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建设(治土清废)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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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治土清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精神,打造“美丽我市”,助推“六争攻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提升美丽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助推“六争攻坚”和“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先锋城区建设,为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区行政区域范围,基准年为202*年,分近期(2020-2022年)和远期(2023-2025年),计划2022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1.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石化、化工、印染、表面处理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率达到5%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实现负增长。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石化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以下均需石化区管委会、各镇(街道)落实相关责任,不再列出)

2.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动态清零”。

继续强化建筑垃圾堆场监管排查,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动态清零”处置工作。

落实污泥减量政策,区级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

实行差别化的污泥处置价格,倒逼污泥产生单位削减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

3.大力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减量。

组建地膜回收作业专业组织。

加大补贴力度推进秸秆机械化回收。

构建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位一体模式,加快完善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设施。

(区农业农村局)

4.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积极推动绿色工厂创建。

培养简约绿色的生活方式,逐步推进禁止或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宣传推广节约资源理念,到2022年底,城乡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5.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坚持垃圾分类的全民教育,各级教育机构应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

落实市级制定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非居民端为重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促进可回收物的源头分类回收,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统筹布置再生资源回收点、废电子电器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和可回收设施,推广生活区大件垃圾的预约回收。

(区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

6.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

以暂时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或者需要暂时贮存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重点,开展源头分类贮存。

实行一般工业固废的分类标准和分类贮存制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7.践行重点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探索包装桶、反应催化剂等产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及再利用。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8.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的运输管理。

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车载GPS,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地危险废物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资质单位从事运输危险废物的行为。

(区建设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9.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

建立农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覆盖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通过在农资店、规模化种养殖场、农业蔬菜基地设置回收点、定期上门回收、专业公司处置,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至2022年,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推行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分类回收处理,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率达9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过90%。

(区农业农村局)

10.建立小微单元危险废物和有害垃圾的收运体系。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汽修行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网络体系建设,到2022年,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全区镇(街道)以上工业园区和汽修、科研等行业。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完善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运体系,以社区、村为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专用容器及设施建设。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11.拓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渠道。

落实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突破废润滑油、退役动力电池、工业污泥、焚烧飞灰等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技局)

12.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提升废品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至2022年,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13.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和园林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从建设项目规划源头上管理,加快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新标准运用,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

依托宁波植物园和招宝山公园,推进分散式园林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建立消纳点。

(区建设交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经信局)

14.着力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组织实施秸秆肥料、燃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化等五大资源化利用工程。

稳定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左右。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提高废旧棚膜和菌棒膜的再利用比例。

(区农业农村局)

15.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暂存、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到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

(区卫生健康局)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16.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结合区内一般工业固废产业、利用、处置现状,以工业污泥利用处置工程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能力建设,鼓励利用处置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

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推广利用污泥生产新型建材和园林绿化基质土改良剂。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17.试点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

农村易腐垃圾以就地处置为主,集中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实现垃圾减量。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秉持因地制宜原则,试点阳光堆肥、微生物降解、厌氧发酵成肥等处置模式,着重解决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的问题。

(区农业农村局)

18.提升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

提高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水平,推进落实拟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综合能力。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19.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各环节的综合执法。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力量,将固体废物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纳入环境综合执法。

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固体废物监管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制定巡查制度,到2021年,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0%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20.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鉴定能力建设。

完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过程生态环境要求。

扩大监管覆盖面,到2022年,800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地方和国家信息互联互通。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21.加强省级信息监管平台的应用。

根据省级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逐步过渡应用,提升统计分析、环境监控、资源交易、市场互动、产业链监督等固体废物管理能力。

及时掌握“无废城市”指标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智能预判发展趋势。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

22.信息公开发布,加强公众监督。

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

通过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多途径对“无废城市”建设进行监督。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

23.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和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奖补支持政策。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4.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

开展一批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25.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

督促企业填报上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明晰工业固废数据情况。

加快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

26.加强资源配置的政策正向激励。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好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实施绿色保险制度。

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

27.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

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建设考核内容。

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区美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相关部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区美丽办)

28.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

制定落实《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完善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配套细则,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相关文件,满足固体废物管理需求。

(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区美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实施过程咨询、年度考核统计等职能。

各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和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

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保障落实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资金向“无废城市”重点项目方向倾斜,有效实现“无废城市”建设目标。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无废氛围。

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

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人们对无废城市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

1.“无废城市”建设四个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2.指标说明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四个清单

(一)目标清单

1.“产废无增长”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1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区经信局

4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城镇

零增长

区综合执法局

农村

零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5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2.“资源无浪费”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区经信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7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城镇

60%

区商务局

农村

60%

区农业农村局

8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0%以上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建设交通局配合

9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10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区农业农村局

1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3.“设施无缺口”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12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镇

100%

区综合执法局

农村

100%

区农业农村局

14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配合

15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16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2个以上

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4.“监管无盲区”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17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

18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区美丽办

19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5.“固废无倾倒”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21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城镇

100%

区综合执法局

农村

100%

区农业农村局

22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3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

24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区农业农村局

6.“保障无缺位”目标指标设置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25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2个以上

区美丽办

26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区美丽办

27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

(县(市、区)可不选该指标)

不选

2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数

(县(市、区)可不选该指标)

不选

参考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责任部门

29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道)

100%

区治水办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100%

区治水办

生活小区

100%

区治水办

3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区综合执法局

3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

区生态环境分局

32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

33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80%以上

第三方调查

36

(二)任务清单

1.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具体工作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A1

建立协调机制

由区美丽建设工作领导统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明确部门分工

区美丽办

2020年

A2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性文件

完善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配套细则

完成制定

相关单位

2022年

A3

制定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完成制定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

A4

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完成制定

区美丽办牵头,区人力社保局配合

2021年

A5

优化能源结构

推进区新能源发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相关工作内容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商务局配合

2020-2025年

A6

推进清洁生产工作

发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区经信局负责自愿清洁生产、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强制清洁生产

2020-2025年

A7

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明确申报登记企业范围,督促工作固体废物产业单位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工作

企业申报登记数量逐年增加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

A8

提升区域农业绿色化发展水平

优化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推动资金向产业化、能源化利用方向倾斜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提升能源化利用占比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2022年

A9

探索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商品有机肥原料监管

进一步促进有机肥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22年

A10

进一步完善农膜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

提高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A11

加强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监管力度

制定建立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监管办法

完成建立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A12

建立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黑名单制度

完成建立

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

A13

促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启动区“无废生活/无废文化”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启动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配合

2020-2022年

A14

在全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与教育

全面开展

区教育局

2020-2025年

A15

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工作模式

开展多部门合作、有序推进政策制定、市场推广、产业宣导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区建设交通局

2022年

A16

开展绿色回收

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统筹布置再生资源回收点、废电子电器和大件垃圾堆放点和可回收设施,推广生活区大件垃圾的预约回收

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区商务局

2020-2025年

2.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具体工作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B1

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基于已有的环统数据平台、危险废物管理平台、智慧城管系统、规模养殖云平台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

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监管系统效率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

2022年

B2

以现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商务部门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对接应用上级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库,实现固体废物分类信息管理平台与资源回收和环境监管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充分运用物联网、“城市大脑”定位系统等手段,构建高效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监管平台,链接到城市所有与“废物”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收费等相关的部门、企业和社区

实现固废收集、转移、处置环节的信息化、可视化,帮助企业和城市管理者及时准确进行废弃物资源化的合理配置

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

2022年

B3

规范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和摸底调查工作

贯彻《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建立农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签制度,启动记录包装废弃物相关信息工作

利用溯源系统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B4

依托农业部“规模养殖云平台”,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调查摸底,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数据,实施动态管理

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精细化和动态监管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B5

健全相关技术体系

完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

2022年

B6

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标准,按可利用、可焚烧和可填埋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分流处置

实现对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处置,源头减量、高效处置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

2022年

B7

建立绿色制造体系

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开展绿色供应链制造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区经信局

2022年

B8

提升技术研发示范能力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示范:

包括废织物、纤维等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技术、工业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废润滑油、废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等

形成一套工业固废高值化利用技术体系,降低工业固废最终处置量

区经信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2022年

B9

生活垃圾处理领域:

推进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技术应用

提升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综合绩效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B10

建筑垃圾领域:

建筑工程渣土、泥浆无害化处理及在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领域资源化再生利用成套技术开发、工业用地整理、面向墙体材料应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等

形成高附加值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实现工程建筑垃圾的内部平衡

区建设交通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2022年

B11

农业固废领域:

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推进秸秆就地还田、打捆等高值化资源利用等技术研发

降低农膜使用量、实现秸秆全量利用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2022年

3.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具体工作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C1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面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经营可持续性

区税务局

2022年

C2

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使用

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废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推进资源化利用

区建设交通局

2022-2025年

C3

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定期发布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将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电价挂钩

激发企业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2025年

C4

加强绿色信贷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供给,创新绿色产品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资金需求

逐步提高绿色信贷需求可得性

人行北仑支行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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