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docx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工程施工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合同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
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各系统的安装,其中包括图纸优化设计、气体消防设计报审及施工、电梯机房的通风、施工配合费、报建、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包含建筑物内的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设计、施工、改造和验收),消防控制中心图文控制电脑的升级及主机扩容,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图纸优化设计、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包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具体承包方式为:
□固定总价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在适用方式前的□内打√)。
若项目需在当地备案,则乙方负责在当地备案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高层(层)栋(号楼)主体部分及地下车库的消防工程。
工程单体明细表
室内消防工程划分为以下系统:
消火栓系统:
系统施工为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包括管道敷设、阀门、减压孔板、过楼板及墙体的套管、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箱、实验消火栓、支(吊)架、管道及支架刷油、洞口封堵等工作(包括图纸中有规定或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
还包含各单项主体连接的室外管网安装工程(管沟土方挖填、管道基础、管井砌筑等工作)。
自动喷淋系统:
系统施工为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包括管道敷设、阀门、水泵接合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支(吊)架,管道及支架刷油、过楼板及墙体的套管、洞口封堵等工作,还包含小区各单项主体连接的室外管网安装工程(含管沟土方挖填、管道基础、管井砌筑等工作)。
包括图纸中有规定或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施工为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即包括消防主机增加回路板、探测器、模块、按钮、警铃、广播、电话分机、电话插孔、各信号采集和控制点(如防火阀、水流指示器、风机、电梯、通风空调系统的设备、消防泵、信号阀门、防火卷帘、气体灭火系统等)的动力和控制线路,消防控制中心到各单项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的动力控制联网线、电源线、信号线、控制线及其线管线槽,预留预埋、设备接地等,电线电缆接消防控制中心相应设备(包括图纸中有所规定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
防排烟系统:
系统施工为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即含风机、风机控制箱(含控制箱及其上桩接线,不含其上桩电源线路)、风机控制箱至风机的动力控制线及其线管线槽、风管、风阀、支(吊)架、风口(包括楼梯间送风百叶和电梯前室送风百叶连阀门)、防雨百叶、阀门及其机构控制系统,不包括风机的混凝土基础,二次灌浆及天面电梯机房的通风、洞口封堵等。
(包括图纸中所有规定或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与项目)。
防火卷帘系统:
防火卷帘系统包括卷帘、封闸头箱、控制箱(含控制箱及其上桩接线,不含其上桩电源线路)、控制箱至卷帘的动力控制线及其线管线槽等。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深化设计及施工,包括管道、阀门、储存瓶(含药)、启动瓶、报警系统控制器、模块、探测器、控制线及其线管线槽、相关预留预埋等,电线电缆接至消防控制中心相应设备,电源接自各气体灭火控制器(含控制器及其上桩接线,不含其上桩电源线路)。
各系统工程因消防系统本身需要而对总承包单位完成的相关预留预埋的查验、局部修改、对零星漏留漏埋的补做、对零星错留错埋的纠正及改造和报建报验也属本工程范围内。
本工程所涉及的优化设计、设计变更、预留预埋、管沟挖填、穿孔及其修补、配合包含建筑物内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设计、施工、改造和验收等均属于本工程范围内。
图纸优化设计含义:
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建筑结构及消防工程的图纸给乙方,乙方可在满足消防报建报验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设计(乙方优化设计后的图纸内容须送甲方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达到满足消防图纸报建报验及节省投资的要求;设计后图纸的盖章、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消防设施检测、工程验收和消防检测验收等全部内容的工作均属于乙方的承包范围。
若乙方没有及时发现图纸与验收标准不符,造成验收不能通过及返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确保整体验收时间。
因现场实际情况所限,如需乙方调整消防管管位,以达到现场实际及甲方的要求,合同总价(或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此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施工时管线应排列整齐,走向及标高合理,达不到甲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或固定综合单价)内。
地下管线安装标高应满足甲方要求的净空高度,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保证所有管线按综合顺序施工;因与其他分包专业管线走向、位置或标高冲突需要进行调整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不另外增加费用。
乙方的具体施工内容以经过甲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并结合以上承包范围为准。
承包内容:
包含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图纸优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电梯机房的通风、施工配合费、气体消防设计及施工、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消防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以及协作相关主体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等全部内容(包含建筑物内的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设计、施工、改造和验收等全部内容)、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全部内容。
合同价款:
采用以下两种计价模式中的第种【
(一)或
(二)】作为本合同的计价模式。
固定总价包干的计价模式
本合同固定总价为:
人民币元(小写:
¥元),包含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全部工程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结算。
本合同固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测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设计确认、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含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所需费用)、规费、风险费、成品保护费、场外住宿费、消防控制中心图文控制电脑的升级及主机扩容、系统调试费、报建报验费、施工配合费、设计变更及承包范围内未提及的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税金等完成本工程直至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总价均为固定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浮动、政策标准(含税收政策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变动进行任何调整。
若实际施工工序、工艺、材料没有变化,仅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签证的,结算时按照结算条款进行调整。
其中施工配合费为结算造价的%,施工配合费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结算款时代为扣除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计价模式: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人民币元(小写:
¥元),包含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全部工程量。
本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测费、运输费(含二次运输)、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设计确认、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含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所需费用)、规费、风险费、成品保护费、场外住宿费、消防控制中心图文控制电脑的升级及主机扩容、系统调试费、报建报验费、施工配合费、设计变更及承包范围内未提及的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税金等完成本工程直至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受任何税收政策变更而影响。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机械费、人工费等各项施工费用的涨落、工程取费费率的增减等情形时,均视为甲方、乙方各自应承担的商业风险,本合同所约定的固定单价不予调整。
施工措施费应包含为完成施工图纸中所明示和隐含的工作内容而发生的相关全部措施费用。
乙方所报每项单价应为完成该清单范围内的符合国家、省、市地方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施工工序。
工期
总工期:
共天,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等天气。
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开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年月日竣工,并通过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各单项消防工程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开具的开工令所示开工时间为准,乙方应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并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天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并将原件送交甲方。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在乙方进场施工前不交出场地、未能提供水电接驳点、甲方重大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施工;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不可抗力的因素。
工程施工图出图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相关的建筑结构图和各消防图纸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优化后的消防施工图纸及气体消防施工图供审核。
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施工图审核意见;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提出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甲方在乙方修改完善后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乙方在甲方对施工图确认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施工图一式份。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应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乙方进场施工后,由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申报一次工程款,经甲方、总包及监理(视实际情况而定)对该工程量核实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作为进度款,但付款时甲方有权扣除代垫水电费。
乙方应在工程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结算资料天内完成自审。
由于乙方工作不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拖延对数时间、提交资料不及时或不全等),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配合,甲方审核时间将相应顺延。
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含甲供材结算总价*工程税率);
结算总价的%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自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当次付款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当本合同价款付至结算总价的%时,乙方应提供剩余款项(以结算总价计算)的全额有效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无须得到乙方同意。
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量的工程,应以正式书面形式(盖章)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无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
履约担保
乙方应于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履约保函,并承担因此引起的各项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必须是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保函,工程竣工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日自行失效。
若乙方提交的为履约保证金,则工程竣工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合格。
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设备材料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为准,须质量合格。
工程验收
按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范,由甲方、乙方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意见书。
设备材料到场验收:
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设备到货验收,主要包括开箱的检查验收:
⑴外观:
设备有无缺损、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⑵随机文件:
随机文件与合同要求是否相符;⑶数量:
设备及零配件的数量是否齐全;⑷设备的铭牌:
型号、规格、机身编号等是否与合同及随机技术文件一致;⑸做好《设备开箱检查记录》,所有参加开箱检查的有关责任人员应签字认可,作为交接资料和设备技术档案依据。
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经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到工程上。
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甲方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工程施工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自收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包括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竣工资料的移交验收(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执行)。
竣工验收必须按照相关的规范及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BG50300-2001》等执行。
上述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并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乙方应于工程通过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材料设备供应
合同清单中约定为甲供的材料及设备,或列明主材价暂定部分双方同意按以下第9.1款执行;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按以下第9.2款执行。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
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将材料及设备送到内,并提交列明材料品种、规格、颜色、材质等清单,由乙方签收。
乙方验收并签收甲方提供的材料后,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由乙方负责。
如发现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
甲方提供材料的供应时间、数量必须与工程进度相符。
甲供材料款计算公式:
甲供材料单价*(1+1%)*甲供材料数量。
甲供材料数量计算公式:
施工现场实量数量*合同清单约定的损耗率。
超过上述计算数量视作乙方浪费,该超过部分主材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数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导致的施工损耗由乙方负责。
甲供材料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
;
。
由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等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负全责。
设计变更的主要材料价格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提供材料的,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的清单和样板,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他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施工与设计变更
甲方签发开工通知当日,应交付乙方由甲方签名(盖章)确认的正式施工图和材料表,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日内),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
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结算
工程竣工经甲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及其他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天内,甲方完成自审。
甲方自审完成后,对有争议的部分,由甲方相关预算人员与乙方相关预算人员进行核对、审核。
乙方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的完整与准确,如有结算依据不充分或不清晰,甲方可视为乙方放弃此部分结算权利。
以下第11.3.1~11.3.3点内容适用于总价包干的结算方式(在适用内容前的□内打√):
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固定总价(除总包配合费的所有费用),在施工图纸不发生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未发生签证的情况下,乙方按此价格一次包定,结算时不再考虑其余任何费用。
甲方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据实计算。
变更增减的项目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子目,则价格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执行;设计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子目的,按以下原则定价:
有类似子目的,可采用此类似子目的单价作为计价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得出新的子目单价;
如果主材及施工工艺均发生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单价时,土建、装饰和安装工程分别套用合同签订时最新的地区相应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计价,主材价格按照地区市场价。
(定价原则:
乙方报品牌、规格、数量、材质、单价给甲方,甲方5个工作日内审定),其损耗率参考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相似材料的损耗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结合各种材料规格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固定总价包干结算造价=合同固定总价±签证变更结算价±奖励、罚款金额-违约金。
以下第11.4.1~11.4.4点内容适用于综合单价包干的结算方式(在适用内容前的□内打√):
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不发生设计变更的情况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综合单价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单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综合单价的结算调整要求。
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据实计算。
变更增减的项目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子目,则价格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执行;设计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子目的,按以下原则定价:
有类似子目的,可采用此类似子目的单价作为计价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得出新的子目单价;
如果主材及施工工艺均发生改变,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单价时,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别套用合同签订时最新的地区相应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计价,主材价格按照地区市场价。
(定价原则:
乙方报品牌、规格、数量、材质、单价给甲方,甲方5个工作日内审定),其损耗率参考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相似材料的损耗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结合各种材料规格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综合单价包干结算造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证结算价±奖励、罚款金额-违约金。
若甲方发出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则增(减)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为准。
合同总价(或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因深化设计而调整结算价款。
(深化设计是指:
乙方在保证原施工图中的材料、材质、规格、效果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原施工图中节点不详细、作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的细部补充设计)。
涉及甲供材料时,乙方计取甲供材料采购总价的%作为卸车、保管、管理费以独立费(计算税金)并入结算总价。
甲供材料采购总价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甲供材料发票金额为准。
含甲供材料的子目,剔除甲供材价格后,计算辅材、人工、管理费及利润和税金。
涉及甲指乙供的材料时,结算时按甲方指定的实际主材采购价另加3%采保费后,在有甲指乙供的子目中作为主材费计取,同时该子目计取损耗、辅材、人工、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若甲方或设计单位要求更换材料,乙方须先提供材料样板给甲方确认,再上报材料价格,由甲方审核。
保修期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年,保修期自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如前述工程保修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工程保修期限的,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工程保修期限执行。
保修期内,如本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或购房业主通知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于天内维修完毕。
如乙方超过小时仍未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未在上述时间内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的,乙方应补充赔偿。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委派(联系电话:
)为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
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口,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负责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乙方委派(联系电话:
)为现场代表(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工程监督、质量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
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乙方变更现场代表应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工程项目开工前三天应将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主要负责人,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工程项目开工前日内必须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网络图和施工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
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提交实际可行的总进度计划,否则每延误1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天内,乙方将材料样板提交给甲方并标注封样;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进行备料、制作与安装,不得私自更改材料品牌,否则选用更改的材料视为乙方让利,甲方不支付款项。
达不到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材料进场前,要及时报监理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材料进场须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证开箱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隐蔽工程,乙方应留有影像资料并及时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一般工程,乙方应每完成一道工序要及时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乙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整改。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发现已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主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