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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建设教育强规划

平江县建设教育强县规划

平江县人民政府

一、建设教育强县的基础

1、基础条件与优势

2、主要困难与问题

3、发展形势与要求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2、发展思路

3、发展目标

⑴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⑵义务教育趋于均衡,各类教育更加协调

⑶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增强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1、协调各类教育发展,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优良工作团队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5、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6、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形成教育支持体系

四、主要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

平江县建设教育强县规划

(2008—2015年)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教育强县”战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为促进平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教育强县的基础

1、基础条件与优势

长期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我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国民素质提高、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建设教育强县奠定了良好基础。

基础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

1998年实现了“普九”目标以后,开始实施高水平、高质量的“普九”工程,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布局进一步得到优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行,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高中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教学设施配备或预留设置、学位数量等已基本达到普及的要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已建成省、市级示范高中各1所。

   

学前教育具备了一定基础。

一年学前教育发展迅速;城镇三年学前教育入园率在90%以上,农村三年学前教育也已起步,正进入良好的发展时期。

职业教育具备良好的发展势头。

“十五”期间,我县职业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现有职业高中6所,其中县职业技术学校为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加强,成人教育与农民教育稳步发展。

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力量办学得到较大发展,民办教育已成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新生力量。

基础教育坚持实施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收费秩序得到有效整顿。

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全县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全员聘用、竞聘上岗的激励机制初步形成;教师教育与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3.5%和88.6%。

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基础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2007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投入达18311万元,比2006年增长30.78%。

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发放。

小学生均建筑面积达到了8.7平方米。

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依法治教力度加大,教育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建立了教育执法检查制度和学校检查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健全了学校教育管理制度,学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教育环境更趋和谐,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度增大,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升。

2、主要困难与问题

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

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存在差距;城镇教育资源相对紧张,中小学大班额现象较为突出。

学前教育与发展要求有差距,幼儿入园率与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农村三年学前教育相对滞后,办园还不够规范,一年学前教育还存在一定规模的学前班形式。

高中教育的潜能发挥还不充分,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前瞻性政策措施还需要认真探索和不断增强。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与发展要求相比还显不足,办学条件整体水平偏低。

我县各类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教学设备设施器材、图书馆室建设、体育场地等办学条件指标,大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新一轮危房改造任务繁重,合格学校建设压力大。

应征收用于教育的经费、财政配套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等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矛盾。

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能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地区分布还不均衡,农村小学音、体、美和英语、计算机、理科教师数量与质量都还未达到要求。

3、发展形势与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建设和谐平江,要求教育实现新的发展。

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实现教育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公平。

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教育的前瞻性和服务性,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打造实力平江,建设魅力家园,要求教育更好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不断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发展经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平江快速崛起战略目标,需要教育培养大量多层次、多类型的建设者,只有通过建设教育强县才能实现人口大县向人力资源强县的转变,依托人才实现富民强县目标。

  就学人口结构变动对教育的新需求,要求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十一五”期间,我县学龄前儿童和小学学龄人口逐年增加,初中学龄人口下降,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在“十一五”后期下降较快。

同时,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比例较高,对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和老年教育的需求不断上升。

这些都需要我们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础教育为重点,以协调发展为核心,以全民兴教为动力,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努力构建体制富有活力、水平适度超前、结构基本合理、总量相对充足、内涵和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

为“基础先行,工业主导、旅游活县、产业富民、打造实力平江,建设魅力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培养高素质建设者。

2、发展思路

通过八年的努力,着力解决目前我县教育所面临的均衡发展、教育质量与整体水平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育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服务等重大问题,形成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教育发展支持体系,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县,整体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原则。

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正确处理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重点突破原则。

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目标和规划,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性工作,着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发展步伐。

坚持教育公平原则。

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发展的根本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开展合格学校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发展措施,深化教育改革,不断积累和创造平江教育特色和优势,走出一条有特色的教育强县之路。

坚持分步推进原则。

针对县内不同乡镇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状况,分类规划指导、分步实施,努力推进全县教育协调发展。

2012年,城关、安定、伍市、向家建成教育强乡(镇);2013年,三阳、三市、加义、长寿、黄金、南江、童市、瓮江建成教育强乡(镇);2014年,思村、咏生、南桥、龙门、木金、大坪、冬塔、板江、梅仙、岑川、余坪、浯口建成教育强乡(镇);2015年,大洲、三墩、虹桥建成教育强乡(镇)。

3、发展目标

教育强县建设总的目标是:

基础教育质量和整体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培训条件能基本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形成数控模具人才培养基地和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基本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生均教育资源占有量达省平均水平,教育信息化程度提高;城乡教育差距缩小,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⑴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到2010年,全县3—5岁幼儿入园率达65%以上;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99.5%和97%以上,有学习能力的三残适龄人口入学率达7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左右;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左右,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率达80%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新增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县3—5岁幼儿入园率达75%以上。

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7%以上;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100%和98%以上,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有学习能力的三残人口入学率达82%以上;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比例达8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达90%以上。

85%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大幅提升村(居)民受教育程度,初步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新增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⑵义务教育趋于均衡,各类教育更加协调

以布局调整为契机,以合格学校建设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趋于均衡。

到2010年,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完小的合格学校分别占总数的20%、30%、5%;到2012年,分别占总数的40%、60%、10%;2015年,合格学校占学校总数的85%以上。

2010年,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到位;201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2015年,每个乡镇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教室,所有农村小学建立接收点。

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7%以上。

以政府办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促进学前教育健康、规范、快速发展。

引导、鼓励、支持现有城镇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努力向规范、示范幼儿园发展。

全面统筹、科学规划农村、乡镇幼儿园的发展,通过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发展合格幼儿园,使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达到省定教育强县要求。

到2012年,50%以上的乡镇建成一所公办的合格幼儿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大部分转入与小学分离的规范幼儿园;三年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达70%以上;到2015年,全面形成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幼儿教育体系,三年学前教育入园率在75%以上。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形成办学特色为目标,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稳妥、优质发展。

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优化配套设施配备,建设二所省级示范学校,二所市级示范学校;消除学校建设负债。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2012年达80%以上,2015年达8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职高的比例大体相当。

以职业学校为龙头,以转移劳动力培训为重点,促进职业教育务实有效发展。

政府在引导、鼓励的同时,根据市场规律、人才需求,整合现有职业学校资源,做大做强县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其它职业学校;支持职业学校打造特色专业,推出精品课程;以职校为主形成青少年职业培训基体。

依托乡镇农校,大力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出台措施鼓励企业加强在岗轮训、岗前培训;组织劳动、科技等部门对下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

成人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衔接,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到5万人次以上,培训城镇在职职工2000人次以上,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建设3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

到2015年,全县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

民办教育以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民办成人教育,形成多元教育和谐发展格局。

到2015年,民办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占总数的60%以上,职业教育以民办为主,在校人数占总数的60%以上;民办成人教育规模与数量快速发展,成为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⑶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服务功能更加增强

——办学条件特别是配套设施、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普遍提高。

到2012年,40%的初中、60%的中心小学、10%的完小具备省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校园规划、校舍、配置设施设备器材、藏书、图书馆室、体育场地、功能室;到2015年,全县85%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合格学校建设标准。

完善高中配套建设。

到2015年,普通高中基本具备配套的办学条件;职业高中特色专业、品牌课程实验室、训练场地建设达同类先进水平。

规范幼儿园建设,以每年7—12%的比例建设规范幼儿园,力争到2015,全县幼儿园建设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信息化建设快速提升。

以电子政务为龙头,以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县校教育网络,逐步实现全县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明显提升。

教师学历合格率普遍提高。

到2012年,农村幼儿教师应达到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80%;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0%;高中阶段教师本科学历达100%,其中研究生学历达5%;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30%以上。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增加。

到2012年,分别培养省、市、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30、100、1000名。

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人数达全省平均水平。

校长队伍素质增强。

中心小学以上校长参加省、市培训率达100%,建立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素质优良的校长队伍。

新增教师全部合格。

每年从优秀师范类大学生中招聘100-200名补充教师队伍,每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40-60名。

——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

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提高。

每年学生思品合格率小学达100%,中学达99.8%,学生犯罪率为0。

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全面根植于学生心灵。

高考一、二本上线人数实现逐年增长,到2012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到2015年,上线绝对人数进入全市前三名,万人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进入名牌大学的学生逐年有所突破。

职高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就业质量逐年提高。

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会学习、会生活、会沟通、会合作的素质在学生中得到切实培养,实践操作及创新能力得到全面训练;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人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存在心理问题学生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师生安全保障系数高,安全责任事故与不稳定事件实现0指标。

学校品质提升。

优质教育资源份额增大,新增2所省级示范性普高,有2所普高进入市级示范性普高行列;县职业技术学校进入省示范性职校建设项目;县特教学校进入省合格特校行列。

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提高,教育对社会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1、协调各类教育发展,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⑴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根据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推进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

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使每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初中都能满足学生寄宿生活需求。

依法将城区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城镇建设与开发总体规划,完善城市开发教育配套费征收办法,全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解决现有城区教学资源紧张问题。

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援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完善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对口援助、定期交流和定期轮换制度,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师资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和安排,并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工程、网络和多媒体手段,实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资源共享。

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支持特教学校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规范政府、部门和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的政策,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弱势人群教育权益。

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采取结对帮扶、输出管理、联合办学等形式,扶持薄弱高中学校建设,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进程,合理调整高中布局。

加强统筹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城镇要以社会为依托,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农村要积极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发展乡镇和村级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按标准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

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根据上级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强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建设和教育门户网络建设,城区学校实现教育网络“班班通”,农村学校实现“校校通”。

提高学生、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应用信息技术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

⑵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办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职教中心建设,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建设、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与就业一体化,真正形成“干部培训进党校,技能培训进中心”的格局。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就业能力和创业本领;建立完善实习实训制度;对未升入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三教统筹”,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坚持依靠企业、行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机制。

各类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转岗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后备职工培养。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与指导。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各级各类学校逐步面向社会开放,成为学习型社会中心机构。

乡镇以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农校为依托,县城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县职教中心和成人教育机构为依托,城区以区域内各类教育机构为基础,形成终身教育网络。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学习个性化、多样化的需要。

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活动,创办老年大学,进一步完善网络远程教育,积极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制度。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⑴充分发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作用。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和各学科教学中。

坚持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良好品德、文明礼貌的养成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重视地方文化常识教育;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型学习,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注重学生审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实施体育“阳光工程”。

⑵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明确与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优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所和公益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节假日免费向学生开放活动场所。

要充分利用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丰富青少年节假日生活。

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积极为青少年创建健康成长的环境。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出版、传播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凶杀、暴力及有色情倾向的书籍、音像制品。

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积极推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

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学校和有关部门、社团组织要切实担负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积极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建立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的合作教育机制,帮助与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子女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等方面的良好品格与行为习惯,并以身示范,构建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促进子女全面发展。

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宣传,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示范乡镇、学校、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

⑶改革学校招生与考试制度。

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继续推行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

3、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优良工作团队

⑴实施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计划,构建现代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采取请进来辅导、送出去交流等方式,全方位培养在岗教师;严格招聘录用、采用定向合同培养等方法优化教师结构,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师队伍薄弱状况。

建设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加快幼师培养。

⑵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育人能力。

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教师思想建设和师德修养,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风尚。

加强教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每5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加大名师和名校长培养力度,切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

选派骨干教师进修学习。

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机制,按照“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建立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准入制度,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全面综合评价。

每三年进行一轮中小学教师业务考试,建立教师业绩档案。

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建设。

培养选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管理能力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并严格按岗位需要配备管理干部。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任用制度。

加强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学校主要领导要加强学习,把握教育规律,将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管理上,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⑴完善与落实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明晰县委、县政府职责,按法律法规和湘发[2004]5号文件精神,落实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

⑵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正确引导、大力支持民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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