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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考试题

一、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指征有哪些?

答: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

二、按假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三、儿童使用中成药时应把握的原则有哪些?

答:

1.儿童使用中成药应注意生理特殊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生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药物和用药方法,儿童中成药用药剂量,必须兼顾有效性和安全性。

2.宜优先选用儿童专用药。

3.非儿童专用中成药应结合具体病情,在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儿童年龄与体重选择相应药量。

4.含有较大的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或者含有对小儿有特殊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充分衡量其风险/收益,除没有其它治疗药物或方法而必须使用外,其它情况下不应使用。

5.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应尽量采取口服或外用途径给药,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

6.根据治疗效果,应尽量缩短儿童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四、阿片类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包括哪些?

答:

1、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可因肠蠕动受抑制而出现便秘,可用麻仁丸等中药软化和促进排便;

2、常见的恶心、呕吐可选用镇吐药或氟哌啶类镇静、镇吐药;

3、对呼吸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生命支持,同时使用阿片受体拮抗药,如纳络酮进行治疗。

如发生过量使用阿片类导致的严重呼吸抑制,应立即注射0.4mg纳络酮,如果20分钟内呼吸仍无改善,可能是由于0.4mg的纳络酮不足以逆转摄入体内的阿片类,此时应继续注射纳络酮,直至呼吸改善。

五、何为药品损害及用药错误?

答:

药品损害:

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用药错误:

是指药物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六、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答:

1、禁用于对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过敏的患者。

2、红霉素及克拉霉素禁止与特非那丁合用,以免引起心脏不良反应。

3、肝功能损害患者如有指征应用时,需适当减量并定期复查肝功能。

4、肝病患者和妊娠期患者不宜应用红霉素酯化物。

5、妊娠期患者有明确指征用克拉霉素时,应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采用。

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6、乳糖酸红霉素粉针剂使用时必须首先以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加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药物浓度不宜超过0.1%~0.5%,缓慢静脉滴注。

七、有哪些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答: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八、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限量?

答:

1、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3、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九、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哪些?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十、何为危害药品?

答:

是指能产生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危害的药品,即具有遗传毒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生育有损害作用以及在低剂量下可产生严重的器官或其他方面毒性的药品,包括肿瘤化疗药物和细胞毒药物。

 

十一、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答:

1、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

3、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同用。

4、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

5、本类药物偶可引起抽搐、癫痫、神志改变、视力损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减退或有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中易发生,因此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有癫痫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以防发生由于药物在体内蓄积而引起的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不良反应。

6、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断裂等,并偶可引起心电图QT间期延长等,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

7、

十二、有哪些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十三、药品的定义?

答: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十四、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哪些?

答:

1.谨慎联合使用。

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2.中西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

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严禁混合配伍。

十五、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

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

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三)按时用药:

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

(四)个体化给药:

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

(五)注意具体细节:

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十六、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给病人注射肾上腺素,并给予吸氧、应用升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

3、全身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腱反射增强、肌肉痉挛、抽搐、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此反应易出现于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4、青霉素不用于鞘内注射。

5、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

6、本类药物在碱性溶液中易失活。

十七、何为临床药学及临床药师?

答:

临床药学:

是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直接面向患者,以病人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临床药师:

是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十八、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病原治疗有哪些?

答:

1、青霉素为首选,可选用青霉素G,也可肌注普鲁卡因青霉素或口服青霉素V,或口服阿莫西林,疗程均为10天。

某些患者的依从性较差,预计难以完成10天疗程者,可予苄星青霉素单剂肌注。

2、青霉素过敏患者可口服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疗程10天。

3、其他可选药有口服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疗程10天,但不能用于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

此外,磺胺类药不易清除咽部细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对四环素类耐药者多见,这两类药物均不宜选用。

十九、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二十、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

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

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

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

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6.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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