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 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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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实训项目总结范文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精

2019年实训项目总结范文:

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侦查

  【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案例,了解串通投标犯罪案件主要犯罪手法,针对性地选择侦查途径开展工作,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调查取证。

  【实训对象】

  经侦专业

  【实训时间地点】

  年11月11日

  经侦实训室

  【基本案情】

  案例1

  罗某方某串通投标犯罪案

  一、基本案情

  侦破的首例发生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串通投标案件,工程总造价6000多万元。

  国际商品展贸城位于区化龙镇,由区国资局属下的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是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而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工程总造价人民币6000余万元。

  年8月,市某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公司启动国际商品展贸城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招标程序,招标工作由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某物业公司的工程部副经理罗某具体负责。

  犯罪嫌疑人方某得知国际商品展贸城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工程施工对外招标,即着手组织省第三工程公司和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参加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第一、二标段的投标;同时与负责招标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串通投标。

  犯罪嫌疑人方某与罗某串通投标的具体做法

  一是在招标文书公布前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向其泄露标底;

  二是在评标审查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按照方某的要求故意将有踩砂和运砂资质的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犯罪嫌疑人方某要求罗某在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时,让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为招标代理公司;

  四是犯罪嫌疑人方某组织了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与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省第三工程公司参与围标,并提供了参与投标保证金600万元。

  在犯罪嫌疑人方某和罗某的操纵下,犯罪嫌疑人方某所要求中标的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和省第三工程公司分别中得国际商品展贸城地块第一期吹填项目的第一、二标段。

  二、串通投标罪的通常作案手法

  串通投标也称围标串标,是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损害国家、招标单位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互相串通,人为操纵投标报价或采取其他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的罗某串通投标案件集中反映了这一领域中犯罪分子通常的作案手法。

  一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一是泄露标底等秘密信息。

  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标人应当是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

  可见掌握标底实际上就掌握了比其他投标人的中标机会,如果特定的投标人在掌握了标底的情况下投标,则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就无竞争性可言。

  本案中招标人某物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他利用担任业主评委的便利条件,应包工头方某的要求,将工程最高限价在公布前提前泄露给方某。

  二是违规设置障碍。

  招标人故意在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中设置某种障碍,意在排斥某些潜在的投标人或投标人。

  如罗某应方某要,故意将有踩砂、运砂资质应标公司剔出。

  三是低价中标,标后补偿。

  案中标价是评价的重要标准,投标人为了击败自己的竞争对手,事先与招标人串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给予投标人额外的补偿。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

  一是陪标买标。

  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有些投标人之间甚至私下确定中标人,约定内定中标人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失标补偿费。

  二是轮流坐庄投标。

  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串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

  三是操纵投标。

  包工头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本案中方某为了能够中标,与某物业公司董事长刘某、工程部副经理罗某串通,内定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揽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并且让罗某和监理公司在资格预审中剔出部分应标公司,只保留他挂靠串通的八家公司入围投标。

  三、串通投标罪的侦办难点

  由于串通投标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活动,在接案之初,公安机关就面临着侦查工作方面的诸多实际困难。

  一犯罪主体多元化,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难。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负责招投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有不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还有参与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

  三方都有参与犯罪事实发生的主客观行为,如何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予以精确打击,在实践中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本案中,罗某是招投标具体负责人,他直接参与了串通投标的全过程;方某是参与投标的社会人员,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资质,他参与串通投标是为了获取两标段的分包工程;为了提高业绩,为公司获取管理费,应方某要求,提供公司资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而中标的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公司和省第三工程公司。

  上述三方在犯罪的主客观方面都有具体参与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

  二参与围标的建筑工程公司既是证人也是违法者,调查取证难。

  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建筑工程公司,都遵循建筑市场的潜规则,他们

  三追诉标准不明确,认定犯罪行为难。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立法规定上看串通投标犯罪是结果犯,如何界定情节严重,根据《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解释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

  如何计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司法解释没有进一步明确。

  本案是以合理低标为中标者,且工程未实施即被查获,对本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是招投标过程中先期投入的费用。

  这项费用经初步测算尚不足50万元。

  第二种情形是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与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这一规定显然是对立法的扩充,解释只列举威胁、欺骗二种非法手段,那么其他非法手段是否属于解释未穷尽的手段,大家有不同的认识。

  四、案件侦办体会

  由于现行招投标制度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方面的问题,在侦查工作中很难对串通投标的犯罪活动做到精确打击。

  据了解,这一犯罪活动正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地的建筑行业中,不但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企业利益,而且催生了腐败现象。

  一对于这类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要勇于担责,善于作战,一举突破。

  分局经侦大队在办理该案中,没有因为困难诸多,放弃打击,而是迎难而上,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区检察院、区纪委的大力协助下,依法用足法律,用活法律,将此案办成了证据确凿的铁案,成为成功破获的首例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案。

  1、领导重视是关键。

  此案由区纪委移案区公安分局的,由于案件涉及的建筑工程是市区人民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区委、区政府领导均对此案都有重要的指示,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案情,维护建筑市场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公安分局对此案非常重视,由分局领导挂师,及时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办理此案。

  分局领导多次着重强调专案组要有成效,案件要经得起历史检验。

  经侦大队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周密部署案件的侦查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侦破工作措施。

  在各级领导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全体民警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侦破工作中去,连续加班加点争取尽快调取各类证据材料,最终成功突破案件,为顺利完成全案的侦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相关部门配合是保障。

  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和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受理、侦查阶段,区纪委、区检察院都适时介入,指导专案组开展工作,有力地从推动了侦查工作的开展。

  如区纪委在案件最初的阶段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都毫无保留的提供给专案组,并随着案件的深入,帮助专案组分析案件存在的疑点及涉案人的情况;区检察院主动介入案件,指导专案组合法收集证据提出合理建议。

  各部门统一认识,相互间的默契配合,形成了案件侦查的整体合力,使侦破工作少走了许多弯路,虽然中间也曾遇到一些不少困难,但由于侦查方向、取证目标明确,经过专案组民警全力攻坚,不断取得突破,使案件侦破一直得以稳步推进,使犯罪嫌疑人最终得以顺利批捕。

  3、专案组艰苦、细致的工作是破案的基础。

  本案从立案到犯罪嫌疑人批捕,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时间。

  为了尽快调取证据,防止因关键证据被藏匿、销毁导致的侦查被动局面,专案组民警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放弃了周、六日以及元旦节假日休息时间,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

  全体专案组民警经常白天调查取证,晚上分析案情,综合材料,然后再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特别是在案件取得突破时,为了固定证据,专案组循线取证,连续工作了20小时才停手。

  正是有专案组成员无丝的奉献,此案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全胜。

  本案成功侦破后,市区纪委已经通过公安机关侦破中发现的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漏洞,组织人员全面总结了此案的经验教训,专门在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里,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招投标制度,规范了各项操作程序,使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在去年以来出现了良性运转的大好形势。

  而本案中的市国际商品展贸城也重新进行了招投标,标的降低了1900万元,大大缩减了开发成本,为政府节约了巨额资金。

  问题串通招投标案件常见的作案手法有哪些?

  案例2钟团伙特大串通招投标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年末,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招投标市场有个专门从事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

  获此线索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经营。

  经过专案组长达半年认真细致的摸排工作,掌握了该串通投标犯罪团伙以钟、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为首,成员达50余人,以我市瑞金籍人员为主,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自年以来,对市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大肆进行串通投标犯罪,非法获利近2亿元。

  年5月30日,市公安局调集经侦、巡警、特警、技侦、通信等部门100余名警力,组成15个抓捕组,对在市招投标中心某项目开标现场正在实施串通投标的犯罪团伙进行了现场控制和统一抓捕,共抓获钟、刘水源、陈思银、赖裕柏等17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车辆10台,作案电脑40余台、手机30余部及大量串通投标犯罪证据,冻结涉案资金16亿元。

  经侦查,该犯罪团伙先后组织、参与串通投标93起,中标58起,涉及江西、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山东、陕西等10个省31个地市,涉案公司364家,涉案金额5309亿元。

  年7月2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破案会战挂牌督办案件。

  7月26日,公安部经侦局召集、浙江、安徽、山东等10个省的总队领导在召开了411专案集群战役线索部署会,经侦局刘东副局长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对该案的成功侦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侦办经过

  为顺利侦办该案件,年4月11日,我局成立了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为组长的411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精心经营,全力侦破此案。

  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废寝忘食,认真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采取了多种侦查措施对串通投标团伙成员进行日夜秘密监控,了解掌握其活动轨迹、涉案人员、车辆、住房、公司、串标证据存放窝点、参与串标公司等情况;专案组民警还秘密与曾从事过串通投标的人员进行接触,并筛选和发展特情耳目获取了串通投标的大量情报信息;

  同时,专案组还将该案向省厅经侦总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在省厅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对涉案的171个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检索和调取,获取参与串通投标的公司投标保证金的和获利分赃等情况;并通过省厅行动技术总队对已查证的涉案号码进行侦控,获取了标书制作人通过账号传送的串通投标的标书、文件等有关证据。

  经过长达半年的精心经营,专案组已完全掌握了该团伙的串通投标犯罪的证据。

  年5月30日,我支队成功破获该案。

  案件收网后,因涉案公司和涉案犯罪嫌疑人众多,为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我支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先后发布了5则《通告》,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和涉及串通投标的涉案人员和涉案公司主动向市公安局说明情况。

  在大量的犯罪事实面前,先后有19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省内外300余家公司的涉案人员来我支队如实说明了情况。

  我们还对标书制作人李智、曾小丽等和介绍买标人赖裕柏、何基荣等及40多名卖标人进行迅问和调查,对查获的电脑、手机的进行了电子数据鉴定,固定了串通投标及卖标获利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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