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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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
现场围挡要求
3.2.1现场围挡应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材料应选用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不应采用彩条布、竹笆、粘土实心砖等。
市政道路工程还应设置红灯示警。
3.2.2在深基坑影响范围内、人员流动较密集区域的围挡宜选用彩钢板。
3.2.3施工区、生活区围墙在市区一般不低于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于1.8m。
3.2.4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宜超过2.5m,立柱间距不宜大于3.6m,围挡应进行抗风计算。
3.2.5砌体围挡及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
砌体不宜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厚度不宜小于200mm。
砌体围挡应设置混凝土壁柱,壁柱间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且不应大于5.0m。
墙体与壁柱之间应设置2Φ6@500的拉结筋。
3.2.6围挡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当出现开裂、沉降、倾斜等险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3.2.7不应在彩钢板等轻质围挡或紧靠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如确需架设的,受力体系应当独立,并经设计计算。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封闭管理
3.3.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
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3.3.2门头(门柱)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
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
3.3.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JGJ59-2011
材料堆场管理
3.5.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3.5.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
堆料应分门别类,悬挂标牌。
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及检验状态等。
3.5.3施工现场应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
仓库、工具间材料应堆放整齐。
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堆放,配置专用灭火器,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3.5.4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建筑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3.5.5施工现场应采取控制扬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临时建筑
3.6.1临时建筑的选址应科学合理,不应布置在滑坡、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的危险区域,其布局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节能、环保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3.6.2办公区、生活区宜位于施工物件坠落半径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外。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3.6.3临时建筑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6.4砌体建筑物和砌体围档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资质,活动房装拆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负责施工,提供活动房出厂合格证。
3.6.5临时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抵抗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措施。
临时建筑周边应排水畅通、无积水。
3.6.6餐厅、资料室、会议室、民工学校宜设在临时建筑的底层。
3.6.7临时建筑场地应设有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m。
3.6.8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最大允许长度不应大于60m。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3.5m。
楼梯和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1.0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m,外廊高度不应低于1.05m。
3.6.9单层活动房层高不宜大于5.5m,跨度不宜大于9.1m。
二层活动房层高不宜大于3.5m,总高度不宜大于6.5m,跨度不宜大于9.1m。
3.6.10临时建筑的拆除应采取相关的防尘、降噪、清除废弃物等措施。
拆除后,场地应及时清理干净。
3.6.11临时建筑使用年限不应超过5年。
活动房再次周转使用时,搭设应由专业生产厂家负责施工。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生活办公区域
3.7.1办公用房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m2,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2。
会议室宜设置在活动房底层。
3.7.2生活用房宜包括宿舍、食堂、餐厅、厕所、盥洗室、浴室、活动室等。
3.7.3生活用房宜集中建设、成组布置,并宜设置室外活动区域。
厨房、卫生间宜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3.7.4施工现场设置职工宿舍的,应集中统一布置,保证安全、环境卫生。
严禁在厨房、在建建筑物内住人。
3.7.5施工现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每间宿舍不宜超过8人,严禁采用通铺。
3.7.6宿舍内夏季应有消暑降温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应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
3.7.7严禁采用钢管、毛竹、彩条布及脚手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
3.7.8宿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应上墙。
宿舍内应配置生活用品专柜,设置统一床铺,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3.7.9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大功率器具。
3.7.10食堂必须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定期参加体检。
3.7.11食堂宜采用单层结构,顶棚宜设吊顶。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且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
3.7.12食堂应设置独立的操作间、售(菜)饭间、储藏间和燃气罐存放间。
3.7.13食堂应设置冲洗池、清洗池、消毒池、隔油池,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门窗应安装配置纱门纱窗。
3.7.14食堂应配备机械排风和消毒设施。
操作间应安装油烟净化器。
3.7.15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并应保证结构安全、可防风雨。
淋浴室和厕所的天棚、墙面刷白,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铺设地砖,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应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3.7.16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
厕所的厕位设置应满足男厕每50人、女厕每25人设1个蹲便器,男厕每50人设1m长小便槽的要求。
蹲便器间距不应小于900mm,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900mm。
3.7.17盥洗间应设置盥洗池和水嘴。
水嘴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
20,水嘴间距不宜小于700mm。
3.7.18淋浴间应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照明灯具应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
淋浴器与员工的比例宜为1:
20,间距不宜小于1000mm。
3.7.19厕所、盥洗室、淋浴间的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3.7.20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水棚(亭),配备保温水桶,保证开水供应。
3.7.21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3.7.22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
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临边防护
7.9.1基坑、阳台、楼板、屋面等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
1、基坑四周栏杆柱应采用预埋或打入地面方式,深度为500~700mm。
栏杆柱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混凝土楼面、地面、屋面或墙面栏杆柱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接方式固定。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栏杆柱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
弯转扁钢作预埋件的混凝土块,固定牢固。
3、临边防护应在1.2m、0.6m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杆件内侧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坡度大于1:
2.2的斜面(屋面),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为1.5m。
4、双笼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门与门之间空隙处应封闭。
吊笼门与卸料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3、应搭设防护棚且防护严密、牢固
4、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JGJ59-201—临边防护
1、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
2、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3、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5、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JGJ59-2011——基坑
加工/安全防护棚
1、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2、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3、钢筋加工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4、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5、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6、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
7、与垂直运输机械的关系:
材料堆场——加工设施——半成品堆场——垂直运输机械;
8、加工设施最主要考虑钢筋加工棚、砂浆搅拌机;
9、加工棚宽度5m左右,长度15m左右;
10、加工设施中间或不影响加工过程一侧设置配电箱;
11、加工设施处地面需要硬化;
12、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13、加工棚不设置围护。
——JGJ59-2011——加工/防护棚
施工场地
3.4.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和加工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主通道宽度应在3.5m以上,次要道路视情况采取硬化措施。
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4.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4.3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场地内不积水。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泥浆、防污水、废水措施。
3.4.4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场地内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
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
3.4.5高层或多层建筑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掷。
土方、渣土外运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严禁抛洒滴漏。
3.4.6施工现场应制订降噪措施,强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居民区一侧。
运输材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轻拿轻放。
3.4.7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
3.4.8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作业场所禁止吸游烟。
3.4.9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适当绿化。
3.4.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8.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二图”悬挂在外脚手架上。
3.8.2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应设置安全警示牌。
3.8.3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违章曝光台等,营造安全气氛,普及安全知识。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3、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4、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5、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6、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JGJ59-2011——施工场地
消防安全
3.9.1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9.2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消防预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3.9.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
消防竖管的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少于DN100,每层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水抢、水带和软管。
3.9.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和灭火器材。
3.9.5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水、临电
8.4.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各级配电箱中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8.4.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均应分别设置。
8.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4.4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4.5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8.4.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置在箱体的下底面,出线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8.4.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4.8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8.4.9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建筑电工,持证上岗。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8.4.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1、临时用水:
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临时用水组织:
计算用水量、选择供水水源、选择临时供水系统的配置方案、设计临时供水管网和设计供水构筑物和机械设备。
3、供水要求:
(1)力求管网总长度最短;
(2)常用用水总管管径为100mm;
(3)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高层建筑每层设消火栓口,并配备消防水带、水枪;
(4)排水管道需考虑排水坡度。
4、供水系统配置:
管网布置形式有环状、枝状、混合式。
5、临时供电布置
临时供电组织:
用电量计算、电源选择、变压器确定、供电线路布置、导线截面计算。
用电线路:
10Kv输电线路→变压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插头→机械运转
(1)基本要求
a、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漏电保护系统;
b、变压器一般设置在围墙外侧,总配箱一般设置在靠近变压器的围墙内侧,分配箱有多个,一般设在主要用电设备(塔吊、人货梯、井架、钢筋加工场,办公与生活用房);
c、线路敷设采用架空或埋地,一般采用后者;
d、供电线路与建筑物、塔吊需保持安全距离。
(2)配电线路的安排
分为环状、枝状及混合式三种,一般采用枝状。
导线选择一般根据计算的电流强度选择。
——施工现场水、电布置注意事项
起重机械布置
1、塔式起重机
(1)根据建筑物类型、高度选择塔吊类型:
a、轨道式塔吊:
多层拼装式建筑
b、附着式塔吊:
多层和高层建筑
c、爬升式塔吊:
超高层建筑
(2)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形状选择塔吊数量、型号:
a、塔吊一般布置在建筑物长边方向,尽量减少塔吊数量;
b、多台塔吊尽量能够共用钢筋、模板、砌块等堆场;
c、根据建筑物的宽度和塔吊与建筑物外立面的安全距离,选择塔吊型号。
d、塔吊的回转半径应覆盖全部建筑物。
(3)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施工方案
a、选择起重机类型;
b、计算塔吊基础桩和基础(尺寸、砼强度、配筋)、地脚螺栓的数量、规格;
c、计算塔吊底座要求;
d、计算附墙件的道数、连接方式、截面要求;
e、设计避雷接地装置。
2、固定式垂直运输机械(人货梯、井架),主要运输砌体、砂浆、装饰材料。
布置时应考虑:
(1)应布置在施工段分界线附近,或高低分界线较高部位侧;
(2)井架、人货梯以布置在窗口处为好,减少砌体修补工作;
(3)服务范围一般为50~60m,根据运输材料数量调整;
(4)井架卷扬机位置应确保操作人员能看清整个升降过程;
(5)井架内侧一般位于脚手架外,中间铺设连接廊道;
(6)人货梯采用附墙件固定,井架采用缆风绳固定;
(7)人货梯与井架底部都应低于地面;
(8)人货梯与井架基础都不需打桩,需浇筑钢筋混凝土基础;
(9)人货梯与井架操作人员都需特种作业证书,后者较松。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布置注意事项
仓库和堆场布置
(1)仓库布置:
水泥仓库地势较高、靠近搅拌机;大宗材料仓库应靠近加工场地;油料仓库、乙炔仓库应封闭,且保证与办公、生活用房的安全距离。
(2)材料堆场:
用量大、使用时间长、供应与运输方便的材料,分批进场,尽量减少堆放面积;钢筋、钢管、砌块应靠近垂直运输机械;模板等密度较少材料应堆放在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
(3)构件堆场:
在场地允许时,构件拼装或堆放应在安装位置的下方,便于起重设备吊装;采用井架运输的,尽可能靠近井架布置;小型构件堆放在塔吊的回转半径范围内。
——仓库和堆场布置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