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卫健局中医药行业法治社会建设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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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卫健局中医药行业法治社会建设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医药行业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中医药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市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25年,全市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中医药行业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医药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中医药领域各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增强法治观念
1、维护宪法权威。
市中医院、圣济中医医院、宗义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对中医药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
推动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2、强化法治培训。
市中医院、圣济中医医院、宗义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河北省中医药条例》等医疗卫生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法律意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
3、落实普法责任。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案例整理研究工作,针对中医药行政复议、监督执法中的常见问题,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定期开展中医药普法培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4、参与法治建设。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中医药法》《河北省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周年活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法治宣传活动。
(二)推进诚信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将提供中医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依法向社会公示,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三)加强权利保护
1、保障中医药监督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市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和能力培训。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
2、中医医疗机构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市中医院、圣济中医医院、宗义中医等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四)推进治理法治化
1、行业依法治理。
依法有效化解中医药领域矛盾纠纷。
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中医药有关信访诉求。
加强中医药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
健全依法化解医疗纠纷机制,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健康权益。
2、治理网络空间。
中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各项网络法律法规,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依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加强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提升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水平。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中医药行业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大力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工作部署、经验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2021年8月底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局中医科。
(三)督促工作落实。
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机构要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021年-2025年间,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中医药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局中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