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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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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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市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工作,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最大
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
林区安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结合我市林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林业系统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的应急救援(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按照《森林火
灾应急预案》处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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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
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作原则
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
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
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林业局成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
简称指挥部),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协调、组织重大林业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1.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局长
副总指挥:
分管副局长
成员:
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森林公
安局、办公室、计财科、林政科、营林科、防火办、人教科、
监察室、科技产业科、林场处、森防站、资源站、种苗站、质
监站、林业工会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事机构为局
安办,挂靠在科技产业科。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林业内部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实施重大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必要时,联系驻地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
队伍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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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局安办负责通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启动预案,综合协调
各成员及其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及时上报事故
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2)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交通
管制、受伤人员营救、现场范围治安秩序维护。
(3)办公室负责组织运输力量、指挥伤员转送、指导医务人
员抢救伤员、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4)计财科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救援经费保障。
(5)人炭啤⒘殖〈Φ瓤拼κ艺驹诟髯灾霸鸱段谔峁┚仍?
支持。
(二)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
保障组。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设在事故发生地,由事故现场最高行政负责人任指挥中心
主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林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
方案;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的车辆、物资、人员等;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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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
查必须的物品;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科技产业科、森林公安局等
单位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
本情况;
(3)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4)统一指挥现场救援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5)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6)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7)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3、善后组
由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会、人教科及其他有关部
门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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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办公室、计财科等部门和有
关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1)组织森林公安局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
护,维护事故发生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供
电、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4)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案启动及终止
(一)预案启动
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救援终止
1、救援指挥部宣布重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终止。
2、按照国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
部门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应急救援程序
(一)事故报告
发生重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
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
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并视情同时向119、120、122报警。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
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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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林业局接到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后,应立即向市林业局报告,市林业局接报后,立即将事故情
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应急办和省林业厅。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局安办接到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向局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
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
中心。
2、指挥中心设立后,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
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小组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群众,控制事态发展,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各救援小组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加强联络和协作,
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
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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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救援结束及后期处置
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救援结束。
2、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局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救援
情况、事故损失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
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3、按照国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向有关部门
提供事故调查处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由市安监局按照有
关规定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
六、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
快速高效的原则。
(二)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
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三)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要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救
援方案实施救援,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同,并提供
一切便利条件。
(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
备,做到随调随用。
(五)加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区职工群众防范各
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
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应急救
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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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
门责任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
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对出色完成应急处
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
奖励;对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不执行命令造成人员伤亡和
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归于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三)各县(市、区)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制
定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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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应对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
故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
全生产法》、《福建省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
神,我局制定《龙岩市林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