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A国际企业大道A区地面维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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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A国际企业大道A区地面维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BDA国际企业大道A区地面维护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准备

4、施工技术方案

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与成品保护

7、绿色施工环保措施

8、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图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博大经开置业有限公司BDA国际企业大道A区,主要施工项目为地面维修工程,含沥青混凝土地面,雨水篦子维修更换.

为了保证BDA国际企业大道地面的正常使用,人员正常通行,确保工程质量,尽量缩短工期,编制此施工方案。

2、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现场实际情况

2、经监理、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

3、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

4、《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施工准备

3.1材料要求

3.1.1、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

3.1.2、水:

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应按有关标准对其进行化验,确认合格后使用。

3.2作业条件

3.2.1.优选沥青混凝土厂家,并经业主监理同意。

3.2.2.基层施工验收合格,已办好验收手续。

3.2.3.基层抗压强度达到2.5MPa以上。

3.2.4.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粗糙、清洁,表面的浮土、浮浆及其他污染物清理干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3临时用电用水

3.3.1施工用水采用业主提供的水源,并按表计量

3.3.2.临时用电按业主安排,严格计量

四、施工技术方案

本主线路面面层为粗粒式沥青混凝土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具体厚度由设计及业主选定。

采用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厂拌法拌合,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摊铺,采用14t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轮胎压路机碾压施工。

详见“面层施工工艺流程图”。

4.1、施工准备工作

   4.1.1、沥青混凝土所用粗细集料、填料以及沥青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并至少在工程开始前一个月将推荐混合料配合比包括:

矿料级配、沥青含量、稳定度(包括残留稳定度)、饱和度、流值、马歇尔试件的密度与空隙率等的详细说明,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4.1.2、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运输设备以及摊铺设备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

   4.1.3、路缘石、路沟、检查井和其他结构物的接触面上应均匀地涂上一薄层沥青。

   4.1.4、要检查两侧路缘石完好情况,位置高程不符要求应纠正,如有扰动或损坏须及时更换,尤其要注意背面夯实情况,保证在摊铺碾压时,不被挤压、移动。

4.1.5、施工测量放样:

   恢复中线:

在直线每10m设一钢筋桩,平曲线每5m设一桩,桩的位置在中央隔离带所摊铺结构层的宽度外20cm处。

   水平测量:

对设立好的钢筋桩进行水平测量,并标出摊铺层的设计标高,挂好钢筋,作为摊铺机的自动找平基线。

   4.1.6、沥青材料的准备,沥青材料应先加热,避免局部热过头,并保证按均匀温度把沥青材料源源不断地从贮料罐送到拌合设备内,不应使用正在起泡或加热超过160℃的沥青胶结料。

   4.1.7、集料准备,集料应加热到不超过170℃,集料在送进拌和设备时的含水量不应超过1%,烘干用的火焰应调节适当,以免烤坏和熏黑集料,干燥滚筒拌合设备出料时混合料含水量不应超过0.5%。

4.2、拌和及其运输

   4.2.1、拌和

   采用德国进口型号为LINT型沥青拌合设备(150t/h)集中拌合。

集料和沥青材料按工地配合比公式规定的用量测定和送进拌和,送入拌合设备里的集料温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在拌合设备内及出厂的混合料的温度,应不超过160℃。

   把规定数量的集料和沥青材料送入拌合设备后,须把这两种材料充分拌和直至所有集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沥青材料也完全分布到整个混合料中。

拌和厂拌和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块。

   拌好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入保温的成品储料仓储存,存储时间不得超过72h,贮料仓无保温设备时,允许的储料时间应以符合摊铺温度要求为准。

拌和生产出沥青混合料,应符合批准的工地配合比的要求,并应在目标值的容许偏差范围内,集料目标值的偏差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要求。

4.2.2、沥青混合料运输

   沥青混合料的运输采用15t的自卸车运输,从拌合设备向自卸车放料时,为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运料时,自卸车用篷布覆盖。

4.2.3、摊铺及碾压

  4.2.3.1、混合料使用徐州产型号为LTU125型自动找平沥青摊铺机(最大摊铺宽度12.5m),进行全宽度摊铺和刮平。

摊铺机自动找平时,采用所摊铺层的高程靠金属边桩挂钢丝所形成的参考线控制,横坡靠横坡控制器来控制,精度在±0.1%范围。

   4.2.3.2、摊铺时,沥青混合料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

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

摊铺机螺旋送料器中的混合料的高度保持不低于送料器高度的2/3。

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度断面上不发生离析。

    4.2.3.3、混合料的摊铺用国产摊铺机进行,以参考线控制铺筑层标高。

    4.2.3.4、上下两层之间的横向接缝应错开50cm以上。

    4.2.3.5、在机械不能摊铺及整修的地方,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用人工摊铺和整修。

    4.2.3.6、在施工安排时,当气温低于10℃时不安排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

   4.2.3.7、一旦沥青混合料摊铺整平,并对不规则的表面修整后,立即对其进行全面均匀的压实。

   4.2.3.8、初压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沥青混合料不应低于120℃,不得产生推移、发裂。

采用型号为YZC14的14t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轮宽2.16m)碾压,碾压时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得突然改变,初压两遍。

   4.2.3.9、复压要紧接在初压后进行,沥青混合料不得低于90℃,复压用型号为LY25的轮胎压路机(轮宽2.79m)、10~12T三轮压路机,配合使用,复压遍数为4~6遍至稳定无显著轮迹为准。

4.2.3.10、终压要紧接在复压后进行,沥青混合料不得低于70℃,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2~4遍,并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符合规范要求。

   4.2.3.11、碾压从外侧开始并在纵向平行于道路中线进行,双轮压路机每次重叠30cm,三轮每次重叠为后轮宽的一半,逐步向内侧碾压过去,用梯队法或接着先铺好的车道摊铺时,应先压纵缝,然后进行常规碾压,在有超高的弯道上,碾压应采用纵向行程平行于中线重叠的办法,由低边向高边进行。

碾压时压路机应匀速行驶,不得在新铺混合料上或未碾压成型并未冷却的路段上停留,转弯或急刹车。

施工检验人员在碾压过程中,使用核子密度仪来检测密实度,以保证获得要求的最小压实度,开始碾压时的温度控制在不低于120℃,碾压终了温度控制在不低于70℃,初压、复压、终压三种不同压实段落接茬设在不同的断面上,横向错开1m以上。

   4.2.3.12、为防止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发生,可向碾压轮洒少量水、混有极少量洗涤剂的水或其他认可的材料,把碾轮适当保湿。

4.3、接缝、修边和清场

   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尽量连续作业,压路机不得驶过新铺混合料的无保护端部,横缝应在前一次行程端部切成,以暴露出铺层的全面。

接铺新混合料时,应在上次行程的末端涂刷适量粘层沥青,然后紧贴着先前压好的材料加铺混合料,并注意调置整平板的高度,为碾压留出充分的预留量。

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

横缝的碾压采用横向碾压后再进行常规碾压。

修边切下的材料及其他的废弃沥青混合料均应从路上清除。

4.4、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高桩,并应经常复测。

(2)、基层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

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

(3)、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防止铺筑超厚。

4.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大面积下沉:

主要原因是未严格按要求施工,分层过厚,辗压遍数不够,洒水不足等。

(2)、局部下沉:

边缘和转角处夯压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

(3)、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坚持分层检查基层的密实度。

(4)、碎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

4.9、排水沟

排水沟按原施工做法恢复

五、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机构组成如下图所示。

任人的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机构组成如下图所示。

5.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5.1.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批示和决定。

5.1.1.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5.1.1.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1.1.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1.1.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经局批准。

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5.1.1.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1.1.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5.1.1.8、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工地安全达标。

5.1.1.9、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5.1.1.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1.1.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5.1.2、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职责

5.1.2.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5.1.2.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1.2.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工夹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1.2.4、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5.1.2.5、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安全科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5.1.2.6、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5.1.2.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5.1.2.8、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5.1.2.9、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季度报告书。

5.1.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5.1.3.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1.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3.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1.3.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度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1.3.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1.3.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5.1.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5.1.3.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5.1.4、安全监督员的职责

5.1.4.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5.1.4.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5.1.4.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5.1.4.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1.4.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4.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4.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5.1.4.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

5.1.5、工区长的安全职责

5.1.5.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5.1.5.2、向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前,认真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5.1.5.3每天对安排施工任务的作业点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及时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报告。

5.1.5.4接受上级及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对上级及安全监督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

5.1.5.5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防患于未然。

5.1.5.6领取和发放使用好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

5.1.5.7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1.5.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

5.2、现场安全用电

5.2.1、现场用电布置

5.2.1.1、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

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5.2.1.2、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5.2.1.3、照明使用单相220V工作电压,主线使用单芯直径2.5mm2铜芯线,分线使用1.5mm2铜芯线,灯距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m,每间(室)设漏电开关和电闸各一支。

5.2.1.4、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

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5.2.1.5、现场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5.2.2.1、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5.2.2.2、供电干线、配电装置、发电房、配电房完工后,必须会同设计者、动力科、质安科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允许通电运行。

5.2.2.3、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人员都必须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2.2.4、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会同动力科及设计者共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

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体完全合格为止。

5.2.2.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5.2.2.6、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5.2.2.7、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2.2.8、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截面的1/2,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5.2.2.9、一切用电的施工机具运至现场后,必须由电工检测其绝缘电阻及检测各部分电气附件是否完整无损,绝缘电阻小于0.5欧或电气附件损坏的机具不得安装使用。

5.2.2.10、保护移动式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每周检查一次;保护固定使用设备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防雷接地电阻每年三月一日前进行全面检测。

5.2.2.11、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5.2.2.12、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

5.2.2.13、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线,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2.2.14、配电系统中开关电器必须完好,设置牢固、端正。

5.2.2.15、带电导线接头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挂压其它物体。

5.2.2.16、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2.2.17、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使用绝缘工具,统一组织,专人指挥。

5.2.2、电气防火装置

5.2.2.1、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物质,不使用火源。

5.2.2.2、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5.2.2.3、合理设置防雷装置,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2.2.4、加强电气防火知识宣传,对防火重点场所加强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5.3、机械安全防护

5.3.1、除机械本身护罩完善,电机无病的前提下,还要对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

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5.3.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3、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做到自检、自修、自维有记录。

5.3.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5.3.5、各种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料时,现场要设人值班和指挥。

5.3.6、各种机械不准带病运行。

5.4、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5.4.1、参加施工人员是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者。

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施工工长及安全监督员的安全交底。

5.4.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5.4.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其配带方法要符合要求。

5.4.4、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机械护壳、安全网、安全围栏、外架拉接点、警示信号等。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

5.4.5、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嬉笑打闹。

5.4.6、施工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不得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5.4.7、施工现场夏天给工人备足清凉解毒凉茶或盐开水。

5.4.8、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不出售腐烂食物给工人餐饮。

5.5、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5.5.1、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5.5.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5.5.3、重点部位(危险的仓库、油漆间、仓库、木工车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5.5.4、建立动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5.5、非重点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应设有常规消防器材。

5.5.7、危险品押运人员、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上岗证。

5.6、项目安全事故

5.6.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月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即时上报。

5.6.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用快速办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6.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险,制止事故的扩大。

5.6.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应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要做好标记。

5.6.5、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造成掩盖现场。

5.6.6、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向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时,任何人不得拒绝。

5.6.7、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6.8、认真执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的意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5.6.9、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5.7、安全检查制度

5.7.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时记录。

5.7.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一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签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本企业安全奖惩条例执行处罚。

5.7.3、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

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及有关责任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5.7.4、对于有关部门到项目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由项目质量安全监理组监督落实整改。

六、环境保护与成品保护

6.1、环境保护目标和保护内容

本工程施工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边工作及生活人员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由此确定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目的和保护内容为:

6.1.1、居民住宅,减少扬尘、废气对居民生活环境和周围活动区域的污染;做好村内公路的交通疏导,防止施工垃圾污水外溢等;防止施工噪声、振动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特别是夜间休息。

6.1.2、绿化植被:

对施工红线外的绿化植被进行保护使其不受损。

6.1.3、加强治安管理,杜绝一切偷盗及破坏行为,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

6.2、施工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要点及措施

6.2.1、噪声

6.2.1.1、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6.2.1.2、施工过程将使用一些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成为对临近敏感点有较大影响的噪声源。

这些噪声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

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

有些工艺必须连续施工,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也比较突出。

6.2.1.3、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

6.2.1.4、确定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要有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如隔声屏障等。

6.2.2、振动

施工振动包括重型施工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路基压实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作业产生的振动。

施工作业产生振动的影响范围通常在30米以内。

6.2.3、大气污染

6.2.3.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饰、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6.2.3.2、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

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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