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产种苗发展规划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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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产种苗发展规划精

中山市水产种苗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二00八年九月

 

前言

第一章中山市渔业养殖基本概况

一、地理环境条件

二、养殖基本情况

三、主要养殖品种的区域分布

第二章水产种苗生产现状

一、种苗繁育量大,品种多

二、按市场所需进行生产

三、有一支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队伍

第三章水产种苗生产主要存在问题

一、水产种苗建设无序,布局不合理

二、水产种质混杂,品种退化严重

三、水产种苗生产管理缺乏规范

四、种苗生产资金缺乏,科技投入不足

第四章养殖发展对种苗的需求分析

一、种苗发展是渔业养殖发展的需要

二、种苗发展是效益的需要

第五章种苗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水产种苗发展为渔业养殖发展服务的原则

2、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

3、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依靠科技,种苗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原则

5、坚持依法制种原则

三、总体布局

第六章水产种苗主要建设任务和内容

一、良种繁育体系的建设

二、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三、良种选育与推广

四、新品种储备

第七章重点扶持项目

一、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

二、市级重点苗种场建设

三、地方特色品种开发

第八章种苗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

1、加强地方立法

2、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推进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

4、严格水产种苗的审定和检测工作

二、政策和资金保障

1、政策支持,推进种苗体系建设

2、资金支持,优化养殖品种结构

三、组织保障

1、水产种苗机构队伍体系

2、水产种苗执法体系

3、水产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4、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

5、水产种苗科技创新保障体系

前言

中山市是珠三角地区传统优势养殖区域,渔业养殖历史悠久,养殖技术精良。

“十五”期间,中山市水产养殖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不断调整和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通过试验示范,大力引进名特优新品种和推行健康养殖,促进了全市水产品产量、质量和产值的提高。

水产养殖业已成为农业中的支柱产业,对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苗种质量问题一直困扰我市水产业的健康发展,出现了大宗的养殖品种种质退化、生长缓慢和病害增多等现象。

水产苗种良种体系与检验检疫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难以满足现代渔业养殖的发展需要。

为此,中山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市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水产养殖结构优化调整步伐,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切实保障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想,着手展开我市水产苗种发展的长远规划。

由此成立《中山市水产种苗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拨出专款由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组成规划小组进行编制工作。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广东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中府〔2001〕1号)及《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报批稿)。

 

第一章、中山市渔业养殖基本概况

一、地理环境条件

中山市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南海北部沿海,东经113°19′~113。

46′,北纬22。

11′~22。

46′35″,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受海洋调节作用,气候温和,气温变化幅度较小,年平均气温为21.8℃。

境内河流有洪奇沥水道、西江干流、桂洲水道、黄圃水道等互相横贯沟通,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河网地带,水资源丰富。

山塘水库总库容9084.17万立方米。

海域地处伶仃洋西部的滩涂淤积发育区,浅海滩涂面积约8000公顷。

诸多得天独厚的条件为发展水产养殖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二、养殖基本情况

改革开发以来,中山市水产养殖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水产养殖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不断调整和优化养殖品种结构,通过试验示范,大力引进名特优新产品和推行健康养殖,促进全市水产品产量、质量和产值的逐年提高。

2008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36万亩。

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脆肉鲩、甲鱼、鳗鱼、鳜鱼等我市6个大宗优质水产品养殖面积达169720亩,占全市养殖面积的50.7%。

其中南美白对虾111829亩、罗氏沼虾13924亩、脆肉鲩15755亩、甲鱼11409亩、鳗鱼8913亩、鳜鱼7890亩。

以鲩鱼、鳙鱼为主的“四大家鱼”传统水产品,养殖面积有113823亩。

作为鳜鱼养殖配套的饵料鱼养殖面积10755亩。

其余的养殖品种还有塘虱、生鱼、加洲鲈、罗非鱼、河豚、鲻鱼及观赏鱼等,均显示出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三、主要养殖品种的区域分布

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中山市的水产养殖品种已形成了多样化的格局,并在各个镇区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优质水产品养殖基地。

如:

东升、港口、古镇、大涌等镇区主产脆肉鲩;坦洲、民众、黄圃等镇区主产鳗鱼;横栏、古镇、黄圃等镇区主产桂花鱼;横栏、民众、三角、黄圃等镇区主产水鱼;横栏、板芙、港口、民众、坦洲、东升等镇区主产南美白对虾;西区、港口、横栏等镇区主产罗氏沼虾;民众、黄圃、板芙、东升、三角、东凤、南朗等镇区主产四大家鱼。

这些基地的形成,不但成为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而且对整个广东省的水产养殖业都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章、水产种苗生产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的水产养殖在产量、产值及销售收入上都取得了迅猛的发展,而且在不少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

为了适应市场及不同消费档次的消费者的需要,优质水产品种的养殖面积逐年增加,通过市场的流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推进了种苗产业化的进程,改变原来以传统品种繁育为主的格局,促进了中山市水产种苗的生产。

至2007年中山市水产种苗的生产单位共有72家,其中主要从事南美白对虾苗种培育的生产单位31家,从事罗氏沼虾苗种培育的生产单位5家,生产鱼苗的36家,除主营四大家鱼和鳜鱼苗种之外,还生产生鱼、甲鱼、锦鲤、胡子鲶、尖塘鳢等。

水产种苗繁育生产具有很好的技术基础,但目前尚没有一家省级水产良种场(原中山市水产研究所下属的罗氏沼虾养殖试验场曾被评为省级罗氏沼虾良种场,后因机构改革,撤消市水产研究所,良种场的场地、设施划归所在地管理区,省级罗氏沼虾良种场被撤消)。

一、种苗繁育量大,品种多

水产养殖育苗由传统的四大家鱼发展到鱼、虾、甲鱼、龟等多品种的繁育,特别是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鳜鱼、生鱼、甲鱼等优质品种的育苗,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名优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年产苗种超过200亿尾,除满足本市水产养殖所需,还可供省内外其他区域的养殖需要。

二、按市场所需进行生产

适应市场的发展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中山市的水产种苗生产也一样。

种苗繁育单位基本能根据市场需要的变化,及时地培育出满足养殖生产需要的种苗。

三、有一支具有一定水平的技术队伍

各水产种苗生产单位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学习及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水平,已基本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及有能力开发水产优质品种的技术队伍。

第三章、水产种苗生产主要存在问题

一、水产种苗建设无序,布局不合理。

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生产的快速发展,部分养殖区养殖密集、品种单一,布局规划不合理现象相当严重,造成与之相配套的种苗生产也同样存在这一现象。

只要那个品种、那个区域养殖规模大,其育苗场就大量发展,往往造成育苗能力过剩、生产水平低、生产竞争无序的混乱局面。

比如:

南美白对虾,四大家鱼等育苗生产能力大大超过其养殖生产的需求,造成育苗设施的极大浪费。

二、水产种质混杂,品种退化严重。

种苗的生产和引进缺乏有序管理。

种苗资源保护和提纯复壮力度不足,投入较少,造成种质退化,影响养殖生产正常发展。

我市大多数养殖品种来自于自然野生种,经过数代累积养殖后,出现杂合度降低,遗传力减弱,抗逆性差、性状退化严重等问题。

此外,由于水产种苗盲目引进和非法引进,缺乏科学论证、检疫和保种、选育,也造成了严重种质混杂,导致品种优良性状的退化。

比如:

罗氏沼虾近亲繁育、南美白对虾引进混杂,造成品种退化严重。

三、水产种苗生产管理缺乏规范。

由于水产种苗场数量多,繁育品种多,且多数为生产性苗种,一些生产单位受利益驱动,往往不按生产技术规范实施育苗生产,设施简陋,卫生、安全条件不达标、技术人员素质低,选用苗种亲体及育苗操作不科学、滥用药物,导致苗种质量下降。

四、种苗生产资金缺乏,科技投入不足。

现有部分水产种苗场的生产设备普遍陈旧落后。

规模偏小,繁育品种单一,新品种更新慢,原种不原,良种不良,尤其是名特优新养殖品种的苗种生产的数量和质量由于缺乏科技投入和开发资金的扶持已不能适应高产、优质、高效渔业生产的需求。

第四章、养殖发展对种苗的需求分析

一、种苗发展是渔业养殖发展的需要

发展水产,种苗先行,优质的水产种苗是发展渔业养殖的先决条件。

种苗质量优良、适宜对路、数量充足对水产养殖的产量、产值提高至关重要,是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目前中山名特优养殖品种有15种多,但同其他水产养殖强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应不断调整、引进、开发新品种进行养殖,提高水产品质量,以适应不同层次人群的口味和消费,满足市场需求,成为供应港澳、广深及北方大城市优质水产品的生产基地。

二、种苗发展是效益的需要

中山市水产养殖技术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应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实践证明,投放优质种苗的养殖生产就能增产增效,能形成新的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产生明显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第五章、种苗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以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动力”,以调整和优化结构为主线,强化法制建设,加强水产种苗资源、种苗质量、生产经营的管理,建立健全的水产种苗体系、推进水产养殖良种化进程,确保水产养殖健康持续发展。

全面提升我市渔业经济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水产种苗发展为渔业养殖发展服务的原则

通过实行水产种苗良种良法推动渔业养殖的发展,推进水产养殖良种化进程,确保渔业健康养殖持续发展。

2、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

通过开展我市水产苗种发展的长远规划,调整优化水产养殖的品种布局,突出发展方面与重点领域,分步实施引导种苗生产向良种化、产业化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3、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政府的宏观调控,通过政策引导、管理和财政扶持使种苗生产发展紧跟市场的发展变化,促进水产种苗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4、坚持依靠科技,种苗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原则

种苗质量是种苗的生命,培育优质水产种苗是打造水产种苗强势发展的根本。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依靠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进行遗传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名优品种的开发,满足养殖所需,达到种苗质量与数量并重。

5、坚持依法制种原则

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鱼的水平。

在贯彻实施原有苗种管理法规的基础上,针对种苗引进、繁殖、提纯、复壮、选育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种苗管理的立法步伐。

三、总体布局

针对中山市水产种苗生产规模、种苗场技术、效益层次不一,配套设备参差不齐;不少种苗场环境不良,条件老化,技术陈旧,生产能力布局欠科学、不合理等实际情况,我们将按照创建省级水产良种场、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原则,建立完善、配套的水产种苗生产体系。

科学规划、调整优化水产养殖的品种布局。

根据各镇区的自然资源状况和分布,逐步规划建设成东升发展草鱼、南美白对虾;横栏发展鳜鱼、甲鱼、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板芙发展南美白对虾;西区、港口发展罗氏沼虾;古镇发展鳜鱼;三角发展生鱼;民众、黄圃发展四大家鱼等水产种苗的生产格局。

利用南朗临近海洋的自然优势,开发完善一定的海水养殖新品种。

通过5-10年建设及完善,争取建立5个省级水产良种场,20家市级重点苗种场,实现全市水产良种场总规模达2600亩,年产海淡水优质种苗150亿尾(个),使全市水产养殖业的良种覆盖率达65%以上。

第六章、水产种苗主要建设任务和内容

一、良种繁育体系的建设

水产良种是重要的水产种质资源,是水产养殖业结构调整和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物质基础,是现阶段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良种选育必须围绕我市主要养殖品种(四大家鱼)、名优品种(桂鱼、生鱼、罗氏沼虾、甲鱼、南美白对虾)和出口创汇品种(脆肉鲩、锦鲤)这条主线,依靠遗传学理论和现代生物育种技术进行遗传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名优品种的开发。

建立有效的良种繁育体系,推动我市渔业的现代化,水产养殖品种的良种化,以达到增产、增效、增收的目的。

二、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水产种质资源是水产养殖业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的首要物质基础,保护、开发和利用好水产原良种是现阶段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做好水产种质资源的鉴定、监测和保护工作,加强对优良养殖对象的提纯复壮和驯养工作,积极开发新的优良养殖对象,并利用技术进行开发和推广,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水产种质资源,增加优质高产养殖对象。

三、良种选育与推广

加大水产良种繁育技术示范和良种推广工作。

在重点养殖区域建立水产良种的试验、示范和生产基地。

加强水产种苗质量管理及检验监测,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建立水产种苗质量检测制度,选好良种育好苗,推动水产养殖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新品种储备

科技创新能为水产种苗生产注入新的活力。

除了对现有生产经营的种苗进行优胜劣汰,提纯复壮,选育更新,防止种质退化,还要在开发新的养殖品种上下功夫。

适当引进国外优良养殖对象,加大对地方品种的开发利用力度,积极驯化并利用一批新的名优养殖品种,增加新品种储备。

第七章、重点扶持项目

本规划的重点是创建省级水产良种场、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改造现有苗种场,通过5-10年建设及完善,争取建立5个省级水产良种场,20家市级重点苗种场。

结合中山的水产资源及地缘优势,加大本地特色品种的开发和新品种选育,加快水产养殖结构优化调整步伐,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

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是本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我市多年来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

水产良种不仅是水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水产良种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直接决定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

因此各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水产种苗繁育单位必须提高对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对保障良种供应和良种质量、促进水产养殖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争取通过5-10年的建设及完善,建立5个省级水产良种场,其中省级草鱼良种场1个、省级罗氏沼虾良种场1个、省级鳜鱼良种场1个、省级甲鱼良种场1个、省级生鱼良种场1个。

见表1:

表1:

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

建设规模与内容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东升草鱼良种场

鱼池2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200

财政

投入

2

港口罗氏沼虾良种场

鱼池15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150

财政

投入

3

横栏鳜鱼良种场

鱼池1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100

财政

投入

4

民众甲鱼良种场

鱼池15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150

财政

投入

5

三角生鱼良种场

鱼池1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100

财政

投入

二、市级重点苗种场建设:

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支持及自投配套资金的方式。

培植一批大型水产苗种龙头单位,以此带动水产苗种生产向专业化生产转变,从而实现水产苗种生产由量的扩张向质和量相结合的方向转变,不断做大做强,全面提升产业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水产良种产业化。

根据各镇区的资源优势并结合现有条件,逐步发展形成20家市级重点苗种场。

见表2:

表2:

市级重点水产苗种场建设项目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建单位

建设规模与内容

总投资(万元)

备注

1

淡水鱼类苗种场

9家;鱼池10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500

财政支持及自投相结合

2

虾类苗种场

7家;鱼池5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400

同上

3

海水鱼类苗种场

2家;鱼池2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200

同上

4

龟鳖类苗种场

2家;鱼池200亩及相应配套设施

200

同上

三、地方特色品种开发

利用南朗等镇区近海的地缘优势,在已有海水养殖的基础上,加大海水养殖品种的开发与新品种选育工作。

如:

三线舌鳎、白鸽鱼、青蟹等品种繁育。

解决人工繁殖和苗种产业化生产的同时进行遗传改良,选育出新的品种,建立良种场或苗种繁育场,提高良种覆盖率,促进海水养殖品种的良种化。

第八章、种苗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

1、加强地方立法

加强水产种苗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

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鱼的水平。

在贯彻实施原有苗种管理法规的基础上,针对种苗引进、繁殖、提纯、复壮、选育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种苗管理的立法步伐,不断完善种苗管理法规体系,同时深化法制教育,普及渔业法规。

2、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为加强全市水产种苗场初审、资格验收、水产种苗进出口的审议工作,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管理和监督水产原良种和种苗的生产与经营工作,应成立全市水产种苗场评审小组。

根据水产种苗体系建设的需要,加强水产名优品种开发和种苗生产体系建设的规划、布局、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

3、推进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

通过实施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加强对水产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依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管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水产种苗管理取得经验。

从生产品种、年限、经营范围、种苗质量、生产技术方面加强管理,同时,要加强对种苗生产技术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发放绿色证书,实施技术工人持证上岗制度。

4、严格水产种苗的审定和检测工作

对水产种苗场的资产、资金、设施、设备、技术队伍素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进行严格验收、评审。

采取“资格验收、定向扶持、统一挂牌、分级管理”办法促进全市水产种苗场的建设。

同时,加强对水产种苗品质鉴定、检测、审定工作。

委托省内相关水产科研技术部门具体实施,保证检测、审定的权威性,树立各级水产种苗场的信誉和形象。

凡向外引进、输出水产苗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种苗场要依法取消其水产种苗场的生产资格。

二、政策和资金保障

1、政策支持,推进种苗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政府投入机制,确保政府对种苗生产的投入,制定相关规定,设立种苗专项资金,促使水产种苗事业的顺利发展。

2、资金支持,优化养殖品种结构

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全市种苗生产体系,坚持由生产单位自筹资金,地方政府财政支持投入配套资金的原则,同时应集中资金办大事,给予少量良种选育、基础设施配套或种质保护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助。

三、组织保障

1、水产种苗机构队伍体系

种苗机构的稳定、健全和种苗队伍建设是渔业事业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

各级政府要从渔业事业的大局出发,在地方机构改革中,保持各级种苗机构的稳定性和工作职能的完整性。

2、水产种苗执法体系

加强市、县(区)、镇的种苗机构建设,设立种苗执法队伍,培训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

3、水产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依托省部级水产种苗质检中心,建立本市种苗质检机构,加强质检队伍建设、培训,保证水产种苗质量的监督检验。

4、种苗信息化服务体系

建立水产种苗信息网,及时发布种苗信息,为水产种苗建设和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科学的服务。

5、水产种苗科技创新保障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

各级渔业部门在建设种苗项目时,可选择水产科研或教学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含量。

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有关种苗课题招标、投标等,建立新型水产种苗科技体制。

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扩大先进技术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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