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5561962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docx

乡镇街道历史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辖区内历史风貌管控工作,根据**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做好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历史风貌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辖区内历史风貌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拱辰街道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村(居)包片两委任副组长,各村(居)包片工作队长和村(居)党委(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街道辖区内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历史风貌管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村建站,由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传达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由领导小组总体部署、指导全面开展工作,各村(居)具体负责,部门协同配合。

  各村(居)委会:

负责组织普查人员对本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历史建筑、50年以上老建筑和古树名木以及各类牌坊、石阶、遗址、桥、塔、井、亭、台等构筑物的进行深入普查发掘,全面摸底对符合条件要梳理填写《区文保单位、文物点、历史建筑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街道。

对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构筑物)开展调查统计,对征迁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构筑物)进行初排、丈量、登记归档等工作并形成保护清单,报送征迁指挥部备案。

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平台,并由12个村(居)专人(文化协管员)负责相关工作,形成以文物管理主管部门为中心的区、街道、村(居)三级文物管护网络,构建“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

经常性对区域内历史建筑(构筑物)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破坏及未经审批加建翻建的违法行为;因自然原因或者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发生损毁危险的,应当立即组织抢险保护,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并及时向街道报告。

结合村(居)民情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引导热心村民,乡贤参与成立保护历史建筑理事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文物保护日常管理、巡护、修缮等工作。

  文化站:

以文化下乡活动为载体,通过发传单、贴标语、图片展示、网络平台等方式展开宣传教育并在文化站设立咨询台,营造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使村民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负责制定历史建筑(构筑物)保护协议样本,落实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书。

收集整理保护对象的历史资料信息,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对辖区内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构筑物)现状的详细情况造册登记,建立完善记录档案。

做好历史建筑(构筑物)申报拟定、保护规划、历史文化相适应活动审批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梳理汇总对符合条件的,报送上级文物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安监:

加强历史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范于未然。

确保历史建筑(构筑物)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有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历史建筑(构筑物)的灾害风险排查和消防安全防灾工作。

  村建站:

加大对破坏历史建筑(构筑物)私建乱搭、加建翻建等影响历史风貌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力度,做好与自然资源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加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构筑物)保护,防止借修缮房屋之名进行违法建设,把涉及历史建筑(构筑物)的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我办辖区内历史风貌管控力度,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各部门各村(居)要加强宣传,普及历史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建筑(构筑物)和古树,举报破坏具有历史价值建筑(构)物及古树的行为。

  (三)加强巡查。

要常态化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历史建筑的跟踪巡查,建立区、街道、村(居)三级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历史建筑(构筑物)及其周边的动态情况。

  (四)强化考核,确保实效。

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工作列入部门、村(居)的年度工作考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