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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土地整治规划

 

保定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20年)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前 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3

第一节市域概况3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7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9

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12

第二章土地整治潜力评价15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15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16

第三节土地复垦潜力17

第四节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18

第三章规划原则和目标19

第一节土地整治指导思想与原则19

第二节土地整治目标21

第四章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23

第一节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23

第二节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25

第三节土地复垦整治重点区27

第四节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重点区28

第五章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33

第一节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3

第二节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34

第三节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36

第六章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安排38

第一节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38

第二节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9

第三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40

第七章加快损毁土地复垦42

第一节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42

第二节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43

第三节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43

第八章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45

第一节土地整治重点工程45

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项目47

第九章土地整治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59

第一节投资估算59

第二节资金筹措60

第三节效益分析61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3

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机制63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64

第三节创新规划激励措施65

第四节优化规划实施环境66

附表68

前 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依据《河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保定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科学评价了上轮规划的实施成效,围绕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未来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做出战略性决策,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统筹市域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

《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范围为保定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约22184.95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

地理位置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麓。

地理坐标界于北纬35°15′-39°57′,东经113°45′-116°21′之间,北连张家口、北京,南与石家庄、衡水为邻;东与沧州、廊坊交界;西与山西省接壤。

保定市现辖三区(北市区、新市区、南市区),4市(定州、涿州、高碑店、安国),18个县(阜平、曲阳、唐县、顺平、易县、涞水、涞源、定兴、徐水、望都、蠡县、博野、高阳、安新、雄县、容城、清苑、满城),310个乡镇,6251个村委会,27个街道办事处,420个居民委员会。

全市现有土地总面积22184.95平方公里。

2010年总人口1119万人,人口总数为全省第一,全国第四,面积约占全省的九分之一,人口约占全省的六分之一。

全市居住有26个民族,汉族占98%,少数民族主要有回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等。

地形地貌保定市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分异非常明显,山地、丘陵、山麓平原、交接洼地、冲积平原自西向东依次排列。

山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太行山隆起带,山地中属于2000米以上的中高山,有涞源县北部的白石山、梨华尖山和阜平县西部的歪头山、南坨、白草蛇等。

属于海拔1000-2000米的中山地貌,分布于涞源、阜平、涞水等县境内。

海拔500-1000米的低山,山体低缓,河谷宽阔是本市山地的主要部分,涞水、易县、满城、唐县、顺平、曲阳的山地,主要属于此类低山地区。

丘陵在海拔500米以下,相对高度在300米以内,是低山向平原过渡的地段,保定市的曲阳、满城、易县、顺平、唐县、涞水的山前丘陵主要属于这类地貌类型。

山麓平原、冲积平原与洼地占保定市总面积的将近一半,是华北平原的一部分。

主要存在于高阳、蠡县、容城、雄县、安新五个县境内。

冲积平原地形主要分布在定州市、安国市、博野、清苑、望都、徐水、定兴、高碑店市、涿州市、保定市区。

气候保定市处于欧亚大陆的东岸,属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

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寒旱同期,雨热同季,据多年气象资料表明,全年平均降水量为485-605毫米,降水量年内分布很不均匀,易造成春旱、秋涝和山区水土流失。

平均气温7.5-12.7℃,极端低温-30.6℃,极端高温43.3℃,无霜期165-200天,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769.0毫米,≥0℃积温3492-4860℃,≥10℃积温3050-4421℃,日照百分率为59-63%,气候因素在评价区域内存在着一定的地域差异,全市光热条件能满足一年一熟,两年三熟和一年两熟作物的生长需要。

土壤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不同类型的土壤及其肥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土地的利用方式。

保定市土壤类型众多,但分布规律极为明显,全市共有13个土类,28个亚类。

13个土类包括褐土、潮土、粗骨土、棕壤、石质土、风沙土、沙姜黑土、水稻土、新积土、山地草甸土、盐土、栗钙土、沼泽土。

水文和地质保定市属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有拒马河、易水、潴泷、唐河等大小河流50余条,其中拒马河、潴泷河、唐河等河流源远流长为常年性河流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

据水资源总量统计,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9.7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6.20亿立方米,地下水22.23亿立方米)。

供需关系分析,需大于供,2010年全市缺水11.00亿立方米;预测到2015年全市缺水3.60亿立方米;偏枯年,全市缺水13.00亿立方米。

全市缺水已成定局,缺水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植被全市植被种类繁多,资源丰富。

据调查植物种类有1300余种,人工栽培的农作物、林果遍及全市,且不同的县各有特产。

例如:

徐水县的大白菜,望都县的辣椒,安国市的药材,不但产量高而且质量好;西瓜历年远销京津唐及东北各地;棉花、花生以保定以南各县种植最多;烟草以曲阳、易县栽培的最好;阜平、曲阳、唐县是枣树传统的栽培区,以阜平大枣最有名;涞水、阜平、顺平盛产核桃,曲阳、定州、唐县的鸭梨在全区最佳,野生植物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

二、社会经济状况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

农业基础地位加强,种植结构逐步优化,畜牧业、养殖业发展较快,农业产业化有了新的提高;工业稳步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骨干企业和产品。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20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3.7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1064.1亿元,增长15.8%;第三产业增加值682.5亿元,增长15.1%。

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15.3:

50.4:

34.3调整为14.8:

51.9:

33.3。

人均生产总值18462元,比上年增长1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同比上涨3.2%,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0%。

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累计同比上涨5.0%。

其中,生产资料上涨5.6%,生活资料上涨1.7%。

固定资产投资总指数累计同比上涨7.0%。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9万人,比上年增长30.3%。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8%。

年末全市从业人员64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1万人。

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70.4万人,比上年增长4.4%。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72.1亿元,比上年增长16.0%。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089元,比上年增长12.5%。

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125.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4.9%。

实缴税金123.2亿元,比上年增长39.5%,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9.8%,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

完成出口31.6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值的73.0%,比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

就业人员205.3万人,比上年增长16.3%。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0年,全市土地总面积2218495.48公顷。

其中:

耕地80759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0%;园地4651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林地254570.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7%;草地31871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3961.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0%;交通运输用地4672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882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5%;其他土地381599.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保定市地形地貌复杂,土地利用类型众多,区域间差异较大,耕地相对集中,工矿用地规模小而分散,具有鲜明的土地利用特点。

农用地比重较高,人均耕地面积少。

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耕地面积比重高。

2010年末全市农用地1168235.4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52.66%,其中耕地807596.3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6.40%,占农用地面积的69.13%。

全市人均耕地面积0.07公顷,22个县(市)中除清苑、涞源、望都、高阳、蠡县外,其余县(市)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0公顷,其中唐县、阜平两县人均耕地不足0.053公顷。

用地类型分布相对集中,地域特色明显。

2010年末全市70多万公顷耕地集中分布在太行山麓东部浅山及丘陵地带以东的平原区,占耕地总面积的88%以上,是保定市粮食主产区;林地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面积约25万公顷,但相对集中在涞水、易县、涞源、阜平、唐县、曲阳等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地区,形成保定市西部山区生态绿色屏障;园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顺平、易县、满城、曲阳等海拔在300-500米的浅山丘陵地区,已形成特色林果用地区,平原县(市),则集中分布在定州、涿州、清苑三个县(市);城镇和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平原区,特别是京广铁路沿线的县(市),集中了全市70%的城镇和汽车产业、新能源设备产业、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业等支柱产业。

农村居民点比重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小。

2010年末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198995.4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8.97%,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80%;而城镇工矿用地55400.81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50%,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60%。

其他土地规模大,但开发难度大。

保定市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3.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2%)和河北省平均水平(21.45%),以裸地和荒草地为主,比例达到90.34%,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丘陵地带,地质条件复杂,开发难度较大。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取得的成效

《保定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全市坚持把土地整治作为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并积极推进、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

保定市人口数量大,人地矛盾较突出。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

2001—2010年,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4259公顷,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通过对荒山、荒地、荒滩的综合开发,对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治理,不仅增加了耕地面积,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土地资源的使用结构,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改善了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的实施,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优化土地生态环境的同时改善了中低产田,有效的治理了土地侵蚀、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现象。

同时通过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强化农村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站、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农村土地整理和田、水、林、路、村综合整治,引导和促进土地向规模化集中,通过改善农村水电、道路等生产条件,增强耕地灌排和防灾减灾能力,增加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有效地优化了布局、提高了基础设施硬件水平,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农业生产力水平,有效的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建设用地节余指标的使用,实现以城带乡,解决了部分资金问题,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发展致富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市域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在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

把节约出来的部分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用于城镇、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以促进城市、小城镇及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发展,加速农村发展和城乡统筹协调的步伐,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

2001-2010年,保定市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方式以开发为主,整理复垦不足。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7827.90公顷,但由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土地权属调整、农民就业方式转变等问题,农村居民点整理未能很好实施。

随着经济发展,部分农村居民点开始出现“空心村”现象,用地布局散乱、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土地整理资金渠道单一。

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2001-2010年开发整理总投资约13431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投资64547.34万元,土地复垦投资13973.41万元,土地开发投资76076.25万元,逐步形成政府、社会等多元化投资渠道。

但从已实施的主要土地整理项目看,资金投入主要依赖政府资金投入,土地整理运作机制较为单一,市场投资机制未完善,未能较好的引入社会资金。

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土地整治涉及到土地类型、数量、用途等要素的变更和权属的调整等。

理清和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避免权属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原则、程序、方法、异议处理和权属调整后土地分配与确权落实等情况尚未有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对农村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土地整治难度加大。

自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全市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土地后备资源逐年减少,同时,受自然及技术经济等条件限制,部分未利用地难以开发利用,土地整治难度逐年增大。

随着保定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各部门、产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剧了用地紧缺状况,各种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使得土地整治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未来十年是保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京津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土地利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问题更加凸显,土地整治面临着极大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年中央经济会议上强调,要严守耕地红线,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并印发了国发〔2010〕47号文件。

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耕地保护、民生惠及的基础和平台。

徒弟整治经济基础更坚实2010年全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快速增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持续减少,整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国民收入分配更多向农村倾斜,为广泛开展土地整治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土地整治符合“四化同步”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渐加快。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新一轮土地整治的重要指导原则。

土地整治工作对促进四化同步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挑战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保发展和保红线压力加大“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随着京津冀都市圈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保定市对接京津、“一主三次”、“一城三星一淀”等主要发展战略的实施,土地需求不断加大,人地矛盾、耕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整治任务更加艰巨。

补充耕地难度加大,保障粮食安全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进行,全市可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逐渐减少,开发难度不断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潜力有限,补充耕地的难度亦不断加大,即使是能够达到数量上的占补平衡,但质量很难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任务更加艰巨。

生态环境需求加大,土地整治任务繁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保定市地貌类型多样,矿产资源较丰富,是北京的重要生态经济圈和生态产品供给地,整治工矿废弃用地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任务繁重。

第二章土地整治潜力评价

土地整治潜力指在一定的土地整治标准下,通过整治可以挖掘出的利用潜力,表现为增加耕地的面积、增强土地的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条件等。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

农用地整理是在以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农用地整理潜力包括数量潜力与质量潜力,数量潜力指可整理的农用地规模和新增有效耕地面积;质量潜力指通过整治可提高的生产能力。

数量潜力。

根据2010年保定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不同类型区的抽样调查结果,分析得出全市农用地整理潜力较大(如附表4所示)面积为428979公顷,通过耕地整理可增加耕地9349公顷,增加耕地系数2.2%。

根据增加耕地系数的大小和整理的难易程度,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全市的农用地整理潜力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潜力县分布在满城县、高碑店市、定州市、涿州市、徐水县、定兴县、清苑县、容城县,其增加耕地系数均超过3%;Ⅱ级潜力县为高阳县、曲阳县、蠡县、安国市、雄县、安新县、望都县、阜平县,其增加耕地系数在2-3%之间,其余各县增加耕地系数在2%以下,为Ⅲ级潜力区。

质量潜力。

规划期主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消除耕作中的限制因素、提高农户对耕地的投入、经营积极性等方法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提高的产能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原有耕地质量提高所带来的潜力;二是新增耕地产生的潜力。

全市通过农用地整治,可使原有耕地的平均利用等别提高一个级别,达到或接近各区域最高利用等别;可使新增耕地达到各区域的平均利用等别。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是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活动。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来源于可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98995.43公顷,根据目标年各县人口规模预测及城市人均用地的控制指标(建制镇120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150平方米/人),各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如附表4所示。

全市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总面积为61834公顷,通过整理可耕地11166公顷,增加耕地系数平均为18.05%。

根据增加耕地系数的大小和整治的难易程度,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全市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潜力县包括新市区、北市区、南市区、清苑县、满城县、徐水县,其增加耕地系数均超过30%;Ⅱ级潜力县包括顺平县、定兴县、蠡县、安新县、涞水县、易县、雄县、容城县、望都县、高阳县,其增加耕地系数在15-30%之间;其余各县整理潜力不大,增加耕地系数低于15%,列为Ⅲ级潜力县。

第三节土地复垦潜力

土地复垦对象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对土地的直接挖掘,地表塌陷和废弃土石、灰渣、尾矿的堆积、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废弃地。

保定市土地复垦潜力调查评价地类主要为砖瓦窑和采矿废弃地,各县均有分布(具体见附表4)。

全市待复垦土地总面积为12632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9563公顷,增加耕地系数平均为75.70%。

根据增加耕地系数的大小和复垦的难易程度,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全市的土地复垦潜力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潜力县包括涞源县、涞水县、容城县、满城县、顺平县,其耕地增加系数超过80%;Ⅱ级潜力县包括易县、唐县、安新县、高阳县、博野县、安国市、阜平县、雄县、涿州市,其耕地增加系数在70-80%之间;其它各县耕地增加系数小于70%,列为Ⅲ级潜力县。

第四节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宜农未利用地主要包括荒草地、滩涂等后备资源,根据2010年保定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相关资料,确定全市土地开发潜力调查评价对象以荒草地和滩涂为主。

全市待开发土地总面积为321308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可增加耕地220860公顷,增加耕地系数为55.92%。

根据增加耕地系数的大小和开发的难易程度,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将全市的土地开发潜力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潜力县包括阜平县、涞源县、雄县、易县、涿州市、涞水县、顺平县、高阳县、定兴县、高碑店市,其增加耕地系数均超过60%,Ⅱ级潜力县包括满城县、徐水县、容城县、安新县、清苑县、曲阳县,其增加耕地系数在30-60%之间,其它各县为Ⅲ级开发潜力,耕地增加系数小于30%。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根据保定市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情况,结合《河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明确本市土地整治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

第一节土地整治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高效节约集约用地,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土地复垦和开发,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鼓励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协调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关系,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全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保障“三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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