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烈士遗属定期走访方案(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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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烈士遗属定期走访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做好区烈士遗属优待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走访机制,根据**文件精神,现就烈士遗属定期走访慰问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做好烈士遗属优待工作,让烈士遗属享受到应有的优待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把烈士遗属优待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重要工作放在心头、摆进日程、落到实处。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烈士遗属的荣誉感、获得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保障烈士遗属医疗、生活、养老、上学等权益,为烈属解决各种困难情况,切实为烈属办实事,做好优待工作。
二、形式内容
1.建档立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做好烈士遗属建档立卡工作,在信息采集基础上,及时完善烈士遗属信息,精准掌握本辖区所有烈士遗属的基本情况和最新动态。
2.入户走访。
区烈士遗属共计7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各乡镇街道服务站结成对子,分批定期逐户走访,与烈士遗属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生活中的困难等。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要到各烈士遗属家中走访,做到全部走访慰问,以掌握本辖区所有烈士遗属的相关情况。
3.协调保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补助慰问资金。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兼顾可持续发展和周边县区情况,适度确定走访慰问标准。
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与医保、社保、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烈士遗属在医疗、生活、养老、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烈士遗属应该享受的各项优待政策。
明确专门医疗优待服务机构,为烈士遗属提供优惠体检,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明确专门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烈士遗属,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实行集中供养,鼓励养老机构为烈士遗属提供适度的优惠服务。
4.广泛宣传。
利用在线、宿迁手机台、美篇等加大宣传烈士遗属的奉献付出,促进全社会尊重烈士遗属、关爱烈士遗属,鼓励社会各界加入关爱烈士遗属活动中,为烈士遗属增加幸福感和荣誉感。
三、走访流程
1.明确走访分工。
烈士遗属所属的乡镇街道服务站每一个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要明确固定常态联系工作人员,定期上门走访,实现烈士遗属走访全覆盖。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不定期对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应享尽享。
要广泛开展“关爱烈属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为烈士遗属特别是烈士子女办实事、解难题之中。
走访过程中认真听取他们对现有的烈士遗属优待工作的意见建议。
每走访一户,要首先说明来意,送去温暖,然后与烈士遗属进行交谈沟通。
2.情况记录。
记录并反馈烈士遗属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做好后续帮助工作,积极为烈士遗属解决相关难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保障烈士遗属在医疗、生活、养老、上学等方面的权益。
3.形成台账。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建立烈士遗属定期走访台账,记录每次走访情况。
为烈属解决各种困难情况、为烈属办实事情况、“关爱烈属活动”进展情况月报表,按月汇总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形成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