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634195 上传时间:2022-12-29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4.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docx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书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及《办事指南》。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交通部每周星期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接受电话咨询,其他时间请咨询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或登录交通部网站和中华航运网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二〇〇五年

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

(筹),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合营合同或投资协议、合营公司章程;

3.投资者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

4.拟设立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5.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新设立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

7.《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8.《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9.指定(委托)书。

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

(公司印章)

年月日

可行性分析报告

 

日期:

年月日

注: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市场概况;2、公司概况,如主要客户、公司人员构成及机构设置3、办公设备及营业场所;4、投资回报分析;5、结论。

②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企业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①

市区(县)(门牌号)

房屋提供

 

者证明②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房屋提供单位盖章:

房屋提供者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月日

需要

证明

情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①“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市××区××路(街)××号××房间”。

②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

(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8)房屋地处拆迁区域而近期又不拆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的承诺书。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协议①

 

全体股东签章①:

 

日期:

年月日

注:

①投资协议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拟组建的公司名称及营业场所;2)公司经营范围;3)股东姓名或名称;4)公司注册资本;5)出资方式及出资额;6)其它事项;7)股东签名及日期;

②由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人投资者(法人股东)名录

出资单位名称

住所

(填写省、市(县)名)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股东)名录

姓名

性别

国籍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注:

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现任职务

职称

教育及培训(包括大学教育)

培训机构

时间

获取证书

培训内容及性质

国际海运工作经历

工作单位名称

时间

职务

工作内容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注: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目前尚在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工作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文件。

公证书

 

(20)××××字第××××号

兹证明(男/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名称)(部门)工作,任(职务);于年月至年月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名称)(部门)工作,任(职务)。

 

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①向交通(航运)主管机关办理中外合资国记传播管理企业设立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不得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请详细注明)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及号码:

被指定(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及号码:

与被指定(委托)人关系:

□1、企业、分公司、办事机构员工;

□2、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企业员工;

□3、其他国际海运企业、海运咨询机构员工。

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

①填写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交通(航运)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的人员名称。

 

中外合资船舶管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登记

申请书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及《办事指南》。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交通部每周星期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接受电话咨询,其他时间请咨询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或登录交通部网站和中华航运网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二〇〇五年五月

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在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筹),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3、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

4、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5、《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6、《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7、指定(委托)书。

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

(公司印章)

年月日

可行性分析报告

 

日期:

年月日

注: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市场概况;2、公司概况,如主要客户、公司人员构成及机构设置3、办公设备及营业场所;4、投资回报分析;5、结论。

②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企业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①

市区(县)(门牌号)

房屋提供

 

者证明②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房屋提供单位盖章:

房屋提供者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月日

需要

证明

情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①“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市××区××路(街)××号××房间”。

②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

(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8)房屋地处拆迁区域而近期又不拆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的承诺书。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①向交通(航运)主管机关办理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不得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请详细注明)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及号码:

被指定(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及号码:

与被指定(委托)人关系:

□1、企业、分公司、办事机构员工;

□2、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企业员工;

□3、其他国际海运企业、海运咨询机构员工。

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

①填写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交通(航运)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的人员名称。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

申请书

 

企业名称:

.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及《办事指南》。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交通部每周星期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接受电话咨询,其他时间请咨询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或登录交通部网站和中华航运网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二〇〇五年

申请书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合营合同或投资协议;

4.合营公司章程;

5.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6.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7.《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8.《海运条例》第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9.安全管理符合(DOC)证书;

10.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11.指定(委托)书。

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③:

(公司印章)

年月日

注:

①填写交通部或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具体请参考《办事指南》中的交通部及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联系表;

②股东(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③由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资协议①

 

全体股东签章②:

 

日期:

年月日

 

注:

①投资协议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拟组建的公司名称及营业场所;2)公司经营范围;3)股东姓名或名称;4)公司注册资本;5)出资方式及出资额;6)其它事项;7)股东签名及日期;

②由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人投资者(法人股东)名录

出资单位名称

国别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注册号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个人投资者(自然人股东)名录

姓名

性别

国籍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注:

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个人投资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①

市区(县)(门牌号)

房屋提供

 

者证明②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房屋提供单位盖章:

房屋提供者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月日

需要

证明

情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①“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市××区××路(街)××号××房间”。

②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

(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8)房屋地处拆迁区域而近期又不拆迁,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企业应当出具无条件服从拆迁的承诺书。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现任职务

职称

教育及培训(包括大学教育)

培训机构

时间

获取证书

培训内容及性质

国际海运工作经历

工作单位名称

时间

职务

工作内容

 

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注: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目前尚在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工作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文件。

公证书

 

(20)××××字第××××号

兹证明(男/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名称)(部门)工作,任(职务);于年月至年月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民间团体名称)(部门)工作,任(职务)。

 

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①向交通(航运)主管机关办理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不得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请详细注明)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及号码:

被指定(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及号码:

与被指定(委托)人关系:

□1、企业、分公司、办事机构员工;

□2、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企业员工;

□3、其他国际海运企业、海运咨询机构员工。

年月日

 

被指定(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

①填写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交通(航运)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的人员名称。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

DOC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①

经营场所地址

市区(县)(门牌号)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货币种类

出资人②及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③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两名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联系人及负责人电话及地址④

名称

职务

电话

传真

EMAIL

注:

①“企业类型”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外合资企业;新设立企业的,须在公司名称末尾注明“(筹)”字;且无须填写“经营场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及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信息;

②出资人多于四人时,请加行或合并填写,如“×××与×××分别出资或×××与×××各出资”;

③填写出资企业名称和/或自然人股东姓名;

④至少提供一名联系人与一名负责人的联系信息(联系人可以是“被指定(委托)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化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