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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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1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
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
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
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
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
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
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
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
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
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
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
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
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
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
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
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
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
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
敌人还是朋友?
强者究竟是谁?
《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读《天狼》有感2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
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
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
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
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
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
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
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
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
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
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
”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
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
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
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3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
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
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
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
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
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
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
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4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
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
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
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
“雪玉”也身负重伤。
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
细心为她疗伤。
,“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5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
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
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
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
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
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
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
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
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读《天狼》有感6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
”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
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
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
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
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
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
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
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
恨!
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
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
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
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
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
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
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
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7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
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
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
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
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
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
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
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
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读《天狼》有感8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
这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
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
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
此仇不报,誓不为狼!
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
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
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
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
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9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
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
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
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
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
和平不是更好吗?
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10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
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
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
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
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
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杀了。
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
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
狼非杀不可吗?
冤冤相报何时了?
平心静气地想一想:
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
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
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
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
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
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
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
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
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
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
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
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
“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
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
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
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
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
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
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
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
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
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
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
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
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
恨人类。
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
“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
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
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
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
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
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
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
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
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
因此,作者发出呼吁:
“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
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