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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第九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第一章环境现状

一、环境质量现状

1、地形地貌

筠连矿区南邻云贵高原,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地势南高北低,山峦重迭,沟谷纵横。

以山地、丘陵和山间平坝构成,以中低山地形为主。

东南缘马光岭最高,海拔1199.5m,最低海拔380m,地形高差达800m左右。

新维矿井所在地地形复杂,最高海拔1036.2m;最低海拔标高380.0m,相对高差656.2m,受镇州河等地表水体切割影响,沿河两岸形成河沿台地与狭谷相间的地形特征,属复杂地形地貌区。

2、气候特征

本区域属亚热带气候,气候潮湿温和。

据筠连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常年平均气温在16.8~18.2℃,年极端最高气温39.5℃,最低气温-2.5℃,年均降雨量1000~1200mm,最大降雨量1597.9mm,最小降雨量902.9mm,每年5~9月为雨季,7~8月多为暴雨,年最大蒸发量为1119.9mm。

常年日照时数1050.8h,年均日照率24%,年平均相对湿度81~83%,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93%,最低69%。

主导风向为西北风,频率为28%,风力一般3~5级,风速一般为1~1.4m/s。

3、地表水系

新维矿井范围地表水系属于南广河水系,主要河流为镇州河、热水河、冷水河、小河。

南广河:

长江一级支流,发源于珙县东北的长宁双河大背斜南翼,经洛平寨、高县至宜宾汇入长江。

全长226.0km。

南广河从井田东北侧通过,河水流量一般在7.11m3/s~1290m3/s。

镇州河:

镇州河由南向北将新维煤矿井田分为东、西两大部分(即新场矿井和维新矿井),于井田边界以北约2km的维新镇自由村汇入南广河。

河流长度57.9km,集雨面积435.1km2,流量在1.73~343.48m3/s间,多年平均流量12.43m3/s,河面宽20~40m,平均深约0.8m。

评价范围内河段长7.88km。

镇州河为本矿井纳污河流。

热水河、冷水河均为常年性溪流,热水河评价区域内长3.57km,多年平均流量1.19m3/s;冷水河评价范围内河段长4.71km,多年平均流量0.43m3/s。

热水河与冷水河汇合称为小河,评价范围内河段长4.19km,流量1.62m3/s;小河在井田北部边界处进入南广河。

4、环境质量现状

(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筠连矿区位于云贵高原与四川盆地过渡区,属中低山地形,地形南高北低。

筠连矿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

评价区域共有5种生态系统类型,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其次为林地生态系统、灌丛及灌草丛生态系统、村镇生态系统,主要植被类为栽培植被、灌木林和草丛。

评价区人类活动频繁,无大型的野生动物,无珍稀保护动植物。

井田范围内土地利用性质以耕地为主,其次是有林地,灌木林地和草地。

新维煤矿工业场地所在区域以紫色土和水稻土为主。

评价区域的土壤侵蚀以中度侵蚀为主。

(2)水环境质量现状

①地表水

工程区域内地表水适用水体功能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

镇舟河3个水质监测断面中,除工业场地排污口上游监测断面总磷有超标现象,其它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的要求。

②地下水

根据调查结果,地下水中pH、砷、汞、高锰酸盐指数、铁、锰、硫酸盐、氟化物、细菌总数、氯化物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资料分析:

工程区TSP、NO2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SO2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日均浓度则有超标情况出现,SO2日均浓度超标原因主要是监测时段为当地采暖期,受农户生活和采暖燃煤影响所致。

(4)声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根据监测资料分析:

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城市区域噪声标准》2类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经调查,评价范围内无各级政府行文确定的名胜古迹和文物保护单位。

(5)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单位,主要保护目标为村庄、地表水体、井泉和评价区内的基础设施。

评价区涉及筠连县的菜坪村、安全村公平村等18个自然村和维新镇,珙县的天桥村、建华村、麻柳村等5个自然村,涉及人数约8887户37464人。

评价区内有井泉点212个,其中有42个井泉为附近居民的饮用水源。

二、社会环境

新维矿井行政区划属于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及珙县。

筠连县域面积1256km2,辖9个镇11个乡、255个村,总人口38003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590人;珙县下辖8镇13个乡、26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4119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40万。

新维矿井涉及筠连县维新镇、巡司镇以及珙县上罗镇

拟建项目所在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栽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等;工业企业主要为煤矿、水泥厂、砖厂和小电厂。

第二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执行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

工程纳污水体镇州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2)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

(4)环境噪声: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铁路专用线、装车站、进场道路两侧30±5m内执行4类标准。

二、排放标准

(1)煤炭工业废水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它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地面生产系统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3)噪声:

各工业场地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4)固体废物:

煤矸石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19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煤矸石堆置场污染控制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5)地表沉陷:

参照国家煤炭工业局《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三、水土保持

工程所在区域在全国水土流失类型中,属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水土保持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SL190-1996),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第三章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一、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一)建设期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

(1)生态环境影响因素

矿井建设过程中场地开挖将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引起局部的短期的生态环境破坏;另外,施工占地还将改变土地利用格局。

(2)污废水

建设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和井筒建设过程中井下水。

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数达600人(整个施工期间平均施工人数为450人)。

经估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3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

经对邻近矿井施工期类比调查,建井施工阶段矿井排水量约为矿井正常涌水量的10~20%,按平均值15%计,新维煤矿建井期矿井水排水量约为4579.2m3/d。

(3)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为汽车运输及挖填方产生的扬尘、汽车运输及施工场地机具排放的尾气、施工单位临时锅炉排放的烟气。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汽车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84~103dB(A)之间。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掘进矸石、生活垃圾等。

本工程总挖方量609460m3、填方总量为730710m3,除少量不能利用的挖方外,其余可全部用于填方,不足部分利用掘进矸石充填,掘进矸石补充场地填方后产生弃方全部堆存于矸石堆场。

(二)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船景矿井生产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以及污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

(1)生态环境影响因素

船井矿井生产过程中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采矿导致地表塌陷、地下水漏失等。

(2)水污染源及污染物

矿井污废水包括井下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及选煤厂煤泥水。

①井下水

新维矿井井下水初期正常涌水量30582m3/d,后期正常涌水量64216m3/d。

设计考虑经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复用于生产消防用水(井下防尘洒水、选煤厂补充水、消防补充水、瓦斯抽放站用水等),剩余部分进行综合利用或排放。

针对井下水中SS浓度较大,而其它污染物浓度相对较小的特点,设计采用预沉、混凝反应、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井下水各污染物的浓度可满足回用水标准以及《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②生活污水

新维矿井每天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0m3/d,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其浓度分别为300mg/L、180mg/L、200mg/L和30mg/L。

设计考虑工业场地食堂产生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或排入镇舟河。

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各污染物去除率均在80%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满足绿化用水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③选煤厂煤泥水

新维矿井选煤厂洗煤水达到一级闭路循环,煤泥水不外排。

(3)大气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矿井设置余热锅炉,利用瓦斯发电站余热,因此无锅炉烟气排放。

煤矿生产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煤炭加工及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尘、矿井抽放的瓦斯、矿井通风废气及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等。

(4)噪声源

营运期高噪声源主要为:

工业场地的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洗煤车间、空压机、瓦斯抽放站、风井场地通风机房风机、矸石场矸石提升机以及产品运输产生的噪声等。

噪声源强约为85~102dB(A)。

(5)固体废物

生产期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731kt/a(包括掘进矸石及选煤矸石)、生活垃圾240t/a、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30kt/a,另外还有一些井下水处理站煤岩粉1800t/a。

二、矿井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一)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新维矿井永久占地面积47.97hm2,以梯田梯土和林草地为主,改变了局部土地利用现状。

施工占地扰动地表,造成局部植被受到破坏,但不会使整个评价区植物群落的物种组成发生明显变化。

施工占地增加水土流失,造成施工范围内土壤养分流失,进而影响土壤表土质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建设期以施工场尘以及临时锅炉排放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为主,施工机具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以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为主,污染物为SS、COD。

施工废水产生量4579.2m3/d(在掘井巷道时的地下排水为主),主要污染物为SS,先期建设矿井水处理系统,建设期矿井水量增多时,经过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处置,处置后对水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具,噪声源强在84~103dB(A)间。

在预防及治理措施不当情况下,对工业场地周围的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建设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场地开挖的土石方,巷道掘进矸石等。

矿井工业场地挖方609460m3,填方730710m3,掘进矸石首先用于场地回填,不能利用部分全部运往矸石场堆放。

在建设期矸石送矸石山,矸石山的防洪、排水沟等措施已完成,可有效减轻施工弃渣对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①地表沉陷对地表形态、地形地貌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新维矿井全井田煤层开采后,新场矿井形成的最大下沉值为2966mm,最大水平移动值为979mm,斜率为13.27~91.87mm/m,曲率为0.09~4.33(10-3/m),水平变形值为6.65~46.08mm/m;维新矿井煤层开采形成的最大下沉值为2946mm,最大水平移动值为972mm,斜率为13.18~91.27mm/m,曲率为0.09~4.30(10-3/m),水平变形值为6.61~45.78mm/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面积为58.82km2(其中新场矿井沉陷面积为20.03km2,维新矿井沉陷面积为38.79km2)。

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区内地形相对高差达656.2m,而煤炭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值仅3.028~3.060m,因此煤炭开采后地表沉陷不会象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积水区,也不会对地形地貌及地表形态造成大的影响。

②地表沉陷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分析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评价区范围内受Ⅳ级破坏民房共3796户16163人,占受影响人数的43.14%,主要位于井田内采空区上方;房屋受Ⅰ~Ⅲ级破坏的居民共4266户17829人,占受影响人数的47.59%,主要位于井田边界、河流、井巷、排矸斜井、断层等保护煤柱上方。

清泉村、建华村、代家村和韩家村位于井田外,共825户3472人,不受采煤影响。

③地表沉陷对含水层及民用井泉的影响分析

新维矿井开采在新场矿井和维新矿井对上覆岩层破坏高度分别为19.42m和10.44m,可能对煤层顶部的相对隔水层宣威组上段、弱含水层飞仙关组一段(T1f1)的含水特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新维煤矿大断层均分布于井田边界,煤炭开采过程中留有保护煤柱,对断层含水性影响小;井田区内可能受到采煤影响的断层有F179和F180A断层,两处断层均应留设保护煤柱,减少煤炭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

阳新灰炭为本地区的地下水通道,分布有地下暗河、出露有巡司温泉、望月泉等地下水,该强含水层距含煤地层远,其顶部距煤层底部平均距离190m,出露地层及地下水补给区均不在矿井井田区内,煤矿开采对阳新灰炭的含水性影响小。

评价区的井泉主要出露于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铜街子组、飞仙关组以及二叠系上统宣威组含煤地层。

评价区域范围内总计212个井泉,泉水流量一般流量0.015~8L/s,其中42个井泉为附近居民饮用水源,占井泉总数的19.81%,其余井泉未利用,主要为地表水的补给泉水。

煤炭开采对井田评价范围内出露于飞仙关一段(T1f1)和宣威组上段(P2x2)的井泉影响较大,可能导致出露该地层的井泉流量减小,甚至干枯;根据预测结果,煤炭开采影响较大的井泉共17个(主要位于新维煤矿南面煤层露头线附近区域内),井泉流量在0.0386~2.466L/s间,占整个井田范围内井泉的8.0%,其中具有饮用水功能的井泉为2个(Ⅲ301和42),影响供水人口共计26户、103人。

④地表沉陷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新维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以耕地和林地为主。

全井田开采后受影响的耕地3819.54hm2,林地1037.18hm2,主要为轻度影响,矿井开采不会对土地利用格局造成大的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营运期主要的污染源包括:

储煤场扬尘、洗煤破碎和筛分产生的扬尘、地面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

由于工程区平均风速小,湿度大,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有限。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新维矿井井下水初期正常涌水量30582m3/d,后期正常涌水量64216m3/d,污染物主要为SS和COD,其次含少量的重金属元素。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每天产生量546.31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

矿井水经处理后,首先考虑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完的排入镇舟河;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等。

洗煤废水全部闭路循环,不外排。

矿井水初期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和后期正常排放情况下,矿井污废水排入镇舟河后不会改变河流原有水域功能,对河流影响较小;在后期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河流中污染物浓度有较大增加,水域功能将发生改变。

初期、后期的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Fe和Mn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参照水源地指标)。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纳污河流——镇舟河为该区域地下水排泄区,废水排放对地下水无影响。

本项目矸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矸石堆置场按Ⅰ类贮存场设计。

新场井矸石堆场(董家山矸石场)及维新矿井矸石堆场(倦子沱矸石堆场)出露地层均属于相对隔水层,矸石淋溶水渗入地下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对筠连矿区周边小煤矿掘进矸石淋溶水水质调查分析,淋溶水各污染物接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矸石淋溶水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源主要为压风机、电锯、绞车、推土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采取降噪措施前噪声值为80~102dB(A)。

主井工业场地噪声在场界影响值昼间最大值75.0dB(A)(出现在东边界),夜间为57.1dB(A)。

东边界噪声昼间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2类标准,最大超标值为9.5dB(A),主要为坑木房噪声引起;西场界昼间满足标准限值,夜间最大超标7.1dB(A),超标发生在瓦斯抽放站外的场界处;南边界昼间噪声不能满足标准限制,最大超标15.0dB(A),超标发生在坑木加工房外的场界;北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2类标准。

新场井风井工业场地场界噪声为53.0~56.9dB(A);维新井风井工业场地场界噪声为52.1~58.1dB(A),均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2类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矸石堆场场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各场地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值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

新维矿井矸石产生量为731kt/a,其中掘井矸石360kt/a、洗选矸石371kt/a。

生活垃圾年排放量240t。

矿井水处理系统的煤岩粉排放量约1800t/a,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污泥6.4t。

热值高的手选矸石、掘进煤层矸石用于矸石电厂发电以及附近矸砖厂制砖,综合利用率大于70%。

污水处理厂的煤岩粉全部作为产品外卖。

新维矿井矸石在采取措施后,理论上不会发生自燃。

矸石淋溶水水质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和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矸石堆放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小。

生活垃圾定时收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处理场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小。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一、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期需加强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合面布设施工场地,减少对植被等的破坏;加强表土层保护,施工完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等。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尽量使用液化汽等清洁能源,临时燃煤锅炉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物料运输的车辆覆盖蓬布;易产生扬尘的石灰、水泥等物料,修建简易的材料库房堆存。

对道路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先期建设矿井水处理工程,矿井掘井巷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洒水和井下洒水。

在施工场地设旱厕,粪便供周围农田施肥,其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原则上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将噪声源远离保护目标布设,施工运输车辆进入居住区等敏感区域不得鸣笛。

加强宣传、协调以及与受影响的农户的沟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进度,减少噪声扰民及可能带来的纠纷。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弃渣的临时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期矸石送矸石堆置场妥善处置;矸石堆置场设置围挡措施,其上游应设置排水沟等。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整治措施

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恢复按照因地制宜、适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进行土地影响恢复。

土地功能恢复过程中,采取重置与经济补偿相结合地土地整治方案。

耕地整治:

受轻度破坏的耕地,通过农民每年的耕作,受影响土地自然修复。

受中度影响耕地,通过对受影响的梯坪地田、土坎重置,重新整地、对耕地的裂缝采用土、石进行封堵,以恢复原有耕地性质。

基本农田整治:

受影响的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整地、复耕,无法达到基本农田要求的,按国家、地方规定,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由当地国土部门从其它地方开垦或其它耕地中划入同等面积和质量耕地作为基本农田,并改善其耕作条件,达到基本农田的耕作要求。

林业用地整治:

工程拟采取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林业用地的恢复。

耕地、林地整治费用均由业主支付,按要求从吨煤成本中提取。

(2)水源影响补偿措施

采煤以对井泉及其使用功能影响为主;如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对水源造成影响,则采用补偿方式,建设农民生活饮用水补给工程,以不受影响的泉水作水源,通过管道引至受影响用户,以解决受影响农民饮水问题。

同时,矿井生产期间应加强对井田内地表裂缝的封堵,减少地表水体漏失对浑水河电站的影响,如水量减少较多,影响正常发电,则应采取补偿措施。

井田内的地表水体下留设保护煤柱,以减小煤矿开采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建构筑物保护措施

民房保护措施:

民房视受损程度,分别进行处理。

其中可能受到Ⅳ级破坏的民房,实行搬迁,采用费用补偿方式,由地方安置部门进行安置。

首采区沉陷影响农业安置建议采用就近后靠分散安置结合保护煤柱进行安置,便于农民对原有耕地的耕种,同时便于向安置点供水、供电和修建公路等,以提高安置农户的生活水平。

首采区受影响应搬迁的居民应在矿井投产前搬迁,搬迁费用纳入项目投资;其他采区受影响居民应在所在采区投入运行前搬迁,搬迁费用纳入运行成本。

受Ⅰ~Ⅲ级破坏的民房,采用修复方式,对受破坏的民房进行小修、中修等。

修复的费用纳入煤炭生产成本之中。

道路交通的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对乡村道路影响小,对井田区内的乡村泥结石道路,定期巡视并修复,对生产过程中局部区域出现的裂缝等可进行修复。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值

沉陷土地的治理率达到90%;

植被恢复系数达到80%;

危害性滑坡、裂缝等沉陷灾害的治理率达到95%;

整治区林草覆盖率达到39.0%。

基本农田恢复率达到100%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煤储煤场采用洒水防尘,四周种植滞尘性较强的树种,形成绿化带;场内地面运输胶带设置在栈桥走廊内;筛分车间设计密闭形式、在皮带运输转载点、受煤坑、给煤机等受煤点产尘点设置单机除尘器;在每个装车仓处采用防尘罩落煤;通过加强煤炭运输管理、严禁运输过程中超速超载、保持运输车辆箱体良好的密闭性,同时配置1台专用洒水车,每天(雨天除外)对运煤及运矸公路定时洒水以减少公路运输扬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运输车辆经过集中居民区域时减速行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减少运输道路起尘对集中居民区的影响。

矿井瓦斯产生量稳定后,综合利用。

根据瓦斯利用方案,当年抽出瓦斯的综合利用率可达90%以上。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地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的排水系统,各类废水按水质特征实行分类处理,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选煤厂煤泥水全部闭路循环。

矿坑井水:

矿井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采煤废水标准以及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矿井生产系统、井下消防、洒水防尘用水;不能综合利用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体,初期建设处理规模为36000m3/d,后期总处理规模为72000m3/d。

工业场地污废水:

储煤坪四周设排水沟,将冲刷煤坪雨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采用HJ型污水处理设备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即生活污水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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