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327388 上传时间:2022-12-15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9.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docx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

(一期)

信托公司:

处道值瑟込

合同编号:

ILXT2010Q92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对XX省信托XX公司(以下简称“XX信托”)的信任并加入XX信托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为维护您的利益,XX信托特别提示您在签署编号为JLXT2010092的《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一期)》(以下简称《资金信托合同》)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资金信托合同》及《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说明书》)等信托计划文件(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文件”),确保您对该信托计划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明确您签署该信托文件并加入本信托计划后的所有权利、义务。

二、XX信托将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之条件运用信托财产,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银行风险、信用风险及其它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信托计划文件。

因此,尽管XX信托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运用无风险。

您投资于该信托计划,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三、XX银行作为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代理资金收付银行,仅负责该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工作,不为该资金信托计划垫付任何资金、不承担该资金信托计划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XX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托人XX信托X重申明如下:

1、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本信托计划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2、您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本信托计划,并对该项资金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3、您已就签署及履行《资金信托合同》获得了一切必要的批准或授权。

4、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受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在签署《资金信托合同》前,您应当仔细阅读信托文件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资金信托合同》的决策。

您对该《资金信托合同》的签署,将表明您已了解该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且表明您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您将资金委托给XX信托,并由其将信托资金运用于本信托计划文件确定的投资X围,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

五、在阅读《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时,请特别留意《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信托文件中的解除责任条款、义务条款、信托承担的税赋及费用

条款。

六、您认购的信托单位份额为份,即认购资金万元。

七、本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一份。

XX省信托XX公司(章)

日期:

2010年月日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签署本文件前已详阅全部信托计划文件。

对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对在签署该等信托文件并加入信托计划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

个人委托人签名或机构委托人签章

日期:

2010年月日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编号:

JLXT2010092

XX省信托XX公司

一、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

XX省信托XX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XX省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唯一一家信托公司,也是东北成立早、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于2002年3月1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银复[2002147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XX省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

2009年3月2日,公司获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金融许可证》。

截至200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15.97亿元(含1.815万美元),所有者权益19.39亿元,管理资产余额292亿元,2009年全年发行资金信托计划规模达320亿元。

办公地址:

XX省XX市XX大街500号

服务:

(0431)88993565

网址:

.jptic.

2.信托计划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1、名称和类型

名称: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类型:

准开放式契约型信托基金

2、信托计划规模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预计总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发行。

本期为第一期,预计发行30000万元人民币,但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当首期募集资金不足5000万元时,信托不成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将按照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返还给委托人。

3、资金用途

本信托计划首期募集资金重点投资到蓝色港湾地产项目,资金闲置期间,可以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XX信托与蓝色港湾地产项目公司签署协议,购买蓝色港湾地产项目的部分收益权,项目公司将所得资金用于蓝色港湾地产项目的开发。

项目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增值收益.相关资产增值收益、项目未来开发收益和租赁收益以及从项目退出获得的对价等。

由于本信托基金拥有项目部分收益权,XX信托将履行项目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因此XX信托将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信托基金与项目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共同管理蓝色港湾项目。

4、蓝色港湾地产项目简介

(1)项目公司

蓝色港湾地产项目由XX省天汇房地产XX公司负责开发,该项目公司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

(2)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西、河东路以南、XX路以东.惠工路以北),地属城市核心区,距人民广场约3公里,距火车站约4公里,本地块邻近XX街轻轨,新机场通道也在周边,交通地段优势明显,且西侧紧临伊通河又有景观绿化带,是XX市房地产开发最热点区域。

(3)项目规模

蓝色港湾总占地面积36.3533万mJ为市中心绝版大面积XX地块,可建筑面积约73万mJ本项目总体开发完成后,将会是XX市配套设施最完善、功能最齐全、最适宜人居的成熟小区,也会是伊通河呼最亮点。

(4)项目规划设计

小区总体规划设计采用新古典现代风格设计,鉴于XX市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创新产品采超高举架设计,合理空间布局,创造出85m2三室两厅,62代二室两厅的主力户型,符合中小户型的市场需求,以髙品质、低总价、低首付的市场定位,形成产品独一无二的市场,免除同类产品的竞争作为市场销售回款的保证,伊通河50m超大、超宽景观绿化带,更是市政府重点开发区段,配合本小区错落有致.一步一景的特色景观规划,将是XX以及周边城镇的购房首选。

(5)项目投资及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四年开发完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5亿(包含拆迁费用、建筑成本.配套费用.税费、规费、管理费用),其中63万n?

商品房按3000元/*测算,回迁房10万n?

按2600元/mB则算。

按照目前周边房价均在5000-6000元/*之间,本项目保守以5000元/m?

测算销售收入。

住宅57万*以均价5000元/计算收入28.5亿元,公建3万於以均价10000元/*计算收入3亿元,商业楼3万n?

以均价8000元/*计算收入为2.4亿元,预计销售总收入为33.9亿元。

扣除总投资21.5亿元,蓝色港湾地产项目毛利达12.4亿元。

扣除税费后,净利在8亿元左右。

(6)XX市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

本项目开发为市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之一,享受市政府第56号文件所颁布的各项行政费率优惠政策,政府给予各项行政手续绿色通道支持。

5、信托计划期限

本期信托基金期限2年,自本信托计划成立生效之日起计算。

信托资金委托人预期收益率为9.5%/年。

6、信托报酬

本信托基金管理人信托报酬率为1・5%/年。

7、代理收付手续费为实际募集资金的2乳发行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8、风险控制措施

(1)本信托基金由受托人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投资进行决策,并按照约定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

并可根据运行情况,时机成熟时转由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委员会由XX信托指定的具有丰富经验的基金管理.项目融资及地产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

(2)项目相关证件抵押给基金管理人,在建工程抵押给基金管理人;

(3)基金受益人优先获得项目收益,剩余收益分配给其他股东,最大限度地保障基金受益人的预期收益;

(4)项目公司的财务支出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的财务总监进行全程监督;

(5)项目公司的资产转移、对外担保,或以其名下资产对外抵押、质押等行为,均须获得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

(6)实行账户监管,信托计划将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监管账户,用于归集、监管、划拨信托财产项下现金流;

(7)受托人对蓝色港湾项目的预/销售收入实施监管,并优先用于支付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

(8)设立受益人大会,信托合同中规定的重大变动事项需经受益人大会决议后生效。

°9、信托收益和信托财产分配

本信托计划中,信托收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即蓝色港湾地产项目部分项目收益权以及其他收入。

信托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及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后体现为信托利益全部归受益人所有。

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按年分配。

信托计划期满或提前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信托财产和尚未分配的信托利益(如有)由受托人向受益人一次性分配。

(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0.流动性安排

信托计划在存续期内不能赎回,但依据《资金信托合同》约定可以转让。

三、信托合同内容摘要

1、信托计划相关主体

(1)信托目的

将信托资金重点投资到蓝色港湾地产项目,以获取项目部分收益和其他收入作为本信托计划信托收益。

(2)委托人与受益人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所指合格投资者O

(3)受托人

XX省信托XX公司

(4)保管人

XX银行

2、规模.期限

本信托计划预计规模100000万元人民币,首期30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基金的期限2年,受托人可提前清算,分配信托收益。

信托资金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当首期募集资金不足5000万元时,信托不成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将按照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返还给委托人。

3产品相关费率

爰托人信托报酬1.5%/年,由保管人根据受托人发出的信托报酬划付指令支付给受托人。

4、信托财产的管理

本信托是委托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将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重点用于蓝色港湾地产项目,首期拟发行30000万元,以实际募集为准。

5、信托收益及稅费

(1)信托财产的收益主要来源

a.蓝色港湾地产项目部分收益;

b、信托资金及收益存放银行所产生的利息收益、购买国债、金融债等产生的收益。

(2)税费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承担的信托财产所涉及的税费,双方各自承担,受托人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6、终止和清算

(1)信托计划终止的条件:

如果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本信托计划终止:

a、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b、本信托计划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c、信托目的已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d、本信托计划被撤销或被解除;

e、信托计划成立期满一年时,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同意的;

f、信托计划成立时,被投资人未能提供抵押、质押物他项权利证明的;

g、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

h、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

i信抨计划文件约定的苴他情形o

(2)清算:

本信托计划如止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提交无需审计的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7、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方式

受托人在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报告、报表或通知制作完毕后,可以以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报告受益人:

a、在受托人:

.jptic.上公告;

b、电子:

Email:

jpticjptic・;

c、05;

d、信函地址:

XX省XX市XX大街500号;

e、全体受益人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信息披露方式。

(2)信息披露内容

a、信托计划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信托合同数与信托计划资金总额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

b、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经管理人复核后的上一季度信托资金管理报告;

c、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编制信托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无需审计),并在公司向受益人进行披露。

四、信托计划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托单位

1、推介日期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6月14日(受托人可提前或推迟推介期)

2、期限

1期信托期限为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生效日起算。

3、信托计划成立与生效

推介期结束之日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划拨至信托专户之日起,信托计划即告成立并生效,若募集资金提前到位,则提前结束推介。

4、信托单位

每1元信托资金为1份信托单位。

本信托计划认购时,委托人的认购信托单位不低于300万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5、认购资格

本信托计划自然人投资者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对于超过人数限制的自然人投资者,受托人有权按照“份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选择投资者。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人,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五、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名称

XX银行

六、信托执行经理人员、履历

本信托由受托人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投资进行决策,并按照约定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委员会由XX信托指定的具有丰富经验的基金管理、项目融资及地产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

受托人同时拟指派郝瑞佳女士担任本信托计划信托执行经理。

郝瑞佳,38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同时具备证券.基金.期货、银行等方面从业资格。

先后在XX省信托XX公司财务部及投资银行部工作。

有多年的金融投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在信托业务品种的开发与设计上有一定经验,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能力及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七、律师事务所岀具的法律意见书

经XX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项条件均符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X性文件的规定。

八、风险警示内容

(一)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

被投资人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能力等,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本信托计划被投资人经营不善,其盈利能力可能下降,使信托计划收益下降甚至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

信托存续期间,被投资人的经营可能会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变化而使受益人的权益受到影响。

2、法律、政策风险

因国家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发生变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等,导致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影响。

3、项目管理风险

由于蓝色港湾项目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出现项目管理风险。

4、其他风险

除上述多项因素影响以外有可能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的其他风险。

诸如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二)风险承担

受托人会恪尽职守,遵守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原则,通过风险防X措施来控制上述风险对信托计划财产的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财产的运用管理没有风险。

受托人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賂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XX省信托XX公司

二0—0年五月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

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逍成信托财产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賠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一期)

合同编号:

JLXT2010092

委托人:

受托人:

XX省信托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高福波

地址:

地址:

XX市XX大街500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30041

:

05

传真:

传真:

03

鉴于: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本合同第二十七条所列享有合法所有权的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

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XX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XX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

指《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

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信托基金:

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资金信托:

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4、自益信托:

指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财产:

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以及受托人对该资金的运用、管理、处分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的总和。

6、信托利益:

指信托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及信托税费后的余额。

7、信托收益:

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增值部分。

8、信托专户:

指受托人在XX银行开立的信托专用账户。

9、保管人:

XX银行亚泰大街支行

10、保管协议:

指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1、信托文件:

指本合同、编号为儿XT2010092的《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编号为儿XT2010092《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代理收付协议》。

12、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受益人:

与受托人签订《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定,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进行运用,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将首期募集资金重点投入到蓝色港湾地产项目,资金闲置期间,可以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金融产品,以获取最大的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信托资金指定用于成立吉信•蓝色港湾地产基金,资金重点投资到蓝色港湾地产项目,资金闲置期间,可以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第四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规模

本信托资金规模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发放。

首期信托资金规模为30000万元人民币,但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当首期募集资金不足5000万元时,信托不成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将按照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率返还给委托人。

每1元信托资金为1份信托单位。

本信托计划认购时,委托人的认购信托单位不低于300万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本信托计划自然人投资者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对于超过人数限制的自然人投资者,受托人有权按照“份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选择投资者。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指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人,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第六条信托成立和信托期限

1期信托基金期限为两年,自信托计划生效之日(即实际募集的首期信托资金全部划转至信托专户之日)起算起。

2、推介期结束之日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全部划拨至信托专户之日起,信托计划即告成立并生效。

第七条信托收益与信托利益

1、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是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增值部分。

2、信托利益

信托利益是指信托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的余额。

信托利益二信托收益-信托费用

3、本信托首期募集的信托资金预期年收益率9.5%。

第八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此处指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因赔偿取得的财产。

第九条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即受益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由受托人设立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的投资进行决策,并按照约定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律师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

8、代理收付手续费;

9、保管人收取的资金汇划费、账户开户费用、网上银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的构成及分配

信托收益来源于蓝色港湾地产项目部分收益及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的收益等。

信托收益在扣除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以及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代理收付手续费后,全部归受益人(即委托人,下同)所有。

信托利益每年度分配一次。

信托收益的交付期间为:

信托收益划到受托人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

受益人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十二条信托报酬、代理收付手续费

受托人信托报酬按信托计划资金的1.5%/年收取。

代理收付手续费按照信托计划资金2%收取,发行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信托报酬于每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措施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