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引领中国种业创新发展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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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引领中国种业创新发展17
成绩
南京农业大学
博士研究生课程(论文)考试试卷
课程名称种子学前沿
考试时间2012年1月
学号姓名2011201074刘良峰
所在学院农学院
任课教师张红生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印制
以科技创新引领中国种业跨越发展
摘要:
随着国外种业公司对国内种业市场影响日益扩大,政府和民众对民族种业发展和粮食安全越来越重视。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外种业公司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新品种,新技术,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了国内企业竞争力。
从去年四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开始,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中国种业即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本人在对国际种业发展过程和国内种子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国内种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并提出了以科技创新引领中国种业跨越式发展的观点,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启发更多专家学者关注国内种业,探寻原因,寻求良策,从而促进中国种业更好更快发展。
关键词:
国际种业;中国种业;种业新政;科技创新;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
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国民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
《种子法》实施十多年来,中国种子产业得到长足发展,选育了大量优良农作物品种,为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我们更要看到,国内种业企业普遍科研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集中程度低,品种多乱杂,企业小而散等现象依然存在。
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是中国种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1当前种业形势分析
1.1国际种业形势分析
1.1.1竞争主体越来越集中
近年来,在激烈的竞争和发展过程中,全球种业公司加快了改革、兼并、重组的步伐,规模越来越大。
如2009年国际前10强种业公司销售收入192亿美元,占全球种子市场的46%。
世界上最大的20家种业跨国公司几乎控制了全球的种子研究、开发和销售,他们的研发基地和销售网络遍布全球。
随着国际种业巨头占据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种业市场全球垄断格局将逐步形成,这种格局将不可避免的对中国种业产生巨大影响。
1.1.2产业延伸越来越完善
由于种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提高行业利润率和垄断程度,国际大型种业公司的业务触角已涉足农业生产的全过程。
他们以种业为载体,连带实现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销售,从而形成种子与农化互相推动的良性循环。
如世界种业市场强三强,孟山都、杜邦、先正达,都是以农化产品起家,通过兼并重组,形成了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内的完整产业链。
这些跨国种业公司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全程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消费者以往的购买习惯和种植传统,从而长期赚取高额利润。
1.2国内种业形势分析
1.2.1品种更新速度快竞争激烈
由于国内种子科研单位数量众多,品种选育的速度很快,每年有大量品种通过审定。
以江苏油菜品种为例,2001-2010年通过全国审定,种植区域包括江苏的国审油菜品种就达近百个,另有四十多个油菜品种通过江苏审定,品种竞争十分激烈。
与此同时,国外品种已经占领了中国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并由园艺作物向大宗粮食作物拓展,有的品种已经处于垄断地位。
目前国外种子占领了9%的玉米、95%的甜菜、65%的向日葵和大部分高端蔬菜、花卉种子市场份额。
1.2.2本土种子企业数量多实力弱
据统计,《种子法》实施前国内一定规模的种子经营企业数量为2700家左右,《种子法》实施十多年来,这一数字已超过8700家。
虽然中国种子企业数量众多,但99%没有研发能力,而且产业集中程度不高,前10强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仅为13%,缺少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型种子企业。
1.2.3国际种业企业加快开拓国内市场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际大型种业公司就已开始逐步进入国内种业市场。
目前,在中国注册的外资、合资种子企业已将近80家。
这些跨国种业公司凭借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声誉,优良的品种,配套的技术服务正在加速强占国内种业市场。
一些外资企业通过与国内科研、教学单位合作和并购骨干种子企业,获取中国优势种质资源,并利用其先进的转基因技术、分子育种技术等,大力开展新品种研发,谋求长期保持在育种方面的领先地位。
在国外种业资本的冲击下,国内育种单位已经被迫退出了国外种子所占市场份额较大的品种,如甜菜等的选育。
即使是国内种子仍占主导的粮食作物,也存在种质资源流失、人才流失的问题,品种选育和创新受到严重影响。
2中国种业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2.1宏观方面的影响
2.1.1体制机制落后制约了育种人员积极性
在体制机制层面,国内农业科研院所一直是育种的主体,而种子产品生产却实现了市场化,两种机制严重不协调,与国外相对比,国家和企业投入少、基础支撑条件差,育种人员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育种人员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
2.1.2行业准入门槛低导致竞争无序
为了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种业巨头对中国种子产业的冲击,提高我国种子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优秀种子企业做强做大,参与国际竞争,我国于2000年12月开始实施《种子法》。
然而由于《种子法》对种子经营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对较低,导致各地种子企业泛滥成灾、竞争无序,假冒、套牌现象愈演愈烈,“老瓶装新酒”、“新瓶装老酒”层出不穷。
中国种业并没有出现预计中的可以统领全国市场参与世界种业竞争的领军型种业公司。
与此相反,国外大型种业公司纷纷进军中国市场,对国内种业市场造成很大冲击。
2.1.3良种补贴政策导致地方保护横行
自2002年以来国家开始实施良种补贴工程,本意是要让种植优良品种的农民增加收入,让选育推广优良品种的种子企业发展壮大。
但经过十年实施,国家和地方投入了巨额资金,并没有起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一些即将被市场淘汰的小公司纷纷改头换面起死回生,暗箱操作、地方垄断、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
农业部前顾问、著名玉米育种家佟屏亚先生曾将良种补贴总结为“搭建了层层索贿的平台,干预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基层农业局重新成为最大的垄断经销商,剥夺了农民用种的自主权和知情权,还可能导致种子企业濒临破产”。
2.2国内企业自身原因
2.2.1竞争能力不强
国内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加工、营销、售后服务过程中整体水平较低,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加上现行种子法律法规不完善,致使中国种子企业多、小、弱,竞争能力不强。
8700多家持证种子经营企业中,69%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种子企业仅有200多家。
登海、隆平、敦煌、德农、丰乐等5家上市公司2008年销售额仅相当于美国孟山都公司的1/15。
而且国内99%的种子企业没有品种研发能力,即使是最具研发能力之一的登海种业,每年科研投入仅2000万元左右,而美国先锋公司年研发投入则高达数亿美元。
2.2.2 创新能力不足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薄弱,育种资源分散且分配不合理,品种选育与生产实际脱节,科研单位与企业缺乏有效协作,种业科研成果评价与转化机制不健全,新品种选育技术滞后、条件设施不配套,种质资源研究滞后、共享率低,育种体系及方法有差异、限制了规模发展,导致选育出的品种同质化严重,抗逆水平较低,商品品质不高,种子生产加工、品种试验鉴定和种子检验检测等关键技术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储藏技术和设备落后,产品质量差。
国内种子企业与国际一流种业企业相比,科技人员少,品种研究基础薄弱,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创新能力,从而不能构建自己的核心产品线,抵御风险的能力差。
2.2.3品牌意识不行
良好的品牌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种子销售。
种子品牌是种子企业的形象,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防止竞争者假冒,保护企业的权益。
国内种子行业中,很多种子企业都存在急功近利的现象,仅注重产品经营,而忽视品牌经营,形成自己优势品牌的种子企业很少。
2.2.4 技术服务不够
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时效性,“良种还需良法”,必须要做好相应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与国际大型种业企业相比,国内很多种子企业只重视种子流通过程中的销售服务,重点关注销售商的要求和农民的购买需求,而对种子销售以后的技术服务工作明显不够。
种子企业只有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做好种子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3以科技创新引领中国种业跨越发展的相关措施
3.1加快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潜能
3.1.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严格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探索建立统一的种业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农作物种子、林木种苗、畜禽种苗。
加快推进省、市、县(区)种子管理局的机构建立和人员参公管理步伐。
切实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业务全面、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业管理队伍。
进一步加快设备升级、技术提升、检测资质认定工作,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将种子种苗的执法管理、市场抽检、质量鉴定、试验示范等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1.2加快科研体制改革
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强化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加快建立种业企业在商业化育种中的主导地位。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基础性研究部分,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加强科研力量,优化人员结构。
3.1.3加快品种审定改革
我国现行的品种管理制度和审定标准越来越不适应日新月异的种业市场竞争形势。
很多优秀的品种选育出来后由于制度原因不能很快进入市场,等完成所有的审定程序后已错过了最佳推广时期。
更有很多品种在各个区试点表现突出,但通过严格的品种审定程序进入市场推广后却表现平平,甚至存在致命弱点,没有推广价值。
美国在品种管理上主要是对新品种保护,而不要求新品种审定。
种子是否可以上市完全由种子公司自己决定,质量也完全由公司自己负责。
但在品种上市之前,种子公司要对品种作严格的利用价值评价测试,即区域试验,对其产量、抗性、品质、适应性进行全面鉴定。
如先锋种子公司平均每年有13.5万个玉米新组合进行试验,经过5年在全球各试验点试验,最终选出14个左右组合在适宜地区推广,参加试验的组合年平均淘汰率在90%左右。
美国的这种制度使世界任何国家种子公司的种子无须审批都可以在美国出售,有利于加快新品种的推广步伐,从而使消费者以最快的速度接受新品种,也利于美国方便地获得国外最好的种子。
加快我国当前品种审定制度和审定标准改革势在必行。
比如尝试建立种子标签认证制度,在品种审定环节增加新品种不同逆境条件下及粗放管理条件下的高产、稳产能力测试等等。
3.1.4加快激励机制建立
引导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技术向种子企业集聚,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投入、参股企业,参与企业分配。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后,仍可保留编制并继续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科研任务。
3.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前,世界范围正在进行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世界各国纷纷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聚焦生物技术发展和良种培育,抢夺未来竞争的制高点。
无视国际竞争闭门造车和一味地排斥国外种业公司都是不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
我们在加强与国外种业公司合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农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育种技术,加强种质资源交流,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良现有种质资源,创制一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种质和育种中间材料。
加强科研攻关,掌握前沿技术,加快种业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种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先机,赢得战略主动,争取最大利益。
同时国内种子企业在水稻、油菜、玉米、棉花、蔬菜等作物种子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以杂交籼稻为例,大多数国内杂交籼稻组合适应性较强,在越南、印度、巴基斯坦、缅甸、孟加拉、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可引种种植。
另外诸如南美、非洲等产稻国家也都是潜在的市场。
预计未来十年至十五年,全球杂交水稻种植面积将达一亿hm2,每年约需杂交水稻种子150万t至200万t,约有120亿至160亿美元的市场空间。
拥有杂交水稻领先技术的国内种子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机会。
3.3加快人才引进培养
加强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学科建设,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种业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在企业建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学习实践基地。
加大种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员出国深造,打造一支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能率领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企业家队伍。
通过政策、资金、项目引导,积极鼓励国内种子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种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育种业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3.4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攻关,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整理、保护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建立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强化种质资源特性和保种技术研究,加强对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与保护,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动态监测。
结合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建立公益性种质资源交流利用平台,促进公益性种质资源共享,为商业化育种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种业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从事育种方法、检测技术等基础性研究,加强转基因、分子标记等生物技术在品种创新中的应用。
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推动产学研结合,突出企业在商业化育种中的主体地位,多形式推进企业商业化育种,培育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品种。
3.5鼓励企业重组创新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紧密合作,探索产学研结合新机制,促进育种资源和人才向企业流动,发挥企业在品种培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种业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眼光不要局限于种子、种苗行业,要放眼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
鼓励推动大型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与农业科研机构,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以及粮油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强化种业企业在联盟中的主体地位。
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联盟进行战略重组,整合上、中、下游产业链,建立种业产业化集团,从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共享市场资源,提高服务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如美国先锋公司在我国推广“先玉335”的过程中,曾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财力联系粮库、饲料厂和玉米加工厂,甚至与部分饲料厂和淀粉厂联合试验,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引导玉米消费企业认识这种新品种玉米的优势,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品种的推广。
参考文献:
1.叶萍.刘良峰等.新形势下国内种子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中国种业.2010.9
2.索荣.当今跨国种企凸显出六大优势.北京农业.2011.29
3.《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
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