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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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发布时间:
2008-04-07来源: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期待已久的新企业会计准则(ASBE),这些新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基本涵盖了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大部分内容。
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则体系除小部分事项根据中国情况予以特别处理外,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我们在本文中介绍了新会计准则与现行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发生的重大变革。
新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一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一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一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新会计准则对一些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不仅仅是披露要求的增加。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很可能对企业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
.因员工提供服务而提供的股份支付应在损益表中确认为一项费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收购方应对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及负债采用购买法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商誉(类似但不等同于现行会计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进行摊销,但至少需在每个会计期间末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中的收购折价(类似但不等同于现行会计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及“资本公积一股权投资准备”)于发生时应立即确认为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须在股东权益中列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标准后才能予以资本化。
.非专门借款利息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也应当予以资本化。
.禁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
.衍生工具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损益表(指定并有效的套期工具除外)。
.投资性房地产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收益应计入损益。
.融资租赁中的承租方应按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取消了应付税款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对于兼具负债和权益特征的工具(例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对其中属于负债及权益的部分进行分割并单独核算。
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不容低估,更多潜在影响表现在:
股价及信用评级变化
.新会计准则过渡的影响尚不明朗,由于很难评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这可能影响企业的市场表现。
因此,与投资人积极有效的沟通将十分重要。
主要业绩指标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将在不同方面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而市场可能期待跨行业企业的主要业绩指标具有可比性。
因此,向投资人解释此类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是相当重要的。
负债比率和流动性比率的影响
.为获得借款而需要符合的财务比率指标很可能因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被打破或绷紧,从而导致获得融资的不确定性。
因此,应当及时重新审阅相关的合约条款以识别并矫正潜在问题。
经营成果不稳定
.新会计准则要求更广泛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增大了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
企业非常有必要向投资人充分解释该计量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
财务系统与控制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企业财务系统取得现行会计准则可能未要求的数据。
因此,必须尽早对财务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以符合相关要求,并确保在全面报告开始之前完成相关系统的测试以保证其可以正常运行。
培训
.会计人员、经营决策人员及公司治理人员需具备新会计准则相关的知识并充分理解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因此,大量的培训将是必须的。
派股及股利政策
.新会计准则可能影响企业派发现金股利的能力,企业应评估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并明确提示投资人。
税务
.新会计准则可能对税务产生影响。
因税务机关尚未针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出台详细的税务处理规定,目前我们很难评估其可能对税务产生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具体比较
基本准则
.重申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同的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重申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
.指出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只有在符合其定义以及确认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新增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的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定义。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要求采用历史成本,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
.禁止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发出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新准则取消了现行准则及制度特别针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的计量原则,将存货采购成本的计量原则予以统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应该按照成本法而不是权益法核算。
.改变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的计量:
.如果购买方和被购买方在合并前后最终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而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收购的初始成本应调整为反映购买方占被购买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差异应按情况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核算时,应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而现行准则和制度无此要求。
.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技资企业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技资企业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而现行准则和制度无此要求。
.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企业除净损益外的其它所有者权益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在处置该项股权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股权投资根据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或按成本法核算。
.在评估企业对另一企业的控制程度或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
.新增的报表项目。
除以下所述外,该项目与固定资产相同,一般按成本模式核算。
根据目前制度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或者确认为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或者确认为其他长期资产(针对房产开发企业,需进行摊销)。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按公允价值模式核算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
(不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
.对初始成本和后续支出运用同一确认原则。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采用延期付款方式且超出了正常的信用条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与实际价款的差异应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资本化。
.重新定义预计净残值为“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己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而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企业对上述事项进行定期复核.
.要求企业终止确认被替换的固定资产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并将替换成本计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中。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
.新增的报表项目。
除非有证据表明可以持续可靠地取得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否则应使用成本模式来计量生物资产;如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则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
.如果使用成本模式,新企业会计准则正式确认了目前实务的处理并提供更多有关如何核算不同类型生物资产的指南。
.如果使用成本模式,消耗性生物资产(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生产性生物资产(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公益性生物资产(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
.如果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采用延期付款方式且超出了正常的信用条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与实际价款的差异应在信用期间内计人当期损益或按照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资本化。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按直线法摊销。
.应计摊销额为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现行准则和制度未考虑预计残值。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现行准则和制度要求摊销。
.开发成本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资本化为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应至少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进行复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复核。
现行准则及制度并未对使用寿命的复核作出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准则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除非此交换缺少商业实质。
对缺少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与现行准则和制度大致相同,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计量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
.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该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主且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未明确资产组的概念。
.对减值测试提出了更多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禁止转回任何其适用范围内的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职工薪酬
.明确了职工薪酬所包括的八项内容,除了现行制度中规定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费;非货币性福利;住房公积金;与职工提供服务的其他支出外,还增加了诸如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的补偿等内容。
.要求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而现行实务除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外,其它职工薪酬一般在支付时计入电期损益。
.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而给予补偿产生的负债,而现行实务一般是在支付时确认为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一企业年金基金
.现行准则和制度没有针对企业年金基金作出特别规定或要求。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应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取得的金融产品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应当分别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
.要求企业确认为获得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进行的股份支付,现行准则和制度未涉及此项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
.只有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根据协议或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才确认为债务重组;现行准则及制度对所有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均确认为债务重组。
.新企业会计准则12对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或债权人换出的或换入的资产或权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债务重组的相关收益计人损益。
现行准则和制度未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要求将债务重组的相关收益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
.包含了在亏损合同和重组情况下对预计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的指南。
现行淮则和制度未明确有关处理。
.当时间价值的影响很重要时,应以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估计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重申所有者投入资本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不能作为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收入,并考虑递延付款的折现影响;而现行准则及制度一般不考虑折现的影响。
.企业一般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收入,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明确了相关合同及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时,但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能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时,应当将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
.允许将借款费用按新企业会计准则17作为合同成本的一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从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明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而现行制度则要求在拨款项目完成时一次性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
.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包括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而不是仅限于现行准则下的固定资产。
.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而现行准则及制度则规定只有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才能资本化。
.现在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包括专门借款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但须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的利息收入和暂时性技资收益后的金额),似及按照资本化率计算的一般借款费用;现行准则及制度只允许将累计支出乘以专门借款的资本化率得出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且不允许将上述未动用资金产生的暂时性收入从资本化金额中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
.禁止采用应付税款法。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税款。
现行准则及制度要求对时间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并允许采用债务法和递延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一外币折算
.重新定义了记账本位币(即IAS21所指的功能货币),要求每个企业均应选定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要基于企业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而定。
.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应按特殊规定将以外币列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
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
.要求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权益结合法”。
.收购形成的商誉或折价(类似但并不等同于现行准则和制度下的“长期投权投资差额/合并价差”)是收购成本与按股权比例享有的被收购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不是现行准则和制度下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要求收购方单独确认收购日的或有负债,作为企业合并成本的一部分(倘若他们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禁止摊销商誉。
.收购形成的折价应当立即记入损益。
.增加了一些重要的披露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赁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而现行准则及制度则规定,融资租赁资产以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入账。
.如果售后租回最终形成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作为租金费用的调整(与现行规定一致)。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售后租回交易以公允价值进行时,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新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真确认和计量
.这是一个综合的会计准则,涉及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它将影响所有企业,而不仅仅是金融机构。
现行投资准则仅适用于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而新企业会计准则22号适用于所有金融工具,包括股权及债权投资、应付账款、应收账款、衍生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
.新企业会计准则22介绍了新的金融工具类别(如:
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4)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
(2)在实际利率法下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由此可能导致当前确认的金融工具以不同方式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22要求以公允价值对所有金融工具进行计量。
.应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衍生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新企业会计准则23的条款与财政部近期发布的有关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定非常接近。
.除现行制度规定所要求的风险和报酬测试外,新企业会计准则23还提出了企业既没有保留也没有转移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报酬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企业不能控制资产时适用终止确认。
如果企业保留了对资产的控制,那么企业可以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资产的程度确认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
.现行会计制度未对套期保值有明确要求。
新企业会计准则24号将套期分为三类:
(1)公允价值套期;
(2)现金流量套期;(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会计核算方法的使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为了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企业应该在开始时证明套期的有效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原保险合同
.这是一项新的准则,对保险公司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提出了要求。
.现行制度规范的对象是保险公司,新准则规范的对象是保险合同。
.新准则明确了保险合同的定义,并引人保险风险的概念;而现行准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如果能将两者区分及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其分折。
.要求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再保险合同
.这是一项新的准则,对保险公司签发的或持有的再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做出了规定。
.分保分出人应当于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确认分出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于提取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确认应收分保准备金和摊回分保赔付费用。
而现行制度则要求分保分出人于发出分保业务账单时确认分出保费及各项摊回费用。
.再保险接受人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分保费收入,同时根据再保险合同规定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再保险接受人按账单标明金额对相关分保费收入和分保费用进行调整。
而现行制度要求分保接受人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确认分保费收入及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一石油天然气开采
.这是一项新的特殊行业具体准则,将现行实务处理予以规范。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指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和未探明矿区权益,为取得矿区权益发生的成本应当资本化;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钻井勘探支出在发生时暂时资本化,完井后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予以资本化,除符合继续暂时资本化条件外,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非钻井勘探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测试按资产减值的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对未探明矿区,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转让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如果转让所得大于其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如果转让所得小于其账面价值,以转让所得冲减矿区权益账面价值,不确认损益。
.新准则对探明矿区权益的折耗允许选择采用直线法或单位产量法计提。
现行制度规定只能按直线法计提。
.当企业需承担矿区废弃处置义务,新准则要求提取弃置支出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增加了“前期差错”概念而取消“与前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并提出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区别于会计政策变更所采用的追溯调整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
.新增了重要性的定义。
.新增了关于流动及非流动资产、流动及非流动负债分类的要求。
.但如果金融企业按照流动性顺序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
原准则及制度无此项规定。
.应当披露财务报表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示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损益,不再将少数股东损益作为一项费用或收益在净利润项目之前予以扣减。
.少数股东权益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现金流量表
无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
无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
.要求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提及是否允许符合特定的条件可以选择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现行制度规定除兰类企业必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其他企业也可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强调确定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的。
.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而现行制度则规定允许有例外的情况不予以合并,如:
按子公司相应指标占母公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