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防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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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护制度
施工防护制度
一、总的要求
1.凡妨碍行车的施工及故障地点的铁路,均应设置防护。
防护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合格证,下同)的正式员工担任,防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2.未设置好施工防护,禁止开工。
线路状态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禁止撤除防护。
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
3.施工防护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穿着规定的防护服装,按规定带齐防护备品。
4.施工防护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区段内列车运行情况,尤其要熟悉施工地段两端车站旅客列车到发及通过施工地段的时刻,确保旅客列车的绝对安全。
5.防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主动接受本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二、防护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视力听力良好,吐字说话清楚,能做正式记录的人员担任。
2.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备担任防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作业情况。
3.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对有关规章业务、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防护员基本职责
1.根据施工作业的性质和内容、施工作业地点及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能正确办理各种施工作业登记、销记手续,能正确的设置、撤除和显示各种防护信号。
2.维护列车运行秩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的现象;有权制止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而开通线路的现象,有权制止或纠正施工负责人的错误指令。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准确的发出或传达各种列车信息和指令,确保施工作业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
4.防护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加强了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防护工作。
四、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职责
1.负责指派责任心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防护办法,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持证员工担任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并监督检查防护人员工作。
2.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施工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填写施工要点计划单。
指定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两端防护员、中间联络防护员,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交底,确认防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等齐全完好。
3.负责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命令,决定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拆除。
4.接到调度命令,确认防护信号已设好,各项施工准备已做好,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
5.施工中,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督促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随时把握进度与质量,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系。
6.在施工作业完成后,负责会同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施工地段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卸车作业完毕后,确认机具路料堆放不侵限,清好道沿,关好车门后,方可下令撤除防护,开通线路。
7.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下道避车,确保行车地段行车和作业人身安全。
五、防护作业标准
1.驻站联络员
1.1按规定着装,携带上岗证、佩带臂章,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持单位要点计划,按铁路局规定的时间到车站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1.2负责校对钟表,使车站运转室、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三者时间一致。
1.3熟知常用的行车术语,经常与车站值班员联系,能看懂车站控制台的信号显示,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的向工地发出预报和确报。
1.4能根据不同的施工性质和作业内容,依据规定要求,在“运统—46”(施工)上正确按理施工申请(慢行及封锁)、承认施工及线路开通和恢复常速的登记、销记手续。
1.5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事,不臆测行车,不擅离工作岗位。
1.6做好施工作业的一点一登、一点一令和防护记录。
如点内有施工列车进入施工地段时,也要将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2.工地防护员
2.1按规定着装,携带上岗证、佩带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2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命令,用视觉、听觉信号显示各种防护指令,按规定设置好施工防护,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密切注意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情况。
2.3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定时通话(3—5分钟1次),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邻、本线来车时,及时督促人机下道,并注意安全限界。
2.4在列车慢行处所,当列车接近时,展开黄色信号旗立岗接车,显示慢行信号;当发现超速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5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防护记录。
2.6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能真确果断处理。
3.两端防护员
3.1按规定着装,携带上岗证、佩带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3.2根据不同施工作业内容,按施工负责人的施工命令,正确设置各种防护,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
3.3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了望,及时准确的向工地防护员通报邻、本线来车信息。
3.4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防护记录。
3.5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能真确果断处理。
4.中间联络防护员
对于施工地点作业范围较长或了望条件不良、通视不畅时,为了使工地防护员与两端防护员之间能够通视,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必须增设中间联络防护员。
4.1按规定着装,携带上岗证、佩带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4.2站立位置准确,便于了望,并能及时、准确的将工地命令传递给端头及工地防护员,并及时反馈信息。
4.3遇到以外突发情况,能够在本节点上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理。
4.4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防护记录。
六、防护信号
1.视觉信号
红色—停车。
黄色—(注意或)减(低)速(度)。
绿色—按正常(规定)速度运行。
在昼间遇到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000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400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
隧道内因光线较暗,用昼间信号不易了望,应采用夜间信号。
2.听觉信号
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音响和机车及轨道车的鸣笛等发出的信号都属于听觉信号。
3.在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或工地防护员要求列车停车或降低运行速度,按规定应显示下列手信号:
3.1停车信号
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
夜间—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
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3.2减速信号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
夜间—黄色灯光。
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
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4.线路施工或线路故障使用的信号标志牌
4.1停车信号牌
昼间—红色方牌。
夜间—柱上红色灯光。
昼间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
夜间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
4.2在营业线上施工,遇有自然灾害或其他影响列车运行安全的紧急情况,要求列车紧急停车时,采用响墩及火炬信号防护。
司机在听到响墩的爆炸声或发现及火炬信号的火光时,应立即停车。
4.3减速信号
昼间—黄色圆牌。
夜间—柱上黄色灯光。
减速信号应注明每小时限速公里数。
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
昼间—绿色圆牌。
夜间—柱上绿色灯光。
减速信号牌的作用是要求列车按规定的速度通过慢行地段,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表示列车已驶出慢行地段,可以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4.4减速地点标
减速地点标的作用是由施工地点20m起至距施工地点20m止的慢行地段,提示机车司机减速地点的准确位置。
5.视听信号显示方法,按下表执行:
注:
听觉信号:
长声为3秒,短声为1秒,音响间隔为1秒,重复鸣示时间间隔为5秒。
项目
显示方法
说明
预报
信号
下行一长声
-
通知施工负责人,车站已对施工区段办理闭塞。
上行两长声
--
确报
信号
一长两短声
-﹣﹣
通知施工负责人,车站已向施工区间发车。
警报
信号
一长三短声
-﹣﹣﹣
通知施工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列车已经接近。
停车
信号
连续短声
红色信号
﹣﹣﹣﹣﹣
昼间无停车信号时,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用灯光或火光上下急剧摇动。
取消
信号
两长一短声
--﹣
通知施工负责人,刚刚发过的预报或确报信号已予取消。
设置
防护
一短一长声
﹣-
施工负责人鸣示一短一长声,并高举红旗作圆形转动,指示防护员设置停车防护;防护员设好响墩防护后,以同样方式回报施工负责人。
撤销
防护
一长一短声
-﹣
施工负责人指示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后,以同样方式回报施工负责人。
6.在区间线路上施工,车站与施工地点用电话联系的程序规定:
6.1施工负责人应通过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时刻,有效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计划好施工作业的数量和进度,安排好劳动力、工具和材料,设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在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来车“预报”、“确报”等信号。
6.1.1预报:
车站对施工区间办理闭塞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即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
6.1.2确报:
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确报。
如施工地点距车站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并通知全体防护员及施工作业人员。
6.1.3变更通知。
预报、确报有变化时,驻站联络员应向工地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6.2工地防护员接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预报、确报、变更通知后均应立即按规定信号(用喇叭、信号旗等)向施工负责人重复鸣示,直至对方以相同信号回答为止。
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与工地情况。
如设有中间联络防护员时,应以上述相同方式准确及时的将信息传达给对方。
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应至少每3—5分钟通话一次。
如通信联系中断,工地防护员应立即以停车信号防护,并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机具下道,尽快将线路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条件,恢复工作未完不得撤除防护人员。
无论是开工、收工或转移作业地点,均应及时告知驻站联络员。
6.3驻站联络员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双线区段反方向来车时,驻站联络员要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工地防护员。
7.施工现场防护信号备品的配备标准(见下表)
说明:
(1)施工现场防护人员(巡守)有多人同时上岗值班时,喇叭、信号灯、信号旗应按实际需要相应增加。
(2)响墩和火炬,每年至少做一次检定实验,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3)速度大于120km/h至200km/h区段的工区配置带“T”字移动减速信号牌。
(4)电气化区段工区配备回流线的数量与长度,根据需要确定。
(5)无线电话机宜设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频点。
防护备品配备标准表
序
号
防护信号
备品及工具
单
位
驻站
联络员
工地
防护员
工地两端防护员
中间
联络员
备注
1
红色信号旗(灯)
面
1
1
1
灯按需
要配置
2
黄色信号旗(灯)
面
1
1
1
灯按需
要配置
3
响墩
个
单3/双6(一端)
按需要
配置
4
火炬
支
单1/双2
按需要
配置
5
移动停车
信号牌
块
单2/双4
按需要
配置
6
移动减速
信号牌
块
单1/双2(一端)
按需要
配置
7
移动减速
地点标
块
单2/双4
按需要
配置
8
作业标
块
单1/双2(一端)
按需要
配置
9
带T字移动减速信号牌
块
单2/双4
按需要
配置
10
对讲机
(电话)
台
1
1
1
1
11
短路铜线
根
单1/双2
自动闭塞区间配置
12
喇叭(口笛)
个
1
1
1
13
时刻表
本
1
1
1
1
14
钟(表)
块
1
1
1
1
15
防护记录本
本
1
1
1
1
16
签字笔
支
1
1
1
1
17
上岗证
个
1
1
1
1
18
臂章
副
1
1
1
1
(4)电气化区段工区,配备回流线的数量与长度,根据需要确定。
(5)无线电话机宜设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频点。
8.防护标志牌
按照标准制作。
七、防护条件
1.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的要求,不同类型的施工,应满足不同的防护条件。
按施工性质及施工内容不同,营业线施工分为五种。
2.封锁施工完毕后需限速的施工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项目,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需限速不超过45km/h时,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和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他施工作业是否需要办理封锁施工手续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
(1)成段更换或增加轨枕(桥枕)。
(2)成组更换道岔或岔枕。
(3)成段更换钢轨超过100m。
(4)成段更换失效轨枕,成段方正轨枕、岔枕、桥枕。
(5)成段调整轨缝,拆开钢轨接头并插入短轨头。
(6)曲线平面改造。
(7)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或利用滚筒调整应力)。
(8)一次起道量超过40mm。
(9)一次拨道量超过40mm。
(10)抬高或降低桥梁。
(11)更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沙浆厚度超过50mm。
3.封锁施工完毕后不限速的施工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项目,应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不限速。
(1)成段更换钢轨不超过100m。
(2)更换绝缘或普通接头夹板。
(3)更换或整修道岔尖轨、基本轨、辙岔、护轨、扳道器、转辙连接杆、可动心道岔辙叉的长心轨、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联结螺栓。
(4)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轨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5)在线路上焊接钢轨。
(6)无缝线路断轨、损伤焊缝再焊。
(7)胶接绝缘头的更换或永久处理。
(8)成段改正轨距。
(9)成段抽垫垫片作业。
(10)成段更换大胶垫或扣件。
(11)成段螺栓改锚。
(12)道岔拉方(拉方量40mm以内)。
(13)在线路上使用直轨器、平轨机调直钢轨。
(14)全面拨正曲线或直线大方向(拨道量40mm以内)。
(15)在线路上使用轨缝调整器调整轨缝而不插入短轨头。
(16)使用有碍行车的中小型养路机械。
(17)长轨车、收轨车、轨道车收卸轨料。
(18)老K车、高边车卸石碴。
(19)施工便梁装卸、过轨。
(20)轨束梁(钢轨)、工字钢梁装卸。
(21)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启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22)拨正支座,支座垫沙浆厚度在50mm及以下时。
(23)跨越线路上部且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
4.慢行施工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项目,应办理慢行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限速不超过45km/h,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1)架空线路的施工
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对线路进行加固。
使用扣轨梁、工字钢梁或D型施工便梁时,其容许最大跨度和容许行车速度见《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附录二执行。
(2)利用列车碾压调整无缝线路应力。
(3)慢行施工的计划申请,施工方案的报批及批准施工的程序和权限与采取用封锁施工的办法大体相同。
在采取限速办法施工期间,设置减速信号防护。
5.临时性施工
对于下列施工作业,应办理临时封锁施工手续。
5.1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的紧急处理。
施工封锁完毕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钢轨、辙叉和夹板折断后的紧急处理。
(2)线路发生胀轨后的紧急处理。
(3)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处理。
5.2设置停车信号防护的后期处理。
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与否及限速列车的时间、次数、速度由施工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钢轨、辙叉和夹板折断后的后期处理。
(2)线路胀轨跑道的后期处理。
(3)其他影响行车安全故障的后期处理。
5.3开挖路基整治病害或埋设管线、靠近路基开挖基坑、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便桥或临时架空结构、更换桥梁杆件、更换或铺设防水层、更换或彻底修理隧道衬砌,挖掘桥头护锥、拆铺轨束梁及其他影响行车安全或较复杂的施工,其防护办法和放行列车条件,均在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中明文规定;如无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时,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安全防护办法。
6.常规作业施工
不封锁也不慢行的线路上进行维修作业,按规定距离设置作业标防护。
在速度V<120km/h区段应在施工地段两端500—1000m、速度V>120km/h区段在施工地段两端按防护图中规定的A值距离,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双线在线路外侧)的路肩上设置作业标,列车接近该标时,司机须长声鸣笛,注意了望。
7.未列项目按施工所在地铁路局规定办理。
八、防护办法
1.防护距离: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不同线路等级的“A”值防护距离:
速度V≤120km/h时,防护距离为800m;
120km/h140km/h160km/h2.在区间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程序:
2.1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时
(1)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命令。
(2)施工负责人通知两端防护员设置响墩,并展开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3)设置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
(4)发出施工命令。
2.2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时
(1)施工负责人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2)撤除施工地段两端的移动停车信号。
(3)通知施工地段两端防护员撤掉响墩,收起停车手信号,确认线路处于开通状态。
(4)通知车站开通线路。
3.封锁施工防护:
3.1在单线区间线路施工时,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1款第1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3.2在双线区间一条线路上施工时,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2款第2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3.3在双线区间两条线同时施工时,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291条第3款第3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20显示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人员
响墩移动停车信号牌响墩
2020A20施工20202020
地点A
A+60A+60
第291条第1款第1图
作业标作业标
显示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人员
响墩移动停车信号牌响墩
2020A20施工20202020
地点A
A+60A+60
第291条第2款第2图
3.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少于A+60m进行线路施工时,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4款第4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少于60m时,可不放置响墩。
在规定利用动能创坡的区间施工,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h及其以下线路,其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不得少于1100m。
20显示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人员
响墩移动停车信号牌响墩
2020A2020202020
A+60施工A
地点A+60
2020A2020A2020
响墩移动停车信号牌响墩
显示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人员20
第291条第3款第3图
20显示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人员
响墩移动停车信号牌响墩
进站信号机2020施工20
地点A20
少于A+60A+60
第291条第4款第4图
在区间施工,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应在车站与施工地点分段设专职联络人员和防护人员,用电话联系。
防护人员应站在距离施工地点第一个响墩内20m附近了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
响墩放置位置如恰好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将响墩位置向外方延伸。
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或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
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了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
3.5在站内线路上施工时,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
如不能加锁或钉固道岔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m处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一款第5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长度单位:
m)
移动停车信号牌
施工地点
5050
第292条第一款第5图
3.6在站内线路上施工,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少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应处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一款第6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长度单位:
m)
3.7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时,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
移动停车信号牌警冲标
施工地点
50少于50
第292条第一款第6图
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一款第7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
关闭进站信号机移动停车信号牌
施工地点
第292条第一款第7图
3.8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时,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的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一款第8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对车站方面,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一款第7图规定设置防护。
移动停车信号牌
施工地点
站界标
第292条第一款第8图
3.9在站内道岔上线路施工时,一端距离施工地点50m,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点50m,分别在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二款第9图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少于并加锁或钉固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长度单位:
m)
移动停车信号牌
施工
50地点50
第292条第二款第9图
3.10在进站道岔上线路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点50m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二款第10图的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移动停车信号牌
加锁或钉固
50施工地点
关闭进站信号机
第292条第一款第10图
3.11在出站道岔上线路施工时,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二款第11图的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防护;对车站方面,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2条第二款第10图的规定设置防护。
(长度单位:
m)
50移动停车信号牌站界标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