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县建设方案(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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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县建设方案(示范文本)

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县的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落实省委“再接再厉,努力使全省城乡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要求的重要行动,是推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台阶的创新之举,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的惠民之举。

为切实改善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示范试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普世性强、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县深入实施“碧水行动”、“五水共治”,持续有力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夺得全省“五水共治”最高荣誉“大禹鼎”,2018年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为优秀、同时获评全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考核优秀集体和全省“五水共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0年再度夺取“五水共治”最高荣誉“大禹鼎”,全县国省控断面水质I-Ⅲ类比例达到100%。

“五水共治”群众满意度名列前茅。

主要举措为:

一是标本兼治,全力推进水污染整治。

大力开展涉水行业整治。

纵深推进电镀、制革、化工、卤制品等数轮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作。

2019年完成关停淘汰和规范提升任务,共关停淘汰137家,规范提升企业648家;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持续开展针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2020年萧江食品科创园、经济开发区(鳌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通过市级验收。

二是提标提质,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查实查清管网底账基础上,科学制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全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完工100个,完成率108.7%,完成投资3.3亿元,完成率150%,分别完成麻步镇、山门镇、南雁镇、怀溪镇、南麂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萧江镇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完成水头、萧江、昆鳌、东海等4个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

三是水岸齐治,深入开展水生态整治。

以美丽河湖建设为统领,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完成小姜垟、东洋站位水生态修复项目,确保站位水质稳定达标。

全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灯亮、人和”的“美丽河道”,瑞平塘河昆阳段被评为2018年温州市“十大美丽河湖”,鳌江干流南雁段创成省级“美丽河湖”,东塘河鳌江段被评为2019年度市级“美丽河湖”。

2020年完成青街溪、瑞平塘河美丽河湖建设,创建长度21.64公里。

四是创新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以全国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河湖日常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和警长、督查长的“3+2”三级“河(湖)长”体系,全县1698条河道共设置河长1178名、警长70名、督查长25名;88个小微水体和24座水库也均设置了河(湖)长。

优化完善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河长日常巡河履职、监管考核信息化。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应看到,水生态环境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地表水水质改善仍需努力。

个别断面仍存在问题,如鳌江江口渡断面溶解氧含量较低,小姜垟、吉祥桥等站位水质容易反弹。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提升。

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存在一定的缺口,昆鳌、萧江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存在管网破损、雨污错接或混接现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

三是水生态系统功能亟待恢复。

水体连通性下降,水生态服务功能降低、人工驳坎的建设等问题影响了河道天然的生态功能和修复能力,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作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水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根据实际,着力推进水生态环境全县域修复治理,突出打造重点区域重点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改善,打造全国水生态环境治理“可看可复制”的样板,打造“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河湖诗画美景,为建设美丽提供良好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二)实施期限

基准年:

2020年;

实施期:

2021-2023年。

(三)主要目标

对标生态文明“重要窗口”建设要求,以“全县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主要抓手,以鳌江和飞云江两大流域为主要治理对象,突出“西部保护、中部修复、东部控污”三大空间布局,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健康畅达的水生态体系、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彰显特色的水文化体系四大体系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可看可推广的重点项目,到2023年前,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功能完备,水文化得到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致力打造“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河湖诗画美景,力争建设成为水生态环境治理样板。

具体目标为:

——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根据各区域生态功能与特色,优化空间布局,西部地区以水源地保护、中部地区以平原河网生态修复、东部地区以入海污染源控制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建设健康畅达的水生态环境。

到2023年,全县水生态保护格局得到确立,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质量状况得到改善,城乡亲水性得到提升。

——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坚持源头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以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深化“污水零直排”建设、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域市控以上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要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水环境管理体系更加科学。

完善建立依法治水、铁腕治水、科学治水和全民治水四大机制,深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水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流域“智治”水平,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水乡。

——水生态文化建设有效开展。

进一步丰富拓宽涉水旅游地(景观),利用优质的山、水、田园景观和众多人文景观构成丰实的塘河景观系列,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水的亲近感和涉水生活的幸福感。

到2023年,全社会水生态文明理念得到确立,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具有山、水、湖、海特色及水乡风貌的水文化得到传承和创新。

表1县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县建设目标指标

序号

指标

现状

(2020年)

目标

(2023年)

1

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80

100

2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0

0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4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5

5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20

6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km2)

-

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

7

新增“美丽河湖”数量(个)

-

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

8

新增红树林建设面积(公顷)

-

23

三、主要任务

彰显各区域生态功能与特色,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实施因地制宜的水生态修复体系、深化标本兼治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科学严格的水管理体系、构筑彰显特色的水文化体系,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水,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一)实施因地制宜的水生态修复体系

实施西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

加强西部山区水源涵养,维护水源补给区良好的水循环条件与功能,推进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严格防治水污染,推进山区生态防洪,强化水资源再生能力。

重点推进五十丈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迢岩村东侧沿库道路旁陆向辐射带、迢岩村南侧沿库水位变幅带及岩大桥周边平地等3处生态缓冲带修复,控制水土流失,增加水库沿岸生态系统,稳定水库水质保持在地标水环境标准Ⅱ类。

推进10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立、治”,通过实施集雨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风险防范,完善集雨区内环境监管机制,落实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实施中部平原河网生态修复行动。

开展鳌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建立健康评估指标体系,制定流域水生态健康管理对策。

积极谋划平原河网水生态健康评估,掌握水生态状况、当地现有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和水生植物状况。

以优化水环境、保护水生态、建设水景观为重点,对城市及农村河道实施生态整治工程,通过盲河贯通、岸坡整治、滨水公园、亲水绿道、拆违建绿等措施,提升水环境,彰显水乡文化,构建河流健康体系。

因地制宜采取生态补水、爆气充氧、水下森林、生态缓冲带、生态拦截沟等水生态修复措施,恢复与重建河道良好生态系统。

开展鳌江流域内干流及各支流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推动构建河流生态缓冲带,实施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

2022年前推进完成瑞平塘河昆阳片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瑞平塘河平鳌片水系(一期)综合治理工程、鳌江镇东塘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专栏鳌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1.瑞平塘河昆阳片水系进行全流域生态修复:

总投资约55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为瑞平塘河(昆阳片区),位于昆阳镇中心区域起始由凤湖公园至小姜垟站点;建设规模为主塘河3100米及周边相连支流区域,共修复水域面积436200m2。

主要修复内容包括湿地生态保护:

河口缓冲区10135m2,“水下森林”种植面积32446m2,生态坡岸保护2864m;滨岸缓冲带建设2532m,浮动生态湿地3120m2,生态护坡3554m及主塘河生态岸线打造4500m。

2.瑞平塘河平鳌片水系(一期)综合治理工程:

总投资约500万元,程涉及河道8条,总长29.77km,分别为九叠河、鳌郑塘河、西塘河(示范段)、平鳌塘河(示范段)和蓝田河(示范段),长度16.40km;梅溪和栈前河(示范段),长度7.44km,墨城溪,长度5.93km。

3.鳌江镇东塘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总投资约687万元,项目治理范围为8条河道,治理总长度960米,水域治理面积15360平方米。

要内容包括水下森林”种植面积8180㎡,河口生态拦截构建面积1403㎡,生态缓冲带建设长度612m,河道底泥底质改良面积3100㎡;排水口预处理设备3套,生态屏障346㎡。

4.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修复。

推进鳌江流域水系干流及其支流和湖泊、水库等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水生态健康评估,掌握鳌江水生态状况、当地现有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和水生植物状况。

为下一步鳌江流域特色鱼类保护和种群资源恢复提供科学依据。

2022年前推进完成鳌江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并积极谋划开展平原河网地区水生态健康评估。

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行动。

加强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和水生生态资源的保护,稳步实施退耕还湿、退耕还滩,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重点强化西湾湿地、万全湿地、鳌江出海口湿地等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

保护库塘湿地生态系统,以水质污染防治和水库周边环境改善为重点,保护水库入水口及其上游湿地。

在湿地保护区中严禁围垦湖泊、随意填占河道、溪流和天然池塘,禁止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的行为。

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

严格控制水面率,实现有水保水、依水还水。

在自然湿地边缘建设人工湿地,作为自然湿地的缓冲带,减轻外来污染物对湿地环境的影响。

实施重点站位水质提升行动。

对不稳定达标控制断面,因地制宜制订“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梳理一批重点治污项目进行攻坚,力争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针对江口渡溶解氧问题,联合苍南县、龙港市共同开展鳌江流域综合整治行动;修复并完善小姜垟站位生态拦截系统,加强对河道“水下森林”打造,提升、重建水体生态系统,着力改善小姜垟水质易反弹情况。

通过对光山站位河段各类污染源的控制与净化,采用构建生态拦截系统、滨岸缓冲带,提升上游来水水质,削减周边面源污染进入,改善区域水体水质状况。

实施河道清淤行动。

定期开展河道淤积情况调查评估,开展对鳌江及上游支流河道的清淤工程,减少河道泥沙淤积。

实行科学清淤,积极采用环保清淤法,选择对河道污泥扰动较小的方法,避免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清淤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2023年底前,完成鳌江流域河道清淤工程。

实施水土保持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

积极推进东部地区大陆岸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快蓝色海湾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修复自然海岸线,加强沿线滩涂退耕修复,禁止在滩涂擅自进行农作物种植、围塘养殖等行为,改善滩涂环境,减少鳌江河岸水土流失。

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完成《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的县7.85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任务,于鳌江北岸建设红树林23公顷,提升岸线功能。

(二)深化标本兼治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

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规范,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小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及“六小”行业、农贸市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等其他城镇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

建立常态化的污水管网排查机制,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到2023年,推进完成水亭工业区、圣诺小微园区、墨城工业区、滨海新兴产业园区、郑楼礼品园区、万全轻工机械园区等工业集聚区,萧江沿江工业区、千亩工业区、水头五百亩工业区、建安皮件园区等园外企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萧江镇、凤卧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昆阳镇、鳌江镇完成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到2022年,全县14个镇建成区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实施污水配套设施提质增效行动。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

2022年前完成昆鳌、水头、萧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完成昆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实现再生水利用率20%。

到2023年,实现我县四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浙江标准清洁排放。

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基本解决建成区排水管网破损、淤积和雨污混接、错接等问题,逐步达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破损全修复、污水全处理、处理全达标、维护全覆盖。

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等工程措施,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至2023年完成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428.07公里,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产业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涉水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

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加快完成卤制品园区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和园区管网建设。

强化化工、制革、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和清洁化改造。

大力推进电镀企业整治“回头看”,推进完成电镀企业整改整治,2021年6月已完成园区内、外各电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全面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县重金属综合防控国家示范区创建。

提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到2023年,实现日处理设计规模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实现标准化运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出水达标率95%以上。

深入推进种植业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

积极应用高效环保农药、绿色防控技术。

全面开展农药(兽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

深入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科学推进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减排。

到2023年,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至少削减10%。

实施黑臭全清零攻坚战行动。

2021年,开展鳌江流域黑臭水体全清零行动,对流域内所有的城市河道和农村河道进行排查,重点排查2018-2020年间已销号的易反弹河道、前期已销号的黑臭河、被省市督办或上级发现的问题河道、断头河、群众举报的河道等,建立易反弹河道清单。

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常态复查机制、动态跟踪机制、执法监管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至少监测1年水质,持续跟踪易反弹河道水环境巩固提升工作。

到2021年8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销号;到2021年10底前,完成易反弹河道整治销号,实现黑臭河全清零;2021年12月底前,因地制宜建立长效机制,动态跟踪治理重点监管河道,进一步巩固提升黑臭河治理成果,实现长制久清。

(三)落实科学严格的水环境管理体系

推动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

以探索建立多元化信息互通体制机制为抓手,推动无人机、无人船、远程视频监控等工作,着力打造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

将湾(滩)长制试点纳入“治水”体系,与“河长制”统筹推进,并纳入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温州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分级分类开展河(湖)长履职在线考核机制,确保各级河长履职率达到100%。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贯彻落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要求。

推动河(湖)长制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履行“管、治、保”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治水四大机制。

完善依法治水机制,强化治水法制保障,规范河长工作体制机制。

严格环境执法,涉水相关部门依法履责。

完善铁腕治水机制,健全考核问责工作制度,细化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健全督察督导机制,组建督察小组,开展跟踪督察,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告知单、挂牌督办,跟踪反馈问题、落实整改。

完善科学治水机制,推进“科技治水”,加强科技在治水中的应用,组建治水专家团队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帮带。

深化全民参与治水机制,积极培培育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强化全面治水的责任意识。

深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污水泵站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对污水主要指标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实施鳌江流域重点河道重点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

深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视频与门禁提升项目,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建设项目。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每半年开展1次水质监测;对日处理能力1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实施监督性抽测。

完善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机制。

健全风险监管机制,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完善重点风险源清单。

每年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要求企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加强对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物流企业和危化品运输工具的排污管理。

完善预警应急机制。

定期开展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四)构筑彰显特色的水生态文化体系

进一步增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全社会水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优质的山、水、田园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构成丰实的塘河景观,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水的亲近感和涉水生活的幸福感。

到2023年,具有山、水、湖、海特色及水乡风貌的水生态文化得到传承和创新。

全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以实现河湖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显、人水和谐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县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推进各乡镇母亲河、美丽乡村河湖建设,抓点成线、连线扩面、全域覆盖,开展全县“十大幸福河”创建工作,打造美丽健康河湖样板,形成“一村一溪一水景、一镇一河一特色、一城一江一风光”的河湖诗画美景。

加强水乡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对古桥梁、古埠头、古碑刻、古亭、古民居等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传承塘河民俗庙会等民俗文化,着力推进瑞平塘河水生态文化建设。

进一步推进青街畲族乡水文化建设,以青街溪治理为抓手,加强对水文化的调查与整理、水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打造“历史之河”“时代之河”。

提高水生态文明意识。

树立水生态文明发展理念。

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条件的关系,客观分析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因水制宜、量水而行,既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又要保障水生态健康需要。

城乡规划和建设中,要科学编制水系规划和河湖治理方案,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条件和水文化特色。

工程设计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注重河湖水系沟通,优先采用生态材料和措施,充分考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中,注重维护水资源自然循环,保持河湖岸坡的自然状况。

水利调度中,在保证防洪除涝功能的同时,注重维护河湖生态水位,保证生态流量。

广泛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

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载体,有效利用环境日、水日等主题日,开展系列治水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不断促进公众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培育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进社区、乡村、学校、家庭,提升全民治水的自觉意识。

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树立治水先进典型。

全面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

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治水主体责任。

县治水办(河长办)要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

各地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三)高压严管治水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污染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块状产业结构特点和当前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部署组织“护水斩污”系列执法排查行动,全面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强化环保、公安等司法部门联动,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21-

附件1

县水生态环境治理示范试点县建设方案(2021-2023年)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分类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期限

投资金额(万元)

责任单位

1

水生态修复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五十丈水源地以及保护区缓冲拦截区建设

完成迢岩村东侧沿库道路旁陆向辐射带、迢岩村南侧沿库水位变幅带及岩大桥周边平地等3处生态缓冲带修复,控制水土流失,增加水库沿岸生态系统,稳定水库水质保持在地标水环境标准Ⅱ类。

2021年

300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2

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立、治”

通过实施集雨区内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风险防范,完善集雨区内环境监管机制,落实规范化建设,推进10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立、治”,不断夯实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2020-2022年

128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

平原河网生态治理

县瑞平塘河(昆阳片)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规模为主塘河3100米及周边相连支流区域。

预计共修复水域面积436200m2,其中主塘河172500m2,支流200200m2,湿地面积63500m2。

主要修复内容包括湿地生态保护:

河口缓冲区修复,水下森林种植、生态坡岸保护=;支流生态治理;滨岸缓冲带建设、浮动生态湿地建设、生态护坡建设及其他工程措施;主塘河生态岸线打造4500m。

2020-2021年

5500

昆阳镇

4

县瑞平塘河平鳌片水系(一期)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鳌江平原河道综合治理14.091km,其中,九叠河治理长度9.04km,墨城溪治理长度5.05km。

2019-2022年

5000

鳌江镇

5

鳌江镇东塘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项目治理范围为8条河道,治理总长度960米,水域治理面积15360平方米。

主要内容包括上下游生态拦截措施、生态缓冲带构建措施、河道口生态拦截等。

2021

687

鳌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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