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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体系

第四章金融机构体系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让学生重点掌握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体系的概念、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自构成、中国金融机构体系概况;对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业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本章的难点是如何让学生正确理解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变革及其发展趋势。

美国共同基金

美国现代的共同基金已经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96年末以35390亿美元的资产总额雄居全美第二大金融资产,占全世界共同基金资产总额的55%。

截止96年年末,美国有超过6200个共同基金,代表着广大的、多种类型的投资目标,从保守型到进攻型,投资于包罗万象的证券中,美国投资公司研究会根据基金的基本投资目标将共同基金大概分成3大类:

1.股票基金:

(1)进攻成长型基金寻求最大的资本成长,现实的收入不是重要的因素,而未来的资本所得才是主要目标,这种基金投资于非主流的股票,非热门股票,他们运用投资技术卷入巨大的风险,以期获得巨大的利润。

(2)成长型基金投资在发展前景非常好的公众公司的股票,但风险性比进攻成长型要小。

(3)成长和收入型基金寻求长期资本成长和现在的收入相结合,这种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标准是价值的增长的和展示出良好的、连续的支付红利的记录。

(4)贵金属/黄金基金主要投资于与黄金和其他贵金属发生联系的股票。

(5)国际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以外的公司的股票。

(6)全球性综合基金这种基金投资于全世界的股票,包括美国的公司。

(7)收入股票基金寻求收入的高等级,主要投资于有良好的红利支付记录的公司股票。

2.债券和收入基金:

(1)灵活组合基金允许基金管理者去预先处理或对市场条件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去决定投资于股票、债券或货币市场。

(2)余额基金通常在寻求保值投资者的资本,支付现在的红利收入的基础上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他们的组合由债券、优先股和公众股混合而成。

(3)收入混合基金寻求收入的高等级,这种基金主要投资于能产生现实收入的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

(4)收入债券基金寻求高等级的现实收入,这种基金投资于混合的企业和政府债券。

(5)美国政府收入债券基金投资于多样的政府债券,包括美国国库券、联邦政府担保抵押证券和其他政府票据。

(6)全国政府抵押协会基金主要投资于全国政府抵押协会担保的抵押证券。

(7)全球性债券基金这种基金投资于全世界的国家和企业债券,包括美国在内。

(8)企业债券基金这种基金主要投资于企业债券,部分投资于国库券或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

(9)高回报债券基金寻求非常高的回报,但是相对于企业债券基金会承担很大程度的风险,这种基金主要是投资于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

(10)国家、市政债券长期基金寻求收入免缴税金,他们投资的债券发行者是州和市政府,为学校、高速公路、医院、桥梁和其他市政建设筹集资金。

(11)州市政债券长期基金寻求收入免缴联邦税和州税,但只限于本州的居民,他们投资的债券发行者只是单个州。

3.货币市场基金:

(1)应纳税的货币市场基金寻求持续、坚固的净资产价值,这种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中短期的、高等级的证券,如美国国库券、大银行的存款证明书和短期商业债券,这种组合的平均期限是90天或更短。

(2)免税的国家货币市场基金寻求其收入免缴税金和最小的风险,投资于短期的市政债券。

(3)免税的州货币市场基金寻求其收入免缴联邦税和州税,但限于本州居民,他们投资于发行者是单一州的短期的市政债券。

此外,还有特定的或部门的基金,特定的基金包括生物工程基金,小公司成长基金,指数基金和社会准则基金等。

部门基金主要投资于特定的证券市场的部门,基金也投资于其他的共同基金。

广泛的可供选择的基金适应了不同客户的要求,帮助达到多样的财务目标。

思考:

1.什么是共同基金?

它是如何进行运作的?

2.你对共同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是否了解?

对其运行的绩效是否做过分析和研究?

结论如何?

 

第一节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一、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体系的概念

(一)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概念

金融机构泛指专门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组织。

其基本功能是:

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融通资金;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金融服务便利;改善投融资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进行风险的转移、分散与管理。

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

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经营内容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金融机构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的危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引发严重政治或社会危机。

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其他产业无法比拟的极高比率;所支配运营的资本规模与权益资本的比率相对其他产业高;属高风险产业。

2.金融机构的特点

在金融机构掌握的全部资产中,金融资产的规模大大高于实物资产的规模。

在金融机构支配的运营资本中,负债比例比较大,而自有资本所占比例极低,一般在10%左右。

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负债,自有资本实际上只是起到一个规避风险、弥补损失的作用。

但是自有资本的比例越高,说明银行抗风险能力和经营实力越强。

所以现在的金融监管要求银行要保证充足的资本率。

业务经营的风险极高,风险管理非常重要。

3.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1)金融机构可以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

作为存款人和贷款人中介,以吸收存款或发行融资证券的方式汇集各种期限和数量的资金,通过信贷等方式投向需要资金的社会各部门,使融资双方的融资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了资金从盈余者向资金短缺者的流动。

具体表现为四方面:

一是改善金融资产的期限限制。

金融机构可以同时向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不同到期期限的金融产品,因此,在金融机构的参与下,短期的资金供给有可能间接地支持长期的资金需求。

二是增加了金融资产的分割性。

金融中介机构通过出售金额不等的金融商品,可以达到吸引零散的资金供给来满足巨额资金需求的目的。

三是通过规模经营和专业化运作,可以合理控制利率,并节约融资交易的各项费用支出,使交易成本得以降低。

四是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当一部分金融产品具有高度的市场流动性,因而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

(2)金融机构可以为货币流通提供支付结算业务,节省成本,提高资金的效率

支付结算是实现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资金清算的重要手段。

支付结算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它对减少现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商品流通,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支付结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在于:

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的发展;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和全社会对票据意识、信用观念的增强;.有利于减少现金使用、节约现金流通与管理费用,便于调节货币流通。

(3)金融机构可以转移、分散和管理风险

金融机构的这一作用具体表现为如下两方面:

一是金融中介机构可以直接对资金需求方的市场行为、财务状况、经营运作等方面加以监督,减少风险。

并且,金融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对不同风险资产的组合来降低资金风险。

二是信息不对称所引致的巨大的交易成本限制了信用活动的发展,阻碍了金融市场正常功能的发挥。

而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形式可以比直接融资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主要表现在:

金融机构较之其他经济主体具有信息揭示优势、信息监督优势、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优势。

(4)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经纪人服务

金融中介机构还可以为筹资者和投资者提供各种类型的交易服务、金融咨询服务、资信评估、资金筹集的组织、投资项目的推销、保险和信托服务等等。

(二)金融机构体系

1.金融机构体系的概念

金融机构体系是指各种金融机构构成的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金融活动都要借助于一定的金融机构来完成,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不可缺少的中介主体。

现代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各种金融机构组成相互联系、分工协作的统一体便构成了金融机构体系。

一国社会经济条件对该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具有制约作用,各国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因此,形成了不同的金融机构体系。

在世界上主要有以下三种:

(1)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机构体系;现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实行这种体系。

(2)没有中央银行的金融机构体系,如我国香港地区,新加波并未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将央行的职能由多家机构共同完成。

(3)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

前苏联和改革开放前的我国都实行这种模式。

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包括:

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及金融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机构。

其中,除金融业务经营机构外,其他都是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金融政策、制度、法规的制定与执行,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现阶段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几乎无一例外的是银行机构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金融体系大多数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来进行组织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

在我国,就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2.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1)从性质和功能上划分: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金融机构是对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总称。

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和支付业务,充当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存款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存贷款利差是传统的收益来源之一。

银行金融机构按其职能划分可以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按银行业务的地域划分可分为全国性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按资本来源可分为股份制银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某项专门的、特定的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包括保险、证券投资、信托、邮政储蓄(现名叫邮政储蓄银行,已归到银行类金融机构这一列)、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基金公司等。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基于人们对多种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多样化需求而产生的,而且都促进了整个经济的发展。

但它们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从起源看,他们有与银行不同的各自独特的产生渊源。

如保险公司的起源最初是为了解决航海中的运输风险,证券机构的起源是为了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信托投资公司的起源是为了遗产的转移和管理,融资租赁公司是为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而建立的。

其次,它们有各自独特的业务范围和业务领域。

在原分业银行经营条件下,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能否经营存款业务(主要是活期存款),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是否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

不过在混业经营条件下,这一界限已经模糊。

(2)按资金是否主要来源于存款划分:

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从个人和机构接受存款并发放贷款的金融中介机构。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利用自行发行证券的收入或来自于某些社会组织或公众的契约性资金,并以长期投资作为其主要资产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

两者的主要区别如图4.1:

表4.1金融中介机构的主要资产和负债

金融机构类型主要负债(资金来源)主要资产(资金运用)

存款性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存款工商信贷和消费者信贷、抵押贷款、政府证券和市政债券

储蓄贷款协会存款抵押贷款

储蓄银行存款抵押贷款

信用合作社存款消费者信贷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保费公司债券、政府证券、市政债券、抵押贷款,股票

投资公司股份债券的股票

养老金雇员和雇主缴款公司债券的股票

财务公司商业票据、股票、债券消费者信贷和工商信贷

由于当今社会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而逐渐呈现从专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

(3)从经营目标分:

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由政府出资创立或扶植,不单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为了扶持、推动、倡导和辅助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只在有限的业务领域针对特定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此外,金融机构体系从股权、资本的构成可划分为国有、民营、股份制、合资金融机构等;从经营范围可划分国内、跨国、合资、国际金融机构等

二、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变革及其趋势

20世纪30年代以前,由于西方各国政府对银行经营活动限制很少,各国的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从事各种银行性的业务,还可以从事许多非银行性的业务。

但是随后的大危机,使得许多经济学家把经济的衰退归因为银行的这种混业经营制度。

因此,许多国家认定商业银行只适宜经营短期工商信贷业务,并以立法形式将商业银行类型和投资银行类型的业务范围作了明确的划分。

如美国在1933年推出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其中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从事属于投资银行经营的证券投资业务。

类似的国家还有英国和日本,但是也有一些国家继续实行混业经营。

在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经济学家关于分业和混业的争论一直存在。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各种原因导致商业银行重新转向混业经营的模式,这种转变到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顶峰。

(一)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变化

1.变化概况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银行定期存款比重的上升和金融债券的发行,使商业银行可以获得大量长期资金来进行更多的业务活动,特别是长期信贷和投资业务。

同时商业银行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日益增多,导致它们的利润率不断降低,迫使他们从事各种更为广泛的业务活动,各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专业化业务分工,走上综合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道路,即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

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放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或资产组合的限制,允许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更广泛的业务领域,特别是允许商业银行在经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的同时,经营证券、信托甚至保险业务。

从1986年开始,英国重新允许商业银行进入投资银行领域。

加拿大于1987年取消了银行、证券业分离制;1991年通过了银行、信托、保险通过子公司实现业务交叉的方案,1992年又允许银行通过子公司经营信托和保险业务,并允许设立大型复合金融机构。

目前,加拿大全部证券公司都已被大商业银行所持股,独立经营的信托公司也所剩无几,一些大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某些保险业务。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一些银行业和证券业混业经营的情形,1981年颁布新《银行法》规定银行可以经营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保付债券的买卖,1998年颁布《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允许各金融机构跨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

美国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执行也不顺利,各类型金融机构均采取一系列方法钻该法案的漏洞,再加上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要求废除该法案的呼声越来越响亮,美国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法法案》,这一法案的推出实际上是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并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

这标志着西方国家分业经营模式的最终结束,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

二是专业化分工的突破还表现在同类金融机构之间互相侵入对方“领地”。

日本本来按金融机构原来的业务分工,商业银行只能从事短期金融业务,不能筹集长期资金,1981年6月日本商业银行开办了“指定日期定期存款”业务,打破了长短期金融机构业务的分工。

在英国,商人银行和清算银行的差别也逐渐消失。

2.变化的原因

世界各国金融机构的这种转变不是偶然的,其发展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走向成熟,使资金的供求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各国经济逐渐恢复并开始高速增长,各种投资机会迅速增长,资金需求也急剧上升,而银行作为资金需求者和资金盈余者之间资金分配的中介,传统的放贷业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更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出现并供选择,迫使商业银行不断地拓展业务。

(2)金融创新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的传统分界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金融机构为了扩大资金来源,又要避开法规的限制,不得不设计出新的金融工具。

例如,美国投资银行为绕开不得吸收存款的限制,创造出了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以信托投资的形式吸收顾客的小额资金,然后集中投资于高利率的大额可转让存单。

(3)国债市场的迅速发展促进了资金分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在各国盛行,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推行赤字财政,发行大量国债。

国债的大量发行使西方各国的有价证券市场获得迅速发展,而商业银行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利润却不增反减。

同时,政府对国债实行鼓励措施,又把大量的银行存款吸收到国债市场上来,更造成了商业银行资金相对下降和投资银行的资产增加,银行纷纷要求取消对混业经营的限制。

(4)新技术的弊端限制了银行业务的发展

新技术革命大大提高了个人和企业的金融应变能力,直接导致了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现,为金融创新奠定了技术基础,也对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

但是,计算机的购置加重了金融机构的负担。

由于“分业经营”限制的存在,金融该机构付巨资购置的计算机系统,往往因为业务量小,业务种类有限而不能充分利用。

中小银行和证券公司自不待言,就是大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也不能达到最佳的盈利规模。

所以,各金融机构想方设法绕过监管限制,增加业务,逐步突破原业务限制的藩篱。

(二)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浪潮

随着近年全球竞争的加剧和金融风险的增加,国际上许多大银行都把扩大规模、扩展业务以提高效益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作为发展新战略,国际金融市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跨国购并(即兼并和收购)浪潮。

金融机构的并购与重组成为金融机构全球化的一个突出特点。

全球金融业并购浪潮,造就了众多的巨型跨国银行。

银行并购使全球金融机构的数量减少,单个机构的规模相对扩大,银行业的集中度迅速提高。

1.银行并购概念的界定及特征

银行并购泛指一家银行与其他用户或非银行市场主体之间的并购行为,并购银行通过这种行为来实现资产经营一体化。

银行并购包括两类型的经济行为:

银行合并和银行收购。

银行合并又可以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银行与银行或其他企业之间的合并,其中一家因吸收了其他银行或企业而成为存续企业。

例如,1991年美国化学银行和汉华银行以换股形式合并后仍沿用化学银行的名称。

新设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通过合并创建一个新的银行,原有的银行不再存在。

例如,1996年排名世界第一位的日本东京三菱银行便是由日本东京银行和三菱银行合并成立的,合并后的核心资产达到278亿美元,总资产达到7030亿美元,国内机构388家,海外机构200家,成为当时世界排名第一的银行。

银行股权收购是指一家银行在股票市场上通过购买股票的方式控制另一家银行的经营决策权的一种行为。

例如,1998年12月德意志银行出资101亿美元收购美国信早银行全部股权。

2.银行业并购的动因

(1)规模经济。

通过并购,扩大经营规模;可以增强公众信心,扩大市场份额;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优越的技术优势;通过业务多样化,获得范围经济。

(2)规避风险。

伴随着金融竞争加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但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某家银行一旦爆发危机,很可能会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诱发挤兑风潮,冲击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因此,通过并购,扩大资产规模,增强实力和竞争力,化解危机有时也成为银行并购的一种动机。

(3)银行业务全球化的客观需要。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银行业的并购之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且有不断升级的趋势。

追求规模扩张,强强联合是这次并购浪潮的最大特点。

例如,花期与旅行者的合并报价高达820亿美元,新成立的花期集团总资产7000亿美元,排名美国第二。

在这次并购中,还出现了银行并购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新局面。

⑷银行业务范围全能化的客观要求。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银行业务收

到了来自证券、保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强烈冲击,尤其是融资证券化趋势使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受到了极大的挤压。

为应对新的挑战,银行纷纷拓展业务范围,向“金融百货公司”的方向发展,而各国放松金融管制的金融自由化风潮也为银行全能化消除了制度壁垒。

3.银行并购的影响

(1)银行并购对自身发展的促进。

简略地说,主要有突破进入壁垒,拓展经营边界;获取高新技术,发挥技术垄断优势;实现高效率扩张,扩大市场占有率及规模经济;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利用经验曲线效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银行并购对社会的有利影响

①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并购本身是对经济资源的重组,这些经济资源会向着资源最有效配置的条件流动,如1995年8月28日,美国两家最大的银行:

化学银行与花旗·曼哈顿银行合并,从而成为其全国最大的银行。

新银行仍采用花旗这一名称,成为向企业发放贷款的领头羊,最大的证券交易商、第三大的抵押债权人、第四大的信用卡发行人。

兼并后由于消除了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以及减少经营费用,每年可以节约成本约15亿美元,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②增加社会金融产品供给。

银行并购之后,并购各方的业务整合为一个公司内部的业务,业务种类扩大,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会有所增加。

③促进经济发展。

银行并购使得银行资本相互融合,资金来源更加广泛、稳定。

工商企业能够得到更长期,更充足的资金运用于投资,支撑经济的持续发展。

④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保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银行并购大多数是强强联合,并购之后,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得到显著的提高,在金融危机发生时,能够抑制社会震动,保持稳定。

(3)银行并购的负面效应:

①导致过度垄断,从而降低效率。

某些强强联合的银行并购往往最终会导致超级银行的产生,这些超级银行势必会对业务形成垄断,过度的垄断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

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运行效益。

垄断一旦形成,银行可以随意制定贷款的价格,资金需求者的利益受到损失,有可能减少投资规模,经济发展受阻;另一方面,合并后的银行在文化方面肯定存在诸多的摩擦,需要时间去磨合,这样也会影响银行的运行效率。

③增加了风险及其失业人数。

前面提到的化学银行和花旗·曼哈顿银行的并购,使纽约银行业处境困难,从1988年起,纽约已经减少了40000多个银行职位,相当于所有职位总数的1/3。

表4.21990年来全球著名并购重组案

时间

公司

对象

并购方式

1991.7

华友银行

汉华银行

合并

1991.7

北卡罗莱纳银行

C&S/Sovrm

合并

1991.8

美国商业银行

太平洋银行

合并

1992

美洲银行

安全太平洋公司

合并

1993.2

香港汇丰银行

密德兰银行

收购

1995.6

第一联合银行

第一富达银行

收购

1995.7

芝加哥第一银行

NBD银行

合并

1995.7

华友银行

大通银行

合并

1995.8

美国化学银行

大通曼哈顿银行

合并

1996.4

富民银行

第一州际银行

合并

1996

日本三菱银行

东京银行

合并

1997.4

信孚公司

艾利克斯·布朗银行

收购

1997.10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

巴克莱

收购

1997.11

美林集团

水星资产管理公司

收购

1997.12

瑞士联合银行

瑞士银行

合并

1998.1

巴黎银行、西班牙银行

百富勤

收购

1998.1

美国国民银行

巴耐特银行

合并

1998.2

京华证券

山一证券

收购

1998.2

摩根士丹利

添惠公司

合并

1998.4

美国国民银行

美洲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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