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规章制度等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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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规章制度等汇总
中药房规章制度
篇一: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司药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二、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称量不得估计抓药。
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三、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
急症处方应优先调配。
五、处方调配完毕,工作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六、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
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七、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司药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
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不洁等现象。
八、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药品,不得领进装斗。
九、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房负责人或门诊部主任处理。
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中药房。
中药库房管理制度
一、购买药品要根据治疗需要和缺货登记,由药房人员编制购药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执行。
二、购进药品,由药库人员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药库保管及时验收入库。
三、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单据的数量、规格、质量不符时应立即查明更正或退换。
四、药库应按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虫蛀、霉坏变质。
五、药库门窗要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烟火,其他非公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贵重药品及毒剧药品,要设专柜保管。
七、按药品性质分类,建立库房帐,一般一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出入凭证,应分类保管备查。
八、科室向库房领取药品,应按规定提前一天送领货单(特殊情况除外)。
九、领取药品应按实发数量详细交点,如有不符要立即更正。
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十、库房不得凭处方直接发药(急救、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特殊发药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十一、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煎药室工作制度
一、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服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二、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
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三、药剂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四、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方可由护士或病员领取并签名,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五、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六、对门诊病人,新入院病人或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
七、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以及差错事故记录。
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制度
1、中药加工炮制工作必须由熟悉中药知识,并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人员担任。
饮片炮制要严格按照《中国药典》、《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标准》中规定工艺进行操作,保证药品质量。
2、炮制室应备有炮制饮片所需的工具和辅料,辅料比例和质量应符合标准,不得擅自更改。
3、各种药料首先要进行净选处理,拣出伪劣品种、杂物、非药用部位等。
4、需要软化的药物应根据气候和药材质地、性质、大小分别采用水洗、湿润等方法并掌握软化时间,防止药汁流失等,应及时切制干燥。
5、炒制饮片要掌握火候,炒要均匀,蜜灸不粘手,籽、果类药要炒到爆裂并有香味;蒸煮煅要透;炒炭要存性,严禁用煤渣煅药。
6、炒炭药要注意灭火星,摊冷后隔日入库防止火灾。
7、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防止不洁物污染药品,炮制室保持清洁卫生,炮制用具应擦洗干净。
药物炮制后要及时记录。
篇二: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特制定本
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有下列情况除外:
1、医院方面的原因。
2、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中药饮片调剂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配发给患者和提供给煎药房的药剂准确无误、质量优良、使用合理,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配方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
根据医生处方配药,配方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应由其他人员调配。
二、中药配方人员必须按顺序取其处方,不得挑拣处方。
三、配方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日期,药物名称,炮制规格、剂量、用法、配伍禁忌,医师签名,计价交费等,正确无误后,方可调配,如有疑问,必先找原处方医生询问清楚,有缺味时请原处方医生调换修改,配方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违反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配。
四、调剂人员配方时要按方配量,如无对应定量包装,可组合配量,使之准确。
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烈性药品或特殊剂量,须逐味、逐剂称量调配。
五、调配时必须按处方上打印的顺序取药。
六、凡调配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另包(无医嘱按规定另包)并装入另包袋,注明煎药方法。
七、核对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处方有无漏配、错配,且剂量是否准确,确无错漏,签名后方可包装。
发药时应核对病人姓名,发票号等,并向病人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八、有关特殊药品管理的品种应按各项规定办理。
调剂室四查十对制度
为了加强窗口发药管理,杜绝差错事故,防范纠纷,制定本制度:
一、四查:
1查处方:
检查处方的规范要求,不符的按医院处方管理制度执行。
2查药品:
药品剂型外观、包装、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性状等,疑有质量问题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3查配伍禁忌:
运用专业知识审方,提高合理用药。
4查用药合理性:
检查诊断与选用的药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否合理。
二、十对:
1对科别、姓名、年龄;
2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对临床诊断。
核对无误后按调剂操作规程交代发药。
三、本制度适用于调剂部门。
药物咨询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物发挥最佳疗效的前提,能防止或减少药物毒副作用的发生,更有效地提高病人用药的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药物咨询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咨询对象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
二、药师在进行咨询工作时,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着装整齐、佩戴服务证;与患者交流中要注重礼仪,态度文雅、礼貌,语言得体、举止大方,表现出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
三、药物咨询内容:
1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剂型及含量。
2使用方法、剂量及疗程,适应症、禁忌症慎用症,孕妇、哺乳妇女、儿童、老年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3药品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品的贮存及效期。
4与用药有关的其他问题。
四、药师在接受药物咨询时要仔细倾听,做到有问必答,答有依据。
对患者及其家属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力求清晰明了;对医务人员要使用专业术语,语言务必简洁、准确。
五、现场能予以答复的问题需即时回答;现场不能予以答复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短信或E-mail给予回答;如超过药师回答范畴的可建议通过医师、护士或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回答;尚未解决的问题需报上级部门研究解决。
六、咨询药师应及时记录咨询的内容,包括咨询者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咨询内容、回复内容等。
七、咨询工作中遇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并报告。
篇三:
中药房管理制度药库管理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
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3、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
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
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4、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
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
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
库房应保持整洁。
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5、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
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6、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
药库不得配发处方。
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7、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
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8、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
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中药处方的调配特点(流程)
一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
1.首先查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医师签名/盖章等,项目不全则不予调配。
2.审阅处方药名、剂量、剂数、先煎、后下等书写是否规范,如有疑问立即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之处需医师再次签名。
3.如有相反、相畏药物时不予调配,确属病情需要时经医师再次签名后方可调配。
4.当处方剂量超量时,特别是有毒剧药如制川乌、制草乌、制附子、麻黄、马钱子、细辛等超过用量,应与处方医师联系纠正或重签字后方可调配。
5.了解各种用药禁忌,如妊娠、哺乳、肝、肾功能不全、老年、体弱者等忌服的中药,必要时提示医生及患者。
二看划价
1.由于中药的别名较多,划价工作宜由中药专业人员完成。
2.经审方合格后才能划价。
3.计价方法是将每味药的剂量乘以单价得出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