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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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网上报建服务指引
一、受理范围
.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建构筑物工程)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
)已获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
)已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
地市级或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东莞市分为级,分别为市级、镇园区级
)权责划分(市)市属权限:
属市级市属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权责划分(镇园区)镇园区级权限:
属镇(街)园区范围内的二类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各镇(街)园区审批。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
.对材料提供的要求:
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绿色通道)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不限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现状地形图
√
由具备资质的测量单位在上报前三个月内测量,并加盖测量单位及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含电子数据包)
√
、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核算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电子数据包是由电子报批系统生成指标数据的文件。
总平面图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电子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
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电子文件的格式及目录结构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册技术规范》的要求,压缩后上传。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型建设项目需提供)
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东莞市交通影响分析实施办法》,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加盖设计单位及申请单位电子签章。
日照分析报告
涉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项目需提供,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实施办法》。
调整项目,不影响原日照分析结果的,无需提交。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制作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具备资质的建筑安全技术鉴定机构出具。
原件扫描成电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相关部门意见(仅特定项目需提交)
特定项目应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是否同意项目方案的意见。
如:
()对周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或周边规划布局有厌恶性设施,如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的项目,以及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提供环保部门意见;()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提供市轨道办意见;()位于有地质灾害周边的项目,提供国土部门意见;()位于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项目,提供文物部门意见;()其他根据需要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意见等等。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市政府批准的绿色通道批复文件
属于市政府批准绿色通道项目时,需上传批复证明文件。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表新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不限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仅国有出让土地须提交)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国有土地批复文件(仅国有划拨土地须提交)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建设用地批准书(仅集体自用土地须提交)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书(仅集体流转土地须提交)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土地登记资料查询表(仅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文件或用地批准书无宗地图或坐标表的需提交)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现状地形图
√
由具备资质的测量单位在上报前三个月内测量,并加盖测量单位及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含电子数据包)
√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核算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电子数据包是由电子报批系统生成指标数据的文件。
总平面图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电子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
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电子文件的格式及目录结构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册技术规范》的要求,压缩后上传。
日照分析报告
涉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项目需提供,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实施办法》。
调整项目,不影响原日照分析结果的,无需提交。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制作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型建设项目需提供)
具体标准和要求参见《东莞市交通影响分析实施办法》,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
加盖设计单位及申请单位电子签章。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具备资质的建筑安全技术鉴定机构出具。
原件扫描成电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相关部门意见(仅特定项目需提交)
特定项目应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是否同意项目方案的意见。
如:
()对周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或周边规划布局有厌恶性设施,如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的项目,以及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提供环保部门意见;()位于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提供市轨道办意见;()位于有地质灾害周边的项目,提供国土部门意见;()位于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项目,提供文物部门意见;()其他根据需要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意见等等。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表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不限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含电子数据包)
√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核算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
电子数据包是由电子报批系统生成指标数据的文件。
总平面图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电子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
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电子文件的格式及目录结构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册技术规范》的要求,压缩后上传。
建设单位与业主沟通材料,项目销售情况证明材料
√
资料及格式须符合《已销售房地产项目申请变更前期操作细则(暂行)》,原件扫描成电子件(格式),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上传系统。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具备资质的建筑安全技术鉴定机构出具。
原件扫描成电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申请单位取件前,需要将原发出的纸质工程证及其附件提交给窗口。
如遗失,须提供报纸的遗失声明。
表仅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总平面图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不限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含电子数据包)
√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核算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
电子数据包是由电子报批系统生成指标数据的文件。
总平面图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电子公章、设计单位电子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电子章。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
√
格式电子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建设单位与业主沟通材料,项目销售情况证明材料
资料及格式须符合《已销售房地产项目申请变更前期操作细则(暂行)》,原件扫描成电子件(格式),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上传系统。
表仅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图纸图册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不限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
√
下载格式的承诺书电子文件,按要求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
<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东莞市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含电子数据包)
√
报告为格式电子文件,加盖核算单位、建设单位电子章。
电子数据包是由电子报批系统生成指标数据的文件。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
编制内容及格式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电子文件的格式及目录结构须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图册技术规范》的要求,压缩后上传。
建设单位与业主沟通材料,项目销售情况证明材料
资料及格式须符合《已销售房地产项目申请变更前期操作细则(暂行)》,原件扫描成电子件(格式),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上传系统。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原件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仅原建筑物改建、扩建需提交)
具备资质的建筑安全技术鉴定机构出具。
原件扫描成电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表延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序号
材料名称
必须
电子件要求
要求
格式
大小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一、二
√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生成格式的申请表,下载打印,由法人代表签名后,扫描成格式电子文件,加盖申请单位电子公章。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需要将原发出的纸质工程证及其附件提交给窗口。
如遗失,须提供报纸的遗失声明。
六、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流程
未注册
已注册,直接登录
内部办理流程
不同意
退件补充材料
.注册账号流程:
、申请人注册账号: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上报建系统的账号登录采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认证平台的账号认证系统,用户登录时,会跳转到省网厅认证平台进行用户认证。
未注册账号的,请先注册申请单位账号。
、申请账号备案:
申请人第一次登录网上报建系统,需按要求完善申请人信息,提交规划局备案。
、申请数字证书:
在我局网上报建系统中递交的电子资料需要加盖电子签章,以保证电子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设计单位以及测量单位均需持有数字证书,用于申请材料加盖电子印章。
企业单位办理电子签章流程请参考我局的网上报建系统首页的办理指南。
.申报事项
、登录网上报建系统:
用户登录时,会跳转到省网厅认证平台进行用户认证,
认证通过后,登录到网上报建系统中。
、申请人在网厅中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基础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资料,不予受理的,出具《办理事项退件通知书》。
.审查及决定
业务科室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审查,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审核意见。
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属特殊项目需补正材料的,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继续审查。
符合审批条件无需批前公示的,报分管领导决定;符合审批条件但需批前公示的,结合批前公示结果,报分管领导决定。
分管领导根据业务科室的审核意见,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予以通过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不予通过的,出具《办理事项退件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理由。
如需批前公示、调查、调研、进行专家论证或征求部门意见,所需时间不包括在办理时限内。
5.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市自然资源局办事窗口自取或者以邮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网上办理流程图》。
九、网上办理网址
进入规划业务网上报建系统栏目。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
网上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
。
网址:
.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申请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鸿福路号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信访接访大厅内)市法制局行政复议科,;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州市东风中路号粤财大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
十一、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项目统一代码说明及申请指引
申请表中项目代码即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项目统一代码
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是项目单位便捷获取政府管理服务信息、高效推进项目工作的重要工具。
项目开工之前,依法依规需要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审批、取水许可等等一系列手续,都要通过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来办理。
除涉及国家秘密项目外,各级有关部门必须统一使用广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
,以下称“省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操作指南请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