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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习工作条例

学院实习工作条例

二、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和巩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

(二)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了解中学实际,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培养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通过实习,全面检验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和提高。

四、教育实习的组织形式教育实习一般采用集中实习的组织形式进行。

五、教育实习的时间教育实习的时间以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为准。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教学法老师任副组长,全体指导教师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一)制定本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计划内容应包括:

教育实习的要求、组织领导、实习生分组、指导教师配备、实习学校、实习内容的安排、实习工作进程、具体评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等。

(二)协助教务处做好校级混合编队组织工作,与有关实习学校联系,了解教学进度,做好协调工作。

(三)配备指导教师。

集中实习原则上每15个实习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四)实习前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实习生学习教育实习的规章制度。

(五)指导实习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评定实习生成绩,组织本院教育实习经验交流,做好教育实习总结。

(七)组织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

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及其工作职责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社会交往能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助教资历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是:

一、了解实习生的业务和思想情况;指导实习生学习有关材料,研究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及课程标准;做好联系实习学校和实习生编组分工等工作,制定本组实习工作具体日程。

二、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指导教学实习工作

(一)确定教学实习内容,分配教学实习任务。

(二)指导备课、批改教案、组织试教。

(三)指导实习生讲课,与原任教师分工主持教学评议会。

(四)指导实习生批改中学生作业和课后辅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五)及时帮助实习生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四、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工作

(一)确定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分配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

(二)指导实习生拟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三)了解和检查实习生执行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情况。

五、评定实习生成绩和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一)根据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参考原任教师和原班主任的意见,初步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

(二)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鉴定和实习总结。

(三)做好本组实习工作总结。

第四条实习学校一、一般情况下,教育实习应在我校的教育实习基地进行。

二、建议实习学校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或副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和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教研组长、原科任教师、原任班主任和我校带队教师为成员。

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对全校教职工阐明高校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教职员工热情支持教育实习工作。

(二)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和教学特色,组织有关报告和观摩活动,提供实习生在实习中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做好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的住宿、膳食、医疗、办公用具等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实习工作必需的试教场所。

(四)制定与实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习计划的顺利进行。

三、实习学校学科组的主要工作

(一)向实习生介绍本学科组工作情况和有关制度。

(二)督促和检查本组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

(三)接纳实习生参加学科组内各种活动,传授教学和教改经验。

四、实习学校原任教师主要工作

(一)具体指导与检查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工作。

(二)指导实习生备课、审查教案、试教、听课、评课。

(三)指导实习生讲课、参加实习生组织的教学活动并主持教学评议会。

(四)做好实习生教学工作鉴定和评定教学实习成绩。

五、实习学校原任班主任主要工作

(一)具体指导与检查实习生的班主任实习工作。

(二)审批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

(三)参加指导实习生组织的班级活动。

(四)做好实习生班主任工作鉴定和评定班主任实习成绩。

第五条教学工作实习一、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中心环节。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一般应上课24节以上,其中新课(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课、班会除外)不少于6节。

二、备课是教学工作的关键性环节,直接关系到讲课质量水平。

实习生应高度重视,认真备课。

备课应做到:

(一)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课标和教材的主旨。

(二)深入了解中小学生(幼儿园)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时间分配和作业布置等。

(三)写出教案初稿。

教案应详细、规范,书写要清楚整洁,送原任教师和指导教师审阅。

(四)写出教案初稿之后,进行检验性预讲(次数视预讲的效果而定)。

预讲由指导教师主持,尽可能请原任教师参加指导,同一实习小组的实习生参加。

(五)根据预讲情况和评议意见,对教案初稿进行修改(修改次数视预讲效果而定)。

修改后送原任教师和指导教师审查批准后方能上课。

凡预讲不合格,经尽力帮助仍不能达到上课要求的,不能上课。

三、讲课要注意语言及板书的规范化,用普通话教学。

四、实习生上课时,要有原任教师和指导教师参加听课,同一实习小组实习生尤其是同一教案的实习生必须互相听课。

五、课后应及时开评议会,认真分析教学中的优缺点,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六、实习生必须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积极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

作业要坚持全批全改,并作好学生作业情况登记。

要深入到学生当中,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辅导。

第六条班主任工作实习一、班主任工作实习要在原班主任指导下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班集体活动。

每个实习生至少要主持班会一次,并积极组织班集体活动一次。

(二)了解和教育特殊群体学生。

每个实习生要重点深入了解一至几个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特点、行为习惯等,并进行帮助和教育。

(三)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实习学校的具体要求,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一般步骤:

(一)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制定的有关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文件,虚心向原班主任请教,明确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内容、目的和要求。

(二)尽快认识本班全体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性格特点,全面了解班级基本情况。

(三)根据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实习学校具体要求及班内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送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批准执行。

(四)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应全面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估工作效果。

三、班主任工作实习注意事项

(一)实习生由于实习时间短暂,对学生、班级情况了解不多,因此,必须坚持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各项班主任工作。

(二)要注意发挥班委会和团队的作用,防止包办代替。

(三)每个实习生都应记录了解学生的情况和班内的工作情况,以便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并为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积累素材。

(四)组织班会或开展班集体活动要作好充分准备,明确目的,拟出班会提纲或活动计划送原班主任批准执行。

(五)处理重大的班级事务(如批准学生请假、批评和处分学生等),要十分慎重,须先请示原班主任并经其同意。

(六)实习期间,要注意维持所在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经常向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请示汇报,杜绝事故发生。

第七条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一、教育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评定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评定包括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查或研究等方面。

各项实习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实习生请假天数达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占实习时间的六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实习生教学工作不合格或班主任工作不合格,其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三、实习成绩评定程序

(一)实习学校初评。

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分别由原任教师和原班主任根据评分标准给实习生评出分数,再由实习学校鉴定。

(二)学院复评。

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由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指导教师,按照评分标准,对实习生成绩进行复评,最后由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平衡,评定最终实习成绩。

复评的实习总成绩由二级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向实习生公布。

第八条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

一、实习结束后,各系要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与鉴定。

(一)每个实习生要分别撰写一份实习工作全面总结、一份专题总结。

实习工作全面总结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及评价、收获、体会和建议等;专题总结可在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学生个别教育、教育调查研究等某个项目中选题。

(二)指导教师撰应写本组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内容包括:

对实习质量的分析评价,参加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对校、院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的建议等。

(三)在汇总指导教师实习总结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于回校后三周内写出本届教育实习总结一式二份,一份二级学院自存,一份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二级学院的总结应包括:

实习的基本情况(包括实习生成绩等各种统计数字),实习质量分析和评价,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实习工作的建议以及对本学院今后的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等。

二、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学校前应注意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通过举行座谈会或其他形式,广泛征求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

(二)检查实习生有无违反各项纪律,借用实习学校的资料、办公用品、实验用品等是否如数归还,有无丢失损坏物品,等等。

(三)礼貌地向实习学校的有关人员告别,注意不要影响实习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条教育实习经费教育实习经费的标准及使用管理等按最新发布的《AA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条教育实习学生守则一、实习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全部的实习工作,按照实习计划的规定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积极认真地做好实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克服实习中的困难,团结互助,争取获得优良的实习成绩。

二、自觉遵守我校有关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要专心致志,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

三、尊重实习学校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原任教师、班主任的指导,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

对实习学校的教职工要有礼貌。

不得在学生面前议论实习学校的人和事,如有意见,应向指导教师汇报,由指导教师转达。

四、实习期间,须讲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五、教书育人,严于律已,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六、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办公和实验用品。

七、注意积累实习材料,按要求撰写实习周(日)志。

八、认真填写有关的表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允许向原任教师、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打听实习成绩,更不允许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成绩。

九、必须按实习学校的要求保守秘密。

未经正式公布的决定,不得向实习学校学生透露。

向实习学校借用的各种资料和物品,应认真保管,不得遗失、外传,并要依时归还,丢失或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第二章毕业实习第一条总则一、毕业实习意义和作用毕业实习是指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前到校外有关单位进行的综合性专业实习;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前对所掌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

二、毕业实习的目的

(一)通过实习,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巩固所学理论知识,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增强群众观点和劳动观点,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二)通过实习,全面检验我校教育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改进措施,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集中实习是指由二级学院联系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

各二级学院要选派有经验的带队教师全面负责实习生的指导、成绩考核、生活及纪律等。

集中实习原则上按30人以下配备1名指导教师,30人以上的应适当增加实习指导教师人数。

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经二级学院同意后的实习。

分散实习要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专业人员担任该学生的指导教师并安排其实习。

二级学院应尽可能协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同时对其进行审核监督,实习期间实行学生自我管理,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学校鼓励各相关二级学院尽量组织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毕业实习。

四、毕业实习时间毕业实习的时间以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为准。

第二条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一、教务处统一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组织工作,包括审批实习计划及编制实习经费预算、检查实习工作情况、总结实习工作、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等。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系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指导老师为成员。

二级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一)与有关主管部门或实习基地(单位)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二)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内容包括:

毕业实习的要求、组织领导、实习生分组、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及进程安排、实习成绩评分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等。

(三)配备指导教师,指定实习小组正副组长。

(四)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动员工作,组织实习生学习我校有关毕业实习的规章制度。

(五)经常检查实习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六)组织本学院毕业实习总结和经验交流,评定实习成绩。

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选派及其主要工作任务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高,对所实习的行业和工作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或有三年以上初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了解实习生的业务和思想情况,指导实习生学习有关材料,研究与实习内容有关的专业知识。

二、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组织实习计划的落实,检查实习生完成实习的情况,督促实习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四、定期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支持,注意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五、具体指导实习生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实习生总结经验,培养能力,提高实习质量。

六、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鉴定、实习工作总结。

七、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做好本组实习工作总结。

第四条实习单位一、一般情况下,毕业实习应在我校的实习基地(单位)以集中组织的方式进行。

二、建议实习单位成立毕业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对本单位干部职工阐明高校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热情支持毕业实习工作。

(二)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改革经验,组织有关报告和观摩活动。

(三)安排实习任务,指导实习工作;研究和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向指导教师通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

(五)做好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的住宿、膳食、办公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应尽量创造条件,争取有关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

四、选择实习基地(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

(二)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三)实习保障条件较好,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四)能选派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具有较强指导能力的指导人员。

第五条实习成绩评定一、毕业实习结束时,由实习生填写《AA学院实习生鉴定表》,然后由实习单位填写意见并根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实习生请假天数达实习总天数的三分之一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占实习时间的六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三、实习结束后一周内,由二级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指导教师对实习单位的评分进行复评,最后由二级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平衡确定成绩。

复评的实习成绩须向学生公布。

第六条实习总结工作一、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每个实习生要分别撰写一份实习工作全面总结、一份专题总结(或论文)。

实习工作全面总结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及评价、收获、体会和建议等;专题总结(或论文)可就实习过程中接触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总结。

二、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写出本组实习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对实习质量的分析和评价,参加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对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毕业实习工作的建议等。

三、在汇总指导教师实习总结的基础上,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于实习结束后三周内写出本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总结一式两份,一份送教务处实验实践科。

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届毕业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质量分析和评价,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实习工作的建议以及对本单位今后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等。

四、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单位前应注意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通过举行座谈会或其他形式,广泛征求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

(二)归还借用实习单位的材料、物品等,如有丢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三)礼貌地向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告别。

第七条毕业实习经费毕业实习(设计)经费的标准及使用管理等按《AA学院实习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八条毕业实习学生守则一、实习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全部的实习工作,按照实习计划的规定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积极认真地做好实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克服实习中的困难,团结互助,争取获得优良的实习成绩。

二、自觉遵守我校有关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要专心致志,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三、尊重实习单位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

对实习单位的干部职工要有礼貌。

如要对实习单位的工作提出建议,应与指导教师商量,由指导教师转达。

四、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办公和实习材料。

五、实习期间注意举止文明,须讲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六、注意积累实习材料,要求写实习周(日)记。

七、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和指导教师打听实习成绩,更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成绩。

八、必须按实习单位的要求保守秘密。

向实习单位借用的各种资料和物品,应认真保管,不得遗失,外传,按时归还,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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