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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制度.docx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301A变电站

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宁夏天信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301A变电站工程项目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目录

(一)项目技术管理制度............................................................2

(二)材料代用制度................................................................5

(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7

(四)施工图预审制度..............................................................8

(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4

(六)工程变更管理制度............................................................15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一)、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1、目的

目的是通过图纸会审达到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开工之前。

图纸会审制度作为技术业务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重点检查图纸会审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和会审记录的发放情况。

2、图纸会审的程序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工长、内业技术等有关人员全面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

并进行自审,对图纸上存在的问题、错误、矛盾等进行汇总,并作好记录,以备会审时向设计单位提出。

(2)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项目在作好自审工作后,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并有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参加。

(3)图纸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无论是“专业会审”还是“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代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然后由各单位提出问题进行会审。

(4)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提出自审时的意见,并作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参加单位签字盖章后方能有效。

3、图纸会审记录的内容

工程项目的名称,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人员名单

会审的地点、时间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设计提出的要求,以及要求修改的内容

会议上讨论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问题而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图纸的商讨结果与解决办法

会审中尚未解决或需进一步商讨的问题与要求

4、图纸会审后遗漏或新出现的问题的处理

(1)凡遗留或遗漏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设计单位可以设计变更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解决;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可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要求改变设计时,需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经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变更要求施工;对人工、材料、工期或其他影响较大的,应逐级上报,经批准(按职责范围核批)后,方可开具技术核定单。

(3)由于特殊情况,设计单位在现场口头提出或同意变更设计的,事后应立即补办签证手续,

(4)工程变更手续,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办理,影响大的,需经过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非常特殊的情况可以例外,如危及人生命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目的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工长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

(1)设计意图、施工图要求、构造特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安全措施、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等。

(2)对工程某些特殊部位、新结构、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等以及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交底时更应全面、明确、具体详细。

3、技术交底的要求

(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和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4、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1)单位工程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2)工长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5、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

技术交底应作好记录,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都应签字,并明确记载谁是交底人、谁是接受交底人,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要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三、技术复核制度

1、技术复核的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

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然后方可施工。

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

四角定位轴线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

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3)砼及钢筋砼工程:

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部分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焊缝长度;预制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4)砖石工程:

墙身中心线、皮数件、砂浆配合比等。

(5)屋面工程:

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

(6)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7)管道工程:

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8)电气工程:

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3、技术复核记录

(1)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工长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工长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2)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3)技术复核记录由工长负责交项目内业技术员,内业技术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四、技术核定和设计变更

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

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纸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3、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报分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4、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5、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员、预算员、质监员;分公司技术部门、经营预算部门,质量部门。

五、项目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管理原则

(1)项目技术资料收集要与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即应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资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2)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的施工技术资料,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3)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各承包单位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技术资料,交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4)为了利于工程技术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要求,施工技术资料应选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技术资料的填写要求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字迹清晰,必须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6)每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份数一般要求三份原件,二份交建设单位(业主),一份由公司(分公司)档案室保存。

特殊情况(如合同要求多份时)酌情增加。

2、工程技术资料的内容的责任人

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及保管责任人另见附录:

项目保管质量记录及文件一览表。

六、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项目必须切实作好技术标准管理工作,项目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由项目内业技术员负责。

2、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采集的技术标准目录。

根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3、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必须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并要求项目建立所有技术人员传阅学习,必要时组织统一学习。

项目必须建立所有技术人员的学习记录。

4、配给工长、质监员、翻样、安全员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内业技术员须按登记发放。

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时,应上交项目内业技术员。

5、当有标准失效或作废时,项目内业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负责及时撤出失效或作废的标准,并在技术标准清单目录上进行划改,撤出的失效或作废的标准应加盖“作废”标识,防止失效或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二)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1.0总则

为保证产品质量,使材料代用正确及规范,而规定了产品材料、零件代用的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

2.0职责

供应科填写材料代用单,产品设计科、工艺科、质检科进行审批。

3.0工作程序

3.1代用原则

3.1.1产品材料、零件的代用不得降低产品的质量。

3.1.2受压元件原则上不得代用。

3.1.3受压元件代用的钢板和钢管,应采用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相近的设备。

3.1.4受压元件和重要的承载元件的材料代用应满足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

3.2代用审批权限

3.2.1临时代用

针对非受压元件、一般受压元件和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代用,由供应科提出材料代用单,经产品设计科、工艺科、质检科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当责任人员不在时,由部门负责人会签。

3.2.2永久代用

凡是以优代劣,用于设备的非受压元件、一般受压元件和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焊接性能、强度性能、使用性能的情况下,供应科可办理永久性代用并经设计、工艺、质检部门会签,质保工程师批准或由公司出具永久性代用规定经质保工程师批准后,可不再办理代用手续,直接发料,但要在领料单上注明实发材料的规格、牌号。

永久性代用单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永久代用发到相关各部门留存,必要时在材料永久代用单上注明永久代用的范围限制。

3.2.3设备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遇下述三条之一时,除按3.2.1、3.2.2条执行外,产品设计科还应出示代用报告报原图样审批单位备案。

a)用强度低的材料代替强度高的材料;

b)用厚度小的材料代替厚度大的材料;

c)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钢管公称外径。

3.2.4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代用时,如用于受压件,产品设计科应提出技术依据并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3.2.5材料及零件代用审批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时,一般由设计责任人裁决,受压元件及零件代用如有不同意见时,由质保工程师裁决。

3.2.6外来图纸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代用,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出示文件后,方可代用。

3.3代用程序

3.3.1代用单由供应科填写,一式六联,一联生产计划科仓库作为材料代用发料依据,供应科、产品设计科、工艺科、质检科各执一联。

3.3.2如因代用引起的设计临时更改或工艺临时更改时,产品设计科或工艺科应及时提出设计或工艺临时更改通知单。

3.3.3材料代用单及相关的临时更改通知单应进入产品的质量档案。

受压元件材料的代用,应在竣工图样上进行划改,并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标明。

(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一、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二、验收人员:

工程部分管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

三、验收时间:

隐蔽工程应提前一天报验。

四、验收内容:

土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

验收程序和规定:

1、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由工程分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及施工班组等共同验收,有必要时要有下一程序施工班组参加。

3、基底、基槽、桩基础工程要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相关检测单位负责人参加。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程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下一程序的施工。

6、砌体拉接钢筋工程由监理人员或分管人员的日常检查进行抽查验收。

7、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必须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将对施工单位按“相关奖罚细则”予以警告或处罚。

五、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

1、基坑、基槽验收

建筑物基础或管道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

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上述五方会签,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请质监站进行取土检查其密实性,夯实系数要达到设计要求。

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3、砼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

(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

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3)对钢筋保护层按设计要求验收。

(4)对验收中存在不合要求的要发送监理整改通知单,直至完全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进行砼浇筑。

4、砼结构上预埋管、预埋铁件及水电管线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上通常有防水套管、预埋铁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需隐蔽,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然后要检查套管,铁件要加所用材料规格及加工是否符合设计设计要求;再次要核对其放置的标高、轴线等具体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其固定方法是否可靠,能否确保砼浇筑过程中不变形不移位。

水电管线埋没位置要根据使用特点检查其是否合理,能否满足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隐蔽。

5砼结构及砌体工程装饰钱的隐蔽验收

砼结构及砌体在装饰抹灰前均要进行隐蔽中间验收,砼结构需要查验所有材料合格证及砼试压报告,要进行现场强度回弹或钻孔取样试压,要检验砼表面密实度及结构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要查验原材料合格证,砂浆配合比,砂浆试压报告等有关材料是否齐全,现场查验抗震构造拉接钢筋设置是否恰当,砌体砌筑方法及灰缝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砌体轴线、位置、厚度等是否符合图纸规定。

参加验收的主要有工程部工程师、市质量监督检查站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

验收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记录表》,共同会签,如验收存在问题,要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在组织上诉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饰抹灰隐蔽施工。

(四)施工图预审制度

4总则

4.1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审查的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切实加强变电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变电站的安全运行,方便变电工程建设施工,控制好工程造价,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输变电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规范等制定本指导意见。

4.2本规定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或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以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施工图涉及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主要核查并确保施工图对规范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施工图质量。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作为工程的验收依据。

4.3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公司建设部是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部门,是负责审查、授权或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工作管理机构。

4.4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审查机构根据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调试单位、运行单位以及厂家(含构支架)等派相关负责人参加施工图审查。

各有关单位不得借故推脱。

4.7施工图审查宜在施工蓝图全部到齐后,由审查机构主持召开施工图审查会议。

同时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及实现进度目标,也可分部分组织施工图审查工作。

在变电工程中,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场平工程(含边坡治理、进站道路等)、土建主体施工、装修装饰、电气安装与调试、图像监控及电子等部分。

在线路工程中,施工图纸审查一般分为基础部分、结构部分、电气部分三个部分。

4.8涉及到重要变电工程的有关设备问题时,审查机构宜组织专门的审查。

比如,现场组装主变压器、大型变电站的主要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等项目。

4.9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合格施工图。

4.10.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越级或超资质设计。

4.10.2无合格勘察报告文件支持的施工图。

4.10.3违反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款、国家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其他要求的施工图。

4.10.4预算静态投资在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超过批复概算静态投资的。

4.10.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施工图。

4.10.6不符合规划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施工图。

4.11经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公司建设部授权或委托的审查机构应向宁夏天信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出具审查意见书。

4.1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没得到审查机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4.13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参与审查的各参建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本着控制质量、保证安全、控制投资、方便施工等原则,在熟悉施工图、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合理

化建议和修改,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

4.14各有关单位按闭环管理原则贯彻执行审查意见书。

审查机构负责督促、跟踪控制各参建单位对审查意见书的执行。

4.15工程采用总承包管理方式的按总承包的范围履行相关职责

4.16在审查过程中,各参与单位及参加人员应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

5职责划分

5.1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公司建设部

5.1.1是公司工程建设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负责,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行使组织、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服务的职能。

5.1.2是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技术和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已立项建设的110kV输变电工程自初步设计阶段至工程竣工阶段的全过程工程管理。

5.1.3负责变电站基本建设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推动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颁发的有关电力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执行。

5.1.4负责省内电网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设备成套、监理、施工、调试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5.1.5负责了解、收集各方面对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要设计原则的意见,组织讨论和审查。

5.1.6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图设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问题。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交付进度等各方面问题进行全面协调。

5.1.7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批。

5.1.8对公司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具有全面的工程管理考核权,并可直接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对有关单位的考核意见。

5.1.9可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5.1.10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和解决问题。

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5.2审查机构

5.2.1审查机构受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公司建设部的授权或委托全权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

5.2.2审查机构应按认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

无正当理由,授权审查的监理单位不得拒绝总公司授权的施工图审查。

5.2.3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并按规定承担审查责任。

5.2.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南方电网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审查。

5.2.5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公司工程建设部。

5.2.6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不替代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责任。

5.2.7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

5.2.8提供施工图审查签到表,记录各参建单位的审查意见。

5.3监理单位

5.3.1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反事故措施、工程规范、国电标准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审查。

5.3.2监理单位应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完善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机制。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建设工程相关方的利益,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守相关方申明的商业秘密。

5.3.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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