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工程建设“四考两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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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工程建设“四考两评”工作方案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推进质量强水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充分调动工程参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水利工程建设水平,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稽察全覆盖的要求。
经研究,制定202*年区水利工程建设“四考两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我区境内各在建水利工程及各参建单位(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
参加考评项目见附件5
二、考核时间与内容
针对我区境内在建水利项目质量、安全、现场管理、单位履职(履约)等进行“四项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工作总体计划于202*年6月中旬、11月上旬“两个阶段”进行考评。
三、考核组织
(一)专家考核。
邀请扬州市局水利工程稽察专家库成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对工程项目各个标段进行考核(同一参建单位负责一个项目不同标段的,随机抽取一个标段进行考评)。
考核以召开访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并参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完成各项目评分。
(二)计分形式。
分两次考核进行,6月中旬为第一次考核,11月上旬为第二次考核,总分为两次考核的平均分;因工程工期原因只能参加其中一次考核的,按该次考核分数计取总分;各参建单位考核分数=考核表评分*60%+现场考核评分*40%。
(一个项目标段的现场考核评分为该项目标段各参建单位所共有得分)
四、考核奖惩
(一)针对各项评比结果,对全区在建水利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
获一等奖单位分别推荐2名先进个人,颁发20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先进个人、优秀施工员、优秀监理荣誉证书,并建议施工、监理等单位给予物质奖励。
(二)考核评比必须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资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缴奖牌和证书,在全区通报批评,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结果认定与运用。
评比后我局将对结果进行认定,一方面将考核结果通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处,作为其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将考核结果报市水利局基建处和质安站,作为市局对我区项目各参建单位履约考核和对我局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