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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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东招施工[2011]185号

 

招标项目名称: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招标单位: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建强联系电话:

86120111

联系人:

曹永桃联系电话:

86120759

编制时间:

2011年9月21日

 

备案单位: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

2011年10月10日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东招施工(2011)185号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东阳市佐村镇宅口村

2、工期及质量要求: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质量要求:

合格。

3、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造价为86.3762万元。

4、招标范围:

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施工承包。

二、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①持有水利水电或市政或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②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③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三、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

(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2)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17日8时30分止;(3)网上报名确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

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1年10月10日起,网址:

(请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

图纸从10月10日起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另行购买。

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各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徐校琴,联系电话:

86691217。

六、本工程的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时30分。

招标人: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曹永桃86120759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0日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招标

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地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1年10月10日起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

①网络下载: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②书面购买: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

东阳市佐村镇宅口村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2、书面购买: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前

进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报名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9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文件、图纸工本费,交易席位费按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交纳

交纳地址: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开标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30时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2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按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

15

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后

地点: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1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途径: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东阳市佐村镇宅口村

招标单位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曹永桃电话:

8612075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投入

招标范围

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施工承包

工程规模

预算投资86.3762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

采用总价承包

招标工期要求

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

质量要求

合格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2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2、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①持有水利水电或市政或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②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③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

招标文件、图纸工本费

各200元(不退还),在投标文件递交时收取。

4

投标报价方式/最高、最低限价

按投标让利率进行报价,报价范围为:

8%--13%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

收款单位名称: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银行帐号:

1208040029049203886

6

报名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内

7

投标文件份数、有效期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六份

投标有效期为:

投标截止日后30日历天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8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

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接收人:

东阳市佐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30时

9

开标会议

时间2011年10月17日9.30时

地点: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定标办法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2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以后,其投标保证金便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作为承包人担保证件。

注:

如本招标文件其他的条款与本表的相关内容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①资格后审要审查的原件为: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付本、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携带证件

a、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须到场,并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③报名确认书。

b、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须持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1、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

2、交纳方式:

以投标人全称银行汇款,拒绝现金交纳。

具体金额等详见前附表一

4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文件有关废标或无效标条款的汇总

详见招标文件第22条和第23条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基本情况说明:

1.1本工程的名称、招标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东阳市招投标市场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造价与最高限价:

2.1本工程造价及投标最高限价确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本工程由投标企业结合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及为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填报工程预算书总造价的下浮率和工程总价。

3、工程招标范围:

东阳市金钩山塘整治工程设计所定的一切费用。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本工程的工期及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及本招标文件32、33款;

4.2工期以日历天计算,含节假日,并以开工日期为准。

5、参加投标企业范围及要求:

5.1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6、合格投标人的确定: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资料、内容、方法及合格投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公告。

7、资金来源

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由政府及相关方出资,并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踏勘现场、投标答疑

9.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

10.2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②、投标须知前附表

③、投标须知(含评标标准和方法)

④、合同主要条款

⑤、其它

⑥、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含投标书、投标承诺书、项目经理简历、技术负责人简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械配备计划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样张在东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

、本工程的预算书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不另作通知。

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清单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12.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2.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12.5招标人如遇重大事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交纳。

14.2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由招标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汇入招标人帐户内。

14.3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划拨至招标人帐户内;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中标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5、投标报价

15.1本合同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承包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一切承包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15.2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所附的工程预算书报出工程的投标让利率。

15.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5.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图纸和考察现场,以作出正确决策。

对于本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进行实地勘察或请专家鉴定,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表明投标人同意接受本工程的一切现状和缺陷、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16、投标文件签署、装订和密封

16.1投标按本须知13.1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有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6.2投标文件须用A4纸的格式打印,按本投标须知第13.1条规定的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

16.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东招施工(2011)185号;b.工程名称:

东阳市佐村镇东树坞山塘整治工程。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单位应自备投标文件一份。

17、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的退还

18.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暂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退还;若投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未办理退还手续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保管责任。

18.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各二份交由建设单位和市水利站保存,二份分别交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存档。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四)开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

20、开标

20.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同一地址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已经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参加(同时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也须参加开标会议)。

20.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随带法定代表人证、身份证)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身份证)或拟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作手册或注册证书、B类证)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开标。

如开标时以上人员有迟到、缺席或者不带规定证件的,则按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退回给本投标人。

20.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开标步骤如下: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0.2款规定;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的,则将投标文件当场退回给投标人。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开标会议结束。

 

21、评标、定标、公示

21.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评分办法:

凡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和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不扣分;技术标得分(用字母Rn1表示)为满分40分,即Rn1=40;工期或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废标,不再进入评审。

21.2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

21.2.1.标底的产生:

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代表各一人,在工程造价让利幅度范围内各随机抽取一个让利数,两个让利数的平均值即为招标工程的评标标底值(用字母B表示,B为正数并保留2位小数)。

21.2.2商务标评分办法:

先赋予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初始分,各为60分,然后按各投标函的让利率和建设单位的“期望值”分别进行扣分,最终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分(用字母Rn2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Rn2=60-Xn-Yn(公式中字母Xn表示投标让利率扣分值,字母Yn表示建设单位“期望值”扣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Xn、Yn值计算如下:

①投标让利率扣分(Xn):

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让利率(用字母Pn表示,Pn为正数)与评标标底值(B)分别进行比较(用字母Kn表示比较结果),即计算式Kn=Pn-B,Kn值每增加或减少0.1%的,扣1分,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扣分Xn的计算公式如下:

Xn=Kn*1/0.1%(保留1位小数);

②建设单位“期望值”扣分(Yn):

当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Pn)大于或等于评标标底值(B)时,不扣分,即Yn=0;当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Pn)小于评标标底值(B)时,扣30分,即Yn=30。

21.2.3投标人排名办法:

先根据技术分和商务标分计算综合得分(用字母Rn表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Rn=Rn1+Rn2,然后按综合得分(Rn)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排名时综合得分相同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次序)。

22、资格审查

22.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资格审查在开标评标后定标前进行,由招标人根据报名资料和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及班子组成人员要求和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的主要条件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

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⑤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2.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23、开标审查

23.1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人对排名在前3名的(不足3名的,全部进行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

23.2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招标人审核认定(现场监督人员无异议)后,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入定标序列(开标审查时,投标人有一名或甚至全部被废除的,按投标人排名顺序依次增补进行审查,直至评出三名有效标):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未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6项的要求(即:

一式六份)提供:

(2)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3.1条中规定的内容提交的;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含涉及投标企业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

(6)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没有在投标函部分中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内容不符合要求;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网上报名确认书上的不一致的;

(8)投标人不以自已的名义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上限值;或最低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下限值;

(10)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未经报名确认;或投标人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

(11)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到场;或开标时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场。

24、评标结果公示:

24.1先按有效投标人排名次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单位,中标候选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应将评标结果按规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

24.2公示期间,招标人应向市检察院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来有无《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行为。

25、定标

25.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中标人候选人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但排名第二名与第一名的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五)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

26、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核准,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依法向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7、工程预算书的核对

招标人或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工程预算书进行重新审核,如有异议的按本投标须知第30.2条处理。

2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综合得分排在其后的投标人接替。

28.3中标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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