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实施成效监测方案(2022-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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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实施成效监测方案(2022-2023年)
为科学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以下简称“两化”)实施成效评估,根据**要求,决定对试点场“两化”实施相关质量指标开展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级负责组织开展“两化”实施成效监测、抽样技术指导工作;县级负责辖区内试点场抽样送检工作。
示范场的样品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检测经费由省级承担;其他试点场的样品由省农科院及其他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检测经费由市级承担。
二、监测对象
覆盖全县所有试点场,共19家。
其中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示范场1家,其他试点场11家;饲料环保化示范场1家,其他试点场6家。
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场重点监测投入品中药物、畜产品兽药残留、细菌耐药性、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等四个项目。
要求所有试点场在行动期间开展1次投入品中药物监测和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
另外选取1家示范场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及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监测,其中细菌耐药性监测于每年2月底前开展1次,共开展2次;水体和粪肥中药物监测每3个月开展1次,持续至2023年底。
饲料环保化试点场重点监测饲料和粪便中粗蛋白(氮)、铜、锌等指标。
要求所有试点场于2022年2月底前和成效评估前各监测1次,共监测2次。
“两化”试点监测项目及频次见附表1。
四、监测参数、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监测项目参数及检测方法见附表2,判定依据参照农业农村部风险监测和相关规定执行,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监测参数由相关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方法及验证资料。
五、抽样注意事项
(一)抽样工具及容器应清洁干燥,不能被污染。
(二)规范填写抽样单,被抽样单位名称、动物品种、样品名称等信息应完整,抽样容器上应用记号笔标注被抽样单位名称和编号、动物品种及样品名称。
抽样单用自封袋封好,置于样品容器中。
“两化”试点场抽样清单和现场抽样单见附表3和附表4。
(三)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抽样工作时,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检测单位寄送相关抽样材料。
抽样人员应在收到抽样材料后48小时内完成抽样(如48小时内难以完成抽样,应将抽样材料置于4℃冷藏,72小时内必须完成抽样)。
抽取的样品应尽快置于4℃冷藏,并在冷藏条件下寄送,不允许冷冻或长期高温条件下存放。
因抽样、运输过程操作不当造成的检测失败的样品,需重新抽样。
(四)细菌耐药性监测抽样方法
1、猪场。
需两人同时操作。
一人将猪保定,一人将运输管中棉签取出,轻轻旋转插入猪的肛门1-2cm,随后迅速将棉签放回该运输管中,并登记样品序号。
2、肉鸡场和蛋鸡场。
需两人同时操作。
一人持鸡,使鸡的泄殖腔暴露,一人将运输管中棉签取出,轻轻旋转插入泄殖腔1-2cm,随后迅速将棉签放回该运输管中,并登记样品序号。
(五)水样和粪便样品盛放在容器内时,应留出一定的空间,容器应密闭。
抽取的样品经冷冻后方可运输。
六、其他要求
承担具体检测任务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相应的检验能力。
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及相关检测报告由县级汇总后于每季度末上报到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