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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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新圩江镇2019年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2019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查验证工作实行“谁接收生源谁查证”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查验证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秋季学生入托、入学必要程序和日常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及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卫生院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补种时间和人员,保证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一)查验对象

各托幼机构、小学新入托、入学儿童和新转入儿童。

即每学年幼托机构所有入托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新转入儿童及其他需要补证补种的学生。

(二)工作目标

1、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和新转入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无预防接种证新生补证率达100%;

2、漏种新生补种率≥95%。

(三)查验证程序

1、告知查验程序。

各托幼机构(小学)应将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儿童家长入学前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卫生院或儿童原预防接种单位接受查验,并开具《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入学报名时需提交《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对于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信息证明。

2、出具接种证明。

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核对、补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出具查验证明。

对每一位查验对象,应认真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客户端内卡接种信息,及时补充完整儿童内卡基本信息和接种情况,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立即安排现场补种,并预约下次疫苗接种时间(无法在本次完成补种的其它漏种疫苗针次),最后打印《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盖章后交给儿童家长,以便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提交查验。

对于从未在本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过的新流入儿童,也要认真核对儿童预防接种证,将儿童个案信息录入客户端软件后再打印接种证查验证明。

3、查验接种证明。

各托幼机构、小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报名手续时,要收集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指定专人负责入托、入学儿童(包括对中途转学新收的儿童)查验证工作。

查验证工作人员要对照所有收集的《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认真核对每位儿童所有一类疫苗接种情况,填写《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表1)。

对无查验证明的儿童通知其监护人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或原预防接种单位开具查验证明。

确保收集到所有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证明。

4、补证补种。

卫生院负责本辖区托幼机构(小学)入托、入学新生的补证补种工作。

根据托幼机构(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补种原则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要查询其历史卡片或询问家长,核对接种情况,有接种记录的要补证并填写儿童接种相关信息;没有接种记录的要办理新的接种证(卡)并补种相关疫苗,补种后将补种信息录入接种证和信息化系统。

每次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证查验证明上填写补种时间,并通知儿童监护人将查验证明及时交予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小学)以便登记和复验。

5、复验催种。

各托幼机构、小学班主任要每月对需补种和补证儿童收集查验证明进行补证或补种后的复验,将复验情况登记在《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表1),对未及时补种(补证)儿童进行再次催种,直至完成国家规定免疫接种程序。

6、汇总上报。

中心小学查验证负责人应如实统计查验证情况,并以本辖区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分别填写汇总查验后(不填补种情况)和补种后(填写补种情况)的《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2)并盖章后报送教育局体卫科及卫生院。

卫生院于以镇为单位,汇总填写《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并盖章后报送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7、建立档案。

各相关单位要将查验证相关文件、原始登记表和汇总表整理归档,以备各级相关部门单位检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免疫接种率

在新生入学报名前,中心小学要组织召开辖区托幼机构(小学)分管领导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布置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进行技术培训,各托幼机构、小学组织各班班主任开展培训,内容应包括: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培训工作可邀请卫生院专业人员前往协助培训和技术指导。

卫生院、托幼机构(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努力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知识和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意识。

四、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各自职责

各托幼机构、小学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配合,在培训、查验、复验阶段保持与卫生院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顺利完成查验证工作任务。

卫生院也要加强托幼机构(小学)的联系,与其建立长效的查验证工作联系制度。

要加强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会同辖区托幼机构(小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在预防接种证查证、催种、复验工作中,要派业务人员对托幼机构(小学)查验证工作进行指导,指导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查验证工作质量。

五、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保障措施

查验预防接种证期间,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和卫生院、学区将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培训情况、查验证登记情况、补种情况、复验情况,对工作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对未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托幼机构、接种单位,将由各自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其他注意事项

为防止在开学时儿童集中到预防接种门诊开具接种证查验证明而造成预防接种门诊排队拥堵,各托幼机构(小学)应在放假期间到卫生院开具证明(请尽量避开每月六、十预防接种日)。

东安县新圩江镇卫生院2019年1月26日

 

新圩江镇卫生院2019年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张建平

组员:

兰勇张李芳唐夏春

张伟忠易娜王琴芳

魏小彬杨新华王少冰

由兰勇同志负责2019年全镇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具体事宜。

 

新圩江镇卫生院

2019年1月26日

 

关于新学年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托幼机构、学校是儿童聚集的场所,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

为了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补种。

有关通知如下:

一、查验对象:

各幼儿园(托儿所)、小学新入托、入学儿童和新转入儿童。

二、查验时间

2016年7-8月。

三、查验程序

1、儿童入托入学前,家长(监护人)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或儿童原预防接种单位开具《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接种证或其他接种信息证明。

2、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接受学校、托幼机构的查验。

3、经查验,有漏种疫苗的,家长(监护人)应及时带儿童到当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

4、补种疫苗后,应及时将《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交回托幼机构、学校进行复验。

5、接种证查验完毕后,家长应长期妥善保存。

为了您的孩子在新学年能够顺利办理入托入学手续,请家长在暑假期间带您的孩子和预防接种证到您居住地所在预防接种门诊或儿童原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报名时交给老师。

南安市卫生局南安市教育局

2014年6月

附表1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乡镇(街办)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班

编号

儿童姓名

出生年月

家长联系电话

预防接种证

接种记录

需补证/补种

复验情况

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

百白破疫苗

含麻疫苗

乙肝疫苗

白破疫苗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流脑疫苗

1

2

3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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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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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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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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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登记查验人签字:

登记验证时间:

   年   月   日复验人签字:

复验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上报当地接种单位;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

用“√”表示有、是,“×”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含麻疫苗(包括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风腮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和甲肝疫苗;2周岁接种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剂;6周岁接种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2006年10月1日前出生儿童甲肝疫苗接种情况不查。

5、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需补证”、“需补种”、“需补证、补种”。

6、复验情况栏根据“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填写“已补”、“未补”。

附表2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盖章):

班级或单位名称

应查验儿童数

实查验儿童数

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人数

应补证人数

实补证人数

接种记录完整人数

应补种人数

实补种人数

补种情况

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

含麻疫苗

乙肝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乙脑疫苗

流脑疫苗

甲肝疫苗

应种人数

实种人数

应种

人次

实种

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应种人次

实种人次

 

 

 

 

 

 

 

 

 

 

 

 

 

 

 

 

 

 

 

 

 

 

 

 

 

 

 

 

 

 

 

 

 

 

 

 

 

 

 

 

 

 

 

 

 

 

 

 

 

 

 

 

 

 

 

 

 

 

 

 

 

 

 

 

 

 

 

 

 

 

 

 

 

 

 

 

 

 

 

 

 

 

 

 

 

 

 

 

 

 

 

 

 

 

 

 

 

 

 

 

 

 

 

 

 

 

 

 

 

 

 

 

 

 

 

 

 

 

 

 

 

 

 

 

 

 

 

 

 

 

 

 

 

 

 

 

 

 

 

 

 

 

 

 

 

 

 

 

 

 

 

 

 

 

 

 

 

 

 

 

 

 

 

 

 

 

 

 

 

 

 

 

 

 

 

 

 

 

 

 

 

 

 

 

 

 

 

 

 

 

 

 

 

 

 

 

 

 

 

 

 

 

 

 

 

 

 

 

 

 

 

 

 

 

 

 

 

 

 

 

 

 

 

 

 

 

 

 

 

 

 

 

 

 

 

 

 

 

 

 

 

 

 

 

 

 

 

 

 

 

 

 

 

 

 

 

 

 

 

 

 

 

 

 

 

 

 

 

 

 

 

 

 

 

 

 

 

 

 

 

 

 

 

 

 

 

 

 

 

 

 

 

 

 

 

 

 

 

 

 

 

 

 

 

 

 

 

 

 

 

 

 

 

 

 

 

 

 

 

 

 

 

 

 

 

 

 

 

 

 

 

 

 

 

 

 

 

 

 

 

 

 

 

 

 

 

 

 

 

 

 

 

 

 

 

 

 

 

 

 

 

 

 

 

 

 

 

 

 

 

 

 

 

 

 

合计

 

 

 

 

 

 

 

 

 

 

 

 

 

 

 

 

 

 

 

 

 

 

 

 

报告人:

报告时间:

年月日

注:

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市教育局,一份报当地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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