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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绍乾肝癌治疗验案引发的思考

朱绍乾肝癌治疗验案引发的思考朱绍乾癌症治疗经验

作者:

朱绍乾来源:

乌有之乡发布:

201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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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治愈肝癌,已成事实,可这往往会被医院主流意识所否定。

笔者自2007年岁末涉及肝癌的治疗,至2009年3月16日第一例弥漫性肝癌被确认治愈(肿瘤完全消失)后,已有数例患者被省级医院证实肿瘤完全消失。

然而,诊治记录放在面前,影像资料摆在面前,否定者依然还是否定,笔者曾就首例肝癌治愈案例与一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当面对话,该主任仍一口认定是诊断有误,曰:

不是囊肿,即是血管瘤,他认为用中药治愈肝癌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当然,他无法回答中药能否治愈肝囊肿与血管瘤的问题,更无法回答诊断时由县级到省级医院所涉医生与B超、CT、磁共振是否同步发神经的问题。

最近,笔者收治了一例在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动了三次手术的男性肝癌患者,其中第三次因打开腹部后发现肝内肿瘤已多发而中止手术,据XX百科资料显示,负责该患者诊治与复查者系国内顶级权威人士,该患者的痊愈应该足以证明中医药能够治愈肝癌这一事实了(医案附后)。

不过,今天笔者所述,并不仅仅限于证明中医瑰宝是否能够治愈肝癌,而是陈述一些肝癌治疗中的话题,以期抛砖引玉,供有志于研究中医药治疗肿瘤的同仁们探讨。

一、整体机能是决定疗效预期的前提

从已治愈的肿瘤患者尤其是原发性肝癌患者的情况分析中可以发现,他们的整体机能基本都比较理想,笔者治愈的第一例肝癌,属弥漫性肝癌,该患者当时被省级权威医院认定生存期限最多只有一个月时间;次日至笔者处初诊,从影像资料分析,该结论应属比较客观范围,但从全身体貌特征及得知病情前饮食起居等情况看,却找不到任何濒临死亡迹象,经口服中药治疗一段时间、局部脘胁隐痛症状消失后,边服药边从事家务、锄草、采茶等轻体力劳动,直至肿瘤消失,一直过着接近正常人般的生活。

就是上述那位做过三次肿瘤切除外科手术的肝癌患者的整体机能也仍然比较正常(估计与东方肝胆医院手术操作比较规范专业及该患者重视日常调养有关)。

中医认为,肿瘤属虚实夹杂之证,治宜补虚祛实并举;然而在扶抑之间,补之太过则恋邪(实),抑之太过则伤正;整体机能较好者,正气相对较足,驱实亦即容易,预期也就相对比较乐观。

二、确保源体重要器官功能恢复是肿瘤治疗的重中之重

为什么原发性肝癌发病初期肝功能基本正常?

为什么胃癌施胃切除手术中能保留贲门的预后要比贲门被切除者好得多?

为什么结肠癌在未发生转移前采取手术切除是首选方案?

为什么笔者主张子宫癌在未转移前应及时选择子宫全切?

其实答案非常简单:

因为原发性肝癌发病初期未对肝脏产生明显压迫,因为保留了贲门的胃部分切除再生后仍能保持胃的全部功能,因为结肠部分切除并不会明显削减结肠的基本功能,因为子宫是繁殖器官而不是保障生命运动的重要器官。

癌症治疗中,无论采取何种治疗措施,确保滋生肿瘤的重要源体器官的功能恢复,是一条治疗肿瘤的重要原则,对于损害破坏源体重要器官功能的治疗方法,其实就是挖肉补创式的错误方法,甚至是一种导致病情恶化的催命方法。

根据这一原则,运用中医药治疗,在促使整体机能恢复的同时,应十分重视源体器官功能的恢复。

三、肿瘤恶化度高低是肿瘤治疗决胜的重要条件

从附后案例可以看出,该患者自发现肝癌至第二次手术这段时间内,甲胎蛋白(AFP)指数最高时也就只有200多一点,自第二次手术后才逐步进入递升状态,结合其他方面分析,第一次至第二次手术期间其肿瘤恶化程度并不高,第二次手术后恶化程度才开始加速,至笔者接手治疗时,其恶化程度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AFP最高值为945.7ug/L),加上患者在第三次手术后医患之间配合得宜,才能取得如此良好的效果。

笔者将以往已治愈所有癌症患者的治愈需要时间进行比对(以检查肿瘤完全消失为准,不包括后续巩固治疗时间在内),除甲状腺乳头状癌外,以该肝癌患者的肿瘤消失时间为最短,其他肝癌患者肿瘤消失时间在八至十五个月之间,而最终未能治愈的AFP阳性的肝癌患者,其AFP初始值短期内迅速升至1500ug/L以上。

虽然现有数值尚不足以完全证明恶化度高低与治疗预后的绝对关系,但足以说明两者之间的基本关联。

四、患者高度配合尤其是饮食起居方面的配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合理的饮食起居、良好的精神状态等方面因素,都属于治疗肿瘤成败的重要条件。

精神状态的调整与初期的治疗效果有直接关系,只要施治者能多化点时间向患者作出解释,率先取得预期的效应,患者即能树立起信心,只要施治者多点细心和耐心,大多数癌症患者都能解开死结,在这不作主题论述。

这里重点陈述合理饮食方面的内容:

笔者在诊治中,曾多次遇到因饮食不慎导致病情反复的情况,譬如一乳头管状细胞癌患者,治疗四个月肿瘤消失,后因进食油炸类食物羊排后不久出现反复,续服中药经年才得肿瘤再次消失;一大出血卧床待死的晚期胃癌患者,经治疗数月后已恢复至能下田耕作,因将整碗皮蛋当作点心进食后当晚病情加重,终至不治;最近一胰腺癌肝转移患者,在自觉症状得到控制并连续稳定月余的情况下,在进食已于冰箱内存放数日的野生动物内脏后当晚出现腹泻,次日出现肩背部疼痛反复,至今仍未恢复到有效控制的境地;等等这些,都是饮食失当导致的后果。

而疗效理想程度超过预期的已愈癌症患者,大多饮食方面都接近合理有序,以附后案例中患者为例,该患者自接受笔者治疗后,饮食起居方面控制做得十分合理有序,笔者以为,这是该患者疗效超过预期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在治疗近一个月时,根据其整体改善状况,曾预期需六个月左右时间能达到肿瘤缩小或消失)。

根据这些实例,笔者认为:

运用中药治疗,稍有配伍不当,即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同样道理,用药与饮食,均由口腔进入腹中吸收,饮食不当,对于癌症重病,必然会产生不良的后果,故施治者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尽可能详尽地告知患者饮食方面的宜与不宜,以避免由饮食不当导致的负面作用。

五、慎用所谓的“抗癌药”

中医药治癌,首先讲究的是辩证精确为前提。

现状比较常见的中医药治癌,大多是沿用西医抗癌理论指挥中药使用,也就是以药理实验分析报道为依据,一味地滥用所谓有“抑制某种癌细胞”的中药,将这些中药胡乱地拼凑在一起供患者服用,侥幸遇上一位康复的,即大肆泻染,尽力把自己打扮成“专家、学者、神医”面目示人,不择手段地向命悬一线的患者谋取私利;目前十有八九所谓的肿瘤中药专科医院,甚至是赢利过亿的医院,其治疗水平都在这一层面上,能偶尔有些薄效,即据为己功,挂锦旗、封“神医”,到处广告宣传,以谋取平民百姓的血汗钱为乐事;而面对步入死亡的患者,则曰“癌症本是绝症”,十分心安理得;其实这些所谓的专科医院,并没有几个真正上得了桌面的实例。

由于目前医院内不但西医认为癌症无法用中医药治愈,连中医界自身也局限于“抑制癌细胞”一途,使中医药治癌成为被边缘化的辅助治疗,同时也导致了上述那些迹近欺蒙的私人肿瘤专科医院的丑陋行径成为普遍现象,更使中医药这一民族瑰宝在治癌领域失尽光彩。

中医药治癌,最大的特点,应该显现在中医学精华——辩证施治上,决不是所谓的单纯的用某药“抑制或杀死癌细胞”。

笔者治愈的第一例弥漫性肝癌,虽然治疗时间稍长(影像资料示肿瘤消失为十五个月),但整个治疗用药中,并未依赖那些所谓的“抗癌药”。

西方医学从手术、化疗、基因疗法,到最近报道的癌症疫苗等种种先进科技手段一路走来,除手术疗法外,大多未经多久验证,即遭质疑摒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西方医学对癌症的研究,始终没有脱出着眼于如何消灭癌细胞这一局限性,却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癌症的成因。

癌细胞即异变细胞,它在任何一个健康人身上都能找到,却只有少部分人才会患上癌症,为什么?

正常人身上都存在的成份之一,你想消灭,怎么消灭?

消灭了不成了超人么?

笔者于此大胆断言:

这种违背正常逻辑的研究方向,最终还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

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独一无二的民族瑰宝,同仁们何必要丢掉真正的瑰宝,去步人后尘走一条明知走不通的死巷呢?

敬请有志于癌症治疗研究的同仁们,必以辩证施治为核心,在此基础上,适当吸纳西方医学辩病理论精华,慎用所谓的“抗癌药”。

于2012年1月6日

附:

肝癌经典验案一则

一、病史

陈某,男,出生于1959年9月,乙肝病史20余年,于2008年10月31日在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体检时,查甲胎蛋白(AFP)212.32ng/ml;乙肝标志物:

HbsAg(+)、HbeAg(+)、HbcAb(+)。

12月3日至上海长海医院行磁共振(MRI)检查示:

肝脏右前叶上段近膈顶部见一类圆型信号影,直径约1.8cm,边界较清,增强后动脉期病灶强化明显;放射学诊断提示:

1、肝脏右前叶上段近膈顶部占位性病变,考虑为原发性小肝癌;2、肝内多发囊肿,左肾多发小囊肿。

12月8日以“右肝占位:

原发性肝癌”入住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胆道二科,行右肝肿瘤切除术;12月11日术中探查:

肝脏右叶顶部可见一肿块,直径约3.0cm,突出肝脏表面,质软,未侵犯膈肌;切除之标本剖视见包膜不完整,呈多结节融合型,肿瘤实质呈黄白色,质韧;切除物标本病理诊断:

1、(肝右叶)小细胞肝癌,粗梁型,III级;2、慢性肝炎G2S2。

2009年1月13日甲胎蛋白(AFP)检查结果为阴性,1月14日于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行肝癌术后肝动脉插管栓塞术(TAE)。

2011年5月23日,5月19日本地检查发现AFP上升至40.5ng/ml,进一步查MRI示:

左肝内叶见略圆形异常信号,大小约3.3*3.4cm,T1WI、T2WI均呈稍低信号,境界欠清,增强后未见明显强化,考虑“PLC术后”,病灶目前无活性,肝硬化,肝多发囊肿。

5月26日以“原发性肝癌术后复发,多发肝囊肿”入住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入院后查肿瘤标记物:

甲胎蛋白:

60.9ug/L、癌胚抗原:

3.6ug/L、CA-19-9:

12.8U/ml;于6月2日行“左肝肿瘤切除+胆囊切除+复杂肠粘连松懈+肝囊肿开窗引流术”;探查:

肿块位于左内叶IV段靠脏面贴近镰状韧带,肿瘤半球状,直径3*3cm,肿块主体边界较清,色白,质硬。

切除物标本病理诊断:

1、(肝左叶)复发性肝细胞癌,细梁型,II级;2、肝囊肿;3、慢性肝炎G2S2;4、慢性胆囊炎。

7月6日,查肿瘤标记物:

甲胎蛋白:

214.1ug/L、癌胚抗原:

2.5ug/L、CA-19-9:

16.8U/ml;在局麻下行TAE术。

8月1日,本地查甲胎蛋白:

375ng/ml。

9月1日,本地查甲胎蛋白:

673.79ng/ml;9月5日查肝脏CT示:

肝内见数枚团块状低密度影,边缘不清,最大一枚直径为3.7*2.4cm,增强扫描后,肝右叶一枚病灶动脉期强化,其余病灶未见明显强化。

9月7日,开始接受笔者中医药治疗,并告知笔者已预约22日至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行第三次肿瘤切除术。

笔者据病史及影像资料考虑其肿瘤已多发,嘱其于术前检查时,如检查结果甲胎蛋白指数无明显上升、肿瘤增大不明显,应考虑放弃手术治疗;当时患者仍倾向于医院主流与其权威性,选择两者同步治疗。

9月20日,查甲胎蛋白:

697.7ng/ml。

9月22日,停服中药,以"原发性肝癌术后复发"入住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9月23日,查肿瘤标记物:

甲胎蛋白:

945.7ug/L、癌胚抗原:

3.3ug/L、CA-19-9:

13.5U/ml;9月25日查MRI示:

肝右后叶包膜下一病灶,大小约3.7*2.4cm,动脉期未见明显强化;右后叶下段见一椭圆形病灶,大小约2.1*1.8cm,增强后强化明显,病灶有活性,肝硬化,肝内多发囊肿.9月27日行剖腹探查:

发现肝内已多发占位,腹腔内粘连较重,遂停止手术,逐层关腹。

建议患者行肝移植治疗,患者家属主动要求放弃,于10月4日出院,采取中医药治疗。

二、治疗

2011年9月7日,初诊。

病史如上述,精神尚可,面现轻度贫血貌,耳轮微黄,耳坠发白,纳可便畅,夜间轻度口干,舌红略黯微干,苔薄,脉细涩,以肝经热毒久蕴,凝血痹络,气阴两伤辩,治则以扶虚祛实并举,益气养阴、凉血解毒、化瘀通络为务,药选太子参、麦冬、川石斛、藤梨根、银花、蒲公英、桃仁、丹参、三棱、莪术、炮山甲、全虫等,辅以绿梅花条达肝气,生甘草调和诸药,5剂。

9月12日,药后无明显不适,原方继续服用,5剂。

9月20日,查甲胎蛋白:

697.7ng/ml。

9月22日,停服中药,赴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行肿瘤切除术,因开腹后发现肝内肿瘤已多发而中止手术,于10月4日出院,继续采取中医药治疗。

10月5日,神情略显疲惫,舌尖较前红赤,微干,易太子参为西洋参,增丹皮、赤芍以清解血分热毒。

10月14日,面部神情明显改善,夜间口干始见减轻,原方适增活血化瘀之力。

10月25日,查甲胎蛋白:

27.29ng/ml、癌胚抗原:

2.39ng/ml,血小板指数回升至85,血红蛋白升至133,原方增杞子、枣仁养血安神。

10月31日,贫血貌明显改善,自觉无明显不适,乃适增活血通络之力。

11月7日,血常规检查示,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等各项指标均已恢复至正常值。

11月11日,自觉症状无殊,右侧舌苔出现黄腻,乃去甘草,增茵陈、平地木以清积邪。

11月16日,舌苔黄腻已改善,原方续进。

11月21日,查甲胎蛋白:

7.73ng/ml;浙一医院B超检查示:

右肝前叶探及一范围1.9*1.5cm片状不均质回声区,边界欠清,肝内另可见多个低回声团,测其中一枚直径约2.5*2.5cm,边界欠清。

对比上一次检查结果,最大一枚直径缩小1.2cm。

效不更方,原法续进。

11月28日,舌苔黄腻未褪尽,去生地,适增清湿之力。

12月11日,黄腻苔已消退,原法续进。

12月21日,查甲胎蛋白:

8.18ng/ml。

12月22日,上海长海医院查MRI示:

肝癌治疗后表现,未见明显活性病灶;对照原影像资料,并经原诊治医生确认,原肿瘤病灶已完全消失。

2012年1月1日,患者自觉基本已无不适,根据检查提示,针对慢性肝炎肝硬化情况,将原方减轻化瘀通络散结之力,继续巩固治疗。

于2012年1月6日

手术能真正切除肝癌吗?

不能!

这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肝脏的生理特性与肝癌的病因分析就决定了这一点(本文仅解释与肝癌相关内容)。

先从肝脏的生理特性方面分析,肝脏属于网状结构型器官,血供丰富、贯通性强,是其主要特性之一。

由于这一特性,肝脏一旦出现细胞异变,就很难孤立地独处于一隅,即使单结节型肝癌,也无法例外。

再从肝癌的病因学方面分析,原发性肝癌中,肝细胞型肝癌占比超过90%,这一类型的病因直接与乙肝、丙肝、肝硬化有关,而乙肝、丙肝及脂肪肝、酒精肝等引起的肝硬变,其病变范围都涉及整个肝脏,根据这些病理特性,完全可以推定其癌变所涉范围绝不可能孤处一隅。

手术切除治疗的前提依据是什么?

最简单的解答即是:

在确保源体器官于维持生命活动中必须存在的基本功能的条件下,经过手术切除,同时消除其病因及病灶,从而达到维持生命、治愈疾病的目的。

如果手术切除无法确保达到这一目的,则该手术切除就只能是一种消极的姑息疗法。

经过上述简单分析,就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肝癌采用手术切除,只能解除其肉眼可视条件下的病灶摘除,却无法解除导致癌变的病因,并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根治。

另外,由于术后所遗留的创面小零碎炎症及术后周围器官的粘连,前者恰恰又会成为提早引发肿瘤再生最重要的条件之一。

于解除病因无涉、切不净病灶,外加术后遗患,表面看或有暂缓肿瘤生长之功,实质却有剥夺治愈机会之嫌,这种治疗选择,究竟还有多大意义?

如此手术,不做也罢。

癌症问答(2013-10-0519:

55:

40)转载▼标签:

肿瘤治疗肝癌治疗健康分类:

肝癌辩治系列

得了癌症怎么办?

大多数患者缺少应有的基本医学常识,往往会六神无主,急匆匆上大医院、找名医,因为不明就里,只好不问对错,任凭医院摆布;而如今的医学界,由于在“癌症必须抗癌”的错误逻辑引领下,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只知将“癌症抗癌”奉作金科玉律,把患者一步步地领入死胡同。

其实癌症只是人体细胞出现了异常分化现象的慢性疾病,只要能合理分析、寻找其异变原因,并根据病因制订相应的标本兼治的解决方法,癌症并非绝症,大多数癌症是可以获得治愈机会的。

现就患者咨询较多的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一、肝癌类

问:

为什么肝癌无法用手术切除的方法治愈?

答:

肝脏是人体血供最丰富、贯通性极高的器官之一,一旦出现病变,往往涉及到整个肝脏,导致原发性肝癌的主要病因如慢性迁延性肝炎(乙肝为主)、弥漫性肝病、肝硬化等,它们的共同特性就是病变涉及到整个肝脏。

根据这一特性,可以清楚地得知肝癌并非是孤立和单发性,就算单纯型的也不是真正的单发性,无非是潜在的异变细胞尚未成形至肉眼可见的程度。

所以,手术切除并不能真正达到根治的效果。

问:

为什么说肝癌肝移植一定会复发?

答:

在所有肝癌肝移植标准中,目前最严格的标准为意大利米兰标准(①单个肿瘤直径不超过5cm,或肿瘤数目不超过3个,最大直径不超过3cm;②不伴有血管及淋巴结的侵犯),也就是日常所说的早期肝癌,它的五年生存率为75%,而国内现行的杭州、复旦标准对肿瘤直径的要求分别为8cm和9cm,其五年生存率也明显下降,据此可知,发现越早,复发时间也相应后移,即外周影响越轻,复发也就越迟,这里所说的外周影响,主要就是指自身免疫能力强弱。

肝移植后,除同卵双胞胎外,不可或缺的后续用药,就是性质属于免疫抑制剂的抗排异药,对于一本属于免疫障碍性疾病的肝癌患者而言,对其免疫功能的下降无疑是雪上加霜,这就是肝癌肝移植一定会复发的主要原因,也是肝硬化肝移植与肝癌肝移植生存时间完全不同的差别所在。

二、综合类

问:

手术切除究竟适宜于哪些癌症?

答:

适宜于手术切除的肿瘤范围可参照以下几条原则:

1、可以同时切除致异病因,意思是说,手术切除能把引起癌变的原病灶一起切除,比较常见的如胃癌、肠癌、妇科盆腔内单体肿瘤、少部分乳腺癌等,只要能确定其癌变是由局部原因引起的,手术能起到连根拔除的意义,都应进行及时切除;2、切除的器官对参与维持正常生命活动关联性不大,主要有子宫癌、宫颈癌、直肠癌等;3、切除后源体器官功能基本可以得到恢复或尚可以通过代偿维持,前者主要有结肠癌、胃癌(能保留贲门和幽门,最起码是能保留贲门),后者有单侧、病变范围较小的肾癌和肺癌;4、尚未出现对外转移。

问:

癌症切除术后应该怎么治疗?

答:

目前医院手术后往往采取周边组织和周围淋巴活检,如发现有少量周边浸淫和淋巴转移,即在短期内予以抗癌化学疗法;其实这种看似合理的处理方式并不正确!

正常人体内也存在少量异变细胞,但为何正常人不会得癌?

因为正常人体内具备的免疫系统能够及时吞噬清理异变细胞,切除术后致异病因已经解除,人体机能一旦恢复正常,即可对残留异变细胞产生自我抑制、清理而痊愈;如果冒然采取化疗,虽然对残留异变细胞有杀伤作用,但同时也对免疫系统造成伤害,尤其是对术后体能尚未得到充分恢复阶段伤害会更大,并影响术后创面修复,极有可能遗留术后创伤性小零碎炎症,为再次复发留下后患。

这么说可能有些人会有异议,但有一很客观的情况可以推翻这一异议:

二三十年以前的胃肠道肿瘤切除术患者,至今仍活得好好的或活至自然老死的大有人在,而最近十年胃癌手术后五年内死亡的现象十分常见,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并非手术水平方面在倒退,而是在于如今术后化疗现象的普遍化。

正确的术后后续治疗方法,应该是根据术后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调理恢复体能方面的治疗(可优先考虑中医药辩证治疗,但应慎用或不用抗癌类中药),待体能完全恢复后根据肿瘤学指标和辅助检查情况予以对比分析,如肿瘤学指标和辅助检查情况趋向正常,则考虑放弃化疗;如肿瘤学指标和辅助检查情况趋向反常,则可根据体质情况结合化疗,但应注意体质承受能力,若体质下降明显者,不宜连续使用化疗。

问:

为什么您认为治癌不应该过分迷信抗癌?

答:

这问题可以从理论与实践二方面予以答复。

1、从理论上讲,肿瘤本身是果不是因,抗癌所起的作用仅仅是针对了果的部分,就好比解决供水管路污垢阻塞,如果你不去清理水源中的污泥和杂质,无论你是用除垢剂还是直接疏通(用得不好还会损伤管路),过些时间还是要堵积起来;治癌的道理也是一样,重点应该放在解决为什么会引起癌变的病因上,再适当使用对肿瘤细胞有抑制作用的抗癌药,这才是“治病求本、标本兼治”的正确治疗方法。

2、从实践验证方面,本人最早是从甲状腺腺瘤的治疗中受到启发,用外科医生的话说,甲状腺腺瘤也是一种非手术切除不可的疾病,其实这种病是完全可以经过中医药辩证施治的方法治愈的,而且疗程通常都在2~5个月之内肿块消散,甲状腺腺瘤与甲状腺癌的主要区别就在于细胞形态学上的差别,本人根据这一原理在治疗甲状腺腺瘤的基础上略加调整,用于治疗尚未发生转移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和滤泡状癌,疗效基本相近。

有此启发,推之于其它癌症的治疗后进一步发现,对肿块尚未引起脏器压迫和管腔阻塞阶段,处方中使用抗癌药的多少,与实际疗效并不成正比。

由此可知,一味以癌症抗癌作为主体的治疗方式,从思维逻辑到实践总结,都是一个伪命题。

问:

为什么您认为中药抗癌的副作用并不比西药小?

答:

中医药治疗癌症,是通过其特独的辩证施治原理实施的,确定治疗原则应以针对病因分析为主体,适当辅以与治疗原则不相抵触的“抗癌”药物。

如果单纯根据实验室药理研究而取有“抗癌”作用为主体的中药去治疗癌症,则疗效并不见得优于西医化学疗法,因药理报道有抗癌作用的中药大多属于偏性较强的药物,有些甚至是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并不一定小于化疗药物;另一方面,杀灭癌细胞的针对性也达不到西药那么直接和快速。

问:

为什么肿瘤不能轻易服用补品?

答:

肿瘤初期属于实证,至后期则表现为虚实夹杂。

中医认为,”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只有疾病出现了虚损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补益的办法,而且要辩明虚的究竟阴、阳、气、血、津液中的哪一种,五脏六腑中哪一个脏器,确保对证用药;对于虚实夹杂之证,则应考虑扶虚抑实的治疗原则,确保扶虚不助实,祛实不伤正。

如补之不当,即为滥补或妄补,对于肿瘤重症,稍有不慎,即见祸患,切忌滥补和妄补。

(未完待续)

本文旨在释疑,欢迎提问和转载。

哪些原发性肝癌治愈率高?

((2013-07-1401:

21:

03)转载▼

在人们通常理解中,肝癌是一种不治之症,目前医院对肝癌治疗的预期,即为五年生存率,意思是指,不管发现迟早,生存期能达到五年,就属于成功的范围,这就是肝癌治疗的现状。

其实,这种理解是十分片面的,导致这种理解上的片面和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是因为一味地着眼于处理肿瘤疾病的结果——病灶,从而勿视了导致细胞癌变的根本原因——病因造成的。

因此,只要能够认真地分析癌变的病因,从解除病因入手,将现代医学病理分析与祖国医学“治病求本、标本兼治”、“辩证施治”的哲学思想有机地结合运用,使之“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正确把握好治疗时机,则治愈肝癌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笔者近几年的临证实践已充分验证了这一观点。

究竟哪个阶段才是理想的治疗时机?

哪些类型的肝癌比较容易获得治愈的机会?

笔者根据临证实践,将易于治愈的具体指征总结如下:

1、全身情况尚无明显异常,即尚无明显与肝癌直接相关的典型症状出现者。

2、脸部、耳轮(耳朵外廓)无明显贫血貌出现者。

(注:

而面部苍白发青、耳轮苍白干瘪、耳垂萎缩者则一般预后较差)。

3、肿瘤单个直径在5公分以下,或肿瘤多发但单个直径在2公分以下。

4、甲胎蛋白(AFP)阳性患者,指数在400ug/L以下或增速比较缓和者。

5、尚无严重肝功能损害指征出现者。

6、尚无因癌栓形成导致的门静脉高压症状出现者。

7、无其他重大器质性病变或免疫障碍性疾病合并出现者。

凡符合上述七项条件的肝癌患者,无论属于那一类型的原发性肝癌,均属于可以获得完全治愈范畴。

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目前医院的治疗方法对于弥漫性肝癌(含弥漫结节型肝癌)而言,生存时间预期往往很难超过一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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