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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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打造适应乡村振兴建设发展需要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在提高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实现巩固人社扶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021—2023年,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持续提升人社服务的广度、深度、温度。

以“数字人社”系统为依托,打造县、乡、村、屯四级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

通过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精准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民工收入稳步增长。

通过延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促进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促进社会保险费征收。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协管员持续稳定,提升协管员综合素质

1.配备专职协管员。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为每个村级(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配备一名专职协管员。

2.定期为协管员开展教育培训。

一是新任培训,对新入职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人社基础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基本服务流程、信息系统应用等基本培训,培训时间2天以上,如有需要可安排新任协管员到乡(镇)有关部门跟班学习,具体由各乡(镇)就业社保中心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台账;二是定期培训,入职一年以上的协管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主要学习新业务和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具体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培训所需资金,采取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和当地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3.实行年度绩效考核。

协管员实行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机制。

协管员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具体实施。

平时考评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合格的每人每月额外增加200元服务费,不合格的责成改正且当月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

当年连续3个月考评不合格的,或者当年累计4个月考评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基本合格,且全年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当年连续4个月考评不合格,或者当年累计5个月考评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全年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且次年不再续聘。

额外增加服务费按年发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资金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保障。

执行起始时间自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

(二)拓展现有场地,实现窗口提升

1.打造村级电商共享直播间。

在保持现有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窗口的基础上,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委设立试点,建设独立的电商共享直播间,用于支持当地产业产品线上直播销售等业务拓展。

2、打造屯级服务工作站。

在县、乡、村三级网络的基础上,在屯级增加工作站,打造成为县、乡、村、屯四级信息网络,发展屯级就业社保业务宣传队员,在屯级工作站,可实现业务宣传、业务受理咨询等服务。

(三)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1.提升就业信息更新质量。

一是每月采集、核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培训意愿,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人员清单,记录农村劳动力实际就业状态、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信息。

二是每月5日前将上月核实后的就业信息更新录入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做到数据及时更新。

2.提升岗位信息发布质量。

一是及时将上级人社部门和本村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发布到各村屯,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每年发布岗位个数不少于本村辖区内劳动力总数的3倍,并按照每年不少于10%的数量递增。

二是通过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向辖区内求职登记人员每月以短信等形式发送匹配的岗位信息3个以上。

三是对外出务工有就业意愿、连续3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由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登记造册并每月报送上级人社部门,上级人社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并推介就业岗位信息3次以上。

3.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质量。

一是辖区内培训意愿登记满10人以上的,要主动联系人社部门协调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及时将开班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向农村劳动力发布。

二是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推介后3个月内进行就业情况的回访,并及时更新就业信息。

(四)延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1.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延伸到村级平台。

2021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从县、乡镇延伸到村级平台。

2022年,实现协管员通过授权登录系统精准掌握本行政村全民参保情况,包括本行政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未参保人员的名单,精准动员参保登记,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确保“十四五” 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2.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延伸到村级平台。

2021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受理业务功能,参保人通过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或者在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登录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即可自主办理或由村级协管员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领、转移申请、注销登记、资格认证等业务。

202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村级受理。

2023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村级受理,群众办理业务零跑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3.将社保便民服务延伸到村级平台。

村级协管员根据动态人员信息管理情况,每月精准动员参保扩面,全面落实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告制度,对按时上报的给予激励。

采取线下加线上模式,服务不同类型的参保群众,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服务理念,提供授权代理、亲友协办及相关智能技术操作指导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村级协管员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提醒(按税务部门所列名单,对未缴费者提醒每月一次)、确定缴费档次、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和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

(五)业务系统线路升级改造

为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数字人社”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确保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2021年由自治区筹措线路升级改造资金,从2021年11月开始实施村级线路带宽升级(注:

带宽升级的标准为带宽成倍扩容,如由原来 10M 升级为 20M 及以上,20M升级为 40M 及以上),逐步提升村级应用速度。

至 2022年12月底,业务系统线路升级全面完成工作,为信息便民化服务提供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12月—2022年1月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印发执行《**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实施阶段(2022年2月—2023年8月)。

从2022年 1月开始,全面实施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到2022年3月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各乡镇分别确定1个试点村、试点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试点村屯评估结果确定1个试点乡镇,按照模范带动方式推动提升。

列入试点的乡镇、试点村和试点屯要提前在2022年6月前完成提升工作。

到2023年8月底,各乡(镇)全部完成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作,并将提升工作总结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三)评估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由各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开展自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并于10月底前向来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检查评估报告。

12月底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随机组织开展抽查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情况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乡(镇)就业社保中心要提高对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的认识,将提升工作列入全县人社系统2021年至2023年的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情况制定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调整乡、村、屯工作流程,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县社保中心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

各乡(镇)就业社保中心要加强对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管理,督促指导协管员开展就业社保经办服务。

(三)加强财政支持。

三年提升行动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由各地负责统筹安排,自治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提升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年初预算安排,运营维护费和网络费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四)加强绩效考核。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资金的落实和三年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

同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健全协管员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就业、社保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制定协管员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年终考核,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附件:

1、**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1

**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

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村级平台能力提升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村级平台能力提升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各部门、各乡镇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三年提升行动圆满完成。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金保障组、就业工作组、社会保险工作组、信息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股,办公室负责人由熊禄娜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各股室、各部门推进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工作,

资金保障组由规划财务股牵头,各职能股室参加,协调落实自治区、市、县本级资金配套。

就业工作组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牵头,县人社职就股参加,负责就业政策落实和服务提升工作的指导,整理归档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工作组由县社保中心牵头,县人社社保股参加,负责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及服务提升工作的指导,整理归档有关材料。

信息工作组由规划财务股牵头,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配合,负责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与维护。

县社保中心、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口负责就业、社保信息系统使用、提升工作的具体指导,配合规划财务股整理归档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附件2

**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重点工作

提升任务

提升内容

提升标准

考核标准

完成情况

1

协管员方面

1.配备专职协管员。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为每个村级(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配备一名专职协管员

明确了工作目

标,提出工作要

求。

1.签订有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

2.如遇协管员调整变动的,在调整变动的当月即补充协管员。

2

2.定期为协管员开展教育培训。

一是新任培训,对新入职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人社基础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基本服务流程、信息系统应用等基本培训,培训时间 2天以上,如有需要可安排新任协管员到乡(镇)有关部门跟班学习,具体由各乡(镇)就业社保中心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台账;二是定期培训,入职一年以上的协管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主要学习新业务和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具体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培训所需资金,采取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和当地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明确了工作目

标,提出工作要

求。

1.制定有培训计划;

2.下发培训通知或提供培训照片;

3.能提供培训支出明细或凭证。

3

3.实行考核激励。

协管员实行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机制。

协管员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两委”具体实施。

平时考评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合格的每人每月额外增加200元服务费,不合格的责成改正且当月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

当年连续3个月考评不合格的,或者当年累计4个月考评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基本合格,且全年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当年连续4个月考评不合格,或者当年累计5个月考评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全年不得享受增加服务费且次年不再续聘。

额外增加服务费按年发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资金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保障。

执行起始时间自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

明确了工作目

标,提出工作要

求。

1. 有每月平时考核记录;

2. 有年度考核表格;

3. 有服务费支出凭证。

4

场地方面

1.打造村级电商共享直播间。

在保持现有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窗口的基础上,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委,建设独立的电商共享直播间,用于电商直播带货等业务拓展。

增加独立的电商共享直播间。

具有较完备的电商直播服务功能。

5

2、打造屯级服务工作站。

在县、乡、村三级网络的基础上,在屯级增加工作站,打造成为县、乡、村、屯四级信息网络,发展屯级就业社保业务宣传队员,在屯级工作站,可实现业务宣传、业务受理咨询等服务。

增加了屯级网络建设要求。

1.每屯至少有1人(可为屯干、也可是长期在屯居住,比较健谈热心,善于从自身经历宣传就业社保业务的人员)对就业社保政策熟悉,能提供高质量的就业社保业务宣传或咨询。

2.有宣传员名册

6

就业

经办

方面

1.提升就业信息更新

质量。

一是每月采集、核实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培训意愿,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人员清单,记录农村劳动力实际就业状态、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信息。

增加了采集的频次:

采集人员和需求信息的时间从原来的每季度采集提升为每月采集。

每月采集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登记《广西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更新)登记表》,确保信息登记准确、归档管理规范。

核实后的就业信息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就业信息更新录入至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人员清单,形成电子台账,电子台账与《广西农村劳动力资

源就业培训(更新)登记表》相统一。

7

二是每月5日前将上月核实后的就业信息更新录入至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做到数据及时更新。

增加了就业信息录入的工作量:

就业信息的录入工作从原来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或有条件的行政村录入变为规定每

月 5日前由所在行政村协管员录入。

8

2.提升岗位信息发布质量。

一是及时将上级人社部门和辖区内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发布到各村屯,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每年发布岗位个数不少于辖区内劳动力总数的3倍,并按照每年不少于10%的数量递增。

1.增加了岗位发布的频次:

从原来的每月发布1次就业岗位信息提升为每周发布1次。

2.新增发布就业岗位数量的

要求:

每年发布 3倍劳动力总数的就业岗位,并按照每年不少于10%的数量递增。

1.每周有至少一次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发布用工信息的图片资料。

2.每月发布岗位数统计表(电子或纸质)完备,全年发布就业岗位数量不少于辖区劳动力总数的3倍。

2021年—2023年,每年发布就业岗位数量不少于上年的1.1倍。

9

二是通过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向辖区内求职登记人员每月以短信等形式发送匹配的岗位信息3个以上。

新增推送岗位信息的数量:

每月以短信等形式向求职人员发送匹配的岗位信息3个以上。

3.通过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向辖区内求职登记人员每月以短信等形式发送匹配的岗位3个以上。

该项业务中,岗位信息发送数量统计由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10

三是对有外出务工就业意愿、连续3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由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登记造册并每月报送上级人社部门,上级人社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并推介就业岗位信息3次以上。

新增对未实现就业劳动力的指导:

每月向上级人社部门报送连续3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并由上级人社部门提供就业指导并推介就业岗位信息3次以上。

4.对有就业意愿、连续3个月未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登记造册并上报上级人社部门,服务过程记录详细,台账(电子或纸质)完备。

11

3.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一是每当辖区内培训意愿登记满10人以上的,要主动联系上级人社部门协调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及时将确定开班后的开班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向农村劳动力发布。

新增开班信息的推送:

每次确定开班后,及时将确定开班培训工种的开班信息向农村劳动力发布1次以上。

1.培训意愿登记满10人以上的,要主动联系人社部门协调培训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开班情况,提供纸质或电子记录台账。

2.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推介后3个月内进行就业情况的回访,建立有纸质或电子台账。

二是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推介后3个月内进行就业情况的回访,并及时更新就业信息。

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并及时更新

就业信息。

3.对收集的就业(培训)信息及时更新,录入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提供纸质登记台账。

12

二是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推介后3个月内进行就业情况的回访,并及时更新就业信息。

为参加培训暂未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介与培训工种有关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并及时更新

就业信息。

13

社保

经办

方面

1.将全民参保登记经办延伸

到村级平台。

2021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从县、乡镇延伸到村级平台。

在村级新增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查询业务。

协管员能顺利登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并查询村民的参保信息,对未参保人员做好 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确保工作目标能如期完成。

14

2022年,实现协管员通过授权精准掌握本行政村全民参保情况,包括本行政村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未参保人员的名单。

增加了协管员的工作项目:

精准掌握本行政村全民参保情况,助力应保尽保工作

的落实。

15

通过精准动员参保登记,推动参保计划的实施,确保“十四

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明确了工作目

标,提出工作要

求。

16

2.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

延伸到村级平台。

2021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办理业务功能,参保人通过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或者在村级社保服务平台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登录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广西人社APP,即可自主办理或由村级协管员代办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领、转移申请、注销登记、资格认证等业务。

新增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的应用,增加了协管员的工作任务。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

台“广西人社村级服务平台自助终端”。

协管员熟悉社保政策及经办业务流程,能熟练操作自助终端。

17

202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村级受理,群众办理业务零跑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明确工作目标,

逐步完善经办服

务。

18

2023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村级受理。

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19

3.将社保便民服务延伸到村

级平台。

村级协管员根据动态人员信息管理情况,每月精准动员参保扩面,全面落实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告制度,对按时上报的给予激励。

增加了协管员的工作任务:

一是精准动员参保;二是每月按时上报参保人员死亡信息。

建立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告纸质台账,并按时上报。

20

采取线下加线上模式,服务不同类型的参保群众,进一步提

升“适老化”服务理念,提供授权代理、亲友协办及相关智能技术操作指导等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提高服务质量,

增加群众满意

度。

21

村级协管员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提醒、确定缴费档次、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和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

增加了协管员的工作任务:

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

通过印制宣传资料

、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宣传,对所列名单每月必须催缴一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和缴费率。

22

线路

升级

方面

完成村级线路带宽升级

2022年,提升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村级线路带宽升级工作,逐步提升村级应用速度。

2022年12月前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提速村级应用,为信息便民化服务提供保障。

提升了宽带速

度:

带宽升级的

标准为带宽成倍扩容,从原来的10M扩容到20M及以上,20M扩容到40M以上。

1.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运营商签订扩容确认书;

2.村级平台线路运转通畅,平台年正常运转率≥85%;

3.业务系统工作正

常,年正常运转天数≥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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