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移动通信集团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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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移动通信集团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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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移动通信集团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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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00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为充分贯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引导各市分公司加强运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和价值,现根据总部《关于印发<中国移动各省(区、市)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08年版)的通知》(DOCVARIABLE"wenhao"\*MERGEFORMAT中移有限财[2007]192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公司2008年度发展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范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13个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市分公司)。

二、制定原则

(一)贯彻总部及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二)加强对发展质量、品牌建设、增值业务、客户感知、客户服务与网络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三)引导各市分公司坚持量质并重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不断提升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考核指标体系

四、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主要采用目标业绩考核法、分区域比高法、改善程度法三种。

(一)目标业绩考核法:

省公司对考核年度各市分公司多项指标设定目标值,对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适用于运营收入、营业利润、用户发展情况等指标的考核。

(二)分区域比高法:

分公司某指标考核得分=截至报告期该指标实际完成数/区域内各市分公司中该指标最高完成数×该指标分值

(三)改善程度法:

用于对各市分公司本身业绩考核,主要适用于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部分辅以临界法共同考核。

五、考核指标解释

(一)运营收入(15分)

该指标分两部分进行考核计分:

1、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运营收入目标完成情况,满分13分,低于考核目标98%不得分,98%得基本分7.8分,98%-100%线性计分。

2、按区域内比高法考核增长率,满分2分。

(二)营业利润(18分)

该指标分两部分进行考核计分:

1、营业利润(15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营业利润目标完成情况,满分15分,低于考核目标98%不得分,98%得基本分9分,98%-100%线性计分。

营业利润=运营收入-运营支出(不含资产报废及减值准备)+其他业务利润

2、EBITDA收入率(3分)

当市分公司EBITDA收入率实际完成值高于目标值时,线性计分,每高于目标值0.1个百分点,得0.5分,最高得3分。

EBITDA=运营收入-运营支出(不含资产报废及减值准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其他业务利润

EBITDA收入率=EBITDA/运营收入×100%

(三)用户发展情况(15分)

该指标分五部分进行考核计分:

1、收费用户净增(目标业绩考核法)(5分)

收费用户净增数=报告期末收费用户到达数-年初收费用户到达数

该指标值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收费用户净增完成情况,满分5分,低于考核目标90%不得分,90%得基本分3分,90%-100%线性计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农村用户净增完成情况,完成值不低于目标时不扣分,完成值不高于考核目标90%时扣1分,完成值处于考核目标90%-100%时线性扣分。

农村用户指客户当月通话次数中非漫游通话次数的60%以上(含60%)产生在农村基站上的客户。

农村用户净增数=报告期末农村用户到达数-年初农村用户到达数

2、品牌资产(目标业绩考核法)(6分)

该指标分为品牌影响力、品牌健康度和离网率三部分对市分公司品牌推进情况进行考核。

(1)品牌影响力(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2)品牌健康度(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3)离网率(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该指标考核分公司对全部客户群的保有情况。

离网客户指统计期内产生的主动申请销号客户数、欠费销号客户数以及新进入冷冻期的客户数之和,指标数据取自省经营分析系统。

该指标考核全年月均离网率,按照目标业绩考核法进行计分,各分公司离网率的基本目标a1、挑战目标a2由省公司下达,且a1>a2

累计离网率=本年累计离网客户数/累计平均客户数×100%

累计平均客户数=(上年末客户数到达数+本年各月末客户数之和)/(月份数+1)

月均离网率=累计离网率/(截止到本月末本年累计天数×12/本年天数)

当分公司月均离网率实际完成值不低于a1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不高于a2时,得2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两值之间时,即处于(a2,a1)区间,线性计分。

3、中高端定制终端销量(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该指标考核分公司中高端定制终端营销工作,具体指标为自有渠道中高端定制终端销量绝对值,按照目标业绩考核法进行考核计分。

当分公司实际完成值不低于目标值时,得2分;当实际完成值不高于目标值的85%时,得0分;当实际完成值处于目标值的85%-100%之间时,线性计分。

注:

1)中高端定制终端销量指从服务平台统一进货并通过集团及我省定制终端管理系统进行串号管理的支持GPRS业务的定制终端销量;

2)退库定制机型在指定日期后即不算考核销量;

3)销售的定制机货源必须由服务平台统一供货,并在全省终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4)最终考核销量以集团集采系统中核定的销量为准。

4、电子渠道业务量占比(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电子渠道业务量占比=电子渠道业务办理量/(实体渠道业务办理量+电子渠道业务办理量)

该指标值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12月当月电子渠道业务量占比完成情况,低于考核目标90%不得分,完成考核目标90%得基本分1.2分,90%-100%线性计分。

注:

1)电子渠道业务量是指10086自动、网站营业厅、短信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及自动终端等渠道的业务办理量(含缴费及充值)。

2)通过拨打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的充值卡充值既不算实体渠道业务量也不算电子渠道业务量。

3)空中充值量暂不计入电子渠道,也不记入实体营业厅;

4)业务开通、取消和变更均计入业务办理量;

5)充值卡充值(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96669银联卡充值计入电子渠道业务办理量;

6)剔除单个号码业务办理量异常数据

(四)增值业务发展情况(15分)

该指标分三部分进行考核计分:

1、数据增值业务收入  (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数据增值业务收入目标完成情况,满分2分,低于考核目标98%不得分,完成考核目标98%得基本分1.2分,98%-100%线性计分。

数据增值业务收入=短信业务收入+非短信数据业务收入+CMNET网内网间结算收入-CMNET网内网间结算支出+数据业务网内网间结算收入-数据业务网内网间结算支出+12530语音通话费收入

2、重点数据增值业务(目标业绩考核法)(10.5分)

(1)无线音乐(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①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完成情况,满分1分。

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不达标不得分。

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达标、但全年全曲计费下载量的实际完成值占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年度目标的比例低于8%的,得0.5分。

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达标且全年全曲计费下载量的实际完成值占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年度目标的比例大于等于8%的,得1分。

中央音乐平台计费下载量:

指用户使用中央音乐平台收费内容(资费>0)的次数。

包括下载中央音乐平台收费的彩铃、振铃或全曲的次数。

全曲计费下载量:

指用户使用中央音乐平台收费全曲内容(资费>0)的次数。

②月均彩铃下载用户数(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月均彩铃下载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1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6分,完成挑战目标得1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线性计分。

彩铃下载用户数:

指当月产生彩铃信息费的客户数。

月均彩铃下载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均彩铃下载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2)手机报(目标业绩考核法)(2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全国手机报收费用户发展情况,满分2分。

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数未达标不得分。

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数达标、但月均新闻早晚报计费用户数实际完成值占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年度目标的比例低于50%的,得1分。

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数达标且月均新闻早晚报计费用户数实际完成值占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数年度目标的比例大于等于50%的,得2分。

手机报计费用户数:

统计周期内使用全网彩信手机报(彩信10658000端口)产生有效包月计费话单(非零)的用户数,不包括沉默用户。

新闻早晚报计费用户数:

统计周期内使用全网新闻早晚报产生有效包月计费话单(非零)的用户数,不包括沉默用户。

月均手机报计费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手机报计费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月均新闻早晚报计费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新闻早晚报计费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3)飞信(目标业绩考核法)(1.5分)

①月均飞信客户端(PC+手机)活跃用户数(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月均飞信客户端(PC+手机)活跃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1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6分,完成挑战目标得1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按线性计分。

飞信客户端(PC+手机)活跃用户数:

统计周期内,登录过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的用户。

月均飞信手机客户端(PC+手机)活跃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飞信客户端(PC+手机)活跃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②月均飞信手机客户端活跃用户数(目标业绩考核法)(0.5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月均飞信手机客户端活跃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0.5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3分,完成挑战目标得0.5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按线性计分。

飞信手机客户端活跃用户数:

统计周期内,登录过手机客户端的飞信用户数。

月均飞信手机客户端活跃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飞信手机客户端活跃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4)手机证券(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月均手机证券计费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1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6分,完成挑战目标得1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按线性计分。

手机证券计费用户数:

当月成功产生手机证券基础行情服务或在线交易服务包月业务话单的客户数。

月均手机证券计费用户数:

取全年12个月手机证券计费用户数的算术平均值。

(5)无线游戏(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无线游戏使用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1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6分,完成挑战目标得1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按线性计分。

无线游戏使用用户数:

2008年12月当月使用了游戏业务的用户数,包括下载、续订及充值游戏点数的用户。

注:

游戏业务目前指在集团公司游戏平台(含百宝箱平台)上所承载的游戏业务,在梦网首页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游戏栏目。

(6)手机邮箱(目标业绩考核法)(1分)

按目标业绩考核法考核手机邮箱(个人版)活跃用户数完成情况,满分1分。

低于基本目标不得分,完成基本目标得0.6分,完成挑战目标得1分,处于基本目标和挑战目标之间按线性计分。

手机邮箱(个人版)活跃用户数:

2008年12月当月发生活跃行为的用户数(指割接至中央平台的139邮箱用户数)。

活跃行为包括如下方面:

1)成功登录手机邮箱(个人版)WEB网站并进入个人邮箱;

2)成功登录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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