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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风控委员会审查细则宏财网

7-1风控委员会审查细则(宏财网)

风控委员会项目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务的审查,防范项目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控委员会是项目审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审查项目材料调查报告及反担保方案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审查以法律法规、金融政策、行业政策、财务分析业务操作规程等为依据,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评价。

第二章审查内容

第四条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行业状况审查判定客户所属行业,从该行业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来判断客户的行业情况。

对项目行业状况的审查,首先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次审查项目处于行业生命周期“新兴、成长、成熟、衰退”的哪个阶段。

鉴于新兴和衰退阶段的高风险性,担保项目应选择行业的成长或成熟阶段。

二、经营情况审查经营情况审查是对客户生产经营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审查,包括产品特征、采购供应、生产工艺、产品销售等。

1、对产品市场需求情况的审查。

低风险情况是客户产品市场需求大且稳定,市场竞争力强,上下游客户分布较广。

主要依据是客户产品的销售方式、销售合同和销售资金回笼情况等。

2、原材料采购供应的审查。

主要审查产品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渠道、供货方式,以及供应价格及结算方式等。

3、生产工艺的审查。

主要审查企业生产工艺的适应性和先进性,现场管理的能力,未来技术的突破及物资保障等,判断企业保持连续生产的程度。

生产工艺技术低风险的情况是,客户的生产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有核心技术,并且对技术革新的预见性和敏感性较强,能够适应技术革新发展。

4、对企业销售情况的审查。

主要审查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持续营销能力两个方面。

市场占有率高意味着客户的产品销售处于强势地位,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营销能力,包括营销策略、网络、广告、产品形象、销售方式、售后服务等,体现在扩大企业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的销售份额,使企业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进行。

三、管理情况审查

1、审查公司客户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

没有固定不变适合所有公司的完善的治理结构,只有适应企业股权结构、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才是健全的治理结构。

公司增资扩股、股权拆分、兼并、联营、并购重组等组织形式的变化,都影响到法人治理结构的发挥,并可能对客户的现金流、盈利能力等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2、对管理层素质的审查。

管理层素质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委托)人等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从业历史、团队精神、经营理念等。

3、对关联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审查。

客户的母子公司、主要供应商、购货商等,因与客户在股权、资金、产品等方面有密切的关联性,其经营、财务状况的变化将间接影响客户的生产、销售和还款能力。

四、客户信用情况审查主要审查客户是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通过贷款卡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查询,审查判断客户的信用状况。

另外,由于人们的信用意识比较淡薄,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存在偷漏税、有钱不还,逃债等现象,也反映出企业信用状况优与劣。

五、财务状况审查

(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

(1)货币资金,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和查询开户行存款余额对货币资金科目进行审查。

(2)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在审查时,应仔细查验票据的真实性,并剔除已经贴现、背书转让和被拒付的票据。

(3)应收账款,核查账龄及账龄结构,是否有长期挂帐事项,大额赊销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坏帐准备的合理性,是否有虚增债权。

应收账款的集中程度和账龄对担保业务产生重要影响。

企业的应收账款集中,账龄越长,应收账款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越大。

(4)其他应收款,核查是否有关联企业交易及其合理性,是否有长期挂帐事项,大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5)存货,包括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种原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的适销性和付款方法对存货科目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审查存货科目时,从变现能力角度出发,不仅要剔除适销性差,长期积压不能变现的存货,而且还要判断企业是否少计当期已销售成本,高估期末存货成本。

大额存货要重点抽盘,关注残、损、滞、废的情况。

2、固定资产,主要是建筑物、房产、设备、车辆等,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证实各类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是否持有产权证明或原始发票;

(2)审查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3)分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折旧额计算是否准确;

3、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的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权等特殊资产。

审查无形资产时要审查资产证书的真实性,防止高估价值。

4、长期投资,审查投资合同、董事会决议,投入的原始赁证,被投资方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投资有否超过净资产的50%。

5、负债项目的审查

(1)流动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审查时要注意如下三点:

一是流动负债项目有无遗漏,防止少记负债;二是是否将短期负债列入长期负债;三是核实其真实负债,剔除虚假负债。

(2)长期负债,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负债,主要包括: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审查时,要注意两点:

一是长期负债项目有无遗漏,二是有无将长期负债列为短期负债的项目。

6、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审查

(1)股东或实收资本,指企业各股东实际投入的股本(资本)总额。

审查是要注意:

结合银行存款记录审查资本投入的真实性,查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查股东是否有虚假出资;审查无形资产股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超过20%。

(2)资本公积,是企业的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审查时注意前后期的数字变化是否符合逻辑,接受捐赠的实物计价是否合理,股本溢价是否可以从银行存款记录中得到证实。

(3)盈余公积,是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审查时注意前后期的数字变化是否与企业的盈利水平相一致,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按照法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历年累计的尚未分配的税后利润。

审查时要注意前后各期的数字变化是否与企业盈利能力相称,是否存在虚假利润的现象。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审查时注意:

(1)主营业务收入的计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要剔除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主营业务收入”。

如将分期付款形式下的销售提前全部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中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是否相称,要剔除超出价格水平和销售范围的“主营业务收入”。

如企业为粉饰财务报表,利用关联交易虚增销售量和提高销售价格,人为因素增大主营业务收入。

通过银行对帐单、购销合同、纳税申报表等多种手段来核实真实的收入水平。

2、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审查是注意:

已销售成本与有关成本水平是否一致,有无低估已销售成本;企业的进货成本与应付账款记录是否一致,要根据应付账款记录调整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

(三)期间费用的审查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有无少记、多记、故意记错科目等现象,对各个期间的费用异常波动要重点查实。

通过重新归集财务费用,判断出客户的实际借款情况。

(四)现金流量的审查现金流量是某一时期内企业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数量。

企业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其中包括库存现金,活期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变现、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现金净流量=净收益+折旧+其他非现金的费用支出-(+)营运投资变化额-固定资产投资公式中:

折旧=期末折旧额-期初折旧额其他非现金支出包括:

提出的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消,预提费用。

营运投资变化额=营运投资期末余额-营运投资期初余额营运投资=(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投资:

包括外购、自制固定资产支付的价款、税款、运输费等,属现金流出。

另外,当公司的营运投资较小时,固定资产较少时,现金流量可以用“净收益+折旧”进行结算。

如果未来的现金流量为正值,则说明企业具备偿债能力;如果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于或等于当期的债务本息,则表明企业可以用主营业务收入来偿还贷款本息;若现金流为负值,则说明企业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企业贷款担保存在风险。

(五)财务比率方面的审查

1、流动性比率的审查流动性比率是体现企业以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以及流动资产变化的能力。

流动性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量化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1)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验值为2,表示客户有较强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表一:

部分行业的流动比率参考指标行业汽车房地产制药建材化工家电啤酒计算机电子商业机械玻璃食品饭店流动比率

1、1

1、2

1、3

1、25

1、2

1、5

1、752

1、45

1、65

1、8

1、3>2>3

(2)速动比率是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验值为1,表明每一元流动负债都有一元易变现的流动资产作为偿还保证。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负债表二:

部分行业速动比率的参考指标行业汽车房地产制药建材化工家电啤酒计算机电子商业机械玻璃食品饭店速动比率0、850、650、90、90、90、90、9

1、250、950、450、90、45>

1、5>2(3)现金比率是现金类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

一般情况、现金比率越高、表明客户的直接支付能力越强,经验比率为20%以上。

现金比率=现金类资产÷流动负债

2、杠杆比率的审查杠杆比率是衡量企业股东及其债权人各自承担风险的尺度,包括:

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与有形净资产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1)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它表明客户总资产中债权人提供资金所占的比重,以及借款人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是企业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

此项比率越低,表明客户的长期偿还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保证倍数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

反之,这一比率越高,则表明客户的偿债能力越小。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3)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是负债总额与有形资产的比例。

表示有形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

此项比率越低越好。

负债与有形资产比率=(负债总数÷有形资产净额)×100%有形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递延资产(4)利息保障倍数是客户生产经营的所得税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是衡量客户偿付借款利息能力的指标。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注: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一般以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计算求得

3、效率性比率的审查效率性比率又称资产管理比率,是衡量企业资产管理效率的财务比率。

效率性比率包括:

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期率、存货周期率、应收账款周期率、资产报酬率、权益报酬率等指标。

(1)总资产周转率,是销售收入净额与资产平均总额的比率。

此项指标是衡量客户的全部资产使用效率,经验指标1-3次,越高越好。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资产平均总额

(2)存货周转率,是一定时期内销售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

此项指标是衡量客户存货的周转速度,经验指标6-10次,存货周转率越高越好。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3)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一定时间内销售收入净额与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经验指标10-12次,越高越好。

行业比率生产、销售行业服务行业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资本密集行劳动力密集行总资产周期率2-54-61-31-2>-10存货周转天数60-10060-100100-200应收账款回收天数40-6030-500-200-3520-35(4)资产报酬率,是税前利润与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此项指标越高越好,表示企业资产的收益程度。

资产报酬率=税前利润÷资产平均余额(5)权益报酬率,又称净值报酬率,体现投资人的投资报酬。

此项比率越高越好,表明所有者或股东投资收益水平越高。

权益报酬率=(税后利润-优先股股息)÷股东权益×100%

4、盈利性比率盈利性比率又称获利能力比率,主要包括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销售净利润率。

(1)销售毛利率,是销售毛利与销售收入净额的比率,即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

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净额注:

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2)销售利润率,是销售利润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此项指标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能获取多少利润。

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销售收入净额(3)销售净利率,是净利润与销售收入净额的比率。

此项指标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形成净利润的多少,表示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

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净额

第五条法务审查岗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审查

1、审查客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是否按工商管理规定办理年检;是否为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

2、审查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审查客户注册资本是否足额到位及其真实性,审查客户总资产与负债情况的真实性。

4、审查法人出资人情况。

审查法人由谁出资,所占份额多少,资本金是否到位,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等。

5、审查客户的经营范围、方式是否与贷款用途相符。

6、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的真实合法性。

主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有关合同、文件、授权书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

个人业务要审查是否有个人签字摁手印并审查其身份证。

7、对租赁、合作等经营形式企业的审查。

审查客户的章程、合作协议、租赁协议等,了解其经营管理方式,并依据企业借款形式,审查担保业务偿还责任是独立承担、合伙人连带承担、家庭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8、审查客户资产是否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经对外担保。

(二)反担保方案的审查

1、对抵押担保的审查

(1)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

依照规定对客户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主要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第三四条、三六、三七条的规定。

(3)审查抵押物所有权是否明确。

主要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抵押物是否属于该抵押人所有。

(4)审查抵押物的所有人是否以书面形式同意抵押。

若抵押物属于第三人所有,是否取得第三人同意将其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若抵押物属共有,是否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将共有财产进行抵押的书面意见。

(5)审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是否有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6)审查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时,是否已被第三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要依据房、地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7)以机器、交通运输工具,荒山、荒滩等设定抵押的,要依据《担保法》第三四条第

(二)、

(四)、

(五)款,及《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8)审查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否长于担保期限,审查抵押物的使用年限、使用寿命是否长于担保期限。

(9)依据《担保法》第三

五、四八条规定,审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物重复抵押,是否将抵押物出租。

(10)对以林木、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依据《担保法》第四

一、四

二、四

三、四四条的规定,审查其是否已被第三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11)审查借款人资产抵押后,如抵押不足担保项目额,或虽能抵偿担保项目金额但仍不足以消除担保风险的,则要实施保证担保。

(12)审查抵押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真实性。

2、对保证担保的法律审查

(1)依据《担保法》第七条至第条规定,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审查保证人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性,审查保证人总资产与负债情况的真实性,审查保证人的出资情况。

(3)审查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真实有效。

(4)审查保证合同是否已经明确为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是否明确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5)审查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是否正确。

(6)审查保证人自有资产是否被第三人抵押,是否已对外提供担保而影响担保能力。

(7)依据《担保法》第条、第二九条规定,审查保证人是否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担保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对质押担保的法律审查

(1)审查出质人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出质人资产负债的真实性。

如出质人是自然人,要审查其是否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依据《担保法》第七

五、九二条,《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第四、五条和《中国人民银行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审查质物是否属于动产或可质押权利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审查质押物的所有权是否明确,是否被重复质押(抵押),审查质押物是否属出质人所有,质物产权证书、权利证书及其他产权证明是否有效,权利质押是否在权利凭证签发单位取得证明,是否挂失,是否被重复质押。

(4)审查动产质押是否有条件保管,保管是否有风险。

(5)审查质物价值是否足以抵偿担保项目金额。

(6)依据《担保法》第七七条至八条规定,审查质物在担保项目到期前处理是否有争议。

(7)审查质物的所有人是否书面同意质押。

若质物属第三人所有,是否有第三人同意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书面意见;若质物属共有,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意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是否有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具有书面证明。

(8)依据《担保法》第七八条、第七九条规定,审查应登记的权利质押是否履行出质登记。

(9)审查出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真实有效。

(10)审查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以动产出质的质押合同,是否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以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是否自权利凭证支付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是否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是否有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是否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审查总结评价

第六条审查部门按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审查内容,认真履行审查职能,每个部门对业务项目审查完毕,要对审查项目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结论,并指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北京竞财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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