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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商贸工作计划

附件3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2010年商贸工作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关键一年,也是商贸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

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统一认识,充分运用我们在困难情况下推进发展的经验,持续推进商贸业平稳较快发展。

2010年我市商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稳外需、扩消费、调结构”为工作中心,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深化结构调整,继续优化环境,持续开拓市场,做深对台经贸,推进流通现代化,做大会展产业,保障市场供应,努力推动商贸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我市商贸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完成出口299亿美元,同比增长8%;完成进口167.5亿美元,同比增长7%;合计完成进出口466.5亿美元,同比增长7.7%。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亿元,同比增长14%。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努力抓好以下十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外贸扶持政策,努力实现外贸平稳增长

1.优化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

信保扶持政策作为出口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在目前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企业出口提供有利保障。

为进一步扩大信保扶持政策的覆盖面,适度调整扶持比例,试点行业统保。

一是推广企业统保,保持统保企业扶持力度;二是保留资信调查费和进口信保保费扶持,适当下调保单融资贴息;三是选择工艺品、石材等我市传统优势出口商品试点行业统保。

2.加大重点出口企业开拓市场扶持力度。

重点出口企业是我市出口的中坚力量,加大对重点出口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扶持力度,拟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在产品认证、境外网点建设以及境外宣传方面提高扶持比例;二是在重点出口企业首推EC全球数据宝,帮助企业在开发客户、降低风险、提高客户忠诚度、掌握竞争对手动向、发掘市场机会和威胁方面提供实时的数据信息;三是增加产品设计扶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3.提高大型工业企业出口扶持政策针对性。

明年的工业企业出口将有一定程度的复苏,但部分企业仍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工业出口企业应具有针对性,对我市新的出口增长点或出口下滑较大的大型工业企业,集中有限资金给予一对一的扶持,避免“撒胡椒面”。

4.增加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扶持。

充分发挥国家中小外贸企业扶持资金的作用,充分调动商业银行对我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给予一定的奖励。

5.进一步加大大宗商品进口扶持力度。

重点扶持矿产(铁矿砂、煤、石材)、农林渔产品(渔粉、植物油、橡胶、大豆和纸浆)以及塑料化工、贱金属等大宗进口商品。

将从两个方面加大扶持:

一是加大进口奖励;二是对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给予补助。

(二)积极推进外贸结构调整,努力提升出口核心竞争力

1.培植出口基地。

根据我市出口产品结构,结合我市重点规划发展的13个产业集群,重点打造20个左右我市出口基地,培植其长久竞争力。

一是争取商务部对出口基地的认定和扶持;二是制订出口基地扶持政策和措施,在公共平台建设、开拓市场、人才培训、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扶持优势产业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宣传推介,共同开拓市场;四是在调研的基础上培育一批优势产业专业展览会,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2.积极筹建厦门市国家设计中心。

在调研参考香港、台湾设计中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筹建厦门市国家设计中心,并积极申请列入商务部“国家设计中心”试点城市,借助其平台帮助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3.扶持流通型外贸出口企业。

流通型出口是我市企业采用掌握订单、研发设计、口岸物流、融资结算四个环节,而生产制造环节委托外地企业的出口方式,其出口额约占全市出口的38%,创造GDP约占全市第三产业GDP的10%。

由此可见,流通型出口是我市出口的“生力军”,它的长足发展对于突破我市区域小、生产成本高的瓶颈意义重大。

一是引导其转型升级,加大研发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创建自有品牌;二是探讨扶持政策,从开拓市场、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鼓励流通型出口企业扩大进口贸易,提供流通型进口服务,建立完善的进出口贸易服务体系。

4.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一是对我市具有优势的运输、旅游、计算机信息服务、飞机维修等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指导、重点促进;二是发挥对台优势,在金融、保险、建筑、通讯、旅游、运输及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等服务贸易项目上争取先行先试;三是培育我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行业)和国际品牌,以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为起点,继续争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认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贸易企业;四是加大项目、载体建设,选择有特色的领域,举办地方促进活动,强化与境外政府机构、中介组织和企业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此外,要建立服务贸易发展跨部门协调联系机制,研究制订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5.继续加强“出口品牌”建设。

一是继续评选“厦门市国际知名品牌”,进一步完善充实品牌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其开拓市场、境外认证注册、宣传推介等。

二是继续加大品牌宣传,继续举办“出口品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并利用香港贸发局渠道,开展“厦门市国际知名品牌”整体宣传,包括“厦门市国际知名品牌特刊”、网站宣传等。

(三)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优化外贸经营环境

1.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重点关注出口退税、进出口税收、外汇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政策调整,积极反映我市企业的问题,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重点争取我市列入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

2.完善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

一是完善100家重点外贸企业档案,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分析企业经营和财务指标变化,关注企业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的途径;二是建立出口上亿美元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及时获取企业的进出口信息、预测和存在问题;三是重点服务大型出口企业,密切跟踪现有的和正在洽谈的大型外资企业项目,重点服务友达、冠捷、乐捷、宸鸿、戴尔、太古、厦华等大型出口企业,密切跟踪其运营情况,及时解决其运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通关、保税等方面的问题。

3.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机制。

与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人行等部门完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协调解决通关、通检、退税、结汇、融资等问题,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走出困境。

一是加强与口岸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密切跟踪出口退税进度,建立出口退税预警机制;三是协调外汇等部门积极推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提高联网核查效率,及时解决企业收结汇中出现的问题;四是协调海关、国税、国检等部门出台更多支持地方外贸发展的措施。

4.创新外贸融资促进机制。

一是与商业银行合作,在贸发局网站开辟外贸企业贷款登记专栏,建立起企业融资需求平台。

二是发挥中央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资金和我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奖励政策作用,通过外贸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问题。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融资服务创新、研究跨境担保等方式,扩大保理、保险、代收等金融服务。

四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

五是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和保单融资规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

六是积极引入新型融资担保产品,扩大外贸企业融资渠道。

5.强化贸易救济。

一是全面修订完善反倾销资金使用办法。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现行反倾销资金变更为进出口公平贸易援助资金,并将就扩大资金适用范围、加大扶持力度、改进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修订。

二是探索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点。

在部分重点产业行业协会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点,推动行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发挥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建立经济政策WTO合规性审核工作机制。

探索引导经济政策由注重部分企业、行业和地区的专向性支持,转向支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长远发展的公共政策。

四是提升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水平。

出台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扶持政策,对我市出口企业应对欧盟REACH法规注册认证,应对欧盟ROHS指令、EUP指令检测及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国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要求检测等进行专项扶持,并充分发挥“厦门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站”作用,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服务。

(四)加大开拓市场平台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1.积极组织开拓市场团组。

制定鼓励企业利用境外展览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培育我市组展机构,搭建我市自主参展渠道。

根据我市出口市场结构,在去年政策的基础上,继续选择一些参展效果好的境外展项作为鼓励企业参加的重点,同时加大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扶持力度,增加鼓励企业参加新兴市场展会项目,重点开拓印度、南美、中东、非洲、东盟、东欧等新兴市场,尤其要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实施的契机,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

全市拟安排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重点展项”和“新兴展项”各20项,展位数达800个。

2.提升广交会平台价值。

继续做好“广交会”的展位争取工作,争取在品牌展位争取上有新的突破;在广交会期间举办各类对接会,帮助企业多拿订单;利用广交会广告平台的作用,强化品牌企业、产品和城市形象宣传。

此外,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华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内知名的出口导向型展览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搭建开拓国际市场平台。

在继续办好和支持石材展、礼品展、食博会、体博会、工程机械展、游艇展等优势产业展览会的同时,进一步探讨和筹备航空维修、水暖卫浴、光电、眼镜、茶叶等优势产业专业展览会,在家门口为企业搭建开拓国际市场平台。

4.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制订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外贸企业参加以开拓国内市场为目的的展览会、订货会及建立国内营销网络和营销渠道;继续在“台交会”期间举办“厦门商品展”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内销市场;鼓励外贸企业开展网上零售等新型商业模式,拓宽开拓市场渠道。

(五)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努力做深对台经贸交流

1.密切跟踪ECFA进展。

关注两岸商签ECFA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厦门在两岸经贸领域内的先行先试政策,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和培训,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重点关注:

台湾对我商品开放的范围,推动我市石材、农产品等具优势的产品对台出口;双方投资领域的开放情况,特别我市服务贸易领域的率先开放,以吸引台湾服务机构来厦投资,辐射整个海西地区。

2.推动做大厦门两岸货物中转地。

发挥厦门区位优势,推动两岸贸易,力争把厦门打造成两岸货物中转地。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口岸环境,采取便捷措施,吸引两岸贸易的货物通过厦门口岸进行集散;二是做好在厦重点企业产品通关协调工作;三是吸引台湾企业(包括物流企业和大型商贸企业)在厦门设立物流分拨中心和营运总部,以厦门为起点开拓大陆市场;四是推动厦门企业赴台投资设点,在台开拓市场。

3.进一步搭建和充实对台经贸平台。

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两岸专业市场交易平台。

重点做好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改扩建、高崎闽台中心渔港等项目,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制定鼓励政策措施,培植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口岸环境,扶持厦门口岸做大做强台湾水果、水产品及台湾特色商品的中转集散业务。

二是会展交流平台。

扩大在我市举办展览会中台湾团体和企业的参与度和规模,培植我市在台湾举办的品牌展会,重点做好邀请台湾团体和企业参加厦门2010年的“4·8台交会”、“5·15文博会”、“6·25食博会”、“9·8投洽会”等厦门重要展会,突出在厦展会的对台特色,进一步壮大我市在台举办的两岸建材展、佛事用品展及光电展,培植我市在台的经贸交流平台,进一步强化厦台产业对接,丰富交流内涵。

(六)积极促进对外投资,努力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

1.支持对外直接投资。

一是积极为企业搭建投资贸易促进平台。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9.8”投洽会及“东博会”等举办的大型贸易投资促进活动,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合作的商机,同时利用我市开拓海外市场团组出访及各种经贸往来活动开展对外投资推介和投资对接活动,为企业搭建对外投资平台。

二是完善对外投资促进机制。

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完善与外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举办“走出去”实务知识培训班,促进企业了解境外投资国别动态信息和国家对外投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开展对外投资,提高境外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三是加大对外投资扶持力度。

加大企业在境外设点的政策扶持力度,对企业在新兴市场设点的补助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积极鼓励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工业企业在新兴市场设立贸易网点,促进我市出口市场结构调整。

2.规范对外劳务经营。

一是继续推动外派劳务技能培训工作。

鼓励校企联合办学,建立人才录用储备机制,推动海员劳务培训基地建设,争取中厦公司的培训中心成为商务部对外劳务培训基地。

二是加大对非法外派劳务打击力度。

通过报刊媒体网络宣传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引导外派劳务人员走正规渠道;联合工商、公安、海事等部门继续整顿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外派劳务犯罪和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外派劳务活动,加强企业规范经营,鼓励企业创建品牌。

三是加强境外劳务人员权益保护。

根据“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境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建立健全与外派劳务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的定期沟通制度,及时预警,努力化解矛盾。

3.拓展对外承包工程。

加大对龙头企业和新批企业的扶持,积极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造条件承揽境外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使我市的对外承包工程工作有新的发展。

4.加强援外培训机构指导。

及时了解商务部援外培训工作的改革方向,发挥我市优势,争取我市援外培训机构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一个主要培训点。

加强对援外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做好培训项目的规划,落实好教学和招生计划,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密切与商务部主管司局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争取相关部门更多支持,确保国家下达的每一个援外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七)提升内贸流通现代水平,努力搞活流通扩大消费

1.加大促销力度。

引导企业积极探索针对不同销售季节、不同商品特点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同时利用各种节庆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引导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升温。

重点要进一步提升“厦门购物节”,通过发动各区举办分会场,发动行业协会举办重点主题活动,实现市、郊全覆盖,辐射周边各城市,扩大规模;并与厦门相关旅游节、艺术节同步举办,将购物、旅游、文化休闲互相渗透,发挥商旅文结合的综合优势,实现商、旅、文大融合,提升厦门购物节品牌。

2.加快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以提高信息化水平为重点,继续推进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发展,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管理制度和经营技术创新,提高流通效率,重点扶持连锁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鼓励、支持连锁企业到岛外新区发展连锁网点。

3.大力推进网上销售电子商务新业态。

当前,网上销售已经开始兴起,尤其是B2C业态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市具有商贸环境优良的中心城市优势,发展网上销售电子商务有着巨大的潜力。

因此,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来推动:

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促进B2C业态发展的措施;二是筹建B2C行业协会,形成行业发展合力;三是开展人才培训,主要对B2C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保障等专业人才进行培训,增强发展后劲;四是推广本土渠道,通过合作或引进的方式,在厦门市打造一些全国性的B2C平台,提升综合实力;五是突出整体宣传,通过举办B2C论坛,以及在一线网站做厦门市B2C企业的宣传推广等,扩大厦门市B2C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4.扩大农村消费。

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岛外各区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要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简化补贴程序;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重点推进小型农用车的以旧换新。

5.完善商业设施。

一是继续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培育,会同相关区继续抓好商业(特色)街培育,将岛外商业街、特色街作为建设重点,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山路、禾祥西路、湖滨南路电子一条街等中心商业区的服务功能;二是加快推进我市高档百货建设,引进世界知名品牌入驻我市,在巩固磐基国际名品中心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推进SM二期的开业、TESCO购物中心的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岛外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区做好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商贸企业对接岛外工业集中区商贸配套建设,促进岛外商业繁荣;四是加快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与培育,增强我市区域商贸辐射力,加快传统市场改造升级,结合“双百市场工程”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影响力大、发展前景好的现有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五是针对国际知名大卖场有农超对接意愿的基础,推进农超对接工作。

6.促进消费升级。

一是繁荣我市旧货交易市场,促进旧货流通,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形成梯度消费的良性循环,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二是加强二手车市场建设,促进汽车的更新换代,适时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三是与有关部门联手,积极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四是拓展通信产品、家政服务、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

7.强化商贸招商引资。

一是积极推进对台商贸招商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及商贸企业赴台考察、参展,吸引相关企业来厦考察、投资。

二是协助在建商贸项目招商。

以在建项目为载体,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和一批品牌专业店、品牌专卖店,提高我市知名流通企业和名牌商品的聚集度,进一步推进我市区域性购物中心的影响力。

8.促进商贸企业发展。

用足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做好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补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工作,改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担保机构降低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支持企业购买信用保险和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专业化信用服务产品,引导企业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控制度;继续协调和推动解决商贸企业刷卡费、商业电价过高等问题,营造良好经营环境,提升我市商业竞争力。

(八)完善市场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保障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1.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系统。

强化市场监测和分析,抓住市场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企业及时提供供求信息,保障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2.建立市场供应的主渠道。

通过加强批发企业的规模化经营来提高市场保障能力,重点掌握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四类重要副食品批发企业的情况;培育一批重点发展的市场供应批发企业,争取在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四个方面各培养2-3家规模化的批发企业,列入现代流通企业发展规划中予以扶持。

3.进一步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对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绿色市场改造、农残药残监测、无害化处理给予一定补贴,积极支持主要批发市场硬件建设和经营升级;积极推进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每个项目扶持30万元),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实施超市化改造为主,规范化改造相结合的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建立以生鲜超市为主体的多种业态并存,布局合理,便民、放心的生鲜食品流通网络。

4.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规范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推进屠宰场标准化改造,关闭小屠宰场,鼓励大型屠宰企业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鼓励银祥、黄金香公司争创名牌,发展品牌专卖网络,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大型屠宰企业完善冷链系统建设,提高冷鲜肉生产、配送能力,扩大我市肉品供应保障能力和在国内的影响力。

5.进一步完善应急供应体系。

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推动应急供应基地建设,通过应急供应基地增加商品上市量,以量稳价,保障供应。

(九)大力促进会展业发展,努力提升会展发展水平

1.加大城市宣传营销。

一是加强与专业媒体的合作,借助会议专业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广告,进行城市整体和会议业的宣传推介;二是选择重点城市,开展针对性的会议推广和拜访,并对重要的会议买家和有意向的会议买家直接登门拜访进行专题介绍和招揽争取;三是筹办会议产业厦门高峰论坛,开展会议产业交流研讨,并重点邀请会议买家到会对城市环境、会议设施进行实地考察体验;四是组织参展宣传,拟选择国内和国际知名会议奖励旅游专业展览会,由政府组织会议产业核心企业共同参加,进行厦门城市和会议业的宣传推介;五是整合各方资源推出厦门会展业官方网站,编辑出版厦门会展宣传册,完善会展宣传平台。

2.完善招揽申办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展览招揽申办机制,发挥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的作用,协助会展中心和会展企业积极招揽申办巡回展项目;二是建立会议招揽申办机制,开展产业链联合招揽申办,由我局牵头,联合专业会议服务商、专业会议场所、大型会议酒店、航空公司等核心机构组成的申办招揽小组,联合开展对外宣传和营销。

3.加强会展业软硬件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会展业扶持政策,并对扶持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完善;二是协调促进会展中心三期项目的建设进度;三是争取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高星级酒店会议设施、设备改造和添置进行补贴。

4.培育和申办专业展会。

在支持现有展览做大做强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有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新兴展会,并大力鼓励招揽外来展览。

一是支持投洽会、台交会、石材展、佛事展等品牌展会做大做强,并且发挥品牌展的带动作用,推动中小型和新办展览成长壮大;二是重点培育游艇展、工程机械展等有潜力的新兴展会,促进其尽快发展;三是策划举办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新展会,争取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我市合作举办厦门航空维修展(2011年);四是加大巡回展招揽申办力度,争取与国药励展等国内大型展会主办单位有更多的合作,争取招揽工作取得新进展。

5.推动会展业对外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内外会展业发达地区的交流,重点推动与台港澳的交流合作。

(十)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努力提升机关效能

1.完善学习制度。

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局机关中心组学习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

二是完善机关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两次,其中机关集中学习一次,支部集中学习一次。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课教育,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党课教育。

四是广泛开展读书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

2.加强考勤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会议考勤制度。

将正课时间安排的集体活动纳入考勤范围,严格执行学习会议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的规定,实施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并实施考勤情况通报制度,将每季度考勤情况在机关OA网上公布。

二是加强日常考勤制度。

各处室考勤员根据本处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逐日考勤;机关效能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在岗情况;考勤情况每季度在机关OA网上公布;考勤情况与绩效奖励直接挂钩。

3.深化党建责任制。

一是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机关党的组织制度,落实党内法规,重点强化党支部生活会、学习会、开展谈心活动,并继续完善机关工会组织,落实为机关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协调组建“商贸行业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开展以“诚信兴商”、“诚信经营”为主题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商贸行业干部职工投身第三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4.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是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管。

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小组,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相关处室制订或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部分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履行监督职责跟踪问效。

对各处室围绕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10年工作的情况实施行政效率跟踪问责。

5.健全机关日常工作机制。

一是抓重大活动。

以投洽会、台交会和我局主办的“四大专业展”以及“外经贸服务日”等重大活动为抓手,确保全年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二是抓调研分析。

进一步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掌握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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