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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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近百年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中枢秘书是指中央起草文书诏令的官员,在宋代,中枢秘书机构不是冠以“秘书”之名的图籍、书史机构“秘书省”,而主要是翰林学士院、元丰改制前中书门下所辖的舍人院和元丰改制后的中书后省;中枢秘书官主要是翰林学士院中的翰林学士、承旨、直院、直学士和舍人院(中书后省)的中书舍人、直舍人院等,以及元丰改制前加有“知制诰”头衔的诸官,合称为“两制”,翰林学士院官起草内制,知制诰、舍人院官起草外制。

中枢秘书制度则包括两制官的组织编制、选任标准、奖惩方式、俸禄规定、入值制度、草制程序、文书流程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近百年来亦即二十世纪中,国内外有关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不像宰相制度、枢密制度、监察制度、科举制度那样受到重视,但也取得了不少成果。

有关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为八十年代以前,研究相当落寞,仅发表过寥寥数篇文章,其中两篇为日本学者所作,即山本隆义《唐宋时期的翰林学士》,铃木虎雄《支那的诏敕文及其起草者》,中国学者所作仅有张陵《历史上的翰林学士》一文。

第二个时期是八十年代以后,研究突飞猛进,研究者集中在中国大陆。

这一时期的研究又可分为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两个阶段。

八十年代前半期,开始有这方面的成果发表。

1984年中国宋史研究会第三次年会在杭州召开,提交的会议论文中有两篇是关于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一是柯昌基的《宋代中枢的秘书制度》,二是杨果的《宋翰林学士二三题》。

柯昌基的这篇文章后刊于《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成为近百年来国内第一篇阐述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的专文。

此后,有关这一主题的研究论文相继发表,除龚延明《宋代学士院名物制度志略》,陈振《宋代的知制诰与翰林学士》,杨果《宋翰林学士人员结构考述》、《翰林学士与宋代政治初探》等数篇论文以外,由陈振撰写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辽宋西夏金史”分册有关词条,其学术含量也相当于专题论文。

一些文秘类刊物也发表了一些介绍性短文。

此外,邓广铭先生的研究生李宝柱于1985年以《北宋的两制与台谏》为题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

九十年代以后,开始有系统的研究论著问世。

著作方面,除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外,主要有杨果《中国翰林制度研究》;论文方面,主要有赵奇《唐宋皇家高级机要秘书:

翰林学士》,蒋淑薇《略论宋代秘书机构与秘书选拔》,杨果《两宋外制官考述》,顾宏义《北宋学士院若干制度考辨》,张东光《唐宋时期的中枢秘书官》,张东光、李中《唐宋中书舍人院名物制度述略》,徐茂明《宋代翰林学士院诸制度述论》等。

据统计,1986年至今,大陆学者公开发表的、以宋代中枢秘书制度为研究对象的论文30多篇。

作为近百年来中国国内第一篇阐述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的专文,柯昌基的《宋代中枢的秘书制度》分两大部分对宋代的外制官和内制官进行了阐述,分别探讨了其草制程序、任用标准、职能分工、地位高低等问题。

该文的主要缺憾是对某些史料的理解有欠准确,如将翰林学士知制诰李维的寄禄官由左司郎中迁为中书舍人一事,误作李维由知制诰升为中书舍人。

对于文中重点探讨的知制诰的性质,作者也未能准确把握,仅视之为独立的外制官,而忽视了知制诰作为翰林学士的加衔、起草朝廷内制的功能。

针对柯文的失误,陈振《宋代的知制诰与翰林学士》作了辨正,可参。

柯文确实存在着不足,但其对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开创之功仍不可没。

杨果《翰林学士与宋代政治初探》一文,是较早亦较全面研究宋代翰林学士制度的论文,该文是在作者的硕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节选而成的,对于翰林学士的相关制度作了细致的研究,用力颇多,考订精详,因而为后来一些研究者引用。

但是,文中对于翰林制度的阐述仍有阙漏,对于宋代翰林学士与政治之关系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未能深入开掘其实质。

龚延明先生在宋代官制研究上用力最勤,成果亦最丰,堪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宋代官制研究第一人,其研究成果荟萃为“继邓广铭先生四十年代《宋史职官志考正》之后又一里程碑式的作品”――《宋代官制辞典》。

该辞典与其说是一部工具书,毋宁说是一部高质量的研究巨著,有关宋代职官制度的林林总总,皆在这部辞典中得到概括精炼而又缜密详尽的阐释。

辞典中有关中枢秘书制度的条目近百条,上万字,其中最有特色的是有关中枢秘书官及其机构的别名、简称和术语的释义,搜罗的资料相当繁富,上自正史、政书,下至宋人尺牍、笔记,为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若说有什么令读者意犹未尽的话,则是因辞典的体例决定了其内容精炼有余,伸展不足。

张东光的《唐宋时期的中枢秘书官》是九十年代相关研究论文中最为系统、深入的一篇。

文章对古代秘书机构的演变作了简要回顾,重点考察了唐、宋两制的历史演变,两制的执掌,两制的地位与作用,其中有关唐代部分的研究较之于宋代部分更为精当。

文中关于要准确理解两制概念必须弄清三个关系,即知制诰与两制、中书舍人与两制、翰林学士与两制之关系的表述,抓住了以往研究中因关系混乱而概念不清、定义模糊的症结,为两制研究的顺利开展廓清了道路。

该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对两制官的考察与君权、相权的矛盾运动和相职演变的考察结合起来,把秘书制度的发展、演变与人事制度、专制制度的变迁结合起来研究,从而将研究推向新的深度。

不过,文中的一些结论有失准确,值得推敲。

如提出唐朝后期是两制的“定型阶段”,“这一阶段,两制官选授、迁转的范围和方式基本确定下来,由此决定的两制官的概念也明确下来。

”实际情况恐非如此。

根据笔者的研究,这种阶段始于五代,成于北宋。

徐茂明《宋代翰林学士院诸制度述论》和顾宏义《北宋学士院若干制度考辨》也是宋代内制官研究中值得注意的文章。

二文皆从制度史的角度,对宋代翰林学士院作了较为全面的探讨或辨正,在一系列意见分歧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对宋代内制官研究最为全面、系统的成果是杨果的专著《中国翰林制度研究》。

该书虽以“中国”为名,实则是关于宋代研究的,全书正文七章中有四章是研究宋代翰林制度的,其余三章上溯其源自唐五代,下察其流至元明清,旁及辽金与西夏。

书中指出,中国古代翰林制度先后经历了滥觞→兴起与发展→成熟→转型与渐衰四个阶段的发展,宋代为成熟期,此时期翰林的组织严整,制度规范,政治上的作用比唐时下降,但仍不失为赵宋政府的枢要部门,充当着君主的重要谋臣。

该书第一次系统、全面地考察了宋代翰林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对于翰林职官在宋代的组织机构、职掌范围、相关制度、翰林的政治文化功能,导致翰林地位变迁的政治、社会原因,以及翰林权位的消长所反映的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体制运作的基本规律,都进行了独立的探索,得出了有说服力的结论。

全书资料翔实,考论缜密,征引史籍近300余种,制作图表近30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对于外制官中书舍人、知制诰等的研究,迄今止有单篇论文,其中《两宋外制官考述》、《 唐宋中书舍人院名物制度述略》二文学术质量较高,前者以元丰改制为界,分阶段对宋代外制官的演变、职能及封驳权进行了研究,考辨清晰,分析简要,能够以小见大,没有虚文。

后者以唐制为主,兼及宋制,对外制官的供职机构、官称、职掌等名物制度加以考述,条分缕析,简明扼要。

另有如《宋代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宋代秘书制度述略》等文,分别探讨了宋代中央和地方秘书官员的选拔、秘书工作的保密、公文规范、公文传递等具体规定,对中枢秘书也有所涉及。

总的来看,九十年代以后的研究成果比之于八十年代而言,不仅数量增多了,质量也提高了,探讨的问题也更广泛了。

近百年来有关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内容,可简要归纳为四大方面:

中枢秘书制度的演变历程,中枢秘书官(机构)的职能,中枢秘书的选拔、任免、奖惩、宿直、俸禄等各项相关制度,中枢秘书在宋代中枢政治及社会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有关演变历程、职能诸方面,学者们达到了相当高的共识;对于中枢秘书制度的地位与作用,也持基本相同的观点;存在分歧较多的,是对于具体制度的理解。

关于两制的演变历程,学者们一致认为,元丰改制之前及其后,宋代中枢秘书制度与其他职官制度一样,面貌迥异,尤其是外制官,元丰改制前以他官知制诰充任,中书舍人偶有草词者,但主要用作他官草词者寄禄,皇帝借此控制出令权,加强君主专制;元丰改制后,中书舍人官职合一,恢复了起草诏令文书的职能,与翰林学士分掌外制与内制,发挥中枢秘书的作用。

有的文章把唐宋结合起来考察,认为唐宋时期两制官的发展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五个阶段:

唐初到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的萌芽阶段,开元二十六年到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的草创阶段,元和元年到唐末的定型阶段以及北宋元丰改官制的鼎盛阶段和元丰改制后到南宋的嬗变阶段,其中有关宋代部分,仍以元丰改制(公元1080~1082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

关于两制的职能,大体概括为三类:

草词、谋议和临时差遣。

两制的职能并不仅限于草拟诏命、处理文书,而是扩大到参与内廷决策,并受命充任各种临时差遣,在两宋政治舞台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关于两制在宋代中枢政治及社会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大致有三方面的共识:

一,两制作为皇帝的政治秘书和代言人,享有草制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执行权,职掌重要,地位尊崇,不仅被时人视为难得的荣耀,而且常常成为宰执的候选人。

二,两制基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而产生,反过来又为协调这一矛盾发挥了作用。

诏令文书区分为两制,使以争夺中枢出令权为核心内容的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得以缓和,两制充当了君相矛盾的调节器,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了君权与相权的相对和谐。

三,两制官多以知识精英充任,多能正面辅佐人主,并善于运用封驳之权,从而在促进政治清明与文化昌盛诸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两制的各项制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机构名称、组织编制、选拔标准和方式、任免奖惩办法,到草制程序、入值规定、俸赐标准,以及相关的保密措施、文书制度等等,研究者的看法并不一致,其中争议较多的是机构名称、组织编制、知制诰的性质和两制的相互关系。

由于内制官翰林学士是从唐代的使职差遣发展而来的,在唐时属于“天子私人”性质,并未纳入中央行政体系,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各类待遇没有一定之规;入宋以后,情况发生根本变化,翰林学士成为中枢机构正式官员,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渐次完备,但是,直至元丰改制前,仍处在不断摸索、调整的过程,由此使得史籍中记载互歧处颇多,导致当今学者对于两制各项制度的看法分歧,集中在内制官上。

例如,内制机构的正式名称是什么,翰林学士院或学士院?

或者说学士院只是正式机构的简称、略称,而在官署挂牌、公文用印、官员结衔等方面则用翰林学士院全名?

再如,北宋前期的内制官是否定员?

一说制度上并无明确规定,实施中随意性很强,从同时一二员到六七员,多种情况杂陈;一说仿中书舍人例定员六人,实际则常不满员;还有一说强调“以六员为限”,而不在意具体规定究竟如何。

关于北宋前期知制诰的性质,多数认为一是外制差遣名,二是内制加衔,但也有学者认为知制诰是掌外制的职事官,并固定用作翰林学士的加衔,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草词。

对于知制诰与中书舍人的关系,理解也不一致,或以为二者的区别在于资历深浅的不同,中书舍人为年高资深者,知制诰反之;或以为二者之间并无资历的不同,区别仅在于北宋前期常以他官草拟外制,不论其本官大小,一律称为知制诰,知制诰与中书舍人之间不存在谁迁谁的问题,也不能较其地位高下。

至于两制的相互关系,或强调分工明确,互相牵制;或强调互兼互领,趋于合流。

其他有关两制的迁转、班序、俸赐等等,也存在不同看法。

有关具体规制方面的种种分歧,看似琐细繁杂,实则关系到对两制性质、地位的准确把握以及对制度变迁所反映的君臣关系尤其是君相矛盾变化的正确理解,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澄清。

有关宋代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两个方面。

1.涵盖不够全面,质量高下有差。

首先,宋代的中枢秘书制度上承唐五代,下启元明清,对与之同时的辽、西夏、金的中枢体制也产生过重要影响,对这种横向影响的研究,有助于掌握辽夏金等少数民族为统治主体的政权如何建构其国家机器从而实现政治整合,也有助于加深对宋制的理解,是十分有意义的课题,可惜,这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对西夏的研究基本还是空白。

其次,宋代两制既以进士高科之人充任,在职期间又执掌文事,出路则往往是迁为宰执,这种状况势必对两制官个人的文学创作产生重要影响,并由此带来对整个时代的文学发展、文化面貌产生影响。

两制与文学的关系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但迄今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再次,两制与皇权的关系,是一个仍需继续深入的研究领域。

已往的研究已注意到把两制的地位与作用放在皇权与相权关系中加以考察,取得了较大突破,但是,研究者过多地强调皇权与相权的对立,而忽视两者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如何在君权与相权相互依存的框架中评价两制的作用,是本研究中有待进一步深入的课题。

另外,由于宋代官制十分复杂,不仅因时而异,甚至因人而异,尤其是北宋前期,翰林学士有带知制诰与不带知制诰之分,中书舍人有职事官与寄禄官之别,知制诰有单独使用和用作加衔的不同;即使是在同一时期、任同一官职,也有实际草制和实际不草制的差异。

因此,有关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不时会出现一些理解上的“硬伤”,使文章的质量大受影响。

即使是一些总体质量较高的论著,也因对史料的解读不够精心,而造成不应有的失误,仅举一例为证:

《唐宋时期的中枢秘书官》一文称中枢秘书官“以‘代王言视’为职任”。

“代王言视”令人费解,其意思是讲不通的。

类似失误,先已在《宋代中枢的秘书制度》一文中出现,所不同者是“宋代”一文注明了四字出处,“唐宋”一文则有引号而无出处,很可能是“宋代”一文的以讹传讹。

根据“宋代”一文的资料出处注,“代王言视”四字引自《梁谿漫志》卷二,查对原书,可知原文作“学士实代王言,视外制为重”,引文断句有误。

至于一些文秘类刊物发表的相关文章,大多简要明晰,但因篇幅限制,未能展开讨论,仅属一般性知识介绍,学术创见较少。

还有个别文章缺乏起码的学术道德,或截取他人的学术会议论文内容,抢先公开发表;或抄袭他人的研究心得而不注出处;更常见的则是对他人论著中引用的原始资料径直转抄,不加核对,造成频频错漏。

此类现象虽为数不多,但足以引起研究者重视。

2.周延、绵密有余,灵活、提升不足。

既有的中枢秘书制度研究,或者说既有的职官制度研究,表现出一个较为普遍的倾向――周延、绵密有余,灵活、提升不足。

我们不赞成在把制度本身疏理清晰之前便急于总结,轻言“规律”,那样做的结果只能使研究流于空疏。

但是,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动态把握、整体理解不够,对于静态环境中“死”的制度的研究,成绩显著,比较缜密、细致,而对于动态条件下制度的“活”的运用较为忽视,对于其中“人”的因素则更少关注;在研究方法上,比较传统、单一,重视文本规定而忽视政治运作,重视现象归纳而忽视理论分析,从而使得整个研究显得活力不足,深度不够。

其实,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是可以做得新鲜活泼、充满生机的。

因为制度虽是“死”的,运用却是活生生的,即使是在各种条文制度齐整、明确、严格的元丰改制以后,实际运作中仍有很大的灵活性,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甚至可以随心所欲,纸上的制度与实际的操作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

在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封建时代,这一点是不难想象的。

如果只见“死”的条文而不见“活”的应用,是不能把握制度史的真相的。

更何况,宋代中枢秘书尤其是有“天子私人”之称的内制官,入可参与决策,出可裁定政务,其权力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主的好恶,并无明确限定,加上其地位特殊,与人主的关系虽不像唐朝后期那样亲密无间,乃至朝夕相处,行止相随,号称“内相”;但也是随侍左右,十分密切,他们对人主的影响可想而知。

外制官与宰相的关系也大体如是。

唯其如此,对“人”的研究,对两制与中枢权力机构中其他系统间互动关系的研究,就应当成为中枢秘书制度研究的一个重要视点。

可以把两制官作为一个政治集团,对这个集团的人员结构、思想理念及其活动进行研究,在“人”的场景中加深对中枢秘书制度内涵的理解。

同时,应当注意从具体政治过程来把握两制在中枢权力体系中――主要是在君相二权既对立又依存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诸如内制从“天子私人”转变为宰相执政,其中的契机何在?

他们如何完成这种角色转变?

两制对自身身份的认同是什么?

实现这种认同的依据有哪些?

等等问题,都是发人深思而又令人饶有兴味的。

相形之下,朱瑞熙先生等所著《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重实际运作、重结构分析、重整体研究,在既有史料支撑,又有理论驾驭方面做了成功的尝试,宋史学界期待着更多的这类成果问世。

从有关中枢秘书制度的研究中,笔者另有如下两点感受:

1.中枢秘书不仅草拟朝廷诏命,而且参与高层决策,对决策者影响甚大,因此,秘书的人选是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它关系到决策的品质优劣,也关系到士风的好坏、政治的清浊。

合格的中枢秘书,不仅要多谋善虑、才思敏捷、文笔优长,还应具备既忠于职守而又敢直言极谏的个人品质。

在文治昌盛、人才辈出的宋代,中枢秘书从总体上说是知识精英的代表,成功地辅佐着最高统治集团,但其中低能弱智者有之,曲学阿世者亦不乏其人。

人格委琐的秘书常与昏君庸主相伴,正可谓“不知其主,观其仆”。

2.作为辅助机构,中枢秘书的权限界定应当分明,秘书权限的放大从总体上看是一件弊大于利的事情。

以今天秘书机构的职责范围来对照,宋代中枢秘书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秘书,其职能不限于文书、档案等具体事务,它在草制权之外所拥有的参谋决策权,一方面使之在推进宋代的文人政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宋儒“论议多于事功”,对细微末节也纠缠不休,造成决策效率低下、公文稽缓迟滞,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兵已渡河”,这也不能不说是宋代政治的一大弊端。

而且,秘书权限的过度膨胀,容易导致秘书政治的出现,造成信息失真、权力失控,甚至横生枝节、欺上瞒下等一系列问题,宋代虽未演化出这种局面,但这种潜在的发展趋向是值得警惕的。

 

原载:

《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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