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营养计划十年实施方案(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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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居民营养计划十年实施方案(示范文本)

(2021-2030年)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居民素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建设。

为**,科学系统地实施居民营养健康工作,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全面实施居民营养计划,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升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

(一)建立完善工作组织体系。

积极推进建立区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研究制定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基层相关单位营养工作等规章制度和营养规范。

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咨询和指导。

鼓励学校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联合进行食物营养、营养健康、运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适宜技术推广。

(区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教育体育局、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营养工作能力。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力度。

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要配备或聘请营养师或营养技师。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加强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专业技能培训。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

按照上级计划定期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

针对区域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地区和监测人群。

(区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食物成分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

持续更新、完善我区食物成分数据库。

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

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

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

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

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建立我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区卫生健康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1.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

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

创立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

针对实施计划建立协调机构,帮助农村地区优质、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发利用我区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和绿色食品资源,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枸杞、富硒食物、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营养健康食品,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健康食品品牌。

加强食品加工技术研究,推进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壮大,加快特殊膳食、营养配餐等特色功能食品产业的培育与发展。

加强产业指导,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区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合理配餐的示范推广。

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

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合理配餐研究。

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合理配餐。

(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

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技术改造,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

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

(区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利用枸杞等特色资源,推广五味食养、药食养生等食养习惯。

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

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等特定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

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

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

深入调研,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

建设养生食材数据库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

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

建立覆盖全区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掌握资源动态变化,为研发、生产、消费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区卫生健康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

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

依托区政务数据服务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农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教体等数据资源的协同共享。

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

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

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

(区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

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推广应用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

围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按照“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有关要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传统食养理念,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提高全面营养意识。

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

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发挥家庭医生与签约服务团队健康管理的作用,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

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科协、区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

建立全区营养科普专家库,有效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作用,鼓励支持营养、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积极投入科普创作和设计工作。

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

推动将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

在科技馆开设健康教育科普展厅,将营养和食品安全纳入健康科普小屋,建立营养和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

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国家营养计划重大行动

(一)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开展孕前、孕产期和婴幼儿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

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

开展孕产妇和婴幼儿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

提高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提高妇幼人群营养状况定点监测水平。

(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

推进全区育龄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

在合理膳食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

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

宣传母乳喂养和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掌握科学的喂养方法。

营造母乳喂养社会氛围,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

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

(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

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

严格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

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把营养教育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内容,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

利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工作项目,推进“小手拉大手”方式,使学生家长掌握基本营养知识,养成合理的膳食习惯,达到膳食平衡。

(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学生营养配餐。

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

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

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学生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干预。

开展针对学生“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加强营养宣传教育,倡导学校开展抵制高糖饮料、高盐和高脂食品的主题班会活动。

增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情况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综合干预措施。

(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三小”“三无”食品清理力度,减少高糖饮料、高盐和高脂食品的销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区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

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编制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方案,推广应用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

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示范试点,逐步覆盖全区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区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

落实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

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

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

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膳食营养健康工作内容。

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临床营养行动。

1.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

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

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结合患者营养状况,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及高营养风险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

(区卫生健康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

推广应用高血压、糖尿病、痛风、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

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

建立从医疗机构、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区卫生健康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负责)

3.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

推广国家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和治疗膳食配方的应用。

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疾病治疗中的合理使用。

(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村地区营养干预行动。

1.将营养干预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

试点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

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

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

(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农村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

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计划和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鼓励农村地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并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

持续开展农村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期评估改善效果。

(区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

加强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了解重点地区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

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

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

(市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吃动平衡行动。

1.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提高居民整体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和知晓水平,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

(区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倡导每人每日“一斤菜半斤果”,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

普及使用定量盐勺、油壶,量化用盐用油用糖,有效控制食盐、食糖和油脂摄入量,同时减少隐性盐糖摄入。

推广家庭使用厨房秤,按需备餐,珍惜食物,提倡分餐不浪费。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

根据重点慢性病的分布特征,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

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

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2022年):

以加强营养健康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普及基本营养知识,提高营养工作能力水平,分步推进与分层次行动相结合,初步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

建立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和营养工作制度,加强营养工作体系建设,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传统食养服务业快速发展。

第二阶段(2023年—2025年):

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大力发展营养健康产业,提供科学、便捷的营养服务,满足营养健康多元化需求,循序渐进和步步提升相结合,实现营养健康精准化和现代化。

巩固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营养工作,大力提升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普及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显著改善营养不良状况。

第三阶段(2026年—2030年):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推进营养健康与科技革命、新生物学革命、人工智能的融合创新发展,实现居民营养健康智慧化和个性化。

健全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完善营养工作体系,持续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稳步丰富传统食养服务业,普遍推广“互联网+营养健康”智能化应用,全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显著改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建立保障居民营养计划实施的工作制度、协调机制和营养工作体系,强化营养专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营养工作能力和水平。

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

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居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

各部门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居民营养政策的解读,增强全社会对居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加强交流合作。

建立合作交流机制,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积极与国内外营养健康相关专业机构、科研院校开展交流,提升我区营养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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