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庄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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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庄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抓手,打造服务组织,提升服务能力,拓展辐射范围,着力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真正解决有需求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更好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籍、应急服务等居家养老需求。

三、服务对象

以高龄、失智、失能(伤残)、失独、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老年人等为重点,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确定老年人类别,提供相关服务。

(一)A类老年人:

主要包括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年满70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困难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以及百岁老人等符合政府兜底保障条件的老年人。

(二)B类老年人: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低保、特困等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年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三)C类老年人: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四、服务内容

(一)生活照料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个人卫生和生活起居等护理服务。

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包括洗头、理发、剃胡须、泡脚、修剪指(趾)甲等护理项目。

生活起居护理服务包括协助进食、更换衣物、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室内移动、为居室通风、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服务标准:

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饮食、如厕等应协助到位;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为居室通风,调节居室温度、湿度、光度;帮助或协助老人进行家庭设施安全检查,了解水、电、气、取暖、降温等设施运行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二)助餐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助餐服务。

 服务标准:

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开展上门服务,帮助老年人煮饭或炒菜(仅含家常菜),或在加盟餐饮企业为老年人订餐、送餐。

(三)助浴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上门助浴服务。

 服务标准:

确保沐浴设施设备安全,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状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应协助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身体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及技能。

(四)助洁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居室整洁、物具清洁、衣服洗涤等服务。

服务标准:

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住室内整洁,物具清洁,地面无垃圾,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保洁用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清洁;洗涤前应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集中送洗送取衣物时,应与服务对象核对数量、形状,标识清楚,及时送还衣物,疑似具有传染性的衣物要用专用衣袋;上门洗涤应与服务对象核对数量、形状,洗涤衣物做到洗净、晾晒。

(五)助行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陪同户外散步,协助外出会友、购物,协助外出办理其他事务等服务。

服务标准:

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应注意途中安全,每次约半个小时;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六)助医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医疗保健等服务。

    服务标准:

为老年人测量血压、体温,提醒吃药;利用保健康复理疗器械为服务对象进行保健康复理疗,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康复辅助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

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

(七)助急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助服务。

如:

老年人出现突发疾病、意外人身伤害等情况。

    服务标准:

开通老年人应急援助服务热线电话,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可直接或间接提供快速紧急援助服务,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

(八)代办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代办服务,包括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代邮物品等。

服务标准:

代办服务范围应为日常生活事务;代办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

(九)精神慰藉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抚慰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精神关爱服务。

服务标准:

以上门探访为主要形式,辅以定期电话沟通,每次约半小时,了解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性格心理特点;尊重老年人的隐私,对老年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满足老年人特殊心理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和抚慰,通过心理疏导解开老年人心理问题、困惑,排遣孤独;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开阔老年人视野,满足老年人咨询需求。

(十)助乐服务:

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文化娱乐、教育学习和体育健身等服务。

服务标准:

为老年人提供微信等适宜的文化活动和技能辅导;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相关设施设备应按时维修或保养,保证老年人使用安全。

五、服务流程

(一)服务申请。

由老年人(亲属或代理人)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方式选择服务内容,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二)服务登记。

中心(站)对老年人(亲属或代理人)提出的服务需求进行登记。

(三)服务开展。

中心(站)对老年人能力(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和家庭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老年人提出的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方案,包括确定服务方式、流程和规程,结合老年人实际情况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四)资料留存。

做好每次服务内容和服务前后对比音像资料的记录,及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服务评估。

每周对服务工作进行跟踪评估,每月进行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纳入绩效考核。

(六)服务终止。

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服务时,服务人员应主动与老年人(亲属或代理人)、服务机构或接任服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征求老年人(亲属或代理人)意见。

交接记录及服务对象意见应及时提交服务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领导和监督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宣传、运行、考评、推广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县上全面指导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好前期工作的落实,合理确定服务对象、服务组织、加盟服务企业。

(三)强化制度建设。

县上将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员工管理制度、员工服务考评制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制度、护理员服务流程、绩效考核办法、上门服务公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等制度规范。

督促各中心(站)、加盟服务机构联合培训机构培训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鼓励服务人员参加在职培训,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

(四)加强跟踪指导。

县上将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改革试点的主要工作来抓,压实工作责任,跟踪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跟踪检查推动提升服务质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不断延伸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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