者之间相互交错的局面。

3.第一语言的获得

(1)语言习得和语言学习

西方学者的看法①语言习得:

通常指的是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通过旨在沟通意义的言语交际活动,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获得第一语言(通常是母语)。

典型的例子是儿童习得第一语言。

还有人把习得称为“获得”。

②语言学习:

通常指的是在学校环境(即课堂)下,有专门的教师指导,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本,通过讲解、练习、记忆等活动,有计划、有系统、有意识地对语言规则的掌握。

典型的例子是成人在学校学习第二语言。

也有的学者主张把这种狭义的学习称为“学得”。

③学习和习得的关系

学习和习得是两种获得语言的途径,是相互交叉、相辅相成的。

无论是儿童还是成人获得语言的过程中,都同时存在这两种途径,只是主次不同。

儿童对第一语言的掌握是从潜意识的习得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意识的学习成分越来越大,到入学以后,就变为以有意识的学习为主;

成人第二语言的获得,是从有意识的学习逐渐发展成为对语言的自然习得。

正因为第二语言学习中包含习得的因素,越来越多的人把第二语言学习称为第二语言习得,在第二语言学习理论中,特别是西方学者的研究文章中,已经出现用术语“习得”代替“学习”的趋向。

吕必松教授的看法

“学习”是一种行为,“习得”是一种过程。

“学习”是为了习得,“习得”是学习的结果;“学习”中包含着“习得”;但是“学习”不等于“习得”;“学习”和“习得”的关系是一种包容关系(所以讲“学习”时,也包括“习得”)。

语言学习:

语言学习是“学习语言的活动或行为”,语言学习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学校里的课堂上学习,要在一定的计划和组织下进行,一般都要不同程度地学习语言规则,特别是语法规则,所以是有计划的学习;另一种是在自然环境中学习,是无计划的学习。

语言习得:

“习得”就是“学会”,“语言习得”就是通过学习而获得语言。

“语言习得”是一种过程,也就是通过学习而获得语言的过程。

定义习得:

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母语的过程和方法,儿童是通过大量接触语言,在交际中掌握语言,没有人专门教他,也没有人刻意地纠正他的错误,不注重语言形式而注重意义,语言规律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习得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

我们常说第一语言习得,即儿童母语的习得。

学习:

指在学校环境中,有意识地掌握第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它注重语言形式,过程由自觉到不自觉,我们常说第二语言学习。

学习与习得的区别是相对的,不能截然分开。

第二语言学习者开始时,学习的成分多一些,以后习得的成分逐渐加大。

比较理想的方式是把二者结合起来。

(3)儿童第一语言习得的主要理论 

①刺激---反应论②先天论(天赋论,内在论)③认知论④语言功能论

(二)第二语言

l.第二语言和目的语

(1)第二语言是指一个人掌握了第一语言之后所学的另一种或多种其他语言。

第一语言、第二语言主要是按语言学习的先后顺序来划分的,先习得并掌握的语言是第一语言,后习得或学习的语言不管有多少种,都通称为第二语言。

第二语言可以是外国的语言,也可以是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

第二语言通常为非母语、非本族语,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自己的母语或民族语。

(2)目的语目的语是指人们正在学习并希望通过学习获得的语言,也可以说是在语言教学中正在被教授和学习的第二语言。

母语与目的语母语:

学习者所属种族、社团使用的语言,因而也称“本族语”,一般情况下,母语通常是儿童出生后最先接触的语言,因而也称“第一语言”。

目的语:

“目标语”,学习者正在学习的语言,与语言习得环境无关。

可以指学习者正在学习的第一语言,也可以指第二、三语言。

“目的语”的概念相对简单。

“目的语”,也称“目标语”,一般指学习者正在学习的语言。

这种语言可以指他正在学习的母语或第一语言,也可以指他正在学习的第二语言、第三语言或第四语言。

它强调的是学习者正在学习的任何一种语言,与学习者的语言习得环境无关。

比如,美国学生无论在美国学习汉语,还是在中国学习汉语,其目的语都是汉语。

如果他们同时在学习法语,那么法语也是他们的目的语。

(3)第二语言和目的语的关系

第二语言的学习通常是目的语的学习,但第二语言不等于目的语。

2.第二语言和外语

(1)外语(foreignlanguage)也称外国语,是指外国的语言。

(2)第二语言和外语关系外语属于第二语言,但第二语言却不一定都是外语,二者所指对象的范围不同。

第二语言大多是指外语,但除了外语,还包括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或本族语之外的本国通用语。

第二语言与外语的关系可以看成是包容关系。

作为术语,外语是从国家角度定义的,第一、第二语言是从个人角度定义的。

而更多情况下,外语和第二语言相连。

这两个概念有联系、有交叉,也有明显的区别。

近年来在术语的使用上,第二语言教学界出现了一种用“第二语言”取代“外语”的发展趋势。

(3)西方学者的观点

西方学者从有无语言学习环境的角度,对“第二语言”和“外语”加以区别:

第二语言:

凡是在该语言使用环境中学习的目的语称为第二语言。

外语:

不在使用环境中学习的目的语称为外语。

这种区分强调了有无语言环境对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等方面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4)第二语言的广狭之分

广义:

任何一种在获得第一语言之后学习和使用的语言,包括外语。

狭义:

①第一语言以外的本国通用语或本国其他民族的语言,不包括外语;

②在该语言使用环境中学习的目的语,包括一部分外语。

(5)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

这一对概念跟语言习得的环境有关。

Ellis1994:

第二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习得语言在本国不是作为整个社团的交际工具,则为外语习得。

VanPattern2003:

应该区分语言习得和语言习得环境。

(一致)

VanPattern认为第二语言习得和外语习得的概念与语言习得的环境无关。

3.主要语言和次要语言

从语言掌握的程度和被使用的程度来区分的。

一般情况下,母语、本族语、第一语言通常是一个人的主要语言,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成为次要语言;

外语、非本族语、第二语言一般是一个人的次要语言,但也可能成为主要语言。

4.第二语言的获得

第二语言获得的主要途径是接受学校的正规课堂教育。

其次是家庭教育和自学等。

第一语言习得与第二语言习得的异同

(1)共同点:

(7点)①都是为了获得语言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

 ②都需要建立声音和意义之间的联系。

③都需要建立形式结构和语义结构的联系。

④习得一种言语现象都需要经过感知、理解、模仿、记忆、巩固和应用这样几个阶段。

⑤语法习得都有一定的顺序。

⑥都使用某些相同的学习策略。

⑦都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相结合的结果。

(主观条件:

主体必须具备健全的大脑和语言器官;客观条件:

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环境)

不同点第一,一般意义上的不同点。

第二,语言习得机制和习得过程不同。

第三,文化因素的习得不同。

一般意义上的不同点(5点)

1.学习的主体不同,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

2.学习的起点不同。

3.学习的条件、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不同4.学习的目的和动力不同。

5.语言输入的情况不同。

1.学习的主体不同

从生理上讲:

第一语言习得的主体是儿童,儿童的发音器官、肌肉还没有定型,可塑性强,模仿能力强,可以习得地道的发音;第二语言学习的主体大都是过了青春期的成年人,他们的发音器官、肌肉已经定型,模仿能力差些,不容易学到地道的发音。

从心理上讲:

儿童自我意识不强,自尊心不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学习的主动性强;

成人自我意识强,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

从智力上讲:

儿童大脑尚未固定化,短时记忆能力强,长时记忆能力差,接受能力强。

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起来,有一定的归纳推理能力,但演绎推理能力差,不善于抽象思维;成人大脑已经定型,智力发育健全,演绎推理、抽象思维能力强,在第二语言学习中,能够充分概括和归纳,综合处理语言材料。

2.学习的起点不同

儿童在习得第一语言之前,没有任何语言,他是通过所谓“语言习得机制”来接触和使用第一语言,从而认识它的。

成年人在学习第二语言之前,已经掌握了第一语言,他是通过对第一语言的知识和科学的思维能力来接触和使用第二语言,从而认识它的。

学习起点不同决定了学习方法上的差异。

3.学习的条件、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不同

(1)从学习时间和环境上说,儿童优于成年人。

儿童总是处于一种自然的语言环境之中,不受时间限制,大量地接触自然的语言,语言环境比较纯,没有第二语言的干扰。

第二语言学习一般在正式场合(课堂)里进行,时间有限。

如果是在自己国家(环境)学习第二语言,课堂以外,一般没有使用它的环境,或者说,总处在一种双语的环境之中,在课堂上学第二语言,课下使用母语。

如果在目的语国家(环境)学习,虽然课外有语言环境,但有些学习者不愿意或不敢出去交际,还是喜欢和跟自己说同样母语的人扎堆。

(2)从学习效果之比来看,成人优于儿童。

儿童接触母语的时间虽长,可语言未经提炼,学习没有计划;

成年人接触第二语言的时间虽短,但语言经过提炼,有严格的教学计划。

4.学习的目的和动力不同

儿童习得母语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生活,为了跟社团的成员交往,因而动力强,这是一种天然的动力。

他把学习当成一种需要和乐趣,没有精神负担和心理压力。

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的动力目的有多样性和可变性的特点。

受教育目的:

如升学或提高文化素养等;学术目的:

如专业阅读、研究等;职业目的:

如求职、升职、当汉语教师或翻译等;职业工具目的:

如以汉语为工具从事外交、外贸等工作;

其他临时目的:

如旅游、短期居住、社交应酬、好奇心等等。

由于学习目的不同、学习者年龄不同,产生的学习动力也不同。

有目的时,学习动力强,一旦受到挫折则学习动力易受损,缺乏儿童的那种天然的动力。

5.语言输入的情况不同

儿童的第一语言基本上不是“教”的,而是自然习得的,输入的和习得的是同一种语言。

父母输入的语言是“照顾式语言”,简单、清楚、有重复、速度慢、充满了感情、伴随着丰富的体势语、有具体的语言环境。

输入的方法是:

重内容,不重形式,以学习者为中心,不盯住错误不放,进步时则给予鼓励和奖赏。

第二语言输入的情况各异,另外第二语言学习成功与否跟老师的输入方法很有关系。

语言习得机制和习得过程不同

(1)习得机制不同:

俞约法(1992)认为,儿童的母语习得过程和言语机制以及思维机制的形成过程几乎是同步发展的。

对于第二语言习得特别是成人的第二语言习得,学习者的母语言语机制和思维机制已经形成,母语第二信号系统的建立使学习者拥有了一定的语言经验。

因此他提出,适当地精讲一些语言学知识有助于第二语言学习者对目的语的掌握,而不必再重复儿童母语习得所经历的“直觉直觉”的过程,也不一定遵循“听说读写”的学习顺序。

(2)习得过程不同:

儿童习得第一语言是把言语和概念以及概念与概念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学习的。

习得语言的过程,也是建立概念、形成思维和思维能力的过程,是从模仿到创造的过程。

儿童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是同时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学习和掌握第二语言的过程,是由借助于第一语言建立实物、实情与第二语言的联系逐渐向建立实物、实情与第二语言直接联系过渡的过程。

文化因素的习得不同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要习得一种语言,必须习得该语言所体现的文化,特别是其中的语言文化因素。

儿童要成为社会的一员,、要按照社会可以接受的方式去运用语言表达思想,在第一语言的环境中通过交际自然习得第一语言的同时,也自然地习得文化和社会价值。

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如果没有专门安排,不一定能同时习得该目的语的文化。

而且不同文化之间的相异之处可能形成文化冲突,先入为主的母语文化对习得目的语的文化也会产生各种影响。

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

“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也是一对相关概念。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第一语言”通常是指学习者的母语或本族语而言的。

尽管有些时候,学习者的第一语言并不是他的母语或本族语。

但是,大多数学习者的母语就是他的第一语言。

此外我们说的“第一语言”这个概念的时候,通常就语言习得的时间顺序而言的。

因此,“第一语言”是指儿童幼年最先接触和习得的语言。

那么,在此之后习得的语言就是第二语言。

(1)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按获得语言的时间先后顺序区分双语(bilingual)——多语(multilingual)

双语使用者指能同等流利地使用两种语言的人;多语使用者指掌握两种以上语言的人

(2)母语和外语

按国家、民族的界限来区分母语vs第一语言外语vs第二语言

语言习得——语言学习

在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中,“习得”(acquisition)和“学习”(learning)是一对儿对应的概念。

学者们用这一对概念来区分两种不同的语言获得过程和获得方式。

Krashen(1981,1982)认为,成年人通过两种不同的、独立的方式获得第二语言。

一种方式是通过“习得”,即类似于儿童母语获得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学习”的方式。

因此,就语言获得的方式而言,“习得”是指“非正式”的语言获得(informallearning)。

儿童大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母语的;“学习”是指“正式”的语言规则学习(formallearning),即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来获得第二语言。

大多数成人第二语言学习者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第二语言的。

就语言获得的心理过程而言,“习得”通常是指在自然状态下“下意识”的语言获得(subconsciouslearning),而“学习”一般是指“有意识”(consciouslearning)的语言知识的获得。

心理学界一般称前者为“内隐学习”(implicitlearning),后者为“外显学习”(explicitlearning)。

内隐学习是通过无意识或下意识的方式来获得语言知识,而外显学习则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下通过规则学习来获得语言知识。

就语言获得的知识类型而言,通过“习得”方式,获得的是“隐性语言知识”(implicitknowing),通过“学习”方式获得的是“显性语言知识”(explicitknowing).所以,学者们通常用“pickupalanguage”来描述语言习得。

就像儿童那样下意识的、毫不费力的获得一种语言。

而语言学习,学者们认为是“knowingaboutalanguage”,即学习一种显性的语言知识,而不是“languagelearning”,即获得一种语言。

对习得与学习区分的不同看法

(1)有无意识的学习无明显界限,难以区分

(2)L1习得————特定阶段现象,不可重现(3)学习是一种行为,习得是一种过程,学习的结果

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

区分“外语环境”和“第二语言环境”是很有必要的。

因为在两种环境下的语言习得,学习者在学什么、怎么学这两方面会有很多差别。

•“外语环境”(foreignlanguagecontext)是指学习者所学的语言在课堂之外,即在语言习得发生的环境中不作为交际语言。

比如学习者在美国学习法语就是外语学习环境。

“第二语言环境”(secondlanguagecontext)指学习者所学的语言在语言习得发生的环境中作为交际语言。

如在美国、澳大利亚学英语就是第二语言习得的环境。

“语言能力”与“语言表达”

“语言能力”(competence)与“语言表达”(performance)是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中经常遇到的两个基本概念。

按照乔姆斯基(1965)的观点,语言能力是由交际双方内在语法规则的心理表征构成的。

简单地说,语言能力是一种反映交际双方语言知识的心理语法。

这种语法是一种“隐性的”(implicit)而不是“显性的”(explicit)语言知识。

母语使用者对句子的合法性的直觉判断依据的就是这种隐性语言知识。

Performance的译法目前还不统一。

我们译为“语言表达”。

按照乔姆斯基的理论,语言表达指的是交际双方在语言理解与生成过程中对其内在语法的运用。

换句话说,语言能力是关于语言知识,语言表达是关于语言运用的知识。

第一节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

一、母语与目的语对于学习者来说,“母语”与“目的语”是一对相关的概念。

“母语”通常是指学习者家庭或者所属种族、社团使用的语言,因而也称作“本族语”。

学习者的目的语“目的语”,也称“目标语”,一般是指学习者正在学习的语言。

这种语言可能是他的第二语言、第三语言甚或第四语言。

它强调的是学习者正在学习的任何一种语言,与学习者的语言习得环境无关。

二、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第一语言”通常是指学习者的母语或本族语而言的。

尽管有些时候,学习者的第一语言并不是他的母语或本族语。

Ellis(1994)“第二语言”是相对于学习者习得的第一语言之外的任何一种其他语言而言的。

因此,“第二语言”自然包含第三、第四或更多的其他语言。

三、双语者与多语者“双语者”或“操双语者”,简而言之,是指可以同等流利地使用两种语言的人。

一种观点认为,双语者指那些两种语言都达到与母语者同等熟练水平的人(balancedbilingualism)。

或者说,指精通两种语言的人。

这种观点是根据是否具有“同等的语言知识”来定义双语者;

双语者的定义另一种观点认为,双语者可以指那些能够用另外一种语言生成完整的有意义的话语的人。

一个旅游者可以用德语要一杯咖啡,儿童在第一堂德语课能够用德语说“GutenMorgen”,都可以称作双语者。

这就是所谓双语者的“最底限定义”。

这种观点是基于能否使用第二语言来定义双语者。

多语者的定义

“多语者”或“操多语者”,一般是指通晓三种或三种以上语言的人。

一般情况下,多语者并不是多种语言都达到了与母语者同等的熟练程度。

他可能某种语言,如第三或第四语言听说能力最好,有的语言仅限于书面表达。

有的语言用于家庭交际,有的语言仅限与购物或简单的交际。

另外,操多语者通常是不会同时获得多种语言。

在时间上可以分出先后,因而比较容易区分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

“多语者”和“多语制”多语者是指同时通晓两种以上的语言的人。

多语制是指某一地区或国家的居民使用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交际,并伴随国家或政府颁布的相应的多语政策。

通晓多语的人的国家不一定是多语国家,多语国家也不一定每个人都是多语者。

四、“习得”与“学习”

在L2习得研究中,“习得”(acquisition)和“学习”(learning)是一对对应的概念。

学者们用这一对概念来区分两种不同的语言习得过程或语言获得的方式。

Krashen(1981,1982)认为,成年人通过两种不同的、独立的方式获得第二语言。

一种方式是通过“习得”,即类似于儿童习得母语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学习”的方式。

两种不同的语言获得方式就语言获得的方式而言,“习得”常常是一种“非正式”的语言获得(informallearning),即通常不是通过课堂学习来获得第二语言;“学习”在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中,常常是一种“正式”语言规则的学习(formallearning),通过是通过课堂教学来获得第二语言。

不同的心理过程语言获得的心理过程“习得”通常是指在自然状态下“无意识”的语言获得(unconsciouslearning);“学习”一般是指“有意识”(consciouslearning)的语言规则或语言知识的获得。

语言获得的知识类型

通过“习得”方式,获得的是“潜在的语言知识”,通过“学习”方式获得的是“明晰的语言知识”。

学者们通常用“pickingupalanguage”来描述语言习得。

就像儿童那样毫不费力的获得一种语言。

语言学习,学者们认为是“knowingaboutalanguage”,即学习一种语言的知识,而不是“languagelearning”,即获得一种语言。

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Krashen认为,通过习得获得的是“潜在的知识”,通过学习获得的“明晰的知识”。

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

两种类型的知识是互相独立的。

通过学习获得的“明晰的知识”不能转换为“潜在的知识”。

这就是所谓“无接口观点”(non-interfaceposition)

五、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

Ellis(1985)最初对这两个概念未做区分。

他认为,“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不是对应的概念;

Ellis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既包括“有指导的习得”(tutoredacquisition)也包括“无指导的习得”(untutoredacquisition)。

Ellis(1994)明确地将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的概念区分开来。

他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所学的目的语在目的语国家是公认的交际工具,当然也是学习者用来交际的工具。

Ellis1994对SLA的定义

相反,如果中国人或俄国人在本国学习英语,这种情况下,英语是作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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